< 来自《以斯帖记》的圣经疑问
问:《以斯帖记》这本书写成的原因可能有哪些?
答:《以斯帖记》中并未明确说明,但我们可以看出有几个很好的理由。
从历史角度来看,该书阐明了犹太人普珥节的由来,以及他们为何要特别因上帝当时所施的拯救而赞美祂。
该书的直接作用是鼓励回归巴勒斯坦的犹太人。当时重建圣殿面临强烈反对,而本书则彰显了上帝对犹太人的保护。
“偶然”同样在神的主权之下,这也是一个重要的教训。正如《以斯帖记》2:1-18所示,神对万事都有旨意。瓦实提/以斯帖、阴谋的展开与末底改被延迟认出、哈曼的阴谋及其延迟受罚、以斯帖的勇敢与哈曼的失误,以及犹太人的得救,这些都从略有不同的角度展现了神如何运用那些看似随机的偶然事件。
这里展现了上帝品格的某些方面。上帝固然能通过虔诚的人促成历史事件的发生,但这并非《以斯帖记》的重点。上帝使用两位并非特别虔诚的人,以及看似偶然的巧合,来约束和掌控历史,从而阻止了一场灾难的发生。正如《箴言》16:33所说:“筐子投在膝上,定案却在耶和华。”
我们可以学到的不仅是因所见神所行的而感谢祂,更要为祂所阻止之事而感恩。
“神的护理”这一术语既包含神主动促成事情发生的积极方面,也包含神阻止事情发生的消极方面。有些人还将以斯帖书视为教会的“预表”。
问:以斯帖记的纲要是什么?
答:《以斯帖记》的纲要至少有四种划分方式:
四场宴会:第一种大纲以四场宴会为中心:1)瓦实提退场,2)为以斯帖举行的宴会,3)以斯帖做准备,4)普珥节。开玩笑地说,故事开头,瓦实提不想当“开胃菜”,哈曼气得火冒三丈,犹太人陷入危局,最后哈曼自食其果。
环形结构:(宴会、瓦实提、以斯帖、宴会),(阴谋、末底改、哈曼、以斯帖、以斯帖、哈曼、末底改、犹太人)——旧约中充斥着环形结构。
按章划分:1-2,3-4,5-7,8-10
主题:
1:1-2:20 两位王后与两场宴会
2:21-4:3 两位男子与两个阴谋
4:4-9:19 哈曼与神的两种策略
9:20-32;10 两场战役
问:在《以斯帖记》中,我们如何知道这卷书应当收录在《圣经》中?
答:在耶稣的时代,世界各地的犹太群体都相信《以斯帖记》是神的话语的一部分,而耶稣也认可了犹太人的圣经。虽然埃塞俄比亚犹太人(可能起源于所罗门时代)不庆祝普珥节,但他们知道《以斯帖记》,并改庆祝“以斯帖节”。
不过也有一些例外。其中之一是撒都该人,他们只接受前五卷书为圣经,而将旧约其余部分视为次要。耶稣在《马太福音》22:29中斥责他们既不明白圣经,也不晓得上帝的大能。
《死海古卷》不仅包含许多《旧约》经文的抄本,还收录了一些次经以及许多其他文献。然而,其中并没有《以斯帖记》的抄本。
尽管《以斯帖记》曾在雅姆尼亚犹太公会(约公元90年)上被讨论过,但没有证据表明该书在该公会上被确认为正典。
在早期教会中,《第一克莱门特书》(成书于公元96-98年)第55章提到了以斯帖。不过,就在此之前,《第一克莱门特书》还援引了外典《犹滴书》中的霍洛费尔涅斯。 亚历山大的克莱门特(4:19 )所著的《杂论》(公元193-202年)以及《圣使徒宪章》(约公元380年)也提到了以斯帖。 据自由派《锚点圣经词典》第2卷第635页记载,奥利金(公元185?-254年)、埃皮法尼乌斯(公元315-403年)、耶路撒冷的西里尔(卒于公元386年)、 希拉里(公元355-367/368年)、鲁菲努斯(公元345-410年)、奥古斯丁(公元354-430年)、希波会议(公元393年)以及迦太基会议(公元397年)均认可《以斯帖记》是圣经的一部分。 迦太基大公会议还接纳了许多次经。《锚定圣经词典》还指出,以下人物否认《以斯帖记》是圣经: 萨迪斯的梅利托(约公元167年)、以《尼西亚信经》闻名的亚他那修(公元295-373年)、纳西亚的格雷戈里(公元329-390年)以及莫普苏埃斯提亚的西奥多(公元350?-428年)。
路德虽然表示自己不喜欢《以斯帖记》,但仍将其视为圣经。
问:《以斯帖记》中,为什么有些人试图声称该书在属灵上“有所欠缺”?
答:以下是人们常提到的几个理由。
1. 书中未提及上帝,尽管波斯王被提及了190次。然而,《雅歌》中上帝之名(以“雅”的形式出现)也仅出现过1次(8:6)。并没有规定圣经书卷必须提及上帝,因此尽管这有些特别,但并不构成反对理由。关于《以斯帖记》中上帝之名的出现情况,请参阅下一个问题。
2. 未提及祷告。不过,书中提到了禁食,而禁食通常包含祷告。此外,《雅歌》、《传道书》、《俄巴底亚书》、《那鸿书》和《路得记》也都未明确提及祷告,因此这一反对意见并不成立。
3. 未提及宗教元素,例如祭祀、饮食或律法。
4. 过度的犹太民族主义。然而,任何以这一理由反对《以斯帖记》的人,对《申命记》、《约书亚记》和《士师记》的反对会更加强烈。
5. 以斯帖和犹太人实施报复。然而,旧约中确实存在报复行为,这与《申命记》、《约书亚记》和《士师记》是一致的。
6. 新约中未引用该书。然而,《传道书》和《雅歌》同样未被引用,《约伯记》也仅在一处被引用。并没有规定旧约书籍必须在新约中被引用。
希腊文《七十士译本》中《以斯帖记》的伪经增补部分“修正”了这些所谓的问题,但这些增补内容显然并非正统。增补部分与《以斯帖记》原著之间至少存在六处矛盾。
许多人认为,书中对上帝和祷告的缺失如此引人注目,绝非偶然。关于原因,存在多种观点。
由于当时在波斯境内的犹太人并未遵行神的旨意,因此圣约之神的名字并未与他们联系在一起;又或者,不提及神的名字是为了防止异教徒剽窃该书,并用异教神明的名字取而代之。
问:《以斯帖记》中是否出现了神的名字?
答:有,但以隐晦的形式出现。在叙事中的四个关键点上(1:20 , 5:4;5:13 ;7:7),耶和华(YHWH)以首字母诗的形式出现,其中两次正向排列,两次倒序排列。
关于单词首字母诗的另一个例子,著名的“Icthyus”首字母诗见于早期基督教文献《西比拉预言》8:217-50。
这里还有另一个例子。《科莫迪亚努斯教诲》第80章第218页写道:“我无法在一篇短文中阐明一切;学者的求知欲将从其中发现我的名字。”脚注指出,如果将这些单词的首字母倒着读,就会得到“科莫迪亚努斯·门迪库斯·克里斯蒂”(Commodianus Mendicus Christi)这个名字。
《以斯帖记》4:14 这是对上帝的隐晦提及。换言之,在此处填入“上帝”一词最为自然,但作者显然有意避免了这样做。
问:在《以斯帖记》中,有哪些圣经以外的证据可以佐证本书所述的事件和人物?
答:许多证据予以佐证,尽管圣经以外的记载对其他方面未作提及。
薛西斯(Xerxes)是希腊语(及现代)对波斯人称为“Khshayarsha”的国王所用的称谓。在希伯来语中,该名称为Ahashwerosh,拼写相似,只是前面多了一个“A”,在我们的圣经中译为“亚哈随鲁”(Ahasuerus)。
瓦实提王后若作些许音译调整,可能与希罗多德所称的阿梅斯特里斯(Amestris)为同一人。
“末底改”这一名字曾出现在亚兰文书信中,但这并非同一位末底改。该时期可能至少有四位名为“末底改”的官员。在现今伊拉克的波西帕出土的一块泥板上,提到了一个名为“马尔杜卡”(Marduka)的人物。他是一名会计官,在大流士统治的最后几年或薛西斯统治的早期,曾对苏萨进行过视察。 目前已发现30多块可追溯至公元前505年至499年间的泥板,上面出现“马尔杜卡”或“马尔杜库”这一名字,可能指代多达四位不同人物。 (其中包括PF 81、412、489、790、863、941、942、991、1183、1236、1581、1858、PT1、84等泥板。)在《马加比下》15:36 中,普珥节被称为“末底改之日”。
在各种铭文中还发现了其他名字,例如哈曼之子法尔尚达塔(Psrndt)。 以下名字在埃兰语的波斯波利斯文献中存在对应:太监梅胡曼、比格塔、卡尔卡斯、哈塔赫;顾问梅雷斯、马尔塞纳和梅穆坎;哈曼的父亲哈梅达塔;以及哈曼的儿子们阿里代和阿里达塔/阿里达塔斯。
《以斯帖记》9:9中哈曼之子“瓦伊萨塔”(Vaizatha)中的“ai”,在薛西斯统治之前发音为“ai”,而在其子阿塔薛西斯统治时期则发音为“e”,这使得《以斯帖记》的年代确定得相当精确。
根据一处铭文记载,苏萨的城堡在薛西斯之子执政期间被烧毁。后来的作者很可能不会知道这座城堡的存在。
问:《以斯帖记》中,当时犹太人居住在哪里?
答:公元前538年,在居鲁士一世的带领下,约有5万名犹太人返回犹大。还有许多犹太人留在波斯帝国境内,例如以斯帖和末底改。另有部分犹太人在被掳之前已逃往埃及。波斯人将其他犹太人——即效忠波斯的雇佣兵——派往埃及南部边境的埃勒凡丁岛,以防备埃塞俄比亚人的入侵。还有一些犹太人则向西迁移得更远。 小亚细亚、希腊、意大利和法国南部都有犹太人。印度有一个名为“贝尼·以色列”(Bene Israel)的部落,如今约有15,000人。他们自称是雅各的后裔。也有人认为并非如此,而是早期皈依犹太教的信徒。在埃塞俄比亚,信奉犹太教的黑人已有2,000多年的历史,但他们都是皈依犹太教的信徒。
问:《以斯帖记》中,除了《圣经》记载外,我们还知道关于苏萨城和以拦国哪些信息?
答:苏萨是一座发掘较为充分的城市,现代考古工作始于1851年。
从地理位置上看,苏萨位于两条河流灌溉的肥沃平原上,位于波斯湾以北150英里处。这里全年大部分时间气候宜人,但在7月和8月,气温可高达140华氏度。正午时分穿越沙漠的蜥蜴和蛇会被灼死。埃兰面积相当大,达42,000平方英里,约相当于丹麦的大小。 那里曾居住着许多部落,包括埃兰人、闪米特人、梅萨巴泰人、基西人(卡西人)、马尔迪安人,以及后来的波斯人。
考古学家告诉我们,苏萨自公元前3500年左右起便有人居住,其历史可追溯至苏美尔文明时期。
苏萨是埃兰的军事首都。
公元前2700年,基什的恩梅巴尔盖西击败了埃兰。
公元前2400年,拉加什的埃纳塔姆进攻埃兰。
公元前2350年,阿卡德的萨尔贡征服了埃兰。
公元前2280年,埃兰入侵巴比伦尼亚,埃兰与阿卡德的纳拉姆·辛签订了条约。(已知最古老的国家条约)
公元前2067年,乌尔城邦击败埃兰。
公元前2004年,埃兰人摧毁了乌尔,此时距离亚伯拉罕离开该城还不到50年。
公元前1764年,巴比伦的汉谟拉比击败埃兰。
约公元前1330年,卡西特人征服了埃兰。
公元前1160年,埃兰人在巴比伦击败卡西特人,夺走了《汉谟拉比法典》。
公元前1120年,尼布甲尼撒一世突袭苏萨。
公元前720年,在亚穆特巴尔,埃兰人和巴比伦人联手对抗亚述人。双方均宣称获胜。
公元前704年,在基斯,亚述人击败了巴比伦人和埃兰人。
公元前695/694年,亚述舰队进攻埃兰。
公元前695/694-689年,埃兰人和巴比伦人联手对抗亚述人。34座埃兰城市被摧毁。
公元前645/640年,亚述国王阿舒尔巴尼帕尔攻陷苏萨,亚述首次控制埃兰。苏萨几乎成为空城。
波斯人逐渐迁入该地区,并与原有的埃兰人融合。苏萨成为波斯帝国的首都之一。该帝国拥有不止一座首都,因为皇帝们不愿在夏季留在苏萨。
公元前331年,亚历山大大帝攻占苏萨并掠走了其财宝。他发现9,000塔兰特(270吨)黄金和40,000塔兰特(1,200吨)白银就那样堆放在那里。
从民族构成上看,埃兰人原本并非闪米特人。然而,自萨尔贡时代起,闪米特人便定居于埃兰,该地区逐渐“闪米特化”。许多埃兰人离开了故土,被流放到巴勒斯坦的撒玛利亚。波斯人统治苏萨后,苏萨人曾起义反抗,但后来被波斯人同化。
问:《以斯帖记》中,苏萨附近有哪两条河流?
答:参考资料对此说法不一。苏萨建在一条河流的东岸,又略偏向另一条河流的西侧。两条河流之间有一条运河相连。情况变得复杂在于,这条运河的名称后来也被用来指代东边的河流。
问:《以斯帖记》第1章中,除了《圣经》记载外,我们还知道瓦实提的哪些情况?亚哈随鲁为何想要除掉她?
A:瓦实提很可能就是希腊历史学家希罗多德提到的阿梅斯特里斯。瓦实提权势显赫且心胸狭隘。当薛西斯将一件由阿梅斯特里斯缝制的长袍赠予其兄嫂的女儿时,阿梅斯特里斯大为光火。在一次宴会上,当薛西斯答应满足她任何要求时,阿梅斯特里斯下令处死了那位女子,随后又令其母亲遭到了残害。
问:在《以斯帖记》1:3-8中,是否有圣经以外的证据支持这场宴会的举行?
答:有。薛西斯总体上是一位热衷宴饮的君主。《以斯帖记》1:3明确指出,此事发生在他执政的第三年。这正是薛西斯召集其将领们举行“入侵希腊的策划宴会”的同一时期。 薛西斯于公元前481年4月离开苏萨。《以斯帖记》3:1表明当时已过去相当长的时间,而《以斯帖记》3:7则记载于亚哈随鲁王第十二年。薛西斯在萨拉米斯和普拉提亚战败后,一直征战至其执政第七年。
希腊历史学家希罗多德(虽有些刻薄)声称,波斯人素以醉酒时做决定而闻名。(希罗多德 1.135)宾客们或许因另有要务而来来去去,但试想一位国王竟在宴会上连续出席了180天!希罗多德记载,薛西斯耗时四年策划入侵希腊。
而在更早的公元前9世纪,亚述曾举办过一场盛宴,宾客多达69,574人(富尔斯特,第45页)。历史学家克特西亚斯称,波斯人在后来的某次宴会上曾同时款待过15,000名宾客。
问:《以斯帖记》1:8中,“照着律法”这一短语在此处是什么意思?
答:此处指的是米底人和波斯人的律法。波斯国王理应不会了解并遵守犹太律法,因为该律法并未提及此事。
问:在《以斯帖记》1:11-12中,国王为何要瓦实提出来?
答:波斯习俗或许允许男女同席,但此处女性与男性是分开设宴的。显然,薛西斯想向其他男人炫耀他的“战利品”。薛西斯一世显然并不怎么尊重瓦实提。既然他炫耀了自己拥有的所有其他财物,为什么不把她也展示出来呢? 然而,波斯习俗规定妇女在公共场合应蒙面,瓦实提不愿服从醉醺醺的王,也不愿在醉醺醺的男子面前展示自己的美貌。
问:在《以斯帖记》1:11-22中,国王关于丈夫对妻子应具有领导权的观点与《圣经》的教导有何不同?
答:先谈国王的观点,再谈圣经的教导。
国王认为他的妻子应当顺服他,无论好坏,在一切事上都听从他。
《以弗所书》5:24也表明,妻子应当顺服丈夫。妻子应当“在主里”顺服丈夫。换言之,神的话语高于丈夫的话语。因此,如果丈夫要求或命令妻子做违背神诫命的事,敬虔的妻子必须在此事上违抗丈夫。 如果你作为妻子正处于这种情况,最好向丈夫详细解释原因,并说明你并非在所有事情上都不听从他,而仅限于此事及其他违背神旨意的事。如果丈夫仍然不讲理,妻子应联系教会中的其他人寻求支持。
问:在《以斯帖记》1:20中,波斯帝国的人口是多少?
答:虽然有资料称有1亿人,但更合理的估计是5000万至8000万人。其中犹太人约有200万至300万。
问:在《以斯帖记》2:2-3中,基督徒对选美比赛应持何种态度?
答:外在美本身并非邪恶,正如《约伯记》42:15和《创世记》12:11所证明的。然而,《约伯记》31:1和《马太福音》5:28 表明,用眼贪恋是罪。女性若以引发男性情欲的方式在他们面前招摇过市,便是导致他人跌倒的罪。
不过,以斯帖并非参加公开的选美比赛。相反,王当时正在通过选拔程序扩充后宫,并挑选一位新王后。
问:在《以斯帖记》2:3;2:14 ;2:21;7:9中,“内侍”指的是什么?
答:“内侍”是指负责管理宫室的官员。希伯来文实际上使用的是“太监”一词。太监是唯一被委以管理后宫之责的男性。(《七十士译本》中译为“内侍”。)
问:在《以斯帖记》2:6中,摩西莱是否就是《阿西莫夫圣经指南》(第467页)所断言的那位——70年前从耶路撒冷被掳到巴比伦的人?
答:不是。虽然措辞有些模棱两可,但更合理的理解是,70年前被流放到巴比伦的是基士,即末底改的高祖父。关系代词“阿瑟”不应与末底改(名单中的第一个名字)相关联,而应与基士(名单中的最后一个名字)相关联。
问:在《以斯帖记》2:7中,书中的名字有什么含义?
答:这里有几个有趣的点。
以斯帖:关于这个名字的由来有三种观点。
1. “以斯帖”源自阿卡德语单词“istarr”或“伊什塔尔”(Ishtar),即巴比伦那位威严的爱之女神。
2. “以斯帖”源自波斯语单词“stara”,意为“星”。
3. “以斯帖”源自米底语单词“astra”,意为“桃金娘”。
哈达萨(Hadassah)是一个希伯来名字,可能意为“桃金娘”。因此,以斯帖的米底语起源似乎最有可能。不过,虽然哈达萨通常被认为源自“桃金娘”一词,但也有学者提出了其他起源说法。
末底改是一个巴比伦名字,源自巴比伦战神马尔杜克(Marduk)。它与新约中的名字“马可”(Mark)相似,意为“属于火星的”,而火星是罗马战神。在苏萨发现的30多块泥板以及在波尔西帕发现的1块泥板中,都提到了多达四位名为“马尔杜库”(Marduku)或“马尔杜卡”(Marduka)的波斯官员。
埃兰人有一位主神名叫胡曼(或称因-苏西纳克),其妻名为基里莎。埃兰有一位女神名叫“马什蒂”。
问:在《以斯帖记》2:7-8中,以斯帖参与此事是否正确?
答:薛西斯王或许曾为将瓦实提逐出宫廷这一不可撤销的决定感到后悔,但他已颁布了不可更改的诏令。
经文并未说明她是否有选择的余地,也没有说她必须做任何不道德的事。此外,经文也没有将以斯帖和末底改描绘成虔诚的特殊典范。例如,与但以理不同,以斯帖显然对波斯食物没有任何顾虑。
问:在《以斯帖记》2:7-11中,我们对那些不是亲生子女的家庭成员负有什么责任?
答:《提摩太前书》5:8在论及寡妇的语境中表明,在有能力护理自己家人时却不护理,是极其严重的罪。此外,我们应当帮助穷人,即使他们与我们没有血缘关系。
问:在《以斯帖记》2:9-12中,为什么圣经里提到的妇女要[据称]进行洁净?(一位穆斯林说他无法理解为什么她们会被视为不洁。)
答:这指的是一个异教国家的习俗,而非上帝子民的习俗,但这位穆斯林对波斯人也不够公正。在《以斯帖记》2:9-12中,这些少女接受的是美容护理。无论是圣经还是波斯王,都没有说这些妇女是不洁的。我认为这是这位穆斯林在强行寻找一个实际上并不存在的问题。
或许这位穆斯林愿意解释一下,为什么在伊斯兰教中,穆斯林妇女在月经期间不被允许做礼拜。《穆斯林圣训实录》第1卷第3册第652号,第188-189页;第2卷第4册第1932-1934号及脚注1163,第418-419页; 《布哈里圣训实录》第1卷第6册第322号,第194页;第1卷第6册第327号,第196页;第3卷第31册第41章,第98页;第3卷第31册第172号,第98页;《奈萨伊圣训集》第1卷第355-361号,第281-284页; 第1卷第364-368号,第285-286页;《阿布·达乌德圣训集》第3卷第4662号,第1312页。根据一位穆斯林译者的脚注,月经期间的妇女甚至不被允许诵读《古兰经》。《阿布·达乌德圣训集》第1卷脚注111,第56页
问:《以斯帖记》2:10、20中,以斯帖是否必须服从末底改?
答:子女应当听从父母。一方面,末底改是她的养父;另一方面,作为王后,她已不再是孩童。无论她是否必须听从末底改,她这样做都是明智之举。
问:在《以斯帖记》2:10中,末底改命令以斯帖不要透露自己的身份,这样做对吗?
A:圣经并未提供所有相关细节,也没有对末底改的这一命令表示赞同或反对。不过一般而言,在遭受种族和宗教迫害的时期,有时最好不要透露太多,这样做是可以的。
问:在《以斯帖记》2:17中,以斯帖如何能成为王后?因为据希罗多德所言,波斯王后只能出自七个波斯贵族家族之一。
答:《波斯与圣经》一书第233页指出,希罗多德在此处的说法已被证明是错误的。阿美斯特里斯王后(瓦实提)是波斯将军奥塔内斯的女儿,而奥塔内斯本人也不属于这七个家族之一。大流士王也娶了这些家族以外的女子为妻。
问:在《以斯帖记》2:17中,国王为何“爱以斯帖胜过一切女子”,既然后来在《以斯帖记》4:11中,他已有30天没见过她了?
答:爱情是难以捉摸的,而且《以斯帖记》4:11 所记载的事件发生在国王选定以斯帖四、五年之后。这段经文仅仅是指出,在那一瞬间,国王通过立以斯帖为王后,表明了他比所有其他女子更爱她。
问:在《以斯帖记》2:19中,为什么末底改总是坐在城门旁?
答:经文并未说明,但可能是因为末底改是个低级官员,而城门正是他的岗位所在。
问:在《以斯帖记》2:21-23中,基督徒在什么情况下应该向世俗当局揭发阴谋和罪行?
答:一般而言,基督徒应当始终向当局揭露邪恶的犯罪活动。唯一的例外是法律本身有误的情况。我们不应协助当局进行(针对任何人的)宗教迫害,也不应协助执行那些与神在圣经中所说相悖的不公正法律。
《以斯帖记》2:21中的比革他拿和特列施并非高官,但他们是太监(即可以自由出入宫中各处)和守门人,因此他们有能力暗杀王。公元前465年,薛西斯王就在自己的寝宫中被他的宰相兼千夫长阿塔巴努斯谋杀。
问:《以斯帖记》2:23中的“绞架”指的是什么?
答:在希伯来语中,“绞架”意为“树”。它可能不像欧洲的绞刑架那样,而是一种亚述人和波斯人使用的穿刺木桩——薛西斯的父亲大流士曾用这种方式处决过3,000人。波斯国王既慷慨又残忍。
请注意,哈曼先是建造了绞架,之后才向王禀报。哈曼当时相当自信。
问:在《以斯帖记》3:1中,“亚甲人”指的是什么?
答:经文说哈曼是亚甲人。我们无法确定亚甲是否就是《撒母耳记上》15:8中所提到的亚玛力王(或世袭头衔)。因此,哈曼并非波斯人,而且他很可能是亚玛力人。 根据《撒母耳记上》15章、《申命记》25:17-19、《民数记》31:1-12以及《出埃及记》17:8-16的记载,亚玛力人是犹太人的仇敌。此外,“这些事之后”可能指《以斯帖记》第2章事件发生后约五年的间隔。
另一种观点:另一方面,有人发现了一块萨尔贡时期的亚述铭文,显示“阿迦格”也是波斯境内一个地区的名称。在萨尔贡的记录中,“阿迦齐”是一个美索不达米亚部落(尽管第二个“g”音变为“z”的情况较为罕见)。
问:在《以斯帖记》3:1中,一个非波斯人如何能在波斯帝国中掌权?
答:哈曼很可能不是波斯人,但末底改肯定不是波斯人。至于他们如何掌权,我想你可以去问问《但以理书》2:48中的但以理和《尼希米记》1:11中的尼希米。此外,考古学家还发现了阿塔薛西斯一世和大流士二世时期的泥板,上面记载了100多个在王国中担任官职的犹太人名字。 正如约瑟时代以及后来奥斯曼土耳其统治下的亚美尼亚官员的情况一样,让外国人担任高位是有好处的。统治者会明白,如果这个外国人试图叛乱,百姓是不会追随一个外国人的。
问:《以斯帖记》3:2-3、4:2和5:9中,说末底改等人“在王宫门口”是什么意思?
答:《以斯帖记》3:2-3指出,那里也是其他贵族聚集之处。末底改并非站在城门外的那种“乞丐”,而是身处高官云集之地。
问:在《以斯帖记》3:2中,末底改拒绝下拜的做法是否正确?
答:亚伯拉罕曾向君王下拜,因此末底改本可以下拜。与其他君王不同,波斯君王从未被当作神明来崇拜,因此这种行为不会被视为一种敬拜。末底改因拒绝下拜而使犹太人陷入了大麻烦。我们虽不清楚他的理由,但可能是出于对哈曼的不敬、民族自豪感,或是其他因素。
问:在《以斯帖记》3:2中,末底改的行为有什么不一致之处?
A:末底改曾嘱咐以斯帖不要透露自己的民族背景。以斯帖很可能穿着像波斯人一样,饮食也效仿波斯人,这违反了摩西的饮食律法,且在此地未能作独一真神的见证。 然而,当末底改拒绝向哈曼下拜时,他却暴露了自己的民族背景,因为末底改是个犹太人。实际上,末底改下拜并不违反摩西律法,因为没有任何迹象表明哈曼——一位官员——是神。《创世记》23:7中,亚伯拉罕曾向赫人下拜;《创世记》33:3、7中,雅各曾向以扫下拜。 在《创世记》37:7,9中,约瑟做了一个梦,梦中他的兄弟们向他下拜。大卫在《撒母耳记上》24:8和《列王纪上》1:16中向扫罗下拜。 在《撒母耳记下》14:4中,有一位妇人向大卫下拜。大卫在《撒母耳记下》18:28中允许士兵亚希玛斯在他面前下拜。因此,以斯帖的叔父末底改不向哈曼下拜,很可能是出于对哈曼的轻蔑,而非宗教信念。同样,根据希罗多德《历史》7.136的记载,斯巴达人也不会向薛西斯王下拜。
有人可能会认为,犹太人之所以陷入这种危险,是因为末底改没有下拜。但另一方面,或许哈曼的性格和仇恨无论如何都会导致这样的结果。
问:在《以斯帖记》3:2、6中,如果末底改只是换个地方,难道就不能避免整个问题了吗?
答:在末底改最初拒绝下拜之后,离开可能无济于事。哈曼不仅对末底改怀有仇恨,更对全体犹太人怀有仇恨。目前尚不清楚哈曼是否正是那时才开始憎恨全体犹太人,还是更可能的情况是,他早已怀有这种仇恨,只是现在才显露出来。
问:在《以斯帖记》3:6-7中,古代是否还发生过其他大规模屠杀事件?
答:不幸的是,此类事件屡见不鲜。公元前90年,本都国王米特拉达梯下令在特定日期处决本都境内所有罗马人,逾8万人因此丧生。
穆斯林苏丹曾屠杀数万德鲁兹人,“严酷的”塞利姆曾屠杀许多阿拉维派信徒。在更近的时期,1572年4月23日,法国国王在“圣巴托洛缪大屠杀”中屠杀了8万名忠于他的法国新教徒。 西班牙人将摩尔人驱逐出西班牙。因此,确实有许多统治者曾屠杀过大量臣民。
近代,希特勒屠杀了大量德国犹太人,并掠夺了他们的财产;在其他国家,也曾发生过为中饱私囊而屠杀其他族裔富人的事件。
甚至有一个专门的术语来描述这种现象:民主屠杀(democide)。这指的是人们死于本国政府之手,但并非死于战争。鲁道夫·鲁梅尔研究了8,000多起民主屠杀案例,并估计20世纪共有2.62亿人因此丧生,这一数字是战死人数的六倍。因此,对于普通人来说,来自本国政府的威胁比来自敌军士兵的威胁要大六倍。
问:在《以斯帖记》3:6-9中,为什么有些人会对整个民族怀有如此深的仇恨?
答:我们无法知晓一个人为何会憎恨整个民族。以下是我们对待他人应有的四种态度:
珍视他人,因为他们是上帝的创造,是按祂的形象造的,具有极高的价值(创世记1:27 ;诗篇 139:14;以赛亚书 43:7)。
要明白,每个种族和族群都是按着上帝的形象平等地被造的(加拉太书3:28 )。
珍视人的生命符合圣经的教导(创世记5:17 ;申命记 ;罗马书 13:4;等)。
要知道,我们本质上并不比别人优越(腓立比书 2:3;罗马书 12:3)。
问:在《以斯帖记》3:6-9中,为什么有些人虽然并不憎恨整个民族,却容忍这种仇恨并默许屠杀?
答:许多时候,当邪恶之事发生时,他人往往出于以下几个原因而不敢挺身反对:
1. 他们可能从这种恶行中获利,正如《以斯帖记》3:9所示。
2. 发声可能会带来经济风险,甚至可能危及自身安全。
3. 他们认为发声无济于事,因此尝试也是徒劳。
4. 他们对受压迫者漠不关心。
5. 他们对情况一无所知。有时无知是“无辜”的,有时人们之所以不知情,是因为他们不相信那些他们认为是“谣言”的事情,也不愿花时间去查证。
作为基督徒,无论受压迫者是否是基督徒,我们都应当为他们伸张正义。
问:在《以斯帖记》3:7中,哈曼掷骰子可能有哪三个目的?
答:至少有三个目的。
如果哈曼迷信,这将告诉他杀害犹太人的最佳时机。如果抽出的时间是在遥远的未来——正如实际情况那样——犹太人便能直接离开波斯帝国。
波斯国王同样迷信。根据希罗多德《历史》3.128和《居鲁士教育》1.6.46的记载(从色诺芬到斯特拉博),国王们经常借助掷签来决策。巴比伦人认为诸神会在每年年初聚会以决定人们的命运,因此掷签很可能就在那时进行。
合法性:无论抽签结果落在何时,似乎诸神都倾向于在此时消灭犹太人。但需注意,抽签结果绝无可能出现“完全不要这样做”这一选项。 当然,在入侵希腊失败后,薛西斯王国的国库必然捉襟见肘,而哈曼承诺向国库注入如此巨额资金,或许只需一个最牵强的借口来证明其正当性。他将犹太人塑造成王国的危险敌人,但没有任何迹象表明犹太人对波斯人有所不忠。
问:在《以斯帖记》3:9中,哈曼怎么能承诺给国王那么多钱呢?
答:关于这一点有两点需要注意。
1. 这是一笔巨额财富,大约75万磅白银。这相当于后来大流士统治时期波斯帝国年收入的三分之二左右。这可能会让国王怀疑这位高官究竟是如何获得如此巨额财富的。
2. 也许哈曼计划通过掠夺犹太人来获取这笔钱。
问:在《以斯帖记》3:10中,这段经文对亚哈随鲁/薛西斯有何评价?
答:没有任何迹象表明薛西斯对犹太人怀有任何恶意。然而,即使没有任何个人原因,薛西斯对他人也如此冷酷无情,以至于他仅因一名官员对某人的一时兴起,就同意将所有犹太人灭绝。有些人,你从未做过任何反对他们的事,他们也对你并无怨恨,却对你死活漠不关心。
有时,当你身处众多基督徒之中,几乎会产生一种错觉,以为世上每个人都友善、充满爱心且体贴他人。而与一些非基督徒相处时,这种错觉往往会戛然而止。
问:《以斯帖记》3:11中,哈曼被赐予的人和财物有何意义?
答:虽然哈曼会向国库缴纳10,000塔兰特白银——约合375吨或750,000磅——但据希罗多德记载,波斯帝国的年收入为14,500塔兰特。当亚历山大大帝攻占苏萨时,战利品达49,000塔兰特。 那么,哈曼怎么可能有那么多钱呢?也许当时他并没有。不过,哈曼甚至可能在这件事上从中获利。犹太人得到了很长的时间或警告。许多人可能想要离开波斯帝国,留下他们的房屋和大部分财物。掠夺犹太人的那些人会得到这些财物,并很可能分给哈曼一部分。
问:在《以斯帖记》3:11中,“钱财和百姓都交给你了”是什么意思?
答:这意味着薛西斯王将犹太人的性命和财物都交给了哈曼。其意为“他们的钱财都交给你了”,而非“你可以保留你所提供的钱”。 它并不意味着后一种含义,因为:a) 国王确实需要那笔钱充实国库;b) 末底改在《以斯帖记》4:7中提到哈曼曾承诺支付这笔钱;c) 以斯帖在《以斯帖记》7:4中提到她的子民已被“卖掉”。
问:在《以斯帖记》4:8中,为什么末底改要把诏书的原件交给以斯帖?
答:也许是因为让以斯帖亲眼看到,她才会更愿意相信末底改没有弄错或夸大其词。此外,她可能需要有人帮她翻译。有时,亲自提供证据比仅仅让对方信任我们更好。
问:在《以斯帖记》4:11中,关于“除非王伸出权杖,否则无人可未经召见就面见王”这一法律,我们还有哪些其他证据?
答:波斯人曾是米底人的臣民,据希罗多德《历史》第一卷第九章记载,这一习俗显然始于米底第一位国王迪奥凯斯。 此外,希腊历史学家希罗多德在《历史》第三卷第118章第114页中也暗示,任何人(除七位特定的波斯人外)若未经事先召见便觐见国王,将被处决,除非国王伸出权杖。 必须受召才能觐见国王的人,可以前来自报家门,这一点在希罗多德《历史》第三卷第140章以及科尔内利乌斯·内波斯《科农传》第3章中也有体现。希罗多德还提到,当某人可以向国王发送信件,请求国王传唤他前来。鉴于大屠杀迫在眉睫,以斯帖可能本就不愿使用信件。
问:在《以斯帖记》4:14中,最后一部分的正确译法是什么?
答:这句话是一种修辞手法,称为“省略法”(aposiopesis)或“突然沉默”。它是指突然中断所说的话,以强调未言明的内容。可以译为“……难道你不是为此才获得王后的地位吗?”。
问:在《以斯帖记》4:14中,这节经文的重点是什么?
答:以斯帖有责任冒着生命危险采取行动。尽管无论她是否顺服,神都会保护犹太人。然而,如果她“行事谨慎”,她和家人的安全将比大胆行动时面临更大的危险。
问:在《以斯帖记》4:14中,你是否曾以为自己已经弄清楚了上帝对你生命的旨意,结果却完全错了?
答:在此之前,以斯帖可能以为自己成为王后仅仅是因为运气好。或者她可能以为,自己之所以成为王后,只是因为她对神忠心,所以神赐福于她。但事实证明,以上两种想法都不对。 神特意让她成为王后,是为了实现祂挫败哈曼的计划。也许我们不必过于纠结于揣测神在我们生命中行事的原因,因为就像约伯的三个朋友一样,我们很可能还是会理解错误。
问:在《以斯帖记》4:15-16中,是谁主动策划了逃离这场危险的计划?
答:虽然末底改起初向以斯帖揭示了巨大的危险,但他将如何应对的计划交由以斯帖来制定。末底改这样做很明智。他不可能像以斯帖那样了解王宫和后宫生活的细节及人际关系,因此他明智地让以斯帖来制定最佳方案。
当需要处理重要事务时,有时我们最明智的做法就是告知更熟悉细节的人,并将任务委托给他们。有时人们会愚蠢地认为“如果要成事,就得靠我”,并开始自以为拥有独自完成某事的经验和细节知识,却不将主导权交给更合适的人选。
问:在《以斯帖记》4章16节中,以斯帖的态度是否正确?
A: 是的。首先,让我们了解当时的情况。举个例子说明他的残暴:当薛西斯率军远征希腊时,一位名叫皮提乌斯的利底亚富商曾款待波斯军队,并捐赠了巨额金钱以支付部分军费。 当薛西斯从希腊撤军时,皮提乌斯请求让他的五个儿子中年龄最大的一个免除服役,以便在自己年老时能陪伴在侧,薛西斯却将那名儿子的尸体劈成两半,并命令军队从尸体中间行军通过。我想,这就是薛西斯拒绝的方式。
总之,以斯帖打算未经召见就觐见国王,而此举的惩罚是死刑——除非国王接纳她。
因此,以斯帖打算竭尽全力,但她甘心将结果交托给上帝。她这种看似安然或顺从的态度,并非源于漠不关心,而是意识到结果不能托付给任何人。她不知道自己的计划是否会成功。但即使不知道结果如何,她也愿意全力以赴。
借用C.A.摩尔的话来说:鲁莽之人行事无畏,勇敢之人则是在畏惧中仍勇往直前。
其他曾勇敢行事的人还包括被投入火窑的沙得拉、米煞和亚伯尼歌,被投入狮子坑的但以理,以及保罗、彼得、约翰和其他使徒。
问:在《以斯帖记》4:16中,你是否曾面临过这样的处境:取悦神可能意味着你的工作、人际关系或你所珍视的事物会因此丧失?你是如何应对的,或者你会如何应对?
答:有时你可能会被命令或胁迫去亲自犯罪;有时则可能被命令或胁迫去帮助他人犯罪。这种胁迫可能是消极的,也可能是积极的鼓励。
当我们身处此类境地时,需要“权衡利弊”。那份工作、那段友谊,或是任何岌岌可危的事物,真的比取悦神更重要吗?此外,神或许会采取行动改变局面。神不会因结果而追究我们的责任;祂追究的是我们是否对祂忠心。
问:在《以斯帖记》4:16中,以斯帖去见王时,是否违背了政府的法律?
答:回答这个问题时需要考虑以下四点。
1. 圣经从未提及以斯帖曾思考过此事的道德性。然而,正如以下几点所示,她的行为并无不妥。
2. 新约中关于顺服一切掌权者和尊荣君王的诫命(罗马书13:1-4,彼得前书2:13-15,提多书3:1)当时尚未写成,而以斯帖也没有违背任何已有的诫命。
3. 虽然《以斯帖记》4:16说她这样做是“不按律法”或“违背律法”,但只有当(且仅当)王向她伸出王权权杖时,这才被允许。
4. 即使新约当时已经写成,即使这确实是违背律法,但顺服神是高于人定律法的。显然,为所有犹太人的性命求情,其重要性远高于遵守人定律法。
问:在《以斯帖记》5:3、6中,波斯王为何愿意赐予她王国的一半?
答:薛西斯可能意识到,以斯帖未经召见就来见王,说明她的请求对她而言极其重要。这是国王假装表现出的慷慨。当然,你不会真的想要一半的王国,因为国王也有权随时以任何理由处死任何人。马可福音6:22-28中,希律·安提帕王也说过类似的话。
问:在《以斯帖记》5:4中,以斯帖为何也要邀请哈曼参加筵席?
答:经文中并未说明原因,但可能是为了让王能看到哈曼的即时反应。
问:在《以斯帖记》5:4、7-8中,以斯帖为什么不直接向薛西斯王说明她的要求呢?
答:首先,如果国王因饮酒而心情愉悦,他更可能批准请求,但这并不能解释她为何要举办两场宴会。圣经没有说明她这样做的原因,但评论家们对此有五种不同的看法。
a) 她已有30天未见国王,在提出请求前,既想试探国王的反应,也想重修旧好。换言之,这是经过精心策划的。
b) 她在王面前失去了勇气。换言之,这是因恐惧而产生的突发转变。
c) 在王座厅和第一次宴会上,她觉得当时并非提出请求的合适时机。
d) 她想制造悬念,并向国王强调此事的严重性。
e) 她想先将哈曼的形象塑造得十分嚣张,这样通过他突如其来的惊愕反应,国王才能看清他其实是个冷酷无情的杀人犯。
以斯帖完全不知道的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是:在这两天的延迟期间,上帝会让薛西斯再次听到末底改揭露那场阴谋的消息,并决定嘉奖末底改。
问:在《以斯帖记》5:9和6:7-9中,哈曼为何天真地以为王是在指他?
答:答案有三个要点需要考虑。
1. 哈曼并不知道王在《以斯帖记》6:3中再次听说了末底改的事,因此他没有理由怀疑末底改就是那个将要受尊荣的人。
2. 哈曼的希望与骄傲交织在一起,使他认为自己才是获得这一荣誉的唯一人选。
3. 很多时候,人们往往容易将“可能属实”的事情与“希望属实”的事情混为一谈。
问:在《以斯帖记》5:11;9:7-10,12中,哈曼有十个儿子有何重要意义?
答:与犹太人一样,波斯人也将生许多儿子视为一种祝福。事实上,希罗多德在《历史》第一卷第136章中提到,波斯国王会向儿子最多的贵族颁发奖赏。哈曼拥有一切,至少在今生如此,如果他没有将注意力集中在末底改和犹太人身上,本可以继续享受这一切。
问:在《以斯帖记》5:14中,为什么绞架要建得有75英尺高?
答:绞刑架根本没必要高达75英尺。尽管它矗立在哈曼的领地上,但以这样的高度,全城的人都能看见,并明白绝不能得罪哈曼。有趣的是,5章14节中的希伯来语动词不仅表示“向王请愿”,也可能表示“向王禀报”。 绞架设得如此之高,只是为了让方圆百里的人都能目睹被吊者之死。哈曼在波斯人中本已地位显赫,但他却仍不知足。哈曼本想让所有人见证末底改之死,结果却因这绞架之故,反倒使哈曼自己“再次被高高吊起”。
《诗篇》9:15指出,那些抵挡神的列国不仅会被沉入坑中,而且会沉入他们自己所挖的坑里——那坑原本大概是挖来陷害别人的。《诗篇》10:2也有类似的教导。
问:在《以斯帖记》6:1-3中,我们可以从这位王身上学到什么好的原则?
答:这位王深感有义务以美善之事回报那些对他行善的人。尽管亚哈随鲁王并非信徒,但我们仍可从他在这方面的榜样中汲取教训。如果有人为我们做了好事,为何不以善报善呢?如果有人为我们劳作,或给予我们某些东西,而由于法律的某些特殊规定我们本不必支付报酬,我们也应当公平地给予报酬。
问:在《以斯帖记》6:7-9中,是否有圣经以外的证据支持这种“像王一样乘坐战车”的奖赏?
答:有。《波斯与圣经》一书第233页指出,普鲁塔克在《提米斯托克利传》第29章中记载了流亡的斯巴达国王达马拉图斯提出的要求:他希望获准像波斯国王一样,将王冠直立戴在头上,在萨迪斯举行隆重的游行。
根据巴德克(Bardtke)第348页以及凯尔-德利茨施(Keil-Delitzsch)所著《旧约注释》第3卷第360-361页的记载,亚述和波斯的浮雕(石刻图画)及雕塑中,马匹的头上都戴有饰冠。
第二个例子与此类似。希罗多德《历史》第7卷15-17节记载,薛西斯命令他的叔父阿尔塔巴努斯穿上王袍,坐在王座上,睡在王床上。
问:在《以斯帖记》6:6-12中,当今有些人是如何为了声誉而活的?
答:看看当今的社交媒体网红便知。有些人将声誉视为获取财富或地位的手段;但另一些人则出于自私,仅仅为了声誉本身,仿佛他们的自我价值完全取决于他人对他们的评价。
问:在《以斯帖记》6:13中,哈曼妻子的观点与圣经中关于神的主权教义有何不同?
A:宿命论有不同的形式(非个人主义的和个人主义的)。无论如何,哈曼的妻子认为哈曼的命运是不可避免的,因此努力去改变毫无意义。 更好的做法或许是哈曼向神悔改并与末底改和解,但显然哈曼从未想过要停止他的计划并悔改。不过,泽雷什的观点并不一致,因为显然她忘记了在《以斯帖记》5章14节中,泽雷什和哈曼的朋友曾敦促哈曼建造绞架。
从圣经对神的主权看法来看:
神所命定的,必会成就(以赛亚书43:13)。
神所禁止的事绝不会发生(约伯记1:10 ,12;2:6;约翰福音19:11 )。
神在一定限度内允许人去做他们必须为之负责的事,即使是那些令神伤心的事(耶利米书7:31 ;19:5;32:35;以西结书13:19;路加福音23:28-31)。
神预知一切未来,包括每个人将作出的选择(诗篇 139:16;以赛亚书 42:9;44:7)。
万事都按着神的计划共同效力(以弗所书1:11 ;罗马书8:28 ;箴言16:4)。
正如托尼·埃文斯所说:“当处境看起来最绝望时,神能将看似无法联系的事物联系起来。他能让那些看似永远无法交汇的道路相交。”《托尼·埃文斯圣经注释》第484页。
问:在《以斯帖记》7:4中,若犹太人被灭,王将蒙受损失,这是什么意思?
答:以斯帖在此终于揭示了自己的犹太人身份。这或许意味着,若犹太人被灭绝,王将不仅失去每年的税收收入,还会失去那些本可成为官员和士兵的臣民。 此外,当王签署诏书时,他并未意识到自己实际上已将妻子以斯帖判了死刑。事实上,在《以斯帖记》第3章中,哈曼根本没有具体提到犹太人,因此王可能并不知情。直到哈曼起草、王签署的书面诏书中,才首次明确提到了“犹太人”这一名称。
问:在《以斯帖记》7:8中,哈曼和以斯帖发生了什么事?
答:在《以斯帖记》6:10-11中,原本想羞辱末底改的哈曼,被迫要尊荣他。而在此处,这个想要杀光所有犹太人的哈曼,却正在向一位犹太人求饶。国王进来后,误以为哈曼正在侵犯以斯帖。当时房间里可能有卫兵和其他人在场。 王若愿意,本可向在场者询问此事,但亚哈随鲁王并不想深究。在他看来,哈曼的命运在此之前就已经注定了。《箴言》28:10说,引诱人入恶网的,自己必陷在其中。
问:在《以斯帖记》7:9中,哈波拿为何要提起哈曼的绞架?
答:任何人都能看出哈曼正在搭建绞架,而且显然哈曼已经告诉过别人这是为谁准备的。哈波拿认为王会想知道这件事,也可能是出于对以斯帖的同情。不过,更可能的原因是他憎恨哈曼。哈曼肯定不会对哈波拿的这种“热心”感到高兴。请记住,傲慢必招致仇敌。
问:在《以斯帖记》7:14中,以斯帖是否应该原谅哈曼,并请求王放他一马?
答:如果以斯帖这么做了,谁知道哈曼会多快再次图谋杀害他们。哈曼虽然因即将被处决而悲伤,但没有任何迹象表明他对试图杀害末底改和犹太人感到丝毫悔意。如果一个人对自己所做或计划要做的事毫无悔意,他很可能会再次尝试。
问:在《以斯帖记》8:2.7中,以斯帖为何将哈曼的财产交给末底改管理?
答:当哈曼因叛国罪即将被处决时,他被没收了全部财产。根据希罗多德《历史》第3卷第128-129节,以及约瑟夫斯《犹太古史》第11卷第17章第1节第3段的记载,国家可以没收被判处死刑的罪犯的财产。 因此,王将哈曼的所有财产赐予以斯帖,而以斯帖又将这些财产交由末底改管理。究竟是以斯帖还是末底改拥有并管理这些财产其实并不重要,因为他们是一家人。《箴言》13:22及以下经文说:“……但罪人的财富,却是为义人积存的。”
问:在《以斯帖记》8:3中,以斯帖为何要俯伏在王脚前?
答:这并非敬拜,而是出于情感。其次,这是在表达感激和敬意,但最主要的是为了让犹太人能够自卫。看来哈曼是这里唯一的反派。我们就暂且忘记,其实最初批准这项诏令的正是薛西斯王。
问:在《以斯帖记》8:10中,单峰骆驼指的是什么?
A:指单峰骆驼。单峰骆驼主要分布于非洲和中东大部分地区。 双峰的巴克特里亚骆驼则主要分布在伊朗的大部分地区以及亚洲的其他地区。顺便提一句,除非古人生活在像波斯这样对这两种骆驼都十分熟悉的地区,否则他们很可能不会做出这种区分。另外,《以斯帖记》1:1是《圣经》中唯一提到印度的地方。
问:《以斯帖记》8:11中,为什么允许犹太人杀害妇女和儿童?
答:这是波斯国王颁布的诏令,而古代君王向来以残暴著称。不过,请注意,犹太人并没有义务执行国王诏令中的每一项内容,而且经文也从未提及犹太人杀害了妇女和儿童。事实上,《以斯帖记》9:6、12、15仅提到犹太人杀害了男子。
问:在《以斯帖记》9:1-10中,犹太人和政府官员为何要杀死他们的敌人?
答:这是出于自卫。此外,旧约律法规定,诬告他人者应处以死刑。犹太人没有掠夺财物,表明这些杀戮并非单纯的报复,而是“具有司法性质”的。
问:在《以斯帖记》9:2-3中,信徒在何种情况下应当参与“正义战争”?
答:在此情况下,当敌人企图杀害犹太人的男女老幼时,他们攻击敌人是被允许的。如果他们对那些毫无悔改之意、且一旦有机会便极可能再次杀害他们的人施以怜悯,那么不与之战斗并将其杀死,对自己的家人而言反而是“不仁慈”的。
问:在《以斯帖记》9:10中,犹太人为何没有夺取战利品?
答:《以斯帖记》8:10-11提到,他们被允许将财物作为战利品没收。然而,若他们这样做可能会引发问题,因为他们可能会被指控仅仅为了财富,而杀害那些声称反对犹太人的富人。此外,他们希望表明,此事关乎他们的生存,而非从他人的恶行中牟利。
问:在《以斯帖记》9:19中,当今有哪些赚取更多金钱的机会,最好还是让它们从指间溜走呢?
答:犹太人本可以拿走所有的战利品,但这样做可能会招致许多麻烦。 投资于法律上的灰色地带,可能带来的麻烦会比赚到的钱更多。企业破产的一种方式是:银行给予大额贷款,企业使用后,银行却突然要求立即偿还全部贷款。如果企业无法迅速找到另一家银行提供贷款,就会破产,而银行可能因此收购了一家新企业。
问:《以斯帖记》9:18-32中,犹太人庆祝普珥节和光明节是否妥当?毕竟这些节日并未在《妥拉》中提及。
答:当然可以。在《约翰福音》10:22中,耶稣就曾庆祝过光明节。光明节是纪念犹大·马加比于公元前165年12月为圣殿举行奉献仪式的节日。有趣的是,在埃塞俄比亚及非洲邻近地区信奉犹太教的人们并不庆祝普珥节;显然,他们的祖先从未收到过那封信。
问:在《以斯帖记》10:3、9:4中,那位后来于公元前465年刺杀薛西斯王的宰相或护卫长阿尔塔巴努斯,会是末底改同一个人吗?
答:不是。根据古代历史学家的记载,阿尔塔巴努斯来自里海东南岸的赫尔卡尼亚。他要么是国王的大臣,要么是国王的近卫军长。阿尔塔巴努斯先杀死了国王的儿子,随后在国王尚未查明凶手之前,又在国王的寝宫中将其杀害。阿尔塔巴努斯以大臣身份掌权约七个月,直到他本人也被杀害。
我们不知道末底改和以斯帖在宫中受宠生活了多久。也许末底改在公元前465年之前就去世了。
问:《以斯帖记》中,至今仍存世的最古老抄本有哪些?
答:约公元350年的基督教圣经抄本中收录了《旧约》,包括《以斯帖记》。切斯特·比蒂纸草卷(IX、X)(公元2至4世纪)中收录了《以斯帖记》
谢德纸草卷1收录了《以西结书》、《但以理书》和《以斯帖记》。其年代可追溯至公元3世纪早期。该卷原本有118页,现存109页。
梵蒂冈抄本(公元325-350年)完整保存了《以斯帖记》全书。
西奈抄本(公元340-350年)完整保存了《以斯帖记》。
亚历山大抄本(约公元450年)完整保存了《以斯帖记》。
死海古卷中没有该书的抄本。
问:哪些早期作家曾提及《以斯帖记》?
答:尼西亚会议前的作家中,曾引用或提及《以斯帖记》经文的有:
犹太作家约瑟夫斯(约公元90年)在《反阿皮翁》第1卷第8章(第609页)中暗指了《以斯帖记》的经文。
罗马的克莱门特(公元96-98年)写道:“以斯帖同样因信仰虔诚,为了拯救以色列十二支派免于迫在眉睫的毁灭,也不惜将自己置于不亚于此的危险之中。因为她通过禁食和谦卑向洞察万物的永恒之神祈求;而神察觉到她心灵的谦卑,便拯救了那个她曾为之冒生命危险的民族。” 《第一克莱门特书》第55章,第20页
X 萨迪斯的梅利托/梅莱托(公元170-177/180年)在其正典中未列出《哀歌》、《尼希米记》或《以斯帖记》。然而,有些人将《哀歌》视为《耶利米书》的一部分,将《尼希米记》视为《以斯拉记》的一部分。《摘录集》第4片段,第759页。
亚历山大的克莱门特(公元193-202年) “此外,以斯帖因信德完全,她独自一人——仅凭禁食的苦修——便将以色列从王权和总督的残暴中拯救出来,遏制了万千武装之手,凭着她的信心废除了暴君的诏令;她确实安抚了王,制止了哈曼,并借着向神所献的完全祷告,使以色列毫发无损。”《杂论》第4卷第19章第431页。
奥利金(公元225-254年)在论述他为何支持次经时说:“在许多其他圣经书中,我发现我们的抄本有时比希伯来原文多,有时则少。 我将列举几个例子,因为不可能全部列举。《以斯帖记》中,无论是玛尔多凯的祷告,还是以斯帖的祷告——这两段祷告都旨在教化读者——在希伯来文版本中均未出现。”奥利金致阿非利加努斯书,第3章,第386-387页
奥利金(公元225-254年):“在《七十士译本》的《以斯帖记》中,末底改也将以色列的仇敌称为‘那些不存在的人’,他说:‘耶和华啊,求你不要将你的权杖交给那些不存在的人。’” (他引用了《七十士译本》中的《以斯帖记》4:22)奥利金《约翰福音注释》第2卷第7章第330页
尼西亚会议之后
凯撒利亚的优西比乌(公元318-339/340年)
叙利亚的阿弗拉哈特(337-345)《精选论述》
X 亚他那修(公元367,325-373年)虽不将其视为圣经,但认为值得阅读
米兰的安布罗斯(公元370-390年)
X 格雷戈里·南齐安努斯(公元330-391年)曾在一首诗中列举了所有正典书籍,并指出除此之外的任何书籍均非真正的正典。他的书目与当今新教徒所用的完全一致,只是他未将《尼希米记》、《以斯帖记》和《启示录》列入其中。他虽未提及《耶利米哀歌》,但可能认为该书已包含在《耶利米书》之中。 他虽未点名提及保罗的书信或《希伯来书》,但提到保罗写了十四封书信。格雷戈里的这首诗(希腊文)收录于米涅《希腊教父集》第37卷格雷戈里卷,第471-474栏(《教义诗集》第一卷第一节第十二首诗)
巴塞罗那的帕西安(公元342-379/392年)提到了《以斯帖记》和《但以理书》。《书信集》第2卷第5章第1节,第33页
北非希波大公会议(公元393年)
伊科尼翁的安菲洛基乌斯(公元394年)指出,《以斯帖记》仅被部分人接受。
迦太基大公会议(公元397年)
鲁菲努斯(公元394-406年)
苏尔皮提乌斯·塞维鲁(公元363-400年)
杰罗姆(公元373-420年)讨论了《旧约》的各卷书。 他特别讨论了《创世记》、《出埃及记》、《利未记》、《民数记》、《申命记》、《摩西五经》、《约伯记》、《拿弗之子耶稣》(即《约书亚记》)、《士师记》、《路得记》、《撒母耳记》(上下两卷)、十二先知书、《何西阿书》、《约珥书》、《阿摩司书》、《俄巴底亚书》、《约拿书》、《弥迦书》、《那鸿书》、《哈巴谷书》、《西番雅书》、《哈该书》…… 《撒迦利亚书》、《玛拉基书》、《以赛亚书》、《耶利米书》、《以西结书》、《但以理书》、《以斯帖记》、《以斯拉记》、《尼希米记》,第53封信第7-8章,第99-101页。
迦太基会议(218位主教)(公元393-419年)
萨拉米斯的埃皮法尼乌斯(公元360-403年)
金口若望(卒于公元407年)
希波的奥古斯丁(公元388-430年)
半佩拉吉派神学家约翰·卡西安(公元419-430年)曾提及《以斯帖记》。
在异端和伪经之中
X 佩拉吉派异端分子莫普苏埃斯提亚的西奥多(公元350?-428年)拒绝接受《以斯帖记》。
问:《以斯帖记》为何未被收录于《死海古卷》之中?
答:这可能不仅仅是因为它是一部篇幅较短的书,因为《死海古卷》的藏书非常丰富,其中甚至还有篇幅更短的书被发现。《死海古卷的意义》一书第119页推测,库姆兰教派出于神学原因拒绝了这部书。 虽然我们尚不清楚确切原因,但众多可能之一是,他们可能反对以斯帖嫁给外邦君王(尽管此事并非她自愿)。
问:《以斯帖记》中,希伯来文与希腊文《七十士译本》在翻译上有哪些差异?
答:虽然叙利亚文(亚兰文)译本和杰罗姆的译本都遵循希伯来文,但希腊文《七十士译本》却增加了6个段落。
1. 书卷开头提到了一个异象。这增加了301个希腊词。
2. 第3章末尾处增补了一封据称存在的信件内容,增加了244个希腊语单词。
3. 第4章结尾处增加了582个希腊语单词。
4. 第5章开头提到了以斯帖的祷告,增加了70个希腊语单词。
5. 第7章结尾增加了539个希腊语单词,主要是国王据称发出的一封信。
6. 《以斯帖记》末尾的最后一段增加了235个希腊语单词。
综上所述,《七十士译本》的“译者”对该书进行了大幅扩充,在原有的167节经文基础上增加了107节。这种扩充或许是一个分两步进行的过程,因为《七十士译本》的增补内容可能源自希腊文的“卢基安校订本”。
至于《以斯帖记》的其余部分,希腊文译本的准确性不如《妥拉》及其他一些书卷。该译本删去了希伯来原文中的一些重复内容。
以下是第2章中的差异。每组中的第一句是摘自杰伊·P·格林(Jay P. Green)《直译本》(Literal Translation)的希伯来文译文。第二句则是兰斯洛特·C·L·布伦顿爵士(Sir Lancelot C.L. Brenton)所译《七十士译本:希腊文与英文》(The Septuagint: Greek and English)中的《七十士译本》译文。
《以斯帖记》2:1 “他记起了瓦实提” 对比 “他不再提及阿斯汀”
以斯帖记 2:1 “她所做的事,以及他针对她所颁布的诏令” 与 “她所说的话,以及他如何定她的罪”
以斯帖记 2:2 “王的臣仆说” 与 “侍奉他的王臣仆说”
《以斯帖记》2:2 “美丽的年轻处女” 与 “贞洁、美丽的年轻处女”
以斯帖记 2:3 “美丽的年轻处女” 与 “容貌秀丽、贞洁的年轻少女”
以斯帖记 2:3 “到苏珊宫” 与 “到苏萨城”
以斯帖记 2:3 “太监” 与 “宫廷侍从”
以斯帖记 2:3 “洁净礼” 与 “洁净礼及其他侍奉”
以斯帖记 2:4 “统治” 与 “成为王后”
《以斯帖记》2:5 “苏珊宫” 与 “苏萨城”
《以斯帖记》2:7 “正在抚养” 与 “有一个养女”
以斯帖记 2:7 “她没有父母。这少女容貌俊美,身姿婀娜。她的父母去世后,末底改便收养她为女儿。” 与 “她的父母去世后,他将她收养为妻;这少女容貌美丽。”
以斯帖记 2:8 “以斯帖被带进王宫,交在希该手中” 与 “以斯帖被带到盖那里”
《以斯帖记》2:9 “待她……最好” 对比 “待她……很好”
《以斯帖记》2:11 “要了解以斯帖的安危,以及她将面临何种境遇。” 对比 “要看看以斯帖的结局会如何。”
《以斯帖记》2:13 “她所说的一切,都必照着赐给她,使她从后宫出来,进入王宫。” 对比 “王吩咐谁,谁就带她从后宫出来,与王同入内室。”
以斯帖记2:14 “那里有沙沙迦斯,就是王宫中管理后宫的太监” vs. “盖伊[赫盖],就是王宫中管理后宫的太监”
《以斯帖记》2:14 “王喜悦她,便按名召她。” vs. “除非按名召她。”
《以斯帖记》2:15 “他曾将她收为自己的女儿” 对比 (缺失)
《以斯帖记》2:15 “她除了王宫内侍、掌管后宫的希该所吩咐的以外,别无所求” 对比 “她对内侍、掌管后宫者所吩咐的一切,无一疏忽”
《以斯帖记》2:16 “第十个月,即提别月” 对比 “第十二个月,即亚达月”
《以斯帖记》2:17 “爱以斯帖胜过一切女子” 对比 “爱以斯帖”
《以斯帖记》2:17 “恩典与恩惠” vs. “恩惠”
《以斯帖记》2:17 “将王冠戴在她头上,立她代替瓦实提作王后” 与 “将王后的冠冕戴在她头上”
《以斯帖记》2:18 “众大臣和所有臣仆,以斯帖的筵席” 与 “朋友和贵族,连续七天,他盛大庆祝以斯帖的婚宴”
《以斯帖记》2:18 “各省,并照王的体例赐下礼物。” vs. “他的疆域。”
《以斯帖记》2:19 “当处女们第二次被聚集起来的时候,末底改正坐在王宫的门前。” 对比 “但末底改在王宫里侍奉。”
《以斯帖记》2:20 “她的宗族或她的子民” vs. “她的宗族”
《以斯帖记》xml-ph-0000@deepl.internal“因为以斯帖遵行末底改的吩咐,正如她被末底改抚养时所行的” vs. “因为末底改曾吩咐她,要敬畏神,遵行他的诫命,正如她与他同在时那样;以斯帖也没有改变她的生活方式。”
《以斯帖记》2:21 “那时,末底改坐在王宫门口,有两个王宫太监——比革他和特列什,他们是把守门槛的——心怀不满,图谋加害亚哈随鲁王。” 对比 “有两个王的内侍,即护卫队的首领,因末底改被提拔而心怀不满,便图谋杀害亚达薛西王。”
《以斯帖记》2:22 “王后以斯帖” 对比 “以斯帖”
《以斯帖记》2:22 “奉末底改之名向王禀报” 对比 “将这阴谋之事禀告王。”
《以斯帖记》2:23 “经查明此事后,真相大白;那两个人就被挂在木头上。此事被记在王前的《历事记》上。” 与 “王审问了那两个太监,就把他们挂了;王又下令,要把末底改的善行记在王室档案中,作为嘉奖。”
《以斯帖记》3:7 “在第十二个月”(马所拉文本) vs. “抽签定在第十二个月”(七十士译本)(七十士译本的表述很可能是后人增补)
《以斯帖记》8:1-12在《七十士译本》的卢基安校订本中的表述,与希伯来文原版或常规《七十士译本》均大相径庭。(《解经者圣经注释》第4卷第828页。)
《以斯帖记》9:24 :“亚甲人”与“马其顿人”
《以斯帖记》xml-ph-0000@deepl.internal:“在犹太人中地位显赫,深受众多弟兄喜爱,寻求本民族的福祉,并向所有子孙传讲和平。” vs. “王国中的显要人物,受犹太人尊崇,一生深受全体国民爱戴。”
本问题参考文献:希伯来文译文引自杰伊·P·格林(Jay P. Green)的《直译本》(Literal Translation),七十士译本译文引自兰斯洛特·C·L·布伦顿爵士(Sir Lancelot C.L. Brenton)所译的《七十士译本:希腊文与英文》(The Septuagint: Greek and English)。此外还参考了《解经者圣经注释》(The Expositor’s Bible Commentary)以及NASB、NIV、NKJV和NRSV圣经中的脚注。
除非另有说明,经文引文均出自《贝雷安标准圣经》(BSB),该版本属于公有领域。https://berean.bib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