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自《列王纪上》的圣经问答
问:在《列王纪上》中,以色列和犹大诸王的年表大致是怎样的?
答:以下是两国的年表汇总。
以下是以色列诸王的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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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前年份 |
以色列君王 |
在位年数 |
相关经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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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1/930-910 |
耶罗波安 |
22 |
《列王纪上》1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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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0/909-909/908 |
拿答 |
2 |
《列王纪上》15:25-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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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9/908-887/886 |
巴沙 |
24 |
《列王纪上》15: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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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7/886-886/885 |
以拉 |
2 |
《列王纪上》16: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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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6/885 |
西缅(7天) |
7天 |
《列王纪上》16: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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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6/885-880 |
提布尼 |
5 |
列王纪上 16:2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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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6/885-874 |
奥姆里(与提布尼在位时期重叠) |
12 |
列王纪上 16:2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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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4-853 |
亚哈 |
22 |
《列王纪上》16: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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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3-852 |
亚哈谢(无子) |
2 |
《列王纪上》22: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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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2-841 |
约兰(即耶何兰),亚哈之子 |
12 |
《列王纪下》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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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1-814 |
耶户 |
28 |
《列王纪下》10: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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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4-798 |
约哈斯 |
17 |
《列王纪下》1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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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8-782 |
约阿施 |
16 |
《列王纪下》13: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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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3-753 |
耶罗波安二世(共治11年) |
41 |
《列王纪下》1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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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3-753/752 |
撒迦利亚 |
6个月 |
《列王纪下》1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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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3/752 |
沙伦(杀害了撒迦利亚) |
1个月 |
《列王纪下》15: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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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3/751-742 |
米拿现 |
10 |
《列王纪下》15: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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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2/741-742/740 |
佩卡希亚 |
2 |
《列王纪下》15: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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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2-742 |
比加在约旦河东岸执政(或发动叛乱) |
10 |
《列王纪下》15:27记载在位20年,但与犹大诸王年表对比可知,其统治时期与米拿现同时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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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2/740-732/731 |
比加杀死比加雅后登基 |
10年 + 此前10年 |
《列王纪下》15: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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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2/731-722 |
何细亚(杀死比加) |
9 |
《列王纪下》1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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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2 ± 1年 |
撒玛利亚陷落 |
《列王纪下》17: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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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前年份 |
犹大君王 |
在位年数 |
相关经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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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1/930-914/913 |
罗波安 |
17 |
《列王纪上》1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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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3-911/910 |
亚比雅 |
3 |
《列王纪上》15:1-2;《历代志下》1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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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1/909-870/868 |
亚撒 |
41 |
列王纪上 15:9-10;历代志下 16: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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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3/872-848/847 |
约沙法(与亚撒共同执政13年) |
25 |
《列王纪上》22:41-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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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3/852-841 |
约兰(与约沙法共同执政5年) |
8 |
《列王纪下》1:17;《历代志下》2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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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1 |
亚哈谢 |
1 |
《列王纪下》8:25-26;《历代志下》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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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1-835 |
亚他利雅王后 |
7 |
《列王纪下》11:1,4;《历代志下》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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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5-796 |
约阿施 |
40 |
《列王纪下》11:4;12:1;《历代志下》2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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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6-767 |
亚玛谢(处决了谋杀约阿施的刺客) |
29 |
《列王纪下》14:1-2;《历代志下》2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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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2/790-740/739 |
亚撒利雅/乌西雅(患了麻风病)(共同执政23年) |
52 |
《列王纪下》15:1;《历代志下》2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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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1/750-736/734 |
约坦(共治11年) |
16 |
《列王纪下》15:32-33;《历代志下》2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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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4/743-720/715 |
亚哈斯(共治14年) |
16 |
《列王纪下》16:1-2;《历代志下》2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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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9/728-699/686 |
希西家(共治14年) |
29 |
《列王纪下》18:1-2;《历代志下》2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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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8/697-643/642 |
玛拿西(共治11年) |
55 |
《列王纪下》21:1;《历代志下》3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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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2-640 |
阿蒙 |
2 |
《列王纪下》21:19;《历代志下》33: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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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0-609 |
约西亚 |
31 |
《列王纪下》22:1;《历代志下》3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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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前609年 |
约哈斯 |
3个月 |
《列王纪下》23:31;《历代志下》3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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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9-598 |
约雅敬 |
11 |
列王纪下 23:36;历代志下 3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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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8/597-597 |
约雅斤 |
3个月10天 |
《列王纪下》24:8;《历代志下》3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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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7年3月16日 |
耶路撒冷被攻陷;一万人被流放。 |
《列王纪下》24:10-1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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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7-587/586 |
西底家 |
11年 |
《列王纪下》24:18;《历代志下》36:11;《耶利米书》52: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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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9-587 |
犹太人反抗巴比伦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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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7年/586年7月18日 |
耶路撒冷和圣殿被毁。许多人被流放。 |
列王纪下 25;历代志下 36:17-21;耶利米书 52:6-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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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1 |
巴比伦人从犹大又驱逐了更多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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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8 |
居鲁士允许被掳之民归回 |
《历代志下》36:22-23 | |
部分君王的在位年份存在不确定性。乌西雅死于公元前747年至735年之间,其中公元前740年是最可能的日期。参见 http://www.webcitation.org/5rKrw27MI
,该处有篇详尽的文章解释了这一年代学问题。
问:《列王纪上》中的“列王纪上”、“列王纪下”、“列王纪三”和“列王纪四”分别指什么?
答:在某些天主教圣经中,《撒母耳记上》和《撒母耳记下》被称为《列王纪上》和《列王纪下》。因此,原有的《列王纪上》和《列王纪下》则被称为《列王纪三》和《列王纪四》。
问:在《列王纪上》、《约书亚记》、《士师记》及其他经文中,为什么旧约里有这么多暴力内容?
答:首先,即使只是快速浏览《启示录》,也会让大多数人相信,这种情况并不局限于旧约。圣经并不是一本“粉饰太平”的书,只讲述人们所做的善事,却假装恶行从未发生过。事实上,许多时候,敬虔之人在面对邪恶和暴力时,曾为公义勇敢地奋斗。旧约中的暴力行为大致可分为三类。
罪恶的行为:《圣经》不仅记载了不信者所做的坏事,也如实记载了信徒所做的恶行,例如大卫。
有时,上帝会施展暴力:无论是诺亚的洪水、瘟疫,还是其他事件,上帝都会施行审判,而这种审判往往伴随着暴力。人们对人命的丧失有不同的看法,而上帝——祂为自己创造了人类,且洞察永恒——对死亡的看法与许多人不同。
信徒的敬虔行为:神不仅有时会采取暴力手段,有时祂还会有意、乐意,甚至命令祂顺服的儿女“佩剑”为祂的名和祂的子民而战。严格的和平主义者很难接受神在旧约中对战争的看法。解决之道很简单:神的命令表明祂从来就不是和平主义者。
问:《列王纪上》中提到,我们为何要研读《列王纪上》《列王纪下》以及《历代志上》《历代志下》?
答:《圣经》在新约书信中赐予我们伟大的教义教导,在《诗篇》中赐予我们宏大的赞美与祷告,在《启示录》中赐予我们伟大的预言,并在四福音书中赐予我们耶稣本人值得效法的伟大榜样。 那么,我们为何还需要研读从《士师记》到《历代志》的书卷呢?这些书卷中的榜样远非完美,教义在其中也只占次要地位。答案在于:虽然我们可以在《圣经》的许多部分学习关于上帝、人类以及二者之间关系的真理,但若不从上帝的视角观察人们生活中“实际发生”的案例,我们对智慧的领悟便不会完整。
并非所有人都一直喜欢《列王纪》。那位(持异端观点的)阿里乌派传教士乌尔菲拉斯,在为莫西亚的哥特人翻译圣经时,省略了《列王纪》和《历代志》,因为哥特人“本就过于好战”。 虽然乌尔菲拉斯可能以为自己是在为神效劳,充当了神的编辑和审查员,但我们将研读神未删节的话语,让它通过实例向我们展示关于圣洁、人的败坏、智慧以及神的心意,这些正是我们需要领悟的。
问:在《列王纪上》1:1中,为什么大卫的身体无法散发热量?
答:大卫已年过七十。他可能患有某种疾病,导致身体无法正常代谢食物。
问:在《列王纪上》1:3中,亚比煞为何要这样服侍大卫?
答:答案中有四点需要考虑。
1. 或许大卫的顾问们认为,阿比煞既紧挨着大卫,又与他发生性关系,这两者都能使大卫暖和起来。
2. 圣经并未说明他们照顾大卫的做法是否正确。
3. 如果大卫和亚比煞确实发生了性关系,那也没有什么不妥,因为据推测她是他的妾。
4. 然而,《列王纪上》1:4明确指出他们并未发生性关系。
问:在《列王纪上》1:5-9中,大卫因未坚定确立王位继承顺序而有过错吗?
答:大卫在此可能犯了两个错误,而不仅仅是一个。
1. 大卫曾向拔示巴——进而向所罗门——承诺,所罗门将继位为王。然而,大卫并未让他的官员们宣誓效忠所罗门。后来的君王们通过与儿子共同执政一段时间来避免了这个问题。虽然大卫确实曾与所罗门有过短暂的共治时期,但显然这本应在大卫身体尚佳时就启动。
2. 大卫显然没有认真考虑过继任者的问题。虽然上帝应许大卫,他的一个儿子将继承王位,但如果大卫能对此多加思量,本可以避免日后的纷争,甚至可能避免他儿子亚多尼雅的死亡。
如今,人们一旦不再参与某项事工,往往会突然对为该事工祷告变得漠不关心。因此,在我们过于严厉地指责大卫的过失之前,请先确保自己没有同样的缺点。
问:在《列王纪上》1:6中,我们该如何为孩子既提供自由,又建立规则和框架?
答:以下是五点建议。
将孩子视为神所赐的礼物——而我们只是这些礼物的管家——这是我们为孩子制定规则和框架的基础(诗篇127:3-5;128:3)。我们不应把他们当作偶像,而应珍视他们,因为在神眼中,他们与我们同样重要(腓立比书2:3,4)。 我们制定基本规则并非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是为了孩子。我知道自己作为父母犯过许多错误,比如惩罚了无辜的孩子等等,但如果孩子能看到你站在他们这一边,并且努力做一个最好的父母,他们就会原谅你。我认为,如果父亲没有向孩子展现出爱,那么他对孩子的鼓励将无人理会。
一切管教的宗旨都是为了他们的益处,而非我们自身。 管教不应基于发泄情绪,也不应取决于孩子犯错时我们有多么不快,而应为孩子的益处设定后果并采取其他管教措施,而非仅仅为了平息我们当天的情绪。不过,虽然体罚是一种可行的方法(箴言 22:15;希伯来书 12:7-11),但惩罚的对象应是孩子的违抗行为,而非其天真无邪的本性。 即便是上帝,也不会因人出于无辜的无知所做的错事而惩罚他们,因为“没有律法的地方,就不算有罪”(《罗马书》4:15;5:13)。虽然成长中的孩子确实在选择自己的未来,但如果他们未能学会分辨是非,责任就在父母身上(《申命记》6:7;《箴言》22:6)。
随着孩子的成长,你教育目标的转变至关重要。当孩子还小的时候,我们更强调规则本身,而非规则背后的理由;但如果我们始终停留在这种模式中,当孩子离家上大学时,就会困惑于为何要遵守那些自己从未认同、也看不出其价值的规则。我们在“按神的方式养育孩子”课程中学到的一点是:对于年幼的孩子,父母应制定孩子必须遵守的结构化规则——仅仅因为“我们这么说了”。 许多父母始终未能摆脱这种模式,孩子们也从未真正理解其中的缘由。当孩子们离家上大学时,父母们惊讶地发现,孩子们已经抛弃了父母制定的规则。几乎每个离家上大学的青少年都会抛弃他们眼中“不必要的规则”,而他们所遵循的唯一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便是自己选择遵守的那些。
为年幼的孩子制定所有规则非常重要。然而,对于年龄较大的孩子,我们的主要任务并不是为他们提供理想的框架和自由。相反,我们要教导他们,并与他们共同努力,从而一起制定出合适的框架和规则。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的角色应该逐渐淡化。理想情况下,我们的角色会从“裁判”转变为“教练”,再转变为“啦啦队队长”,鼓励孩子成长为我们引以为豪的人。
例如,青少年宵禁时间是11:00还是12:00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确信他们会负责任地行事。询问孩子他认为自己的宵禁时间应该定在几点,以及理由是什么,远比强行规定一个宵禁时间要好——毕竟等他上了大学,这个规定他迟早会打破。
或许我们无法就“规范”的程度得出唯一的“正确”答案,因为对于形形色色的孩子来说,本就没有放之四海皆准的答案。《雅歌》8:8-9提到,要观察正在成长的妹妹的品性,并随着她的成熟,给予与其品性相称的约束与自由。 《以弗所书》6:4 告诫父亲们不要惹儿女恼怒。最容易惹恼孩子的方式,就是对年长的孩子制定没有理由的规则,或是制定前后不一致的规则。《按神的方式养育孩子》一书也指出,在孩子年幼时建立严格的规范,并随着孩子的成长逐步放宽限制,要比一开始过于放任、日后不得不收紧管教来得容易。
期待在与青少年的相处中获得喜乐。《按神的方式养育孩子》课程教导我们,合神心意的期望至关重要。我们不应预期青少年时期会充满烦恼与悲伤。相反,在青少年时期,我们应期待他们——在配偶之后——成为你最好的朋友。比起年幼的孩子,你可以更坦诚地与他们分享内心的想法,并单纯地享受看着他们成长为敬虔成人的过程。
处理罪时要坚定,但不要扼杀他们的精神。 关于在家庭中担任先知和神父的另一个要点是:先知不仅教导,还会责备。先知通过言语处理不圣洁的事,而神父则处理圣洁的事。孩子那些脆弱而珍贵的心事,可以放心与你分享;一位好神父在要求立即停止某些行为时会严格要求,同时也能温柔而细致地呵护孩子那脆弱的心灵。
关于在养育敬虔子女方面如何兼顾框架与自由,请参阅对《箴言》22:15的讨论。
问:《列王纪上》1:9中,亚多尼雅为何要去恩·罗格尔加冕为下一任国王?
答:若在耶路撒冷加冕,大卫和他的士兵会立即发现,这对亚多尼雅来说并不妥当。那里虽然距离较远,但显然仍足够近,既方便行事,又不会引起大卫的怀疑。
问:《列王纪上》1:5-10中,亚多尼雅使用了一计;《撒母耳记下》12:1-7中,拿单也使用了一计。那么,使用计策何时是正确的,何时又是错误的?
答:策略是指将部分或全部意图暂时隐藏,待到后来再揭示,其好坏取决于目的。拿单的目的在于绕过大卫的情感防线,帮助他认识到自己的罪有多么严重。拿单本人并无任何私利,而是为了大卫的益处。此事发生后,像大卫这样敬虔的人会为这一做法感到欣慰。
亚多尼雅则是为了谋取私利而绕过国王的正当权威。
总的来说,在决定是否使用计策时,我们应当自问以下问题:
a) 这是神希望我们做的事吗?这样做会荣耀神吗?(参见《歌罗西书》3:17)
b) 这是出于我们自私的目的,还是我们把别人的利益看得比自己的更重要?(参见《腓立比书》2:3,4,20,21)
c) 我们是否在伤害邻舍,是否像爱自己一样爱他们?(参见《罗马书》13:9-10)
问:在《列王纪上》1:16中,向人鞠躬是否可以?
答:在许多情况下是可以的。但若将鞠躬作为敬拜的行为则不可。不过,此处显然并非敬拜行为,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是可以的。向国王鞠躬所表达的敬意,类似于宣誓效忠时将手按在胸前所表达的敬意。
问:在《列王纪上》1:39-53和《历代志上》23:1中,所罗门是在基鸿被膏立为王的,还是在《历代志上》29:21-25中被膏立为王的?
答:《历代志上》29:22表明,这是大卫第二次为所罗门涂油立王。第一次是因为亚多尼雅的威胁而仓促进行,当时在场的人并不多。或许大卫认为,第二次在尽可能多的人面前进行,更能确保百姓不会背叛所罗门。
请注意,这三处经文都清楚地表明,所罗门是在大卫王去世之前被膏立为“王”的。父子共同执政数年,以确保儿子获得必要的经验,这种“共治”在古代是很常见的。 据《信徒圣经注释》(第356页)所述,人们认为所罗门的共治期为两年。如果共治期更长一些,大卫或许就不会因亚多尼雅和押沙龙而遇到那么多麻烦了。
问:《列王纪上》1:50-51中,所罗门应该让亚多尼雅活下来,还是不该?
答:亚多尼雅紧抓祭坛的角,是因为他想要求得怜悯,并希望既然身处圣所,便不会被杀。所罗门饶了他一命,至少在后来亚多尼雅表现出可疑举动之前是如此。
所罗门有权处决叛徒,既是为了阻止他们篡夺他应得的王位,也是为了震慑他人不敢叛乱。既然亚多尼雅擅自自封为王,所罗门当时就处决他也是理所应当的。所罗门虽然对亚多尼雅施以怜悯,但在《列王纪上》1:52中,所罗门明确表示亚多尼雅最好小心行事,因为所罗门会密切监视他。
在《列王纪上》2:17中,是亚多尼雅独自一人——而非亚多尼雅与亚比煞——向拔示巴(而非所罗门)求婚。娶前任国王的妾,将略微促进亚多尼雅的王位主张。既然所罗门未发现其他动机,便下令处决了亚多尼雅。
问:在《列王纪上》2章5节、28-34节中,大卫为何在此之前没有惩罚约押?
答:大卫本应在此之前就因谋杀罪处决约押,但他以《撒母耳记下》3:39中“这些人,就是洗鲁雅的儿子们,对我来说太凶猛了”为由为自己开脱。大卫显然认为,迟来的正义总比没有正义要好。大卫的这种辩解或许并不正确,但迟来的正义确实比没有正义要好。
问:在《列王纪上》2:9中,在神应允所罗门的要求并赐给他智慧之前,所罗门是否已经智慧了?
答:《列王纪上》3:12并未说神将来会应允他的请求,而是说神已经应允了他的请求。神有时在我们祈求之后才应允;有时在我们祈求之前就赐下;有时神会在人祈求之前部分应允,待人正式祈求后才完全应允。
问:在《列王纪上》2:10;11:21、43;14:20;《列王纪下》14:29等经文中,为什么说某人“与列祖同睡”?
答:这种委婉说法仅仅意味着他们去世了。关于类似的解答,请参阅《当批评者提问》第195页和《当邪教徒提问》第54-55页。
问:在《列王纪上》2:10中,既然经文说大卫“与列祖同睡”,而他的列祖据推测都葬在伯利恒,那么大卫怎么可能被安葬在耶路撒冷呢?
答:“与列祖同眠”一词意指他像他们一样归于尘土,而非指他的遗体与他们合葬,以下例子可证明这一点。
亚撒利雅/乌西雅“与列祖同睡,葬在大卫城,靠近列祖。”《列王纪下》15:7a“与列祖同睡,葬在属于列王的墓地里,靠近列祖;因为百姓说:‘他是麻风病人。’”《历代志下》26:23
玛拿西“与列祖同眠,葬于宫中园内,即乌撒园。”《列王纪下》21:18 “与列祖同眠,葬于宫中。”《历代志下》33:20a
约雅敬“与列祖同睡” 《列王纪下》24:6a。然而,约雅敬被戴着铜镣铐押解到巴比伦(《历代志下》36:6),据推测他是在那里去世的。
大卫“与列祖同睡,葬在大卫城。”(列王纪上 2:10)他的列祖很可能都葬在伯利恒,但肯定不是葬在耶路撒冷——在被大卫征服之前,耶路撒冷一直处于耶布斯人的控制之下。
所罗门“与列祖同睡,葬在他父亲大卫的城里。”(《列王纪上》11:43;《历代志下》9:31a)所罗门的祖父及其更早的祖先都葬在伯利恒。
问:在《列王纪上》2:22-25中,所罗门因亚多尼雅请求娶亚比煞为妻而处死他,是否不公?
答:不。从表面上看,这似乎是一个无辜的请求。然而,所罗门凭借以下几点结合,明智地察觉到了其中的别有用心:
1. 亚多尼雅年长于所罗门。
2. 亚多尼雅此前已经表现出,他会不经国王知晓,暗中行事(比如加冕)。
3. 亚多尼雅的支持者们依然在身边。
4. 长子这桩婚事将巩固他继承王位的权利。
5. 圣经中没有任何迹象表明亚多尼雅喜欢亚比煞,反之亦然。如果这一请求并非出于爱,那还能有什么其他动机呢?
前三个理由尚不足以让所罗门“定罪”亚多尼雅,因为亚多尼雅已请求宽恕,而所罗门也原谅了他——这显然是过去的一种态度,且不会重演。然而,所罗门明智地仍对他保持警惕;当亚多尼雅试图采取任何行动来巩固自己的权力时,所罗门便抓住了这个机会。
倘若所罗门只是简单地拒绝,亚多尼雅便可以向他人宣称国王不讲道理。我们在此看到,所罗门是因叛逆的动机(而非实际行动)而予以惩罚,这与当今许多法律体系有所不同。亚多尼雅本应明白,此举会显得他试图巩固自己的势力,又有谁能断言所罗门对局势的判断有误呢?
如果将所罗门的这些“原始”原则应用到当今的司法体系中,这意味着在法庭案件中,被告的既往犯罪记录和以往出庭情况可能会被提及,因此,有犯罪前科的人在避免可疑行为方面将面临比普通公民更高的标准。仔细想想,所罗门的原则似乎并不那么原始。
问:《列王纪上》2:36-39中,所罗门为何要对示米施加这一限制?
答:示每曾一度证明自己对以色列王不忠,因此这一限制非常合理。如果示每必须留在耶路撒冷,处于王的监视之下,他就无法再制造任何麻烦了。
问:在《列王纪上》2:38-46中,示每是否像持怀疑态度的《阿西莫夫圣经指南》(第322页)所说的那样,因某种无辜的理由离开了耶路撒冷?
答:不,示米轻视了王的命令,正如今天许多人轻视主的命令一样。当一个叛乱者被赦免时,仍可能有限制措施,以确保不再发生叛乱。
问:在《列王纪上》第2章中,每次处决有什么共同点?
答:所罗门不仅根据当下的行为来审判,还根据当下的动机和过去的行为来审判。当然,上帝的审判也不仅基于人的行为,还基于其动机。
问:在《列王纪上》3:1中,当时埃及的法老是谁?
答:根据怀疑论著作《阿西莫夫圣经指南》(第322页)的记载,是普苏森尼斯二世。当时埃及在军事上非常弱小,法老与底比斯的神父之间也存在敌对关系。消除来自东方的攻击威胁,对普苏森尼斯二世来说是明智之举。
问:在《列王纪上》3:1中,所罗门娶法老的女儿是否正确?
答:不。列王纪上11:1-4指出,所罗门的妃嫔使他的心偏离了上帝。显然,所罗门因自以为对上帝的认识而感到十分安全,以致错误地认为在这方面违背上帝的旨意不会对他造成伤害。
问:在《列王纪上》3:3中,既然所罗门是在向神献祭,那么在高处献祭有什么问题?
A:高处是指用于敬拜的小型高台。这些地方最常被用于巴力的敬拜,尽管在此处所敬拜的显然是神。回答这个问题时需考虑以下三点:
1. 《旧约》规定,只能在耶路撒冷的圣殿中向神献祭。高处祭坛日后极易被用于巴力的崇拜。
2. 当时,耶路撒冷还没有中央圣殿。要献上一千只燔祭,耶路撒冷没有相应的场所。不能以“既然没有圣殿,就不该向神献祭”为由进行辩解。《列王纪上》3:5清楚地表明,神对所罗门的敬拜感到喜悦。
3. 《列王纪上》3:2-3谨慎地提到了在高处敬拜的事,因为圣殿建成后,这种行为便被禁止了。圣殿建成后,就不再需要在高处敬拜了。
问:在《列王纪上》3:7-11中,我们能从中学到什么关于今日祷告的启示?
答: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至少三点启示。
1. 祈求时要谨慎。
2. 某些祷告比其他祷告更蒙神喜悦。
3. 《雅各书》4:3表明,神更喜悦那些为侍奉神而求助的祷告,而非出于自私私欲的祷告。
问:在《列王纪上》3:7-11中,当一个人在祷告中没有求某件事时,神会在什么情况下赐福给他?
A:所罗门之所以蒙福,并非因为他完全没有祷告,而是因为他祈求了更重要的事。在祷告之前,我们或许应该先确定什么才是最重要的。
问:在《列王纪上》3:10-12中,既然神赐给了所罗门智慧,为什么所罗门要为那两个妇人断案,而不是像《妥拉》所吩咐的那样把她们两个都处死呢?
答:人可以选择将智慧用于学习神的道路,也可以用于其他事情。所罗门拥有无论做什么都能成功的智慧。他机敏地辨别出哪位妇人说的是实话,但他没有像本该那样执行神的律法,或者他没有证据证明她们从事这种邪恶的行当。
问:在《列王纪上》3:12中,“智慧和明辨的心”指的是什么?
答:此处的希伯来文很有意思;字面意思是“有智慧且能聆听/明辨的心”。心不仅是知识的所在,更是实践知识、明智判断、品格和关怀的源泉。有智慧的心,就是能聆听上帝的心。
问:在《列王纪上》3:16-28中,所罗门的做法是否正确?还是说他本应处死这两位为孩子争执的妇人?
答:所罗门本应从国内根除卖淫之风。鉴于他犯了未如此做的错误,他对此事的裁决是公正的。此外,既然是她们主动站出来,有些人可能会为所罗门不采用自证其罪的证词而开脱。
问:在《列王纪上》3:28中,所罗门的做法与《列王纪上》2:22-23相比有何不同?
答:在《列王纪上》2:22-23中,所罗门准确看穿了亚多尼雅的叛逆动机,并予以制止。然而,局外人可能会质疑所罗门的所作所为,并始终怀疑他是否真的过于多疑和冷酷无情。所罗门当时做的是正确的事,但这在所有人看来未必都显得正确。
而在《列王纪上》3:16-28关于那两个妓女的事件中,所罗门是如何做出裁决的,对所有人来说都是显而易见的。所罗门(据称)做对了,而且每个人都能看出来并认同他做对了。
然而,所罗门真的做对了吗?律法规定妓女应当被用石头打死。有人可能会说所罗门做对了,因为她们并非当场被抓,所以所罗门没有证据证明她们是妓女。另一方面,如果众所周知她们是妓女,那么所罗门在此处就是忽视了神的律法。
基督徒不仅要行公义,还要力求在行公义时保持体面。保罗在《哥林多后书》8:20-21和《帖撒罗尼迦前书》5:22中就曾对此表示关切。有时,行公义之事在某些人眼中难免显得不妥。在这种情况下,仍应坚持行公义,但方式应避免触犯他人的良心。 还有其他情况,人们都看得见并一致认为某件事是正确的,但实际上却是错误的。关于这一点,一个令人不寒而栗的例子,请参阅《约翰福音》16章2节。
问:在《列王纪上》第4章中,所罗门的妻子有哪些?
答:以下列举其中几位。
法老的女儿——《列王纪上》3:1
很可能是示巴女王——《列王纪上》10:1-14
《列王纪上》11:1-4记载所罗门有700名妻子和300名妾。请不要忘记,神在《申命记》17:17中曾吩咐王不可娶太多妻子,而《列王纪上》11:1-4也明确指出,所罗门因娶这些外邦女子而犯罪,她们使他的心偏离正道。
问:在《列王纪上》4:4中,亚比亚他是否仍是神父,还是他在《列王纪上》2:26-27中已被罢免?
A:亚比亚他曾是大卫手下的大祭司。所罗门登基后,废黜了亚比亚他的大祭司之位。
问:《列王纪上》4:4中,这里的“军队”指的是谁?
A:这里指的是正规军。
问:《列王纪上》4:21中,所罗门是如何从“河”那边统治的?
A:这里指的是伟大的幼发拉底河。大卫曾击败亚兰人,他们正向所罗门进贡。
问:在《列王纪上》4:23中,所罗门是如何能举行如此盛大的献祭和筵席的?
答:献祭之后,通常会为百姓举行盛大的筵席。所罗门很可能是当时中东最富有的君王,尽管中国和印度的皇帝可能同样富有。
与此类似,据M.E.L. 马洛万在D.W. 托马斯主编的《考古学与旧约》一书(第62页)中“尼姆鲁德”一文所述,尼姆鲁德的一处文献记载了亚述国王阿舒尔纳西尔帕二世曾为69,574人举办为期十天的盛宴。
问:《列王纪上》4:26中,所罗门拥有的是40,000个马厩,还是《历代志下》9:25所说的4,000个马厩?
答:这极有可能是抄写错误。《当批评家发问》一书第181页指出,鉴于两处经文中战车数量均为1,400辆,4,000这个数字比40,000更符合比例关系。希伯来语中“40”的写法是rybym,“4”的写法是rbh,两者仅相差两个字母。
问:在《列王纪上》5:6中,既然希兰是推罗王,所罗门为何要提到西顿人?
答:推罗是由来自25英里外的西顿的殖民者建立的,但后来推罗的重要性超过了西顿。无论希兰是否对西顿城拥有任何控制权,在公元前969年,希兰已成为居住在推罗及周边地区的“西顿人”(或腓尼基人)的统治者。
问:在《列王纪上》5:1中,是希兰率先与所罗门通信,还是如《历代志下》2:3所暗示的那样,是由所罗门发起的?
答:虽然这两处经文都没有明确指出是谁先发信,但《列王纪上》和《历代志下》都表明,记录在案的第一封信是所罗门写的。在《列王纪上》5:1中,希兰派使者(而非信件)去见所罗门。
问:《列王纪上》5:13-18中,所罗门奴役的30,000名以色列人与153,600名非以色列人有何不同?
A:基本上分为两类人:
《历代志下》8:7-9记载,所罗门征召了非以色列人(显然是每年12个月)作为他的奴役劳动力。根据《历代志下》2:2的记载,他在山地征召了70,000名搬运工和80,000名石匠,以及3,600名工头。
《列王纪上》5:13-14记载,有30,000名以色列人被征召(每三个月服役一个月)。根据《列王纪上》5:15-16,这些人与山中的70,000名搬运工、80,000名石匠以及3,300名工头是不同的。
《历代志下》8:9明确指出,所罗门没有将以色列人当作奴隶。虽然只有非以色列人被征召为奴隶,但仍有30,000名以色列人被征召,尽管他们并非作为奴隶。
《解经者圣经注释》第4卷第59页指出,将普通的自由公民征召从事一段时间的公共工程(称为“劳役”)在古代相当普遍,尽管这对以色列来说是新鲜事。
《申命记》20:11指出,允许让非以色列人从事强迫劳动,但并未提及以色列人。
问:《列王纪上》第5章中的数字为何与《历代志下》第2章不符?
答:两份清单的内容和顺序虽有不同,但均指同一事件,因此数字理应一致。《列王纪上》第5章中提到的“20科尔榨油”很可能是导致差异的原因:这应是抄写员将“20,000科尔”误抄为“20科尔”所致。
具体数字如下:
|
类别 |
《列王纪上》第5章 |
《历代志下》第2章 |
|
小麦科尔 |
20,000 |
20,000 |
|
大麦科尔 |
未记载 |
20,000 |
|
巴特葡萄酒 |
未提供 |
20,000 |
|
科尔橄榄油 |
20 |
20,000 |
|
以色列强迫劳工 |
30,000 |
未记载 |
|
每月以色列人 |
10,000 |
未记载 |
|
搬运工 |
70,000 |
70,000 |
|
采石工 |
80,000 |
80,000 |
|
工头 |
3,300 |
3,600 |
在《七十士译本》中,《列王纪上》第5章记载的工头人数为3,600人。
《信徒圣经注释》第445-446页和《圣经难点百科全书》第221-222页也承认存在抄写错误。
问:《列王纪上》第6章中,所罗门为何要向腓尼基人求取木材?
答:虽然以色列境内也有森林,但最好的木材来自黎巴嫩的香柏树。所罗门并不是第一个向腓尼基人索要木材的人。大约在公元前1100年,埃及使者温-阿蒙就曾前往腓尼基获取香柏木。
问:《列王纪上》6:1中,这段经文对出埃及的年代有何说明?
答:我们知道所罗门于公元前971/970年登基,第四年即公元前967/966年。倒推480年,大约是公元前1447/1446年。
问:在《列王纪上》6:1中,既然一代人40年,且480 = 12 × 40,这是否仅仅意味着圣殿是在出埃及后第12代人时建造的?
答:不是。持怀疑态度的《阿西莫夫圣经指南》第327页提出了这种说法,并结合了士师统治期间连续年数的计算。如果他们愿意,本可以直接说“12代”。以阿西莫夫在此处“使用”语言的方式来看,他们根本不可能以阿西莫夫所能接受的方式来表述年数。
问:在《列王纪上》6:7中,为什么建造圣殿时没有使用斧头或铁制工具?
答:如果最重要的目标是尽快完工,使用斧头和铁制工具反而会更高效。然而,使用金属工具会留下微量的铜(若是青铜)或铁的残留物。这些金属残留物日后会氧化,导致石材变色。他们建造的是将存世数世纪的建筑,因此不愿在工程质量上走任何捷径。 同样,当我们为上帝建造事物时,也不应走任何道德上的捷径;这些捷径日后也会显露出来。
问:在《列王纪上》6:31-32中,为什么门要使用橄榄木制作?
答:虽然圣经中没有明确说明,但橄榄木非常坚固且能防虫。橄榄树的寿命可超过1000年。门上雕刻着基路伯。所罗门圣殿中的基路伯也是用橄榄木制成的,并镀上了金。
问:《列王纪上》7:1中,所罗门的宫殿是一座建筑,还是多座建筑?
A:两种情况都有可能,但《圣经知识注释:旧约》第501页指出,若将其视为几座相互连通的建筑,这与中东其他宫殿的建筑风格更为一致。
问:在《列王纪上》7:13中,这个户兰(或希兰)是推罗王本人吗?
答:不是。他是一位身份不详的工匠,是半以色列人。《信徒圣经注释》第363页也持同样观点。
问:在《列王纪上》7:20中,是200个石榴,还是如《历代志下》3:16所说的那样是100个石榴?
答:两种说法都有可能。正如《圣经难题百科全书》第221页所示,这很可能是抄写错误。
问:《列王纪上》7:21中,为何那两根大柱子被命名为“雅金”和“波阿斯”?
答:这些显然是绰号,而非上帝吩咐使用的名字。不过,经文中没有表明上帝反对这些名字。“雅金”意为“他必建立”,“波阿斯”意为“在他里面有力量”。
问:在《列王纪上》7:23和《历代志下》4:2-5中,周长30肘、直径10肘的比例对于圆形物体来说是否合理?
答:这个比例与圆周率(π)相差4.8%,但若考虑到厚度和测量误差,仍在正常范围内。对于一个完全圆形的物体,周长与直径的比值为3.14159(π)。周长为30肘,直径为10肘,由此得出的比值为3。对此问题的回答有两点需要考虑。
主要解答:边缘部分。《圣经知识注释:旧约》第622页指出,一肘约为一英尺半。因此,其尺寸分别为45英尺和15英尺。若采用外径与内周长进行计算,且边缘厚度为6英寸,则该比例将精确为3.14159。 《列王纪上》7:26和《历代志下》4:5指出,壁厚为一掌宽。作为参考,如果这指的是手掌的宽度,我的手掌宽4英寸;如果指的是手掌的长度,我的手掌长约7英寸。
此外,即使他们使用的是边缘正下方的外周长,且边缘从器皿外侧凸出,将边缘考虑在内仍可解释比率上的差异。
次要答案:测量不精确:即便是今天,我们在给出测量数据时也会保留许多有效数字。 例如,假设他们同时测量了内周长和内直径(或外周长和外直径),周长为30至30.49库比特,直径为10至9.51库比特,则其比例为3比3.21。3.14159就在该范围内。 因此,仅凭测量误差本身——无需援引“边缘论”——就足以解释这一比例。
问:《列王纪上》7:23,我想不出还有什么比这更明显地挑战《圣经》无误性的了。在这节经文中,所罗门正在为耶和华建造圣殿。其中一部分建造过程描述如下:
他还铸造了铜海。它呈圆形,从边缘到边缘长十肘,高五肘,周长三十肘。这些尺寸得出的π值竟是3,这令人震惊。很难说这是“比喻性语言”所致,也难以解释为作者只是四舍五入,因为圣殿建造的其他各项尺寸和细节在经文中均以平实而严谨的方式进行了描述。 唯一真正的可能就是作者对基础几何学一无所知。
答:我们甚至无需提及近似值来回答这个问题。 水盆的壁厚并非微乎其微,但其边缘必然是向外张开的。(若向内收拢,便无法将模具取出。)如果他们用绳子或木棍从顶部测量直径,并用绳子从边缘下方测量周长,所得数值将小于3.14159。 那么,这个边缘究竟需要多宽呢?假设水盆是完美的圆形(虽然实际可能并非如此),每侧的宽度仅为0.225肘。一肘大约等于从肘部到中指指尖的距离。因此,0.225肘大约就是我一根手指的长度。
这里有一个有趣的点:如果你愿意考虑多种可能性,就不难得出答案。我怀疑这并不是提问者缺乏智慧,而是人们在分析事实时需要更加开放。
问:《列王纪上》7:23和《历代志下》4:2-5中,圣经是否说圆周率等于3?
答:不。持怀疑态度的《阿西莫夫圣经指南》第328页指出:“解释当然是,圣经作者并非数学家,甚至对数学不感兴趣,他们只是给出了近似数值。 尽管如此,对于那些执着于‘圣经中的每个字都无误’这一观念的人(且略懂数学),被告知《圣经》说圆周率的值是3,这无疑会令他们大吃一惊。”
阿西莫夫拥有化学博士学位,本应更清楚这一点。这里有三种不同的可能性。
按有效数字四舍五入:假设周长恰好为30.0肘。既然他们只给出了整数尺寸,阿西莫夫会让他们采用哪个数值呢?一个没有边缘的完美圆形水盆会得出9.55这个值,而这个数值比其他任何数字都更接近10。
带边缘的情况:假设内周长正好是30.0库比特,或者盆壁的厚度使得内周长和外周长几乎相等。如果直径包含4英寸(0.22535库比特)的边缘,则周长与直径之比将正好为3:1。
外翻:经文并未说明盆壁是完全垂直的。如果盆顶部有0.75%的微小外翻,那么窄处的外周长与顶部外径或内径之比将恰好为3:1。
问:《列王纪上》7:26中,铜海的容量是2,000巴特,还是如《历代志下》4:5所说的3,000巴特?
答:我们无法确定,因为正如《圣经难题与表面矛盾》第64页所言,这极有可能是抄写错误。《七十士译本》中没有这一句。
问:在《列王纪上》8:9中,约柜里装了什么?
答:最初有三样东西:十诫的石版、亚伦发芽的杖,以及一罐吗哪(《希伯来书》9:4)。然而,随着几个世纪的流转,加上约柜曾落入非利士人和不敬虔的以色列人手中,亚伦的杖和吗哪显然已不复存在。
问:在《列王纪上》8:12中,上帝为何住在密云之中?
答:此处的希伯来文(’araphel)意为浓密、幽暗的云,或浓重的黑暗。神住在黑暗中至少有两种含义。
既然神是光,与神相比,万物都相对黑暗。
此外,我们之所以看不见神,是因为祂的圣洁。从比喻意义上说,黑暗、不透明的云层阻隔了我们看见神。但在那些黑暗的云层之外,神自己就是光,而且天生是不可接近的,正如《提摩太前书》6:16所说。
虽然某些极其明亮的事物因被遮蔽而可能存在于黑暗之中,但它也可能以另一种方式显得黑暗。某些昆虫,如黄蜂和蜜蜂,能看到的紫外线比我们更多。从物理角度看,在我们眼中看似黑暗的事物,在它们眼中可能非常明亮。从属灵角度看,在罪人视野的波长范围内看似“黑暗”的事物,在灵体更短的波长范围内可能却是“明亮”的。
问:在《列王纪上》8章12节中,为什么我们做某些事的意愿是好的,却不应该去做呢?
答:其中一个原因是,该行为本身虽是善的,但时机尚不成熟。不过,这并非此处的主要原因。
建造圣殿必须由合适的人选来完成,而神坦率地告诉大卫,他并非合适的人选。大卫非常好战,例如,他曾杀害了三分之二的摩押俘虏,而神从未吩咐他这样做。神依然爱大卫,但神不愿让一个“好流人血的人”(《历代志上》22:8;28:3)作为神殿的建造者载入史册。
如今,基督徒有时也会因犯下某些罪行而丧失担任某些崇高职位的资格。例如,许多教会有一项规定:如果一位牧师犯了通奸罪悔改,教会会宽恕他、爱他,并接纳他为教会成员,但他永远不能再担任牧师、长老或执事。
问:在《列王纪上》8:17-19中,既然是神赐给我们心中美好的愿望,为什么神在《列王纪上》8:18-19中既说大卫建造圣殿的愿望是好的,却又说他不应该这样做呢?
答:上帝就像父母一样,有权拒绝一个请求。建造圣殿虽是善意之举,但由大卫来做却并不合适。 神不愿让一个沾染血腥、犯过谋杀和通奸罪的人来建造祂的圣殿。今天,某项事工本身或许是好的,但某个特定的信徒可能并不适合去做。或者,那个特定的信徒可能不适合独自完成,而需要等待神的时机。
问:在《列王纪上》8:23中,既然没有像耶和华那样的神,这是否意味着还有其他不同的神?
答:如果将“神”定义为人们选择敬拜的任何对象,那么显然有许多神。保罗在《哥林多前书》8:5-6中也是这么说的。保罗在《哥林多前书》10:20中指出,外邦人向他们的神所献的祭,其实是献给鬼魔的。
问:在《列王纪上》8:32中,既然我们谁都不配得神的恩典,所罗门为何还要祷告求神赐给义人他们应得的报偿?
答:请参阅对《诗篇》35:24的讨论以获取答案。
问:在《列王纪上》8:32-53中,我们是否应该祷告,求神在将来垂听人们的祷告?
答:信徒的祷告应基于他们所知的内容。既然我们拥有新约,便已知晓神如何垂听祷告,以及祂所声明在何种情况下会选择不垂听祷告。与其仅仅求神垂听我们的祷告,不如感谢神,因祂应许必垂听祂顺服之子的祷告。
问:在《列王纪上》8:40中,神为何要人敬畏祂?
答:这里的“敬畏”既不是对虚张声势之人的虚假恐惧,也不是对不公或刻薄之人的恐惧。相反,这种敬畏是对那位审判世人灵魂之主的健康、清醒的敬重。敬畏神不仅是对祂的尊重,对我们自身也是有益的,能使我们远离罪恶。
问:在《列王纪上》8:51中,这里的“炼铁的炉”指的是什么?
答:这并非由铁制成的炉子,而是当时人类制造的最炽热的器具。它是一种用于冶炼铁的熔炉。
问:在《列王纪上》8:55中,我们应当如何祝福他人?
答:至少有四种方式。
1. 我们的生活应当成为他人的祝福。
2. 我们应当尊敬那些个人值得尊敬的人(腓立比书 2:29),以及那些无论个人品行如何,身居尊荣之位的人(罗马书 13:7;彼得前书 2:17)。
3. 我们应当为他人向神祷告,求神赐福于他们,并赐予他们神的恩典与怜悯(使徒行传 7:60;腓利门书 6;腓立比书 1:7,9-10;以弗所书 1:17-18;歌罗西书 1:9-10;帖撒罗尼迦前书 1:2;帖撒罗尼迦后书 1:11)。
4. 我们应当施予以祝福他人,包括我们的金钱(雅各书 2:14-17),以及我们在主里的辛勤劳作(帖撒罗尼迦前书 1:5-6;2:2,6-8,11-12)。
问:在《列王纪上》8:56中,我们应当在何时、以何种方式来称颂神?
答:我们的生活应当是赞美祂的生活。我们应当向神说话,因祂的品格和作为而赞美祂,并为祂的恩典和怜悯向祂致谢。我们也应当向他人传讲神的伟大、爱和大能的作为。
问:在《列王纪上》8:58、61中,神的诫命与神的律例有什么区别?
答:神的律例是神的律法,所有人必须遵守,否则将面临司法惩罚。例如,十诫就是律例。神还针对不同的人颁布了额外的诫命。例如,大卫就曾被吩咐不可建造圣殿。无论你将“诫命”与“律例”如何区分,我们都应当遵守神所吩咐的一切。
问:在《列王纪上》9:4中,大卫是如何以正直的心与神同行的?
答:大卫犯了大罪,但他彻底悔改了。令人欣慰的是,即使我们犯了罪,只要真诚悔改,神仍会视我们为以正直之心行事的人。
问:在《列王纪上》9:11-13中,既然《利未记》25:23说土地不可永远出售,所罗门为何要把部分土地卖给推罗王希兰?
答:所罗门做错了,他不该把神本意要以色列人拥有的土地卖掉。所罗门可能认为希兰提供的物资和援助比那块土地更有价值。然而,神将那片土地赐给以色列人去占有,并非让所罗门随心所欲地处置。
这给我们今天也带来了一项启示。有时,当我们向邪恶妥协时,就可能“出卖”了神原本要赐给我们的儿女和他人所应得的祝福与供应。
问:在《列王纪上》9:11中,所罗门将拿弗他利的二十座城邑赐予推罗,这是否可能是北国敌视所罗门王朝的一个因素?
答:《阿西莫夫圣经指南》第326-327页提到了这一点,阿西莫夫在此可能说得对。我们并不清楚北国以色列人想要分裂的所有原因。沉重的税负无疑是首要的世俗原因。但归根结底,原因在于上帝因所罗门统治时期开始的不顺服,而要将北国和南国分开。
问:《列王纪上》9:18中提到的究竟是叙利亚沙漠中著名的绿洲“塔德摩尔”(Tadmor),还是《历代志下》8:4中提到的位于犹大沙漠的“塔玛尔”(Tamar)?
答:是位于犹大的塔玛尔,距死海西南16英里(26公里),因为经文明确指出它位于犹大。对某些现代人而言,拼写正确性比对古人更为重要。
问:在《列王纪上》9:22中,所罗门是否没有强迫以色列人从事苦役,还是像《列王纪上》5:13所说的那样,从整个以色列征召了30,000名以色列人?
答:《当批评家提问》第182-183页指出,这两节经文使用的希伯来文词汇不同。《列王纪上》5:13(希伯来文圣经中为5:27)使用了“mas”或“hammas”一词,意为“征召的劳役者”。《列王纪上》9:21则使用了“mas-obed”一词,意为“强迫的奴役劳工”。《列王纪上》9:22说所罗门没有雇用任何以色列人作为“abed”(奴隶)。
问:在《列王纪上》9:23中,是550名首领,还是如《历代志下》8:10所说的250名?
答:两种说法都有可能,因为这很可能是抄写员的笔误。
问:《列王纪上》10:14和《历代志下》1:15-17中,所罗门从哪里得到这么多黄金?
答:持怀疑态度的《阿西莫夫圣经指南》(第412、417页)指出,编年史作者对所罗门的财富“进行了毫无节制的夸大”。然而,所罗门确实拥有如此庞大的财富。
推罗王希兰为加利利的二十座城,向所罗门献上120塔兰特金子(《列王纪上》9:14)。所罗门和希兰从俄斐运回420塔兰特金子(《列王纪上》9:28)。示巴女王向所罗门献上120塔兰特金子(《列王纪上》10:10)。 根据《NET译本》第602页的说明,一塔兰特金属约重75磅。
总计:所罗门一年内共获得666塔兰特黄金(《列王纪上》10:14)。所罗门用这些黄金铸造了200面大金盾、300面其他盾牌,并用黄金鎏金他的宝座和饮器(《列王纪上》10:16-21)。
古代人怎么会有这么多黄金呢?这确实是巨大的财富,但其他君王也拥有财富。据《735个令人费解的圣经问题解答》第120-121页记载,亚述的以撒哈顿曾将亚述神庙的“墙壁用黄金覆盖,仿佛是灰泥一般”。 一位埃及法老曾将一艘长200英尺的驳船从船舷到水线都鎏金。法老示撒入侵犹大后,掠走了大部分黄金,一年后便去世了。他的儿子奥索孔一世在公元前921年,作为献给诸神的礼物的一部分,捐赠了383吨黄金和白银。
问:《列王纪上》10:22中的“他施”与“俄斐”是同一个地方吗?
答:不,不是。俄斐很可能就是现在的埃塞俄比亚或其以南地区。他施(位于现在的西班牙)很可能是当时最西端的文明城市。《阿西莫夫圣经指南》第332页也指出,俄斐和他施是不同的地方。
还有另外两座名为“他施”的城市:一座位于撒丁岛,另一座位于小亚细亚,但这里所指的正是西班牙那座著名的城市。
问:在《列王纪上》10:23中,所罗门是如何胜过世上所有的君王的?
答:此处的“earth”一词既可以指“地球”,也可以指“土地”,即中东地区。所罗门于公元前960年为圣殿举行了奉献仪式,当时中东其他王国正处于动荡之中。所罗门的财富甚至超过了埃及。 利比亚的希沙克(Shishaq/Shishak)大约在公元前950/945年攻占了埃及。因此,在当时,所罗门是中东地区——也就是他们所熟知的世界——最富庶的统治者。他至少也是当时世界上最富庶的统治者之一。
在希腊,这一时期属于希腊文明所谓的“黑暗时代”。
在美洲,除了墨西哥的奥尔梅克人和少数玛雅人外,公元前1000年左右的美洲文明仍处于非常原始的阶段。
在中国,这是考王(公元前1052-1002年)的时期。考王在汉水之战中阵亡,周朝的穆王(公元前976-922年)继位。
在印度,直到公元前900年左右,雅利安人一直在巩固其对德拉维达人的统治。 不过,雅利安人并非仅是一个王国,而是由多个部落组成的。 《时间框架:公元前1500-600年》第138页指出:“印度吠陀时代的后期,大致在公元前1000年至600年之间,是雅利安人生活几乎各个方面都发生巨大变化和剧变的时期。 雅利安人向东、向南扩展至恒河大河谷及更远地区,必要时便以火焚林,为定居点开辟空间。他们那些长期相互争斗的小国逐渐演变为数量较少但规模更大的王国和共和国,拥有永久的首都和庞大的官僚体系。”
因此,中国曾拥有唯一一位能与所罗门王比肩、被誉为世界上最富有的君主的君主。
问:在《列王纪上》10:26中,所罗门王为何拥有许多战车和马匹?毕竟《申命记》17:16、17规定国王不应大量饲养马匹。
答:所罗门这两点做法都是错误的。有两点需要考虑。
1. 对于一位普通的君王来说,加强军事力量以提供尽可能全面的保护是自然而然的。
所罗门统治的并非一个“世俗王国”,而是神的子民。当你信靠神时,顺服神有时意味着做那些依靠神而非依靠自己力量的事。
2. 战车在开阔平原上的进攻性战争中最为有效,而非用于防御。神并不希望以色列人征服或定居在应许之地以外的叙利亚、美索不达米亚或埃及。
问:在《列王纪上》11:1-3[实际上是《列王纪上》1:1-3]中,大卫与一位年轻处女同寝,正如穆斯林艾哈迈德·迪达特所断言的那样,这难道很荒谬吗?
答:《列王纪上》11:1-3中并没有这样的记载,但迪达特所指的可能是《列王纪上》1:1-3中提到的亚比煞——大卫的乳母。
对于提出这一问题的人,我有两个问题要问。
1)你真的认为一位年迈的先知与年轻女子发生性关系是荒谬的吗?
2) 既然圣经明确指出大卫并未与她发生性关系,你是否在暗示先知大卫与她发生了性关系?你的依据又是什么?
大卫年事已高,即将离世,《列王纪上》1:4明确指出大卫并未与她发生性关系,尽管经文称她容貌美丽。有时,年事已高、临近死亡的老人,既无性欲,也无力进行性行为。
然而,即使假设大卫年纪较轻,并假设他确实与她发生了性关系,那也不及所谓先知与一名8岁或9岁女孩发生性关系这一说法荒谬的一半,不是吗? 这一点在早期权威的穆斯林文献中有详细记载:《布哈里圣训实录》第5卷第58册第43章第236号第153页;《布哈里圣训实录》第5卷第58册第43章第234号第152页;《布哈里圣训实录》第7卷第62册第60章第88号第65页; 《穆斯林圣训实录》第2卷第8册第548章第3309、3310、3311号,第715-716页;《穆斯林圣训实录》第4卷第29册第1005章第5981-5982号,第1299页; 《艾布·达乌德圣行集》第2卷第5册第700章第2116号,第569页;《艾布·达乌德圣行集》第3卷第36册第1769章第4913、4915、4916、4917、4918号,第1373-1374页; 《阿布·达乌德圣训集》第3卷,第36册,第1770章,第4915-4919号,第1374页。提尔米兹《真主使者关于婚姻的教诲》,第1027号;(《纳萨伊圣训集》,《婚姻篇》,第3255、3256、3257、3258号; 伊本·马吉圣训集 第3卷 第9册 第13章 第1876、1877号,第133-134页;(纪尧姆,A.,《穆罕默德传》,译自伊本·伊斯哈格的《先知传》,牛津大学出版社,巴基斯坦卡拉奇,第682页)。
问:《列王纪上》11:1-3中,所罗门为何有700名妻子和300名妾,这与《申命记》17:17中的神诫命相矛盾?
答:《申命记》17:17规定王不可娶许多妻,大卫和所罗门因这样做而犯了罪。娶妻虽是巩固联盟的常见方式,但违背神的诫命仍是错误的。《列王纪上》11:1-4指出,所罗门因娶这些外邦女子而犯罪,使他的心偏离了神。
《圣经难解之语》第229页对此有一个有趣的阐释。虽然所罗门本应以身作则树立更高的标准,但他很可能开始认为自己已超越了上帝所设定的这一限制。当今,当一位基督教领袖自认为超越了上帝对普通信徒设定的限制时,这位领袖就陷入了非常严重的属灵困境。
问:《列王纪上》11:11-13中,神介意的是所罗门的妻子数量多,还是她们是外邦人?(一位穆斯林曾如此主张。)
答:说神并不介意所罗门娶这么多妻子是不正确的。神确实介意所罗门娶了不信主的妻子(《列王纪上》11:2),但神也在《申命记》17:17中吩咐诸王不可娶许多妻子。
问:在《列王纪上》11:1-3中,这是否认可一夫多妻制?
答:不,因为所罗门娶了那么多妻子是犯罪。总体而言,旧约允许一夫多妻制,但并不鼓励,正如马太福音19:5(引用创世记2:24)所说,“二人”,而不是“多人”,“要成为一体”。 在新约中,一夫多妻制虽未被明令禁止,但《提摩太前书》3:2规定,长老或教会领袖(episcopos)不得有超过一位妻子。
问:在《列王纪上》11:1-13中,你认为所罗门作为罗波安的父亲,在教导他成为一位智慧的君王方面扮演了怎样的角色?
答:所罗门是个非常忙碌的人,他既要建立贸易联盟,又要建造自己的宫殿和神的圣殿,还要建造那些偶像庙宇,还要陪伴他的众多妻子。我们不知道所罗门是否还有时间妥善教导他的众多子女。所罗门非常关心“他的”王国;我们不知道他究竟有多关心神的国度,无论是当下还是他离世后的未来。
话虽如此,罗波安确实对上帝有所了解。在《历代志下》12:6-8中,他和众首领曾在上帝面前谦卑自己。你认为罗波安对所罗门对上帝的信心有多尊重?鉴于所罗门建造了那么多偶像圣殿,恐怕并不多。
不过,罗波安确实从他父亲那里学到了一些东西。根据《历代志下》11:21的记载,罗波安有18位妻子和60位妾。由此可见,人们可能会怀疑,罗波安最关心的并非摆脱父亲的阴影,而是像他父亲一样被视为伟人。
问:《列王纪上》11章4、6节中,大卫是如何全心全意地敬拜神的,而所罗门却没有做到呢?
答:这段经文很好地说明了神眼中何为“全心全意”地归向祂(《钦定本》译为“完全”)。无论是大卫还是所罗门,都不是毫无罪过的完美之人,“全心全意”也并非指此。相反,全心全意意味着内心持守正确的态度。
尽管大卫犯下了通奸、说谎和谋杀等重大罪行,但他还是悔改了;悔改之后,大卫全心全意地归向了上帝。
另一方面,所罗门却因娶了太多外邦的、不信主的妻子,甚至为她们的偶像建造圣殿而犯罪。所罗门从未公开悔改这些事。
问:在《列王纪上》11:14-23、40和《历代志下》10:2中,法老为何要帮助所罗门的敌人?
答:这可能并非同一位法老。无论如何,与许多人一样,埃及政府也是机会主义的,会根据埃及的利益需要而改变立场。 在《列王纪上》11:14-23中,法老收留了以东人哈达——所罗门的敌人,尽管法老并不愿意让他返回以东。在《历代志下》10:2中,法老收留了耶罗波安。然而,在所罗门去世、耶罗波安统治北国之后,法老却入侵了犹大和以色列两国。
问:《列王纪上》11:15中,约押是如何率军来到这里的?因为《列王纪上》2:30-34记载所罗门曾下令处决了约押。
答:关键在于《列王纪上》11:15,该节指出这是对大卫作王时期的闪回。在《列王纪上》2:30-34中,约押是在大卫去世之后才被处死的。作者加入这一闪回,是为了向我们交代以东人哈达德的背景。
问:在《列王纪上》11:16中,还有哪些证据表明约押杀光了以东的所有男性?
A:我们没有关于此事的圣经以外的记载,这大概是有充分理由的。当时活着的以东人寥寥无几,无法记录此事,因此今天我们没有以东人的官方历史记载。
问:在《列王纪上》11:23中,叙利亚的诸王是在什么时候执政的?
答:以下年表摘自《圣经知识注释:旧约》第509页和《新国际圣经注释》第39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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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基时间 |
国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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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公元前940年 |
雷宗/希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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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公元前915年 |
塔布里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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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公元前900年 |
本·哈达一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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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公元前860年 |
班·哈达二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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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前843/841年 |
哈扎埃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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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前801/796年 |
便·哈达三世 |
|
公元前770年 |
其他国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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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前750年至公元前732年 |
利汛 |
问:《列王纪上》11:40中,既然《列王纪上》3:1记载法老曾将女儿嫁给所罗门,希沙克为何还要收留背叛所罗门的耶罗波安?
答:这是不同的法老。所罗门的岳父要么是西阿蒙,要么是普苏森尼斯二世。这些法老去世后,一位名叫示撒的利比亚人——他曾是埃及军队的将领——于公元前945年左右成为法老。
问:在《列王纪上》11:40中,为什么这里说“王”而不是“法老”?
答:埃及北部的统治者是来自利比亚的将军示撒。虽然他和他的后代被称为法老,但他们从未统治过整个埃及,或许圣经作者是想表明示撒虽然成为了统治者,但他并非前任法老家族的成员。
问:在《列王纪上》12:1和《历代志下》10:1中,罗波安为何要去示剑?
答:示剑是上帝最初向亚伯拉罕显现的古地,虽仅位于耶路撒冷以北30英里处,却完全处于北方领土范围内。正如大卫曾分别加冕为犹大王和以色列王一样,罗波安也北上,分别接受北方各支派的王位。以色列人加冕他为王本是意料之中之事——至少罗波安是这么认为的。
耶罗波安在背叛所罗门后曾逃往埃及。他之所以从埃及返回,正是因为北方各支派的首领邀请他前来。因此,如果罗波安不打算减轻他们的负担,他们早已为这种突发情况做好了准备。
加冕仪式彻底失败后,罗波安再也不愿去示剑了,因为耶罗波安已在《列王纪上》12章25节中加固了该城。
问:《列王纪上》12:6-11中,罗波安遗漏了哪些信息(如果有的话)?
答:或许是上帝曾向所罗门应许王国将会分裂。他可能也不知道,曾有先知告诉耶罗波安,他应当叛乱,并且会成功。
问:在《列王纪上》12:6-8中,如果有人劝告“不要这样做,否则王国将会分裂”,罗波安为何会拒绝这一建议?
A:罗波安可能会这样说:“我有许多睿智的顾问,他们的意见与此相反。我承认王国分裂确实是件坏事,但据我信赖的顾问们所言,这种情况发生的概率几乎为零。建筑工程和财富带来的好处,远大于这些微不足道的风险。”
罗波安身边本就有年长的谋士给他提出过中肯的建议。但他并没有直截了当地说:“我拒绝你的建议,我要按自己的意愿行事”,而是为自己找了个借口。他找了其他说他想听的话的谋士,这样他就可以声称自己只是遵从了谋士们的建议。
问:在《列王纪上》12:6-11和《历代志下》10:1-15中,罗波安为何如此愚昧?
答:有两个可能且互补的原因。
有些人并不寻求新思路。也许罗波安早已下定决心,只是假装向各方征询意见。
另一方面,也许他仅仅根据与建议者关系的亲疏来判断哪条建议更优。今天,人们在面对相互冲突的观点时,也会犯同样的错误,仅凭顾问与自己的亲疏关系来做出决定。当然,《列王纪上》12:15给出了根本原因:上帝要使王国分裂。
问:《列王纪上》12:6-11和《历代志下》10:1-15中,当今的人们是如何犯下与罗波安同样的错误的?
答:骄兵必败,人们往往需要极度的自信,才会做出真正愚蠢的事情。如果罗波安或他那些愚昧的顾问们曾想到以色列人可能会叛乱,罗波安肯定不会对此掉以轻心。
在你的工作中、同事之间、教会里以及家庭中,你认为有哪些事情让你如此自信,以至于会将其视为理所当然?
问:在《列王纪上》12:6-11和《历代志下》10:3-19中,当顾问们的意见相互矛盾时,你如何判断哪位顾问是正确的?——罗波安又是如何判断的?
答:正确的方法是先祷告,然后权衡每个决定的利弊和风险。但如果你无法确定(这种情况很常见),该怎么办?你可以权衡你对不同顾问应有的信任程度。
有几种错误的做法,而罗波安或许同时犯了这两点。首先,罗波安是根据自己想听的内容来做选择的。如果事情出了差错,他可以借着那些受信任的顾问所说的话来为自己的行为辩解。
其次,也许罗波安并不太在意,因为他认为无论哪种方式都会顺利解决。这并不是“谁是对的”的问题——也许罗波安认为两种方式都会奏效。而是,他选择信任并追随的是谁?
第三种错误的决策方式是仅凭熟悉度:我们以前是怎么做的?哪种方式让我更自在?
问:在《列王纪上》12:10中,今天有些人怎么会说“我的小指头比我父亲的腰还粗”呢?
答:这是一种非常糟糕的风险评估方式:选择能让自己看起来更强硬的方案。他们渴望展示自己多么强硬、强大或有权势,这种欲望甚至超过了造福他人的愿望,有时甚至超过了造福自己的愿望。
问:在《列王纪上》12:18中,罗波安为何随后派出了税收总管亚多兰/哈多兰?
答:我们不知道罗波安为何派亚多兰去。据《解经者圣经注释》第4卷第115页的观点,罗波安是想通过派遣一位有权势的人去征收税款,来试探他们的决定。然而,考虑到所罗门留下的所有财富,罗波安可能并不需要更多的税收收入。也许是为了让亚多兰承诺给他们钱,以换取他们的忠诚。
另一方面,也许亚多兰负责管理强迫劳役,而且既然他们以前曾听从过这位最高权威的命令,罗波安便天真地以为他们这次仍会听从他。
但此时,他们已不在乎多一点钱、阿多兰、罗波安,甚至也不在乎王国是否还能保持统一。一旦罗波安给出了答复,他们的决心便已坚定。
问:在《列王纪上》12:18中,今天,你会如何评估风险的严重程度?
答:需要评估的两个方面是事件发生的严重程度和发生概率。设想最坏的情况,并从金钱、时间、职业生涯、错失的机会以及未来发展方向的限制等方面计算代价。 有些人会这样做,却忘记同时评估人际关系、声誉和名声受损的严重程度。如果危害程度足够低,人们往往会直接忽略它。但如果你能完全消除它,且代价并不高,那何乐而不为呢?如果风险的后果很严重,而你无法消除它只能减轻,并且能够降低风险,那又何乐而不为呢? 例如,如果我在开车前系好安全带以防止严重受伤,这究竟会对我造成多大伤害,或者在他人眼中会让我显得多么不体面?如果这不花一分钱,那么即使法律没有强制要求,为什么不每次都这样做呢?
因此,以老年人为例,当滑雪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发生概率达到何种程度时,才不值得冒着风险去滑雪?这可能取决于你的滑雪水平如何,以及你打算挑战哪种坡道(绿色、蓝色、黑色、双黑)。
人们可能会错误地评估风险的严重程度,但更常见的是他们会误判风险发生的频率。
问:《列王纪上》12:20中,只有犹大跟随了大卫家,还是《列王纪上》12:21-23和《历代志下》11:12中也提到便雅悯跟随了?
答:此处的“犹大”指的是犹大王国的疆域。显然也包括便雅悯支派,因为下一节经文提到便雅悯与犹大同在。此外,西缅支派分散在犹大各地,许多利未人也居住在犹大地。
问:在《列王纪上》12:21-24和《历代志下》11:2-4中,既然是神命定了这种分裂,那么罗波安所做的事是否意味着他无能为力(因而无罪)?
答:当然不是。罗波安是热切地想要走这条鲁莽的道路。但神不仅知道这一点,不仅允许了这一点,而且还预定罗波安能够照他所愿去做。
问:在《列王纪上》12:22-24和《历代志下》10:1-19;11:1-4中,究竟是谁导致了分裂:是神、所罗门、罗波安,还是耶罗波安?
答:让我们先问一个更简单的问题。假设有人因引发森林大火而受审。 是的,他承认自己不小心掉了一根点燃的火柴,但如果当时是在沙漠而不是森林里,就不会造成任何危害。或者,如果上帝没有让地球的大气层充满氧气,地球上就不会有动物生命,森林大火也就不会发生。所以,他并不是真正引发森林大火的元凶,那是上帝的作为。你认为他用这种辩护能说服多少人呢?
许多事情都有多个原因,比如火灾所需的空气、燃料和火花。空气和燃料是先决条件,但火柴是直接的“火花”,即在既有的正常条件下引发火灾的有效原因。 许多事情并非由单一原因引起,而是存在因果关系树。例如,要使D发生,首先必须发生A,然后是B,接着是C1或C2之一,最后D才会发生。
耶罗波安是因果树中的最后一个环节,紧随罗波安那愚昧的回答之后。但上帝曾吩咐耶罗波安要背叛,也曾告诉所罗门,由于他悖逆上帝、敬拜别神并建造偶像圣殿,他的儿子将失去十个支派。 所罗门虽然智慧过人、功绩卓著,却以为自己无需再遵守《列王纪上》11:7-13中关于不可敬拜别神的诫命。所罗门是第一个下令建造偶像圣殿的人,他邪恶领导所带来的后果将一直困扰以色列人,直至被掳。所罗门恐怕根本没有意识到,他所犯之罪的后果会如此严重且持久。
问:《列王纪上》12:22-24中,是谁导致分裂持续下去的?
答:上帝并没有告诉所罗门、罗波安、耶罗波安或任何其他人分裂何时会发生;这预言本可能在罗波安统治末期就应验了。上帝也没有告诉任何先知分裂必须持续下去;是耶罗波安精心策划使分裂永久化。当然,上帝知道这一切,并允许它发生。
问:在《列王纪上》12:25-33中,是谁导致了分裂后出现的偶像崇拜?
答:这是因果链中的另一个结果。耶罗波安一旦叛变,本可以说:“是神吩咐我叛变的,我照做了,只要神愿意,我便可依靠祂让我的王国保持分裂。”但事实并非如此,耶罗波安觉得必须亲力亲为,除非迫使百姓改信异教并沉溺于偶像崇拜,否则他的独立王国便无法持久。 耶罗波安可能并非热衷于金牛犊的偶像崇拜。相反,他只是将偶像崇拜作为达到目的的手段,作为维持分裂的工具。可悲的是,北方各支派的大多数百姓竟对此默许了。
问:《列王纪上》12:25中,耶罗波安是住在示剑,还是如《列王纪上》14:12-17所述住在提拉萨?
答:要么耶罗波安搬了家,要么——更常见的情况是——国王和王子们往往拥有不止一处居所。示剑是一座设防城市。在《列王纪上》14:12-17中,耶罗波安和他的妻子在儿子患病时搬到了提拉萨。也许他们认为提拉萨的气候对他们病危的儿子更有利。
问:在《列王纪上》12:28-29中,耶罗波安为何要铸造两头金牛犊?
答:耶罗波安认为,如果北国以色列人每年继续去耶路撒冷敬拜,他们对他的忠诚就会始终受到怀疑,正如《列王纪上》12:27所示。
今日出版的《解决圣经难题手册》第271-272页提出了一个有趣的理论,认为这两头金牛犊是对真神的虚假敬拜。由于巴力常被描绘为骑在两头牛犊上,而且约柜上有两个基路伯,其形状可能类似牛犊,因此这两头金牛犊仿佛是神骑在它们身上,只不过神本身并未被显明。
然而,这种观点并不正确,因为在《列王纪上》12章28节中,耶罗波安说:“以色列啊,看哪,这就是领你们出埃及地的神”;因此,这些金牛犊本身就被当作神来敬拜,或许就像亚伦的金牛犊一样。从小亚细亚到埃及,人们普遍将牛犊和公牛作为偶像来敬拜。
问:《列王纪上》12章29节中,耶罗波安为何选择伯特利和但来安放金牛犊?
答:可能有两个原因。
地理原因:伯特利位于北国南部,但位于最北部。这样对百姓来说更为方便,耶罗波安可能认为这有助于维系国家的统一。
传统因素:《解决圣经难题手册》(今日版)第270-271页指出,但那里已有300年的圣所历史,比以色列人在耶路撒冷的居住时间还要长。亚伯拉罕本人曾在伯特利筑过祭坛。因此,耶罗波安选定了这两个地方,它们在以色列人宗教敬拜方面的传统比耶路撒冷更为悠久。对许多人来说,传统比顺服真神更为重要。
问:在《列王纪上》12:32中,第八个月的十五日是哪一天?
答:这大约是10月中旬至11月中旬。住棚节(利未记23:33-36)是在第七个月的十五日。
问:在《列王纪上》12:33-13:7,33中,即使经历了这一神迹,耶罗波安为何仍不悔改?
A:耶罗波安早已公开拒绝敬拜上帝,因此他的王国若脱离偶像崇拜便毫无权威可言。当你已走上邪路,悔改就意味着从那条路上回头。当人们意识到若承认错误可能会失去权力、影响力,甚至可能危及生命时,往往会特别不愿这样做。当你犯错时,要始终愿意承认。
问:在《列王纪上》13:1-24中,为什么神不仅允许此事发生,甚至还特意派了一头狮子去杀死那位年轻的先知?他原本是顺服的,只是在受骗时犯了一次错误。
答:对于一位跟随神的先知来说,这似乎有失公允——毕竟那些没有勇敢传讲神信息的人,却没有被狮子杀死。这确实有失公允。显然,神并不在意今生的一切是否立即公平。在审判日,神必使万事归正。
神本可以不让狮子出现,但神有一条更重要的信息要传达,而神正是通过这位先知的死亡传达了这一信息。神强调,他的预言必定应验,而且这条信息确实来自神。
问:在《列王纪上》13:18中,那位老先知为何要欺骗年轻先知?
答:那位年长的先知之所以可悲地欺骗了年轻的先知,是因为他更相信自己对“什么才是对的”的自然判断,而非年轻先知的话语。这是其中一项罪过。
更严重的罪过在于,那位年长的先知竟将自己基于自然判断的观点当作神的话语。这种行为在《箴言》30:5-6和《哥林多前书》4:6中都受到了谴责。
问:《列王纪上》13章18节中,在什么情况下我们不应跟随一位真正的上帝先知?
A:巴兰是上帝的真先知,但在《民数记》22-24章中,他为了金钱而出卖了信仰。同样地,即使某人是信徒,甚至是真先知,如果他违背上帝的旨意,或所教导的内容与上帝在祂的话语中明确启示的相悖,我们也不应跟随他。
问:在《列王纪上》14:1、12-13、17中,亚比雅是否因他父亲的罪而死?因为《以西结书》18:14-20说,儿子不应因父亲的罪而被处死。
答:不是。亚比雅对父亲的罪毫无过犯,上帝也没有因他父亲的罪而夺去他的性命。相反,亚比雅之所以离世,是因为他生前品行端正,尚未受到太多败坏的影响,而亚比雅将在天上与上帝一同享有永生。
问:在《列王纪上》14:1、12-13、17中,既然《以西结书》18:14-20说“儿子不因父亲的罪受死”,为什么神应许耶罗波安的其他所有儿子都要因耶罗波安的罪而死?
答:他们并非直接因父亲的罪孽而死,但间接而言,他们确实因父亲之罪带来的后果而死。他们并非无辜之人,却被神判定有罪,归咎于他们未曾做过的事。相反,《列王纪上》14章13节指出,唯独亚比雅心中尚存些许良善。 耶罗波安的儿子们之所以死亡,是因为他们选择参与耶罗波安的罪行。通过耶罗波安的教导和榜样,他们选择将耶罗波安的罪行据为己有。
思考一个人的自由意志如何通过劝说和教导影响他人的自由意志,是一件发人深省的事。从消极的一面来看,看到不敬虔的父母或榜样对他人产生的影响,是令人痛心的。另一方面,敬虔的父母或榜样能够对他人产生深远影响,引导他们归向神,这确实是件好事。
问:在《列王纪上》14:1、12-13、17中,神为何让耶罗波安那敬虔的儿子亚比雅死去?
答:神似乎并不觉得有必要总是立即向我们说明祂所做的一切事。不过,我们可以从这里看出几点:
a) 耶罗波安的全家都将惨遭杀害,而亚比雅却免于此劫。
b) 亚比雅当时还是个孩子,倘若他活着,他的父母、异教神父以及其他人将有充足的机会引诱他堕落,教导他在那种以献童子为祭、道德败坏的巴力崇拜中表现得“虔诚”。
问:在《列王纪上》14:23中,“高处”究竟指的是什么?
答:这些并非山顶上的地点。根据《今日圣经难题解答手册》第272-273页的解释,它们其实是用于巴力崇拜的由石块和泥土堆砌而成的小型祭坛。
问:在《列王纪上》14:23中,“亚舍拉”指的是什么?
答:这些原本是用来敬拜亚舍拉的物体,很可能是木柱。不过,它们也被用来敬拜其他神明和女神。《今日圣经难题解答手册》提醒我们,除了知道它们可以被焚烧(《申命记》12:3)和砍倒(《出埃及记》34:13)之外,我们其实并不确定它们是否真的是木柱。
问:在《列王纪上》14:25-28中,伯示麦发生了什么事?
答:考古证据表明,伯示麦大约在罗波安执政时期被毁。这很可能是由于法老示撒在罗波安执政第五年入侵犹大所致。
问:在《列王纪上》14:31中,亚比雅的父亲是罗波安,还是如《列王纪上》15:3所说的大卫?
A:亚比雅的亲生父亲是罗波安。在希伯来语中,“父亲”一词也可指祖先,而大卫是亚比雅的曾祖父。
问:在《列王纪上》15:5中,大卫除了乌利亚一事外,如何能“凡事都行得正”?
答:这并不意味着大卫除了这一项罪过之外,其余方面都是毫无罪过的。大卫还犯了以下罪行:
a) 大卫对乌撒和约柜事件的消极态度(《撒母耳记下》6:3-10)
b) 作为父亲过于纵容(《撒母耳记下》13:21)
c) 拿八事件(撒母耳记上 25:21-22,33-34)
d) 人口普查(《撒母耳记下》24:2-4;《历代志上》21:2-4)
e) 青年时期未指明的罪(诗篇 25:7)
事实上,大卫自幼就信靠神,在神眼中是义人,但“义”意味着他信靠神的怜悯,并非指大卫毫无罪过、完美无瑕。更多信息请参阅对《列王纪上》11:4,6的讨论。
问:在《列王纪上》15:7中,“犹大王的编年史”指的是什么?
A:这并非《列王纪上》和《列王纪下》,而是世俗的历史记载。
问:在《列王纪上》15:14中,既然并非所有高处祭坛都被铲除,亚撒的心如何能全然归向耶和华呢?
答:亚撒试图跟随神,并努力铲除所有高处。然而,他未能全部铲除。更多信息请参阅《历代志下》14:3-4和15:17的相关讨论。
问:在《列王纪上》15:29中,巴沙屠杀耶罗波安全家的行为是否正确?
答:经文并未表明巴沙这样做是正确的。倒不如说,这是先知预言他会做的事。巴沙是一个不敬虔的王,他根本不在乎自己的行为是否讨神喜悦。
问:《列王纪上》16:5、20、27中提到的“以色列诸王的编年史”指的是什么?
答:《列王纪上》提到其中记载了俄米,而《历代志上》和《历代志下》中并未提及俄米。“以色列诸王编年史”并非圣经的一部分,而是世俗的历史记录,如今已不复存在。
问:在《列王纪上》16:5、20、27中,既然《以色列诸王编年史》和《犹大诸王编年史》并非上帝的话语,而且在撰写《圣经》时使用了诸如此类的世俗资料,那么这些内容是在何时成为上帝无误的话语的?
答:在神的话语中,有不少地方引用或使用了非圣经来源的内容。当这些内容被写入神的话语时,其含义便成为了神的话语。字句本身并非“具有魔力”,重要的是神所传达的含义。如果某段历史记载是正确的,神可以引导圣经作者使用该信息。
问:《列王纪上》16章11节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答:西缅一登基,便杀尽巴沙家族中的所有男性,以确保前朝无人能挑战他的王位或发动叛乱。圣经并不赞同这种行为,但坦率地揭示了某些人可能有多么残忍。
问:《列王纪上》16:31中,我们还了解到以色列王奥姆里哪些情况?
答:《新国际版研读圣经》(NIV Study Bible)第508页指出,关于奥姆里我们所知甚少,只知道他建立了一个持续了40多年的王朝,将撒玛利亚建为首都,并通过联姻使巴力崇拜在境内广泛传播。 150年后(公元前732年),提格拉·皮莱塞三世的编年史将以色列称为“奥姆里的地”。阿西莫夫的《圣经指南》第343页也有类似记载。
问:《列王纪上》16:34中,希伊尔是否献上了自己的儿女?
答:没有。这节经文实际上表明那些男孩只是死了,并非被献为祭。约书亚在《约书亚记》6:26中的预言得以应验。神在此信守诺言看似严厉,但神总是信守诺言,而希伊尔无视神的话语实属鲁莽。
问:在《列王纪上》16:34中,为什么有些人会陷入被神咒诅的境地?
A:至少有两个原因:无知和不敬畏神。
无知或许是无辜的,但如果一个人故意不利用机会去了解神所说的话,那就不总是无辜的。然而,正如《彼得后书》2:21-22所说,对真理之道任何形式的无知,都比明知真理之道却背弃它要好。
不敬畏神,就是明知神的话却置若罔闻。这要么是不相信神的存在,要么是认为神不会阻止你。实际上,神或许不会阻止你,但神总会带来后果——无论是在审判日,还是在今生。
问:在《列王纪上》17:3-24中,上帝为何要通过以利亚行这些神迹?
答:虽然经文没有明说,但我们可以观察到几点。那是在犹大和以色列历史上灵性上极其黑暗的时期。我们可以想象,在以利亚行神迹之后,百姓会得到怎样的见证和鼓励,只不过其中一些神迹是相当隐秘地行的。
但我们不要忽略以利亚行神迹的另一个原因。这些日益加剧的信心考验,是在为以利亚与巴力的先知们进行最终对决做准备。此外,请注意,对于以利亚,上帝并非对每一句祷告都以“是”来回应。曾祈求立刻死去的以利亚,最终却在《列王纪下》2章11节中活了下来。
问:在《列王纪上》第18章中,以利亚所属的“先知派/耶和华派”是否如持怀疑态度的《阿西莫夫圣经指南》(第344页)所言,对其他形式的敬拜日益不宽容?
答:阿西莫夫所称的“派别”,实为敬拜真神的信徒。阿西莫夫在此处的论点并不充分,因为他没有任何证据表明他们变得不宽容了。
问:在《列王纪上》18:3-5,7中,这位俄巴底亚是否就是《圣经》中《俄巴底亚书》的作者?
答:不,并非同一人。《信徒圣经注释》第379页和《圣经知识注释:旧约》第525页均持此观点。《解经者圣经注释》第7卷第142页也指出,两人极不可能是同一人。
问:在《列王纪上》18:3-16中,为什么基督徒有时会毫无理由地惧怕顺服神的仆人,就像俄巴底亚惧怕以利亚那样?
答:俄巴底亚担心以利亚会突然消失,使他“孤立无援”,陷入大麻烦。当今的基督徒可能出于以下两个原因而害怕依赖他人:
1. 他们可能对神缺乏信心,担心神不会看顾他们,导致那位基督徒离开后使他们陷入困境。
2. 他们可能不信任那位基督徒,认为对方会让他们失望。这种情况有时会发生在不成熟且不顺服的基督徒身上。不过,到了某个时候,你必须在某些事情上信任成熟的基督徒,并将结果交托给神。
问:《列王纪上》18:19-20中,企图捉拿以利亚的邪恶君王亚哈,为何会同意召开以利亚所要求的集会?
答:虽然亚哈这么做可能是因为他走投无路,愿意做任何可能给这片土地带来雨水的事,但更可能的动机是出于亚哈的私利。 亚哈意识到自己的王位岌岌可危。如果他直接杀死以利亚,而雨却没有降下,所有人都会将责任归咎于亚哈。然而,如果亚哈先给以利亚一个机会,结果却毫无动静,那么亚哈似乎就有充分的理由处决以利亚并除掉这个障碍;更重要的是,以利亚会被诋毁,成为一个现成的替罪羊。
问:《列王纪上》18:21中,我们是否应该说“若是耶和华是神,就当跟从他;若是别的神,就当跟从他”这样的话?
答:这样说是可以的。有一次,我问一位统一教(文氏教派)的领袖,假设他发现文牧师终究不是来自上帝,他会怎么做?他立刻反问我,如果我发现基督其实并非来自上帝,我会怎么做。 我回答说,我知道基督是来自神的,但如果他不是,我会追随真理,无论真理是什么。他又讲了一会儿后,我提醒他回到最初的问题,他终于回答说:“连质疑文牧师都是不光彩且不敬的。”
与那些不愿了解真相的人对话实属困难。随后我问他,那么他的团体与吉姆·琼斯的团体究竟有何不同。我不确定自己当时说的话是否得体。总之,我被告知今后不再欢迎我回去。
问:《列王纪上》18章22节中,既然俄巴底亚在18章13节里藏了100位先知,以利亚怎么会是唯一幸存的先知呢?
答:实际上,以色列境内有七千人没有向巴力下拜,只是以利亚当时还不知道这一点。虽然以利亚的说法有误,但圣经准确地记录了他的原话。
问:在《列王纪上》18:27中,以利亚在此使用嘲讽是否恰当?
答:当然可以。圣经中没有任何地方说信徒绝不能使用嘲讽,保罗和耶稣都曾使用过嘲讽和严厉的责备。我们现代西方文化正逐渐认为,负面批评——尤其是针对宗教的批评——总是错误的,但这仅仅是一种现代的主观观点。《彼得前书》3:15-16说,我们应当随时准备为我们的信仰作见证,但要以温柔和敬重的心。 然而,为信仰作见证与责备是不同的,因为写下这段话的彼得,正是那位在《使徒行传》8:20中对西门·马格斯说“你的银子要和你一同灭亡”的人。其中的平衡在于:一方面,彼得对西门措辞非常严厉;但另一方面,彼得却真心为西门担忧。
问:《列王纪上》18:33-35中,干旱期间以利亚是从哪里得到12桶水的?
答:迦密山上有一些泉眼,终年不竭。 不过,在干旱期间,这些泉眼可能已经干涸。然而,地中海距离那里只有15英里,那里的水足以扑灭普通的火。无论以色列人从何处取水,他们都已将水运到了献祭的地点。由于壕沟足够大,能容纳两“西阿”的种子,因此水量大概约为13夸脱。
问:在《列王纪上》18:40中,以利亚为何犯下谋杀罪?(这是某位无神论者提出的。)
答:为何要提出一个已经预设了答案的问题?以利亚和以色列人并没有杀害任何人。他们只是根据旧约律法,处决了被证实犯有死罪的人。
根据《申命记》13:13-15;17:2-5中的旧约律法,拜偶像者应当被处死,而以利亚所监督的正是此事。对于受旧约律法约束的以色列人而言,拜偶像的罪行与谋杀同样严重。
如果你不认同《旧约》规定对拜偶像者处以死刑这一事实,就不要责怪以利亚和以色列人执行了主的命令。相反,你的困扰在于无法接受上帝有权制定任何他所愿的反对拜偶像的律法。
问:《列王纪上》18:46中,以利亚为何要跑这么远、跑得这么快?
答:此处的距离为20至25英里,大约相当于一场马拉松赛程。以利亚的体能可能很强,但《圣经知识注释:旧约》第527页指出,这必定是靠神所赐的力量才完成的。请记住,那位为向雅典人报信波斯军败而跑完马拉松距离的希腊士兵,在传达完消息后不久便因精疲力竭而死。
问:在《列王纪上》19:2中,耶洗别为何要派使者告诉以利亚他将被杀,而不是直接派士兵去杀他?
答:可能有两个原因。
1. 以利亚因降下雨水而已成为英雄。当以利亚在百姓中如此受欢迎时,君主若杀害他,形象将大受损害。百姓可能会像杀害巴力的先知那样,杀死亚哈和耶洗别。
2. 通过威胁以利亚,如果以利亚惊慌失措而逃跑(他确实这样做了),这将使以利亚声誉受损,或者至少让他远离民众的视线。
许多时候,政府领导人不得不采取这种方式来维持在民众中的声望,从而保住自己的权力。
问:在《列王纪上》19:5-21中,当以利亚精疲力竭时,上帝做了什么来使他恢复元气?
答:神做了七件事。
1. 祂让以利亚睡了一觉。
2. 用食物滋养以利亚。
3. 耐心地倾听他的抱怨——这些在神看来,想必微不足道。
4. 神让以利亚以崭新的视角重新认识了祂自己。
5. 上帝安慰了以利亚,让他知道自己并不孤单。
6. 神赐给以利亚一个目标和一项使命。
7. 最重要的是,以利亚特别感受到了神的同在。
如今,当基督徒感到精疲力竭时,有时也需要这七样东西。
问:《列王纪上》第20章中,上帝为何要帮助一位不敬虔的王?
答:有时人们以为自己身处复杂的处境,但上帝往往要应对更复杂的局面。亚哈是一位不敬虔的国王,他统治的子民大多也不敬虔,但其中仍有一群敬虔的余民。叙利亚则没有敬虔的余民,而《列王纪上》20章28节指出,若此时战败,将向世人表明上帝并非全能的。 神不希望亚哈完全得胜,但神也不希望以色列此时就被毁灭,或沦为叙利亚的属地。
问:《列王纪上》20:18-19中,这段经文有何意义?
答:当时醉酒的便·哈达以为出来的战士寥寥无几,便命令叙利亚人将他们活捉,或许是打算当作奴隶。既然要活捉,叙利亚的弓箭手便不会向他们射箭。
问:实际上,《列王纪上》20:22听起来与清教徒将军奥利弗·克伦威尔曾说过的一句话很相似:“信靠上帝,并保持你的火药干燥。”这句话在什么意义上是正确的,又在什么意义上是错误的?
答:奥利弗·克伦威尔与圣经中的耶户相似。克伦威尔是一位基督徒,他非常认真地跟随上帝,但他却使用了不敬虔、残酷的手段。 无论如何,回答这个问题时,信徒应当为事奉神做好充分准备,无论是依靠火药还是其他事物。然而,我们应当谨记要信靠神,而非信靠火药或我们自己的准备。关于这一点,《士师记》第7章中基甸的小军队便是很好的例证。
问:《列王纪上》20:23、28中,亚兰人为何说以色列的神(复数)只是“山上的神”?
答:亚兰人使用战车作战,而战车在平原上最为有效。以色列人虽然已经击败了亚兰人,但仅限于山地。当神的子民占据地形优势时,他们击败了亚兰人;但神要表明,即使在地形不利的情况下,祂的子民也能战胜亚兰人。
显然,叙利亚人说“诸神”(复数)是因为他们对以色列的真神知之甚少。他们只知道许多以色列人崇拜偶像。
问:在《列王纪上》20:24中,班·哈达为何用将领取代了国王?
答:这并不意味着班·哈达手下的诸王不再执政。而是指那些在政治上举足轻重的诸王被撤换,不再领导军队,取而代之的是职业军人。
问:《列王纪上》20:26中的亚弗,是否就是200年前《撒母耳记上》4:1中非利士人交战的那个亚弗?
答:不是。《新国际版研读圣经》(NIV Study Bible)第516页、《新日内瓦研读圣经》(The New Geneva Study Bible)第383、509页以及《纳尔逊研读圣经》(The Nelson Study Bible)第601页均指出,《列王纪上》20:26中的亚弗位于加利利海以东约四英里处,介于撒玛利亚和大马士革之间。现代的菲克(Fik)村就位于此处。 《阿西莫夫圣经指南》第348-349页也给出了类似的说法。
问:《列王纪上》20:29-30中,127,000名叙利亚人如何能在如此短的时间内被杀?
答:虽然密集的弓箭手队伍可能是部分原因,但要杀死如此多的叙利亚人,他们必定实施了包围或其他陷阱。此外,雨水、泥泞或河流也可能对叙利亚人构成致命障碍。
问:在《列王纪上》20:29-34、42中,亚哈为何不该对便·哈达施以怜悯?
答:对那些未悔改、仍企图毁灭神子民的领袖施以怜悯是错误的。
问:在《列王纪上》20:34中,亚哈王是如何在大马士革拥有街道的?
答:亚哈击败大马士革的本·哈达后,和约条款之一是允许亚哈设立一个“贸易区”,以色列商人可以在那里进行买卖,据推测无需向本·哈达缴纳任何税款。
问:在《列王纪上》20:35-36中,那人因拒绝伤害神的先知而被杀,原因是什么?
答:伤害上帝真正的先知,通常不是信徒该做的事。然而,当一位被公认为真正先知的先知下达命令,而对方却拒绝服从时,这便是错误的。我们被呼召的,并非总是遵循习俗和常规,而是要时刻顺服主。
问:在《列王纪上》20:37-42中,先知为何需要受伤?
答:先知需要受伤是为了伪装自己,使王以为他是士兵,从而不会认出他是先知。如果他没有受伤,人们就会质疑他为何不与其他士兵在一起。
问:在《列王纪上》20:42中,亚哈释放便·哈达是怎样犯罪的?
答:原因可能是亚哈没有求问耶和华,也可能是他违背了先前未被记载的启示。亚哈将以色列与外国势力捆绑在一起,违反了圣战的规则。
问:在《列王纪上》21:3-4中,既然拿伯能从中获利,他为何不愿出售自己的葡萄园?
答:对拿伯而言,这是顺服神的道德问题。《利未记》25:23-28和《民数记》36:7都吩咐以色列人不可放弃祖传的土地,而拿伯想要顺服神。
问:在《列王纪上》21:19中,狗是在拿伯被杀的地方舔净亚哈的血,还是如《列王纪上》22:37-38所述,在撒玛利亚的水池旁舔净亚哈的血?
答:这两种情况同时发生也是完全可能的。拿伯就住在王宫外,而王宫位于撒玛利亚。拿伯是在公共场所被指控的,那可能就在城里的撒玛利亚水池附近。那个水池正是亚哈的战车被清洗的地方。
问:在《列王纪上》21:20、25中,所谓“出卖自己去行恶”是指什么?
A:亚哈虽然在某种程度上承认了以利亚及其所侍奉的神,却仍行恶,为了金钱和权力而出卖自己,继续敬拜巴力。亚哈看似前后矛盾,但他始终如一地试图做那些看似对自己最有利的事。今天许多人表面上可能显得道德高尚、品行端正,甚至像个基督徒,但真正的考验在于,当这些行为看似不再符合他们的自身利益时,他们是否依然如此。
问:在《列王纪上》21章29节中,亚哈为何在此谦卑自己?
答:亚哈之所以真心谦卑,是因为他知道自己越过了体面的界限,而且他至少在某种程度上相信以利亚是奉神差遣的。亚哈是个摇摆不定的人,而关于这种摇摆不定的人,雅各书1:7-8和彼得后书2:20-22中还有进一步的论述。
问:在《列王纪下》22:8中,所发现的“律法书”指的是什么?
答:这可能是《申命记》,但最有可能的是《妥拉》,即《圣经》的前五卷。更详尽的解答请参阅《735个令人费解的圣经问题解答》第130-131页。
问:在《列王纪上》22:6-7中,约沙法为何要与邪恶的亚哈王结盟?
答:虽然经文没有明说,但我们可以从一些具体细节推测出大致原因。
a) 亚哈虽是邪恶的巴力崇拜者,但在耶洗别唆使杀害拿伯后,以利亚曾斥责亚哈,且《列王纪上》21:27记载亚哈撕裂衣服(这是深刻悔改的标志)。然而,这种对某项行为的悔改——即便可能是暂时的——并不一定意味着此人已归向神。不过,约沙法当时或许只是抱有乐观的期待。
b) 此前,犹大和以色列之间曾爆发过惨烈的战事,约沙法不愿再看到神的子民之间发生内战。
c) 周围环伺着强大的敌人,从埃及/埃塞俄比亚王国到叙利亚人,再到亚述人。 据《圣经考古评论》1991年1月/2月刊第54页记载,沙尔马纳塞尔曾报告说,在公元前853年的卡尔卡尔战役中,亚哈率领的2,000辆战车,其数量超过了当时任何其他与亚述交战的盟军。
总体而言,约沙法本人虽谨慎地跟随上帝,但这段经文以及《历代志下》19:2;20:35都表明,约沙法在与拜偶像的君王结盟时却相当随意。
问:《列王纪上》22:20-23中,上帝是否派出了谎言?
答:这段经文非常精准地回答了这个问题。上帝不会说谎。然而,上帝不仅容许说谎者存在,甚至还会使用说谎者,差遣说谎的灵来成就祂的旨意——在本例中,就是使一位邪恶的君王覆灭。
《罗马书》8:28说,神使万事互相效力,叫爱神的人得益处,而不仅仅是好的事情。《以弗所书》1:11同样说,神照着祂的计划成就一切。《哈巴谷书》1:6-13中,神甚至利用暴虐邪恶之人为祂自己的目的服务。更多信息请参阅对《箴言》16:4的讨论。
问:《列王纪上》22章48节中,约沙法在以旬·迦别为何遭遇船队被毁?
A:约沙法本不该愿意与亚哈谢结盟。船只被毁是神对约沙法的惩罚,此后神也不愿让约沙法独自进行贸易。
问:在《列王纪上》22章48节中,约沙法是愿意与亚哈谢合作,还是如《列王纪上》22章49节所说的不愿意?
答:两者皆属实,但发生在不同时期。约沙法起初是愿意的。然而,要么是在先知以利以谢责备约沙法之后,要么是在舰队被毁之后,约沙法便不再愿意了。如果约沙法当时仍愿意,他可能会尝试重建舰队,但他并没有这样做。
问:《列王纪上》和《列王纪下》中,现存最早的抄本有哪些?
A:《死海古卷》(约公元前1年):3份独立抄本。《今日死海古卷》第30页。《威克里夫圣经词典》第436-438页称有4份独立抄本。
总体而言,《列王纪上》总共816节经文中,有57节(占7.0%)保存在死海古卷中。
《列王纪上》1:1,16-17,27-37;3:12-14;7:20-21,25-27,29-42,51;8:1-9,16-18;12:28-31;22:28-31。
犹太人阿奎拉曾将《旧约》译为希腊文。撇开奥利金在《六经对照本》(现仅存残篇)中对该译本的抄录不谈,我们仅存有阿奎拉所译《列王纪上》20:7-17和《列王纪下》23:12-27的抄本。
约公元350年左右的基督教圣经手稿中收录了《旧约》,其中包括《列王纪上》和《列王纪下》。
《梵蒂冈抄本》(公元325-350年)收录了《列王纪上》和《列王纪下》的全文
《西奈抄本》中未保存任何《列王纪上》或《列王纪下》的经文。
《亚历山大抄本》(约公元450年)收录了《列王纪上》和《列王纪下》的全文。
问:哪些早期作家曾提及《列王纪上》?
答:尼西亚会议前的作家中,曾引用或提及《列王纪上》经文的有:
亚历山大的犹太人斐洛(公元前15/20年—公元50年)在其著作《论神的不可改变性》第169页中引用了《列王纪上》17:10、18。
贾斯汀·殉道者(约公元138-165年)在《与犹太人特里福的对话》第39章第214页中,引用《列王纪上》19:14,18,称“以利亚说”。
萨迪斯的梅莱托/梅利托(公元170-177/180年)在致奥尼西摩的书信中,提及旧约圣经中的“四卷王国书”[《撒母耳记上》《撒母耳记下》《列王纪上》《列王纪下》]。《论复活节》第72页。该内容收录于优西比乌的《教会史》第4卷第26章。
里昂的爱任纽(公元182-188年)在《反异端》第3卷第6.3章第419页中引用了《列王纪上》18:36。
爱任纽在《驳异端》第三卷第27.1章第499页中引用了《列王纪上》11:1。
亚历山大的克莱门特(公元193-217/220年)引用了《列王纪上》8:27 “大卫之子所罗门在被称为《列王纪》的书卷中,不仅认识到那真正的圣殿在结构上是属天且属灵的,而且也指涉到那肉身——那位既是大卫之子又是大卫之主的,将要建立起来……神岂真要与世人同住在地上吗?” 君士坦丁堡的尼西弗鲁斯引述亚历山大的克莱门特反对犹太化主义者的片段。第584页
亚历山大的克莱门特(公元193-217/220年)引用了《列王纪上》19:6的一半内容。《教导者》第3卷第7章,第281页
特土良(公元198-220年)将《列王纪上》17:7-16中关于以利亚和寡妇的故事称为“列王纪第三卷”。见《反马吉安五书》第4卷第21章,第381页
希波吕托斯(公元222-235/6年)在《箴言注释》第172页中引用了《列王纪上》3:12
奥利金(公元225-254年)撰写了《罗马书》、《创世记》、《出埃及记》、《利未记》、《约书亚记》、《列王纪上》、《耶利米书》和《路加福音》的注释
奥利金(公元225-254年):“或者当《列王纪第三卷》中提到王子的病时。”奥利金《反塞尔苏斯》第一卷第36章第412页
奥利金(公元225-254年)提及《列王纪下》4:17,称其为“《列王纪》第四卷”(《撒母耳记上》和《撒母耳记下》有时被称为《列王纪上》和《列王纪下》)。这暗示了《列王纪》第三卷的存在。奥利金《反塞尔苏斯论》第8卷第46章第656页
《论重洗礼》(约公元248-258年):“此外,在《士师记》中,以及在《列王记》中,我们也看到……哥顿尼尔[奥托尼尔/奥特尼尔]、基甸、耶弗他、参孙、扫罗、大卫,以及许多其他人。”第15章第676页
迦太基的西普里安(约公元246-258年)引用《列王纪上》19:10时,将其称为《第三王纪》。(《撒母耳记上》和《撒母耳记下》有时也被称为《第一王纪》和《第二王纪》。)《西普里安论著》第12篇 第一卷 第2章 第508页
亚历山大的狄奥尼修斯(公元246-256年)在《释经片段》第1篇第111页中提及《列王纪上》4:32
迦太基第七次大公会议(85位主教)(公元258年)引用了《列王纪上》18:21的部分内容:“经上记着说:‘或耶和华是神,或巴力是神。’”——此言出自卢佩尔西亚纳的佩拉吉安,第570页
奥林匹斯和帕塔拉的梅多迪乌斯(公元270-311/312年)在《十个童女的筵席》第10篇第3章第349页中提及《列王纪上》19:4,称其为“圣经”。他未提及《列王纪上》中的其他经文。
拉克坦提乌斯(约公元303年—约公元325年)在《神学原理》第4卷第11章第109页中,将《列王纪上》19:10引为“《列王纪》第三卷”中的内容。
拉克坦提乌斯(约公元303—约325年)在《神学原理》第4卷第18章第121页中引用了《列王纪上》9:6-9,该经文亦见于《历代志下》7:19-22。
尼西亚会议之后
叙利亚的阿弗拉哈特(公元337-345年)(隐喻)
亚他那修(公元367年)在列举《旧约》书卷时提到了“《列王纪》四卷”。见《复活节书信》第39封第4章第552页。
叙利亚的以法莲(公元350-378年)
卡帕多西亚的巴西尔(公元357-378/379年)(提及)
米兰的安布罗斯(公元370-390年)
耶路撒冷的西里尔(约公元349-386年)
纳齐安兹的格雷戈里(公元330-391年)(提及)
尼西的格雷戈里(约公元356-397年)(提及)
萨拉米斯的埃皮法尼乌斯(公元360-403年)《泛论》
约翰·金口(卒于公元407年)在《罗马书讲道集》第18篇第482页中,将《列王纪上》19:14引为“圣经”
苏尔皮基乌斯/苏尔皮提乌斯·塞维鲁(历史学家)(公元363-420年)在《历史》第1卷第40章第90页中将《列王纪上》称为《列王纪》第三卷
迦太基大公会议(公元393-419年)
布拉加的奥罗修斯/霍西乌斯(公元414-418年)在《反佩拉吉派论》第8章第125页中提及《列王纪上》21:1-16
鲁菲努斯(公元374-406年)
杰罗姆(公元373-420年)论述了旧约各书卷。他特别论及《创世记》、《出埃及记》、《利未记》、《民数记》、《申命记》、《摩西五经》、《约伯记》、《拿弗之子耶稣》(即《约书亚记》)、《士师记》、《路得记》、《撒母耳记》、《列王纪》(两卷)、十二先知书、《何西阿书》、《约珥书》、《阿摩司书》、《俄巴底亚书》、《约拿书》, 弥迦书、那鸿书、哈巴谷书、西番雅书、哈该书、撒迦利亚书、玛拉基书、以赛亚书、耶利米书、以西结书、但以理书、以斯帖记、以斯拉记、尼希米记,见《书信》第53卷第7-8章,第99-101页。
佩拉吉派异端分子莫普苏埃斯提亚的西奥多(公元392-423/429年)
希波的奥古斯丁(公元388-430年)(隐喻)
约翰·卡西安(公元419-430年)
基鲁斯的提奥多雷特(公元423-458年)引用了《列王纪上》中半节经文。
罗马的利奥一世(公元440-461年)
尼西亚会议之后,还有其他作家。
问:《列王纪上》中,希伯来文与希腊文《七十士译本》的经文顺序有何差异?
答:以希伯来文马所拉文本为标准,以下是希腊文《七十士译本》中的章节顺序。
1:1-2:35;3:1(3:1有额外内容)
2:36-46;(2:46有额外内容)
3:2-28
4:1-16;4:18-19;4:17;4:27-28;4:22-24;4:29-34;(4:34有额外内容)
5:1-16;5:18;6:1;5:17-18
6:36;6:2-10;6:15-17;6:19-22;6:23-31;6:34-36;7:15-18;7:21;7:19;7:23-25; 7:27-45;7:47;7:46;7:48-51
7:1-12
8:1-3
8:5-11
8:14-66;(8:53中有39个希腊词的补充内容)
9:1-14;9:26-28;(9:22有补充内容)
10:1-29
11:3a;11:1-2;11:4;11:3b;11:7-8;11:6;11:9-22(11:22有补充内容)
11:26-38(11:38 有附加内容) 11:40-44
12:1;12:3-16(12:16 有额外内容) 12:18-24
(12:24 包含整章的补充内容)
12:25-13:26;13:28-34
14:21-15:5;13:7-31;13:33-34
16:1-28(16:28 包含额外内容)
16:29-20:29;
21:1-29;20:30-43;22:1-46;22:51-54
问:《列王纪上》中,希伯来文马所拉文本与希腊文《七十士译本》在翻译上有哪些差异?
答:关于经文顺序的差异,请参见前一问题。两者存在大量译文差异;以下列举了各译本中提及的差异,以及第8章的所有细节。除非另有说明,第一段引文出自希伯来文马所拉文本,第二段引文出自希腊文《七十士译本》对旧约的译文。
《列王纪上》1:25 “那些将领” 与 “那位将领”
《列王纪上》1:48 “一个” 与 “我的后裔中的一位”
《列王纪上》3:1 《七十士译本》中从第2章末尾到3:1存在大量差异。
《列王纪上》4:26 “四万” 与 “四千”(一份抄本。参见对本节的讨论)
《列王纪上》5:3 “我的脚”(希伯来文)与 “他的脚”(希伯来文、七十士译本、塔古姆、武加大译本)
列王纪上 5:11 “20科尔榨出的油”(马所拉文本、塔古姆、武加大译本)与“20,000科尔榨出的油”(七十士译本、叙利亚译本)(此处希伯来文可能有误)
列王纪上 5:16 “3,300名工头” 与 “3,600名工头”(七十士译本、塔古姆译本、武加大译本) 《历代志下》2:2 也提到3,600名工头
《列王纪上》5:17 见于马所拉文本和亚历山大版《七十士译本》,但其他《七十士译本》中未见
《列王纪上》6:1 “第480年”与“第440年”
《列王纪上》6:6 “最底层的结构” 与 “最底层”
列王纪上 6:8 “中间”(马所拉文本)与“下方”(七十士译本)
列王纪上 6:10 “整座殿” 与 “整座殿,每一层”
列王纪上 6:11 见于马所拉文本和亚历山大版七十士译本,但其他七十士译本中未见
《列王纪上》7:1-12 梵蒂冈抄本中,这些经文被置于第7章末尾。
《列王纪上》7:7 “从地板到地板” 与 “从地板到天花板”(叙利亚文本和《武加大译本》)
《列王纪上》7:17 “七个” 与 “一张网”
列王纪上 7:18 “造了柱子,共有两排”(大多数希伯来文抄本)与“造了两排石榴”(两份希伯来文抄本和七十士译本)
《列王纪上》7:18 “石榴”(大多数希伯来文抄本)与 “柱子”(许多希伯来文抄本和叙利亚文)
列王纪上 7:26 “容量为2,000巴特” 与(缺文)。(历代志下 4:5)
《列王纪上》8:1 “那时,所罗门召集” 与 “所罗门用二十年时间建成了耶和华的殿和自己的宫殿之后,所罗门王便召集”
《列王纪上》8:1 “各支派的首领,以色列子孙的族长,都到耶路撒冷见所罗门王” 与 “在锡安的以色列长老”,
《列王纪上》8:2 “以色列众人都在以他尼月——即第七月——的节期中,聚集到所罗门王那里” 与 “在亚他尼月”
《列王纪上》8:3 “众长老和祭司都进来了” 对比 “祭司们”
《列王纪上》8:4 “又将耶和华的约柜、会幕,以及会幕中所有的圣器——就是祭司和利未人所抬的——都抬上来。” 对比 “又将见证的帐幕,以及见证的帐幕中的圣器。”
《列王纪上》8:5 “所罗门王和聚集到他那里来的以色列众人都在约柜前,献上羊和牛,多得无法计算,也无法数算。” 对比 “王和以色列众人都在约柜前,献上数不胜数的羊和牛。”
[跳至《列王纪上》8:22]
《列王纪上》8:22 “站立……天” 对比 “站起来……诸天”
《列王纪上》8:23 “耶和华……仆人……在那里” 与 “主神……仆人……他的”
《列王纪上》8:24 “你曾对他说,是的,就是你” 对比 “你”
《列王纪上》8:26 “确立。我恳求你。你向你的仆人、我的父亲大卫所说的话。” 与 “确认。”
《列王纪上》8:27 “居住” 与 “与人同住”
《列王纪上》8:27 “建造” 与 “为你的名建造”
列王纪上 8:28 “然而你却转离” 与 “然而,以色列的耶和华神啊,你必垂顾”
列王纪上 8:28 “恳求,耶和华我的神,求你垂听” 对比 “祈求,求你垂听”
列王纪上 8:29 “你的眼睛是睁开的” 与 “愿你的眼睛睁开”
列王纪上 8:29 “地方” 与 “昼夜常在的地方”
列王纪上 8:30 “[必]听见并赦免” 与 “必照行并施恩”
列王纪上 8:31 “若有人犯罪” 与 “无论谁犯了什么过犯”
《列王纪上》8:33 “仇敌,当他们得罪你时” 与 “仇敌,因为他们必得罪你”
《列王纪上》8:35 “诸天……受苦” 与 “天……受辱”
《列王纪上》8:36 “赦免……仆人” 与 “施恩……仆人”
《列王纪上》8:37 “瘟疫、荒芜” 与 “死亡,因为必有荒芜”
《列王纪上》8:37 “蝗虫;当它的仇敌在境内、在城门内使它受苦的时候;任何瘟疫、任何疾病” 对比 “若他的仇敌在他们任何一座城里欺压他们,[关于]一切灾祸、一切患难”
《列王纪上》8:37 “在他们的城邑之地” 与 “在他们的任何一座城中”
《列王纪上》8:38 “你以色列全体子民中的人” 对比 “人”
《列王纪上》8:39 “赦免” 与 “施恩”
《列王纪上》8:40 “愿敬畏” 与 “必敬畏”
《列王纪上》8:41 “以色列人,因着你的名从远方而来” 与 “百姓”
《列王纪上》8:42 “因为他们必听见你大名的声,听见你大能的手和你伸出来的膀臂——他必进来,朝向这殿祷告。” 与 “当他们来到这里,朝向这地方祷告时”
《列王纪上》8:44 “它的仇敌” 与 “他们的仇敌”
《列王纪上》8:45 “为他们伸张正义” 与 “为他们施行审判”
《列王纪上》8:46 “向他们发怒,将他们交出来” 对比 “你要把他们带过来,将他们交出来”
《列王纪上》8:47 “被掳,并且悔改” 对比 “被掳为俘虏”
《列王纪上》8:49 “那时,你必在天上——你的居所——听他们的祷告和恳求,并为他们伸张正义。” 与 “那时,你必从天上——你所设立的居所——听见”
《列王纪上》8:50 “赦免” 与 “施怜悯”
《列王纪上》8:52 “因为你的眼睛必睁开” 与 “愿你的眼睛和耳朵都睁开”
《列王纪上》8:53 “耶和华主” 与 “主神”。所罗门在建完圣殿后,论及圣殿之事——他使太阳显现在天上:主说祂要住在黑暗中:你要为我建造一座殿宇,一座美丽的殿宇,供你自己重新居住。看哪,这岂不是写在《歌之书》中吗?(多出39个希腊词)
《列王纪上》8:56 “耶和华” 与 “主今日”
《列王纪上》8:57 “耶和华我们的神与我们同在……祂必不” 与 “愿耶和华我们的神与我们同在……愿祂不要”
《列王纪上》8:58 “使……偏离” 与 “使祂转离”
《列王纪上》8:59 “话语” 与 “我的话语”
列王纪上 8:59 “以色列民,每日的事在当日” 与 “以色列民,一年中某日的一句话”(显然这两者都是意为“永远”的习语)
《列王纪上》8:60 “因为众……都知道” 与 “使众……都知道”
列王纪上 8:61 “你的心” 与 “我们的心”
列王纪上 8:62 “全以色列” 与 “以色列所有的子孙”(此处的“子孙”指后代,而非幼童)
《列王纪上》8:65 “那时,所罗门”(马所拉文本)与 “所罗门”(七十士译本)
《列王纪上》8:65 “七天又七天,共十四天”(马所拉文本)与 “七天”(七十士译本)
《列王纪上》9:3 “我已分别为圣”(马所拉文本)与 “我已照你一切的祷告为你行了:我已分别为圣”(七十士译本)
《列王纪上》9:8 “必成为高地”(马所拉文本)与 “一堆废墟”(叙利亚文、古拉丁文/意大利文)
《列王纪上》9:25 “用那原有的器皿烧香”(马所拉本)与 “烧香”(七十士译本)
《列王纪上》10:8 “男人”(马所拉本)与 “妻子”(七十士译本、叙利亚文译本)
列王纪上 11:26 “他带领”(马所拉文本)与 “他派驻”(七十士译本、叙利亚文、塔古姆、武加大译本)
《列王纪上》11:33 “他们有”(马所拉文本、塔古姆)与 “他有”(七十士译本、叙利亚文译本、武加大译本)
《列王纪上》12:2 “住在埃及”(马所拉本)与“从埃及回来”(七十士译本、武加大译本)
《列王纪上》12:18 “亚多兰家”(马所拉本)与 “大卫家”(部分《七十士译本》和叙利亚文译本)
《列王纪上》12:28 “给他们”(马所拉文本)与 “给百姓”(七十士译本)
《列王纪上》12:30 “百姓在某人前面前往但”(马所拉文本)与“百姓在某人前面一直走到但,便离开了耶和华的殿”(七十士译本)
《列王纪上》12:31 “一座殿”(马所拉本)与 “几座殿”(七十士译本、武加大译本)
《列王纪上》13:12 “看见那条路” 与 “向他指明”
《列王纪上》13:27 见于马所拉文本和亚历山大版《七十士译本》,但其他《七十士译本》中未见
《列王纪上》13:29 “他来到那位老先知的城里” 与 “他来到那城”
《列王纪上》14:1-20 在梵蒂冈抄本中,这些经文位于12:24之后。
《列王纪上》14:3 “面包”(马所拉文本) vs. “甜点”(塔古姆译本) vs. “葡萄干饼”(七十士译本)
《列王纪上》14:31;15:1,6 “亚比雅姆”(大多数希伯来文抄本) vs. “亚比雅”(十份希伯来文抄本) vs. “阿比乌/恩”(《七十士译本》)(持怀疑态度的《阿西莫夫圣经指南》第418页指出,阿比雅可能是其登基名,而阿比雅姆则可能是他的个人[出生]名。)
《列王纪上》15:32 见于马所拉文本和亚历山大版《七十士译本》,但其他《七十士译本》中未见
《列王纪上》17:1 “基列的定居者” 与 “基列的提斯比[城]”
《列王纪上》20:6 “无论你喜悦什么” 与 “无论他们喜悦什么”
《列王纪上》21:23 “……的城墙”(大多数希伯来文抄本、《七十士译本》)与“……的那块地”(少数希伯来文抄本、《武加大译本》、《塔古姆》、叙利亚文译本)
《列王纪上》22:38 “他们洗他的盔甲时”(马所拉文本、塔古姆、叙利亚文)与 “那些[声名狼藉的妇女]在血中洗身”
本问题参考文献:希伯来文译文引自杰伊·P·格林(Jay P. Green)的《直译本》(Literal Translation),七十士译本译文引自兰斯洛特·C·L·布伦顿爵士(Sir Lancelot C.L. Brenton)所译的《七十士译本:希腊文与英文》(The Septuagint: Greek and English)。此外还参考了《解经者圣经注释》(The Expositor's Bible Commentary)以及NASB、NIV、NKJV和NRSV圣经中的脚注。
除非另有说明,经文引文均出自《贝雷安标准圣经》(BSB),该版本属于公有领域。https://berean.bib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