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自《约翰二书》的圣经疑问

 

问:在《约翰二书》1节和《约翰三书》1节中,我们如何知道这些书信是由使徒约翰写的?

答:这些书信并未说明作者是谁,但约翰在《约翰福音》和《约翰一书》中都不愿署上自己的名字。《约翰二书》和《约翰三书》的文风与《约翰一书》及《约翰福音》相似。

 

问:《约翰二书》1节和5节中的“蒙拣选的女士”是谁?

答:关于“蒙拣选的女士”的身份,有两种理论。

特定女士:指早期教会中一位具体但现已不为人知的女士。

寓意解释:指教会整体。在《约翰福音》3:29、《启示录》21:2,9、22:17 以及《以弗所书》5:25-33中,教会被称为“基督的新妇”。

由于约翰在《约翰二书》8节中使用了复数形式的“你们”,并在5节中呼吁人们彼此相爱,因此这封书信实际上不仅写给一位女士,更是写给这位女士及其子女的。《启示录》12:17中也提到了这位女士和她的后裔。

 

问:在《约翰二书》7节中,约翰所指的“不承认耶稣基督是道成肉身而来”的人是谁?

答:后来出现了两类人,他们否认耶稣“道成肉身”的降临。他们宣称耶稣如同幻影,只是看似拥有肉体。

早期诺斯替派认为,得救是通过秘密而神秘的知识,物质世界是邪恶的,而且耶稣是一个幻影。有关更多信息,请参阅对《约翰一书》1章的讨论“诺斯替派是谁?”。如需更详细的信息,请参阅特土良的《反马吉安》(204页,公元207年), 希波吕托斯的《驳一切异端》(公元222-235/6年)、爱任纽的《驳异端》(公元182-188年),以及亚历山大的克莱门特的《杂论》(公元193-202年)。

幻影派是另一群否认耶稣道成肉身的人。

对于这两派而言,这种观念很可能源于希腊哲学,该哲学主张物质是不纯净的。按照他们的哲学观点,如果耶稣是完美且无罪的,就不可能拥有物质构成的身体。

 

问:《约翰二书》7节和《约翰一书》2:18、22中提到的“敌基督”是指一个人吗?

答:是的。虽然也有“敌基督的灵”,但“敌基督”是一个将宣称“我就是那一位”,并作为假基督欺骗世人的具体人物,正如《马太福音》24:23-24所示。敌基督并非撒但,而是一个将被撒但利用的人。

 

问:在《约翰二书》7节和《约翰一书》2:18、22中,是指有许多“敌基督”,还是只有一个?

答:根据《马太福音》24:4-5,26;《马可福音》13:6,14;《路加福音》21:8;《但以理书》9:26-27;11:36-37;《帖撒罗尼迦后书》2:3-4;以及《启示录》13:1-10,只有一位主要的敌基督。 然而,正如《约翰一书》2:18,22和《约翰二书》7所示,还有许多次要的敌基督者。一个人若被敌基督的灵所充满(《约翰一书》4:3),这可能与心理学家所描述的“救世主情结”之间存在某种关联。

以下这些人要么是自己宣称了这些身份,要么是被他人如此指认的。

……基督再来

格里高利·拉斯普廷(至少有其他人如此宣称)

琼斯镇的吉姆·琼斯牧师(已故,11/18/1978 )

统一教的文鲜明牧师

雅各布·卡赞(1977-)

神圣之光传教会的古鲁·玛哈拉吉·吉

许多印度教和新纪元运动的导师

……一位初次降临的犹太弥赛亚

沙巴泰·塞比/兹维。公元1666年9月,他被迫皈依伊斯兰教。

纽约的施耐尔森拉比(现已去世)

很可能是《使徒行传》5:36中的提乌达斯。他自称是某位

……什叶派宗教中的马赫迪

法蒂玛王朝首任哈里发奥拜达拉/乌拜杜拉(公元909-933/934年)

伊玛目·侯赛因·本·卡西姆·伊亚尼(公元1010-1013年)(扎伊迪派侯赛尼耶教派)

米尔扎·古拉姆·艾哈迈德(公元1879年,艾哈迈迪亚运动)

巴哈欧拉(巴哈伊教)(1817-1892)

巴哈欧拉的同父异母兄弟

叙利亚的斯利曼·穆尔沙德(1900-1949年)

苏丹的马赫迪运动

还有许多其他人

……琐罗亚斯德教的弥赛亚,或称“萨奥什扬特”

……显现之神

穆罕默迪耶派将穆罕默德奉为可见之神

根据乌利亚尼耶派/阿莱亚伊耶派的观点,阿里具有神性

阿里·本·阿比·塔利布和萨尔曼·法里西。他们并未自称是神,但在他们去世很久之后,一些阿拉维派教派将他们奉为一种穆斯林三神论的对象。

哈基姆主(德鲁兹派)(公元996-1021年)

根据里扎米亚派/穆斯林派什叶派教义,上帝以所有先知的形态存在

 

以下是部分被他人称为“敌基督”的人物名单。

尼禄皇帝

约翰·F·肯尼迪

贝尼托·墨索里尼

约瑟夫·斯大林

阿道夫·希特勒

乔治三世国王(美国独立战争时期)

亨利·基辛格

历任教皇

 

问:《约翰二书》第8节中,基督徒怎么会失去自己所劳碌得来的呢?

答:虽然上帝可能会夺走基督徒的物质财物,但与约翰在此所谈论的天上赏赐相比,世上的财物微不足道。我们并非为得救而劳苦,但我们的劳苦确实会在天上得到赏赐(哥林多前书3:13 -15)。根据《约翰二书》第8节,我们可能会失去这些赏赐。

 

问:在《约翰二书》第9节中,“跑在前面”具体指什么?这与“不遵守基督的教训”有什么关系?

答:如果你的愿望和目标总体上与神的旨意一致,但你却想按自己的意愿、用自己的方式行事,那就意味着你并没有跟随神。 神的旨意往往包括耐心等候、通过体谅他人来爱人,以及同心协力。中国有则寓言:两个醉汉比赛看谁画蛇画得更快。其中一人原本领先,但在加时阶段,他给蛇画上了四肢,结果因此被取消资格。绘画或服侍的重要部分,在于知道何时该暂停或停止。事奉神不仅关乎目的地,也关乎这段旅程。

 

问:在《约翰二书》9节中,“遵守教训”是让你拥有父与子,还是表明你已经拥有了父与子?

答:《约翰一书》2:23表明,这证明我们已经拥有了父和子。如果“持守”是拥有父和子的先决条件,那么没有一个基督徒会在死前拥有父和子。

 

问:在《约翰二书》10节中,这指的是什么?

答:主要有两种互补的观点。

家庭款待:最常见的观点是,不应将这些假教师迎接到我们家中。虽然基督徒通常应当好客,但我们的家和款待不应助长假教义的传播。

教会款待:由于在基督教合法化之前,教会主要是在家庭中聚会的,因此这指的是两件事:

1. 具体而言,不应将巡回的假教师接纳进家庭教会;

2. 更广泛地说,不给邪教分子提供宣讲异端的平台。

当然,这并不妨碍这两种观点同时成立。

 

问:《约翰二书》10节中,我们是否应该接待非基督徒到家中?

答:当然,基督徒应当实践款待之德。《罗马书》12:13 和《提摩太前书》5:10都告诉我们要实践款待,且并未限定这仅适用于其他基督徒。然而,《约翰二书》9-11节指出,那些“越过”基督的教导而不持守的人,不应被接纳到家中。有两点需要说明:

1. 他们是谁?那些“越界”的人,是指那些在理智上听过基督的教导,却没有持守,如今反而传讲不同教义的人。这些人包括背离基督教的背道者以及许多邪教信徒。

2. 我们该怎么做?我们不应接纳他们进入家中,甚至不应向他们问候。虽然有些译本说“你的房子”或“你的家”,但希腊原文中并没有“你的”这个词。这一禁令既适用于家庭教会,也适用于我们自己的家。这与《哥林多前书》5:11-13是一致的,该经文说,我们不应与任何自称是弟兄却过着不敬虔生活的人来往。

另请参阅前一问题。

 

问:在《约翰二书》10节中,我们是否应该接纳邪教信徒进入家中?

答:真正的基督徒对此意见不一。

反对:许多人——包括一位名叫威廉·施内尔(William Schnell)的前耶和华见证人信徒——认为,遵守这节经文意味着绝不能让他们进门。让他们进门意味着有向他们学习的意愿。威廉·施内尔在《如何向耶和华见证人传福音》一书中写道:

是,在特定情况下:该经文的重点是绝不能让他们觉得我们尊重他们那会使灵魂灭亡的异端。为了向他们传讲福音,只要我们明确表示不认同或赞同他们的观点,这样做是可以的。

 

问:在《约翰二书》10节中,我们是不该让假教师进入家中,还是应该像《马太福音》5:44 所说的那样爱我们的仇敌?

答:两者兼而有之。让某人觉得其导致灵魂灭亡的谬误是可以接受的,这是你能对那人做的最不爱他的事之一。爱一个人并不只是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表现得温和,有时还包括出于足够的关怀而展现“严厉的爱”。

 

问:在《约翰二书》第11节中,人们该如何帮助异端分子?

答:人们可以为异端分子提供金钱、住所及其他物质帮助。例如,自由派的“世界基督教协会”曾向罗得西亚(现津巴布韦)的罗伯特·穆加贝领导的游击队提供资金。而那些游击队员正在迫害“世界基督教协会”成员教会的传教士。

人们还可能对异端分子表示认可。例如,民主党副总统沃尔特·蒙代尔在1978年12月2日公开的一封推荐信中,为吉姆·琼斯牧师(后因琼斯镇惨案而臭名昭著)写道:“得知贵教会深度参与我国重大的社会和宪法问题,这对我来说是莫大的鼓舞。”

 

问:《约翰二书》中,我们如何知道今天所拥有的文本是否可靠地保存了最初的原文?

答:至少有三个理由。

1. 神在《以赛亚书》55:10-11、《以赛亚书》59:21、《以赛亚书》40:6-8、《彼得前书》1:24-25以及《马太福音》24:35中应许要保守祂的话语。

2. 早期教会的证据。以下是曾引用《约翰二书》经文的作家。

爱任纽(公元182-188年)在《驳异端》第一卷第16章第3节(第342页)中,引用《约翰二书》10-11节,并将其归于主的门徒约翰。

爱任纽(公元182-188年)在其著作《驳异端》第三卷第16章第8节(第443页)中,将《约翰二书》7-8a节引为“主的门徒”所写。他虽调换了两个分句的顺序,但除此之外措辞完全一致,而这种措辞仅见于《约翰二书》7-8a节。

(有争议)奥利金(公元225-254年):“我们该如何评价那位倚靠在耶稣胸膛上的人,即约翰?他虽曾坦言自己能写出多得连世界都容纳不下的福音书,却只留下一卷福音书。 但他还写了《启示录》,并被吩咐要保持沉默,不要写下那七雷的声音。他还留下一封只有寥寥数行的书信。假设还有第二封和第三封,因为并非所有人都认为这些是真迹;但这两封加起来也不到一百行。”《约翰福音注释》第5卷第3章,第346-347页

《穆拉托里正典》(公元170-210年)《新约教父文集》第5卷第603页提到了约翰的两封书信。

亚历山大的狄奥尼修斯(公元246-265年)详细探讨了与《约翰二书》和《约翰三书》相关的问题,以及《启示录》是否由撰写《约翰福音》和《约翰一书》的同一位约翰所著。 尤西比乌斯《教会史》(公元319-339/340年)第7卷第25章第309-310页中的第1片段第4-5节。

尼西亚会议之后

凯撒利亚的优西比乌(公元319-339/340年)详细讨论了亚历山大的狄奥尼修斯关于《约翰二书》和《约翰三书》相关问题以及《启示录》是否与《约翰福音》和《约翰一书》出自同一位约翰的观点。见优西比乌《教会史》第7卷第25章,第309-310页。

亚他那修(公元367年)虽未提及《约翰一书》、《约翰二书》和《约翰三书》中的任何具体经文,但在《节期书信》第39封(第552页)中列出了新约圣经的书目

普瓦捷的希拉里(公元355-367/368年)

《圣经概要》(公元350-370年或5世纪)将约翰的三卷书列为新约的一部分。该书引用了《约翰二书》1a。

耶路撒冷的西里尔(约公元349-386年)(隐含提及)提到了雅各、彼得、约翰和犹大的七封书信。《教理讲授》第4讲第36章第27-28页

盲人迪迪穆斯(公元398年)提及《约翰二书》9节

撒丁岛卡利亚里的分裂主义者路西弗(公元361-约399年)提及《约翰二书》第8节

杰罗姆(公元373-420年)将《约翰二书》1章全文引为约翰所著。《杰罗姆书信集》第146封书信第1章第288页

希波的奥古斯丁(公元388-430年)提及《约翰二书》第3节

大马士革的约翰(公元706-749年):“……七封天主教书信,即雅各书一封、彼得书信两封、约翰书信三封、犹大书一封……”《正统信仰论》第4卷第17章第90页

异端分子及伪经的证据

无

3. 我们现存的《约翰二书》最早抄本显示,其中存在细微的抄本差异,但没有神学上重大的错误。

第74页(=博德默17号)《使徒行传》1:2-5,7-11,13-15,18-19,22-25;2:2-4;2:6-3:26;4:2-6,8-27;4:29-27:25;27:27-28:31; 雅各书 1:1-6,8-19,21-23,25,27;2:1-3,5-15,18-22,25-26;3:1,5-6,10-12,14,17-18;4:8,11-14; 5:1-3,7-9,12-14,19-20;彼得前书 1:1-2,7-8,13,19-20,25;2:6-7,11-12,18,24;3:4-5;彼得后书 2:21;3:4,11,16; 《约翰一书》1:1,6;2:1-2,7,13-14,18-19,25-26;3:1-2,8,14,19-20; 4:1,6-7,12,16-17;5:3-4,9-10,17;《约翰二书》1,6-7,13;《约翰三书》6,12;《犹大书》3,7,12,18,24(7世纪)

7世纪 - 1968年 - 《新约圣经文本》收录了雅各书2:4和彼得前书1:12

7世纪 - 1975年 - 阿兰德等人第三版

6世纪 - 1998年 - 阿兰德等人第四修订版

大写字母抄本0232,据《最早的新约手稿完整文本》记载约公元300年(阿兰德认为其为5世纪或6世纪)——《约翰二书》1-9

梵蒂冈抄本[B](公元325-350年)、西奈抄本[Si](公元340-350年)和亚历山大抄本[A](约公元450年)均收录了《约翰二书》全文。

博海尔科普特文 [Boh] 3世纪/4世纪

萨希德科普特语 [Sah] 3世纪/4世纪

亚美尼亚语 [Arm] 始于5世纪

格鲁吉亚语 [Geo] 5世纪起

埃塞俄比亚语 [Eth] 约公元500年起

 

有关《约翰二书》早期手稿的更多信息,请参见 www.BibleQuery.org/2 John Manuscript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