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來自《哈該書》的聖經提問

問:關於哈該書,我們對這位先知及其著作了解多少?

答:關於哈該,除了書中提及的內容外,我們一無所知;僅知他的名字意為「歡慶」或「節日」,且他與撒迦利亞在《以斯拉記》5:1;6:14中被提及。既然哈該的名字意為「歡慶」,或許哈該是在猶太節日出生。 《撒迦利亞書》8:9 和《希伯來書》12:26 中均有提及哈該。

在公元前538年,僅有約五萬名猶太人歸回。他們開始建造聖殿約兩年,隨後便停工了。如今,十八年過去了,聖殿仍未建成。第一則信息是在新月節(民數記10:10)傳達的,旨在勸勉那些已失去異象的上帝子民。 在《哈該書》中,我們將學到一些關於神與人的事,但教導真理並非本書的重點。重點在於:百姓——以及我們——理應有所改變。

哈該與撒迦利亞是同時代的人,對比這兩位先知的風格頗具趣味。相較於充滿象徵意涵且激勵人心的撒迦利亞,哈該的風格總體而言樸實、條理分明且直截了當。 但神使用各種不同的風格。H.A. 艾恩賽德在《小先知書》第221頁中,將哈該和撒迦利亞稱為「如同從主箭袋中射出的打磨精良的箭矢,其使命是將那些蒙受特權之人的心召回祂自己面前。」

問:哈該書的主要要點是什麼?

答:《哈該書》是一本論述「並非最佳狀態」的書卷。 書中有兩個主要次要論點。首先,百姓雖勤於建造自己的房屋,卻疏於建造神的聖殿。與被擄前的先知不同,哈該在信息中並非因他們犯下嚴重過錯而責備他們,而是責備他們沒有行善。他們沉溺於世俗的憂慮之中,卻忽略了行善。

其次,他們不應因五萬名貧窮的猶太人無法建造出像所羅門用黃金及約兩百五十萬名臣民所建那般華美的聖殿而感到失望。只要我們在神的旨意中心順服祂,就應當感到喜樂,而不應只看重外在的裝飾。

問:《哈該書》的綱要是什麼?

答:《哈該書》可從三個層面來研讀:a) 建造神的殿;b) 歸向神;c) 當事情不如預期時。第一章著重於神的子民未能盡心竭力,而第二章則表明,即使結果看似不盡理想,我們仍應保持信心。

《哈該書》是舊約中第二短的書卷(僅次於《俄巴底亞書》),其大綱非常簡明。哈該傳達了四項信息。

哈該書 1:1-15 第一則信息——不要再拖延,現在就建造神的殿(公元前 520 年 8 月 29 日)

哈該書 1:1-11 思考神對那些拖延不前之民的管教

哈該書 1:12-15 神的餘民以順服回應

哈該書 2:1-9 神的殿的榮耀(公元前520年10月17日)

哈該書 2:1-4 是的,聖殿的樣貌確實不如從前

哈該書 2:5-9 神的靈依然存在,但神將再次震動天地

哈該書 2:10-19 神甚至能賜福於那被玷污之物(公元前520年12月18日)

哈該書 2:10-15 聖潔不會傳染;污穢卻會;這百姓沒有天然的盼望

哈該書 2:16-19 神鄭重應許要與祂的子民一同顛覆這一切

哈該書 2:20-23 扭轉咒詛(西元前 520 年 12 月 18 日)

哈該書 2:20-22 推翻外邦列國

哈該書 2:23 所羅巴伯——約雅斤的後裔與印戒

問:在哈該書 1:1 中,哈該書是何時寫成的?

答:根據《哈該書》1章的記載,應為公元前520年。精確的年代標記是巴比倫與波斯文獻的特徵,例如《巴比倫編年史》便會精確記載每項事件的日期。 哈該生活在巴比倫和波斯統治之下,因此他採用巴比倫曆法來紀年,而非《舊約》的曆法,這正反映了他身為該統治體系下居民的身份。哈該還罕見地提到了鑄造的硬幣,這是大流士王從呂底亞王國所學到的。

問:在《哈該書》1:1中,當時的世界局勢是怎樣的?

答:公元前538年。當居魯士征服巴比倫時,約有五萬名猶太人獲准返鄉。

公元前538年,猶太人花了兩年時間修築聖殿,隨後停工。

- 公元前530年,居魯士在戰場上陣亡。

公元前530–522年,坎比西斯二世統治波斯。他是一位暴君,治理帝國不善。波斯帝國境內(pax Persiaca)一片和平,唯獨埃及發生叛亂,坎比西斯遂率軍進軍巴勒斯坦以平定叛亂。

公元前522-521年 坎比西斯死因成謎,波斯境內爆發叛亂。阿塔薛西斯實為冒名頂替者,在位僅七個月。他被希臘人及當代歷史學家稱為「偽斯梅爾迪斯」。他撰寫了《以斯拉記》4:7-23中所載、下令停止聖殿建造的信函。

公元前522/521–486年 大流士一世·希斯塔斯皮斯在殺死該冒名頂替者後登基為王。他曾與斯基泰人和希臘人交戰,並於公元前490年在馬拉松戰役中敗北。

公元前520年,哈該和撒迦利亞發表了他們的首次預言

公元前519-518年 波斯軍隊行軍穿越巴勒斯坦,並征服埃及

公元前486-465/464年 薛西斯一世(遭謀殺)(即《以斯拉記》4:6及《以斯帖記》中的亞哈隨魯)。以斯帖是他的王后。

公元前464-424年 阿塔薛西斯一世。波斯人稱他為阿塔薛西斯一世,以抹去冒名頂替者阿塔薛西斯的記憶。尼希米曾任其酒政。

公元前445年 尼希米來到耶路撒冷重建城牆

問:在《哈該書》1:2中,是百姓的冷漠阻礙了聖殿的建造,還是如《以斯拉記》4:7-23所述,是外族的反對所致?

答:兩者皆有影響。以下是事件的時序:

1. 公元前538年,居魯士頒布詔令,允許猶太人返鄉並重建聖殿。

2. 公元前536年,猶太人開始為聖殿奠基。

3. 猶大的敵人(撒馬利亞人、亞捫人、阿拉伯人及其他族群)致函國王(諡號為亞達薛西,但現代歷史學家稱其為「偽斯梅爾迪斯」,在位於西元前522-521年)。該國王隨即頒布詔令,叫停聖殿的建造工程。

4. 公元前520年(以斯拉記5:1),神藉著哈該責備百姓未重修聖殿。猶太人隨後便開始重建。

5. 敵對勢力質疑他們重建的授權依據。

6. 猶太人致函大流士王,指出居魯士王先前頒布的詔書;經查證後,該詔書果然被尋獲。《以斯帖記》1:19與《但以理書》6:8皆記載,波斯王的法令不得廢除。

7. 聖殿最終於公元前516年左右竣工。

問:在哈該書 1:2 中,他們疏於建造神的殿;而今日我們也可能疏於建造神的殿。彼得前書 2:5 說,神的殿並非指建築物,而是指我們——祂的教會。我們可能會以何種方式疏於建造神的殿呢?

答:雖然我認為沒有多少基督徒會刻意這樣做,但我們可能會在無意間這樣做。一種方式是失去建造任何事物的熱忱。但第二種,或許更常見的方式,是過度專注於其他事物——無論是音樂、建造建築物,甚至是知識——以致於順服神不再是我們的最高優先事項。

問:在哈該書 1:1-3 中,百姓做錯了什麼?

答:他們並非行惡,而是讓自己的關切與野心取代了事奉神,正如哈該書 1:4 所示。

問:在哈該書 1:2-4 中,你認為為什麼神的子民的熱忱有時會減退?

答:至少有四個原因。

對神在他們裡面動工、使他們能達成該目標的信心喪失了。

激勵他們持續前進的對神與他人的愛心減退了。他們覺得為達成該目標所付出的努力、辛勞或犧牲並不值得。

他們已放棄希望,並因進展緩慢而氣餒。他們看不到自己終能達到他們認為理應抵達的目標。

失去異象:他們已經改變,現在想追求另一個目標,或許是為了滿足自己的野心。

問:在《哈該書》1:2-4 中,人們通常為何會拖延?為何人們在實踐神的旨意時會拖延?

答:拖延行動並非拒絕去做某事;而是以「留待更合適的時機」為由來合理化這種行為。許多時候,總會有某些事情看似更令人愉悅,或當下做起來較不費力;而這便阻礙了我們去做重要的事。 如今許多事情之所以「緊急」,是因為它們有截止期限。但有些事情雖然非常重要,卻並不緊急,因為它們沒有截止期限。小冊子《緊急之暴政》闡明了「緊急之暴政」如何成為「重要之事」的敵人。

第二種拖延是「分析癱瘓」,也就是延遲做出決定,尤其是那些令人感到不適的決定。 在一個極端情況下,若缺乏足夠或完全沒有數據作為依據就倉促做決定,這絕非明智之舉。而在另一個極端情況下,人們常以「我沒有完整的數據」為藉口來合理化拖延。通常來說,你永遠不可能擁有完整的數據!但如果你已經掌握足夠的數據,以致於額外的數據很可能不會改變你的決定,那麼你就應該立刻做出決定。

馬太福音 6:33 說要先求神的國。有時候,人們不做神要他們做的事,是因為他們覺得有更重要的事。但其實沒有什麼比事奉神更重要。

問:在哈該書 1:2-4 中,基督徒在全心奉獻給神時,可能會以哪些藉口來拖延呢?

A:以下是十種自我辯解。

我已經奉獻十分之一了。(但請參閱路加福音 21:1-4;哥林多後書 8:2-3)

這未必總是那麼愉快。(但請參閱《哥林多後書》1:8-9;《腓立比書》3:14;《哥林多前書》3:12-15;以及《哥林多前書》9:23-25)

如果我把一切都獻給神,我的家人就會挨餓。(但參見提摩太前書 5:8;箴言 31:21-25)

我的事業可能無法有太大發展。(參見《希伯來書》11:24-26;11:37;《提摩太前書》6:9-10)

這對我來說可能不安全。(參見《列王紀上》19:10;亞伯拉罕與以攔人的入侵)

我希望得到一些保證,確保我的家人平安。(參見《以西結書》24:18;《約伯記》1:2-3 與 42:12-13)

在認識神之前,我已經偏離公義太遠,以致神無法使用我。(保羅)

認識神之後,我已偏離神的旨意太遠。(參見約拿、彼得;哥林多後書 2:5-10)

目前,我自己也並非如此完美。(參見《哥林多後書》12:7-10)

神只賜給我所需的,而我卻浪費了祂所賜的一部分。(參見出埃及記 34:1)

本週請以特別的方式尊榮神。找出某件你知道神希望你去做、但你卻一再拖延的事,並從現在開始去做。或者,找出某個神希望你戒除、但你卻一再拖延的習慣,並從現在開始戒除。

問:哈該書 1:2-4 與 雅各書 4:17 之間有何關聯?

答:雅各書 4:17 指出,若人明知神要他做什麼卻不去做,那就是罪。以下是一些人們普遍拖延的原因。

例如,他們說自己太累了

其他事情太多

若無法妥善完成,乾脆不做

在壓力下工作效率更高

不熟悉,超出舒適圈

看不到截止日期

給予自己許可,主動出擊(世上沒有人給哈該發言的許可——除了哈該自己)

看不見當下的後果

沒有問責機制

我們純粹就是不想。我們看不到足夠的樂趣或好處

缺乏自律——即無論是否情願,都去做你知道最正確的事。

害怕失敗

問:在《哈該書》1:3-4 中,你認為為何神先懲罰、後解釋,而祂通常卻是反其道而行?

答:通常,神會先警告那些悖逆或無知的子民,若他們不悔改,神才會施行懲罰。但悖逆有兩種形式:悖逆與拖延。當時的百姓已經知道該做什麼,他們並非悖逆或完全不願去做,而是一邊忙於自己的計畫,一邊不斷拖延。神讓他們遭遇惡果,正是因為他們早已知道自己該做什麼。 上帝讓懲罰與悖逆相稱。他們忙於處理自己的事,以致沒有時間留給上帝,因此上帝確保他們自己的事不會太成功。

問:在哈該書 1:5、7;2:15、18(兩次)中,我們該如何仔細省察自己的行為?

答:我們可以從禱告開始,求神向我們顯明隱藏的過犯,並提醒我們那些並非隱藏的過犯。我們可以檢視自己的慾望、思想和計劃,是否正引領我們和家人更親近神、更像基督,還是正使我們遠離神。 我們可以自問:是否為了瑣事,而忽略了該做的重要事情。總的來說,我們可以仔細省察自己的時間、人生方向、優先順序、金錢與享樂——或者說,我們的心究竟在何處。

問:在哈該書 1:5-7、11、16-17 中,為什麼神有時會選擇不賜福給祂自己的子民?

答:這個問題的答案正是《哈該書》的主要教訓。當神的子民沒有像應有的那樣尊榮祂,也沒有完全順服時,神會安排各種情境來促使他們順服。我們在管教孩子時,也常採取同樣的做法。管教並不總是體罰。神在此所採用的管教方式,有時被稱為「邏輯後果式管教」。

問:在哈該書 1:9-11 中,這段經文的結構有何特別之處?

答:這是一種稱為「環形結構」的文學手法。

哈該書 1:9a-b 神管教他們

-- 哈該書 1:9c-e 因為神的殿已荒廢

-- 哈該書 1:10a 因為你們

哈該書 1:10b-11 神管教他們

問:為何哈該書 1:10、11 提到露水而非雨水?

答:在夏季生長季節(四月至十月),以色列沒有降雨。但通常會有來自地中海的風帶來大量露水。因此,露水對夏季作物至關重要。神降下沒有露水的旱災(horeb),因為祂的聖殿仍是一片廢墟(hareb)。祂運用雙關語,讓人民更深刻地銘記這懲罰的原因。 《雅各書》5:16-18 說,義人的禱告大有功效,並先舉以利亞祈求不下雨的例子,後來又舉他祈求下雨的例子。這些人祈求下雨卻毫無效果,因為他們並未全然委身於神。《雅各書》1:7-8 說,心懷二意的人不該以為能從主那裡得著什麼。

問:哈該書 1:13;2:4 說:「我與你們同在,這是耶和華說的。」哈該書 2:5 和 2:19 也給了同樣的祝福應許。這為何是所有祝福中最美好的呢?

答:以利亞在《列王紀上》19:11-13中已知曉答案。 神向他顯明了大自然中各種神蹟,但以利亞知道神的同在並非在那些事物之中;他堅持尋求神的同在。當我們不滿足於浮華的外在事物,而是堅持尋求神的同在時,神必與我們同在。神應許以極其親近且個人化的方式與我們同在,這正是所有應許中最美好的應許。

問:在哈該書1:14中,神是如何激發某人的心志的?

答:神拆毀了束縛他們靈的枷鎖。祂恢復他們的信心,賜給他們一顆充滿愛的新心,提振他們的盼望,並賜予他們異象。神會視需要,同時運用正向與負向的激勵。

在哈該的時代,他們在23天內便開始動工。這段時間讓他們得以組織人力,並完成無花果、葡萄和石榴的收成。他們或許覺得資源不足,但《以斯拉記》6章8、9節記載,大流士王甚至賜予他們金錢!《以斯拉記》6章15節提到,工程約在4年後完工。

問:在《哈該書》1:14中,何時可以接受非信徒為神的工作所提供的金錢?這與《約翰三書》7節中「不可接受非信徒的金錢」的原則有何區別?

答:首先說明什麼不是答案,然後才是正確答案。

非正解:哈該在舊約時代作預言,而《約翰三書》則是根據新約所寫。然而,並沒有明確跡象表明這些教導代表了變革。

正確的解答:巴比倫統治時期的政府摧毀了聖殿,並掠走了聖殿中的黃金與財寶;而波斯統治時期的政府,則是將原本屬於猶太人的財物歸還給他們。

問:在《哈該書》2:2中,向「百姓的餘民」而非僅向「百姓」說話,其意義何在?

答:所羅門時代有超過一百五十萬名以色列人,但此時只有五萬名猶太人歸回故土。他們的人數明顯減少,用於建造聖殿的資源也遠遠不足。關鍵在於,當聖殿反映出這種狀況時,他們的態度將會如何。

「餘民」並非指一個被揀選的群體,而是指從巴比倫歸回、在總人口中佔極小比例的那一部分人。

問:在《哈該書》2:1-4 中,渴望成功為何有時會因拖延而導致失敗,這看似矛盾?

答:有時人們會拖延,是因為他們寧可完全不嘗試,也不願冒失敗的風險。坦白說,有些神要我們去做的事,即使我們以正確、謙卑且順服的態度去行,並倚靠神,結果仍會被視為失敗——至少在世人的眼中是如此。

哈該時代的人們放棄了自行判斷何時是成功之吉日,並在哈該的敦促下,仍開始動工建造。第二則信息發布的時間——公元前520年10月17日,即住棚節的第七天——在兩方面都具有重要意義。 首先,這距離所羅門在《列王紀上》6:38;8:2所記載、於公元前960年所建造並奉獻聖殿,正好是440年前。其次,這是在那之後一個月,因此他們已經能看到一些成果。《以斯拉記》3:10-13記載,當有些人歡呼雀躍之際,另一些人卻在哭泣。部分年長的歸回者,很可能還記得那座舊聖殿。

新聖殿是否「成功」,取決於你是以世俗的標準,還是以神的標準來評判。

問:在哈該書 2:1-4 中,當事情無法像從前那樣美好時,人們會如何反應?

答:以斯拉記 3:10-13 記載,有些人歡喜,但也有人哭泣。若你只是為了「場面」而來教會,遲早會感到失望,或者最終會身處一個一切僅為作秀的地方。與其追求華麗,不如保持真誠。

問:哈該書 2:1-4 是否顯示神對這座聖殿不如所羅門的聖殿美麗感到失望?

答:完全沒有。請記住,所羅門也曾建造偶像的殿宇,而這群人絕不會建造任何偶像的殿宇。為神建造一座樸實純潔的殿宇,遠勝於為神建造一座極其壯觀的殿宇,卻同時也建造了偶像的殿宇。

問:在哈該書 2:1-4 中,人們有時會自然而然地比較各種事工,但何時不該這樣做?又該如何比較?

答:在《耶利米書》第45章中,書記巴錄在耶利米的服事中表現得忠心耿耿。耶利米雖是後世數百年來極具影響力的先知,但在他所處的時代,我們卻沒有任何一人悔改的紀錄。我們不應以成果、籌款數額或外在的華麗程度來評判。

但我們可以也應該檢視:他們的教義與實踐是否健全,以及他們是否正在實踐神呼召基督徒所當行的事。

問:在哈該書 2:1-4 中,這座聖殿雖不缺乏任何東西,卻沒有所羅門聖殿那樣華美的裝飾。為何有些基督徒竟倚靠「裝飾」來吸引人們對福音的注意,反而偏離了福音本身?

答:教派和基督教組織可能有兩類宗旨。第一類是神為該群體所預定的宗旨;第二類則是人們附加的宗旨。 所羅門時代的人之所以能確信耶和華是真神,是因為耶路撒冷擁有當時所有聖殿中規模最大、陳設最精美、黃金最多的聖殿。然而,這些全都是錯誤的信心依據。「裝飾」聖殿固然是個崇高的目標,但這座新聖殿將不再以黃金、宏偉的高度及其他外在裝飾來「裝點」。 當我們凝視歐洲那些宏偉且建築精美的教堂——特別是在十八世紀傳教時代之前——不禁要問:倘若當時的金錢與心力轉而用於建造真正的上帝教會,也就是透過傳福音與門徒訓練使更多人歸主,還能成就什麼更大的事呢?

我們或許認為需要裝飾才能更好地事奉神,若我們是憑自己的能力事奉,確實如此。但我們若離了基督,就什麼也做不了(約翰福音 15:5)。正如保羅在哥林多後書 12:10b 所領受的:「因為我什麼時候軟弱,什麼時候就剛強。」(BSB)

問:在哈該書 2:4 中,吩咐一位名叫約書亞的祭司要剛強,這為何重要?這與哈該書 2:5 中「出埃及」有何關聯?這項「吩咐」為何實為寶貴的應許?

答:神所使用的措辭,與祂在《約書亞記》中對約書亞所說的一樣。我們可以藉著回想神在過去為我們和祂的子民所做的一切,從而得到鼓勵。 表面上,神只是吩咐他要剛強;但間接地,神是在說祂能使他像從前的約書亞、摩西和亞倫那樣勇敢——他們曾將以色列人從埃及的奴役中拯救出來,並憑一己之力擊敗法老的軍隊,完全沒有仰賴任何人的幫助——除了神以外。

關於大祭司約書亞,值得一提的是,他的父親耶何撒答曾被擄往巴比倫(《歷代志上》6:15)。

問:在哈該書 2:5 和以賽亞書 41:10 中,神吩咐百姓不要懼怕。他們可能會懼怕哪些事呢?

答:雖然他們可能害怕許多具體的事物,但至少可歸納為三類。

對周遭民族的恐懼:在尼希米時代,撒馬利亞人、亞捫人和阿拉伯人對他們重建城牆一事並不樂見;而在哈該時代,他們同樣不希望聖殿得以重建。

懼怕上帝不會接納他們回來:七十多年前,百姓因極度悖逆,被上帝流放至巴比倫。只有極少數人歸回。他們或許會質疑上帝是否仍願意接納他們。 哈該書1:13、2:4以及以賽亞書41:10中,神應許與他們同在,這對他們而言是何等寶貴。若今日有基督徒跌倒,他或她或許會疑惑神是否還會接納他們。當時所作的應許在今天依然有效。事實上,若有人悔改,那是因為聖靈責備他們,使他們悔改,好讓神能接納他們回來。

在動盪時代中對自身力量微薄的恐懼:上帝在哈該書 2:6 中告訴猶太人,祂將再次震動天地、海洋與旱地。 「再次」一詞令人聯想到《出埃及記》19章18節,那是在摩西時代,神曾震動萬物。以賽亞書41章10節說:「不要懼怕,因為我與你同在;不要驚惶,因為我是你的神。我必堅固你,我必幫助你,我必用我公義的右手扶持你。」(BSB)

問:在哈該書 2:6-7 中,天地是在何時被震動的?

答:當基督在十字架上受死時,日頭變黑(馬太福音 27:45-46;馬可福音 15:33;路加福音 23:45),並發生了地震(馬太福音 27:51-52)。非基督徒的巴勒斯坦歷史學家塔盧斯(Thallus,公元 52 年)也記載,耶穌被釘十字架時曾伴隨黑暗。

除了實際的地震之外,耶穌的死、祂探訪陰間,以及祂的復活,無疑也徹底撼動了屬靈領域的一切。

問:在《哈該書》2:7中,「萬國所羨慕的」指的是誰?

答:首先說明一些希伯來文文法,然後提出三種觀點。

希伯來文中「所羨慕的」(hemdat)是陰性單數,而「必來」(ba’u)則是複數。然而,「所羨慕的」的複數形式(hamudat)擁有相同的元音。希伯來文最初書寫時並未標註元音。

雖然「所羨慕的」在單數時為陰性,但在《撒母耳記上》9:20中,有類似的語法結構將掃羅稱為「以色列所羨慕的」;而在《但以理書》11:37中,男性偶像塔木茲則被稱為「受婦女所羨慕的」。至於複數形式,《但以理書》9:23及10:11、19中,但以理被稱為「極受尊崇者」。

現在,以下是三種觀點。

1. 「被渴慕者」即為彌賽亞:早期基督徒便是如此解讀的。既然如前所述,陰性形式可指稱掃羅、塔木茲和但以理,那麼這也完全可能指稱基督。這與哈該書的上下文完美契合。其意在說明,雖然這座聖殿的外觀不如前一座華美,但因耶穌將進入這座新聖殿,它將更為美好。 順帶一提,在耶穌的時代,聖殿被稱為「希律聖殿」,並非因為希律建造了新聖殿,而是因為他出資修繕了這座聖殿。

2. 「那被渴慕者」是列國的財富/寶藏:採用此種解釋是基於該詞為單數陰性名詞。《BSB》聖經採納此觀點:「他們將帶著一切寶藏前來。」

3. 萬民將來到萬國所羨慕的那一位面前:這也是一種合理的解讀。

問:在《哈該書》2:7 中,您認為「萬國所羨慕的」是否指彌賽亞?

答:學者們對此見解不一。

是:部分猶太拉比及耶柔米(《書信集》第53封,第8章,第101頁,西元394年)將此解釋為彌賽亞預言。

否:根據其他註釋,『萬國所羨慕的』可能並非指彌賽亞。

兩者皆是:「必來」是複數詞,因此這可能指複數的渴望/珍寶,但也可能是刻意留有歧義,同時指代珍寶與彌賽亞。

問:在《哈該書》2:7中,這殿何時會充滿榮耀?

答:這指的是神子耶穌在世時進入聖殿,或是千禧年期間。

問:在哈該書 2:9 中,你認為神為何對耶路撒冷說:「我要賜下平安」(shalom)?

答:耶路撒冷向來是衝突的中心。但彌賽亞——這位「和平之君」——將在耶路撒冷的十字架上,為神與人之間帶來和平。

問:在《哈該書》2:3、7、9中,聖殿的榮耀如何勝過所羅門聖殿的榮耀?

A:耶穌曾來到這座聖殿。有些人更關注像黃金這類「榮耀」的物質事物,而神似乎更關心人,而非物質事物。

問:在《哈該書》2:9中,大希律王是如何利用這段經文的?

答:大希律曾提到,當時的聖殿比所羅門的聖殿矮了60英尺,因此不如所羅門的聖殿。他在演說中如此表示,是為了說服猶太人讓他將聖殿恢復至原貌,使聖殿(以及他本人)能獲得更大的榮耀。(約瑟夫斯《猶太古史》第15卷第11章第1節,第334頁。)

但這並非神所指的「這座聖殿將比所羅門的聖殿更有榮耀」之意。今日,那些缺乏屬靈洞見、企圖使事工成功的做法,實際上可能扭曲了事工的真正目的。

問:在《哈該書》2:11-14 中,關於「潔淨」與「不潔」的重點是什麼?

答:我們可以將「潔淨」理解為純淨,而「不潔」則指玷污。聖物若接觸普通之物,並不會使兩者都成為聖物;然而,被玷污之物若接觸普通之物,則會使兩者都受到玷污。於是,神告訴哈該,在祂眼中,整個民族都已受到玷污。我們可以從這段經文中學習到至少三個應用要點。

1. 你不能既行善又作惡,卻指望在神眼中能達到平衡。有人將這種錯誤觀點稱為「羅賓漢症候群」,因為據傳說,羅賓漢認為一樁惡行(例如搶劫他人)會被一樁善行(例如將部分贓物分給窮人)所抵銷。

2. 我們可以使事物玷污,但唯有神能使之潔淨。玷污會蔓延。《傳道書》10:1 將此比作香膏中的一隻死蠅。聖潔之物或聖潔之人,並不能使其他事物或人更加聖潔;唯有神才能使萬物與人成聖。

3. 上帝常常對一個國家或民族採取集體行動。即使一個國家中可能有少數義人,上帝有時仍會因多數人的罪而懲罰整個國家。這並不意味著義人有罪,但在今生,他們仍會受到他人罪孽所帶來的後果牽連。

問:在《哈該書》2:15中,這座聖殿是建於公元前520年左右,還是如《以斯拉記》3:8-13所述建於公元前536年左右,抑或是如《以斯拉記》4:24所述建於大流士王(公元前521-486年)在位期間?

答:以上說法皆屬實。工程始於猶太人於西元前538年首次歸回之時。然而,後來頒布了一道詔令,中止了工程。約18年後,即西元前520年,工程才重新展開。

關於各王統治的年代順序,請參閱《哈該書》1:1的討論;關於聖殿事件的時序,請參閱《哈該書》1:2的討論。

問:在《哈該書》2:15中,希伯來文的表述較為特殊,字面意思是「從這日以後」。我們的人生該如何「從這日以後」呢?

答:當時百姓在屬靈上可能正處於低谷,因為只有一小部分餘民歸回,而且聖殿顯然無法恢復到以往的榮耀。他們在經濟上也處於低谷。但神應許他們,祂必與他們同在,並從這日「往後」賜福給他們。

正如一位牧師所言,當有人問你近來如何時,你可以回答:「比昨天好,不如明天。」我們应当懷著這樣的盼望生活:每天都能更像基督,被神的喜樂、平安與忍耐所充滿。

問:在哈該書 2:10-19 中,為什麼神要強調「污穢具有傳染性,而聖潔則不然」?

答:正如唐納德·坎貝爾所言:「工作與敬拜並不能使罪得聖潔,但罪卻會玷污工作與敬拜。」(《信徒聖經註釋》第1155頁)若神是為了鼓勵百姓歸向祂,表面看來這似乎會產生完全相反的效果。 神並沒有告訴他們,因為身處聖物之中,他們便能逐漸變得更聖潔;相反地,神告訴他們:某物是聖潔的,並不意味著它周圍的事物也會因此變得聖潔。

神所做的,是告訴他們不應寄望於任何自然的、「漸進」過程。那樣的結局只會是萬物皆遭玷污與毀壞。但透過將這點公之於眾,正彰顯出唯有神——且唯獨神——憑著祂主權的恩典,才能在哈該書2:5-10所描述的那處所中,彰顯祂的聖潔與榮耀。 至於事物遭到毀壞——無論是財務上還是屬靈上——神隨後應許說,儘管他們在哈該書1:5-11中曾遭受神的嚴厲懲治,但從那一刻起(希伯來文實際上意指「向上」),神將照著哈該書2:15-19的應許,將祝福如雨般傾注在他們身上。

問:在哈該書 2:23 中,印戒有何意義?

答:這有幾個相互關聯的含義。

一般而言,印章戒指象徵著君王的權柄。在《創世記》41:42中,法老摘下他的印章戒指,將它賜給約瑟。

神賦予的統治權柄。彌賽亞將擁有一枚印戒。

彌賽亞必來的應許

聖靈保證我們將來的產業(《新國際版研讀聖經》第1404頁)參見《以弗所書》1:13-14。

對約雅斤咒詛的逆轉:耶利米書 22:24-25 記載,約雅斤曾被告知,即使他如同神右手上的印戒,神仍會將他拔下。所羅巴伯不僅被賜予一枚印戒,更被形容為如同神的印戒。

問:在哈該書 2:23 中,神將印戒重新戴在所羅巴伯手上,是否逆轉了耶哥尼亞後裔所受的咒詛,以及耶利米書 22:24-30 中將印戒取下的咒詛?

答:這咒詛並非完全撤銷並消除,而是被逆轉並減輕了。首先引用一些猶太作家所言,然後再給出答案。

《米德拉什·拉巴》說:「……他們鑄造了金牛犢,理應被滅絕;我原以為祂會咒詛並毀滅他們,然而,他們一悔改,危險便隨即化解,耶和華也為這災禍悔改了(同上,第三十二章,14節)。類似的記載在許多經文中皆可見到。 例如,祂曾論及耶哥尼雅說:『他後裔中無人能興盛』(耶利米書二十二章30節),又說:『我要推翻列國的寶座,毀滅萬國的權勢……』 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那日,我必揀選你——我的僕人撒拉铁之子所羅巴伯——』,耶和華說,『我必使你成為印章』(哈該書二章22節及以下)。 如此一來,祂先前對其先祖所說的話便被廢除了,即:「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耶和華說:「縱使猶大王約雅敬之子哥尼雅是繫在我右手上的印章,我仍要將你從那裡拔出來」(耶利米書二十二章24節)。
(《民數記拉比注釋》第20章第20節)」

《佩西克塔·拉巴提》米德拉什載曰:「然而,拉比約書亞·本·利未如此辯稱:悔改可撤銷整個諭令,禱告則可撤銷諭令的一半。猶大王耶哥尼雅的案例便印證了這一點。 因為至聖者——願祂蒙福——在憤怒中起誓說:『我指著我的性命起誓,』耶和華說:『縱使猶大王約雅敬之子哥尼雅是手上的印章——請注意,正如拉比梅爾所言,上帝是藉著祂的右手起誓的——我仍要將你從那裡拔出來』(耶利米書 22:24)。 那麼,針對耶哥尼雅所頒布的判決是什麼呢?就是他將死時沒有子嗣。正如經上所說:「你們要寫下:這人沒有子嗣」(耶利米書 22:30)。但當他一表明悔改之意,至聖者——願祂蒙福——便撤銷了這項判決,正如聖經所記載的「耶哥尼雅的兒子們」——即亞西爾——他的兒子撒拉鐵等(歷代志上 3:17)。 (歷代志上 3:17)。聖經進一步說:「到那日……我必接你,撒拉鐵的兒子所羅巴伯……並使你成為印章」(哈該書 2:23)。看哪,悔改竟能撤銷整個定命!」(《佩西克塔·拉巴提》,皮斯卡篇)

答案:詛咒可以被減輕,但不會被完全撤銷。原因如下。

大衛曾蒙應許,彌賽亞將是他的親生後裔:耶穌是藉著馬利亞而來的

耶利米書 22:24-30 咒詛耶哥尼雅,說他的後裔永不得坐在大衛的寶座上。確實無人曾以此身分作王。約瑟雖是耶哥尼雅的後裔,但身為我們君王的耶穌,在血緣上並非約瑟的後裔。

就血統而言,耶哥尼亞的家族中無人能繼承大衛的王位

透過領養,被約瑟領養的耶穌繼承了大衛的王位。

這其中有許多值得我們深思之處。憑著血統,我們無人是神的兒女,也沒有任何權利進入祂的國度。藉著領養,我們才成為神的兒女,並成為祂國度的一部分。

有時,我們會因自己的罪行而面臨咒詛或惡果。但若我們悔改並順服神,神或許不會撤銷那咒詛或惡果,卻可能扭轉咒詛,將其化為祝福。

問:在《哈該書》2:23中,所羅巴伯是如何被揀選來承擔未來的使命的?

答:所羅巴伯是負責重建這座聖殿的總督。但這不僅僅是這項榮譽而已。馬太福音1:12-13、16顯示,所羅巴伯的後裔約瑟,將成為彌賽亞的名義上的父親。

順帶一提,「所羅巴伯」這個名字是一個有文獻記載的阿卡德語名字「zer babili」,意為「巴比倫的後裔」。

問:哈該書使用了哪些文學手法?

A:哈該並未使用太多文學手法;相較於撒迦利亞、所羅門和以賽亞,他的信息簡明扼要。不過,他確實運用了以下手法:

押韻:哈該書 1:6 hammistakker, mistakker

哈該書 1:10 ‘al-ken, ‘alekem

哈該書 2:6 「ahāt」、「me’at」

對稱結構:哈該書 1:9-11

對比:哈該書 1:6 「你們賺取工資,卻把錢放進一個破了洞的袋子裡。」

類似瑪拉基書的對話體。哈該書 1:4、5、9;2:11-13

書卷內的重複:「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或類似表述在38節經文中出現26次

「聖靈」一詞出現3次(哈該書 1:14)

成對出現(2或4個,但不包含3、5或更多):

哈該書 1:11 田地與山嶺、酒與油、人與牲畜。

哈該書 2:2 所羅巴伯與約書亞

哈該書 2:6 天與地、海與旱地。

哈該書 2:21 天地。

哈該書 2:22 王座與列國的國度

哈該書 2:22 戰車及其駕車者、馬匹及其騎手。

問:在《哈該書》中,有哪些至今仍存世的最早抄本?

答:死海古卷:(約公元前1年)死海古卷中有一份(分為兩部分)哈該書的抄本。

4Q77(=4QXIIb)收錄了哈該書 1:1-2;2:2-4

4Q80(=4QXIIe)收錄了《哈該書》2:18-21

納哈爾·赫弗(Nahal Hever)是恩格迪附近的一處洞穴,其中發現了一段希臘文的小先知書殘卷(8 Hev XIIgr)。該殘卷撰寫於西元前50年至西元50年間,並在巴·科赫巴反抗羅馬的起義期間被藏匿起來。這是於猶大地區對《七十士譯本》所作的修訂,其內容與馬所拉文本幾乎完全一致。

穆拉巴特河谷(wadi Murabb'at)卷軸(Mur XII)是一卷約公元132年的「十二先知書卷」,其中收錄了哈該書1:1、12-15;2:1-8、10、12-23,以及其他小先知書的經文。在哈該書部分,除兩處詞彙外,其內容與馬所拉文本完全一致。

總體而言,死海古卷、納哈爾·赫弗(Nahal Hever)及穆拉巴特河谷(Wadi Murabb’at)所保存的《哈該書》經文如下:1:1-2、12-15;2:1-8、10、12-23。換言之,除1:3-11;2:9、11外,每節經文至少有一部分被保存下來。

約公元350年左右的基督教聖經抄本收錄了舊約,其中包括《哈該書》。其中兩部是《梵蒂岡抄本》(公元325-350年)和《亞歷山大抄本》(約公元450年),在這兩部抄本中,十二小先知書被置於《以賽亞書》之前。《哈該書》在《梵蒂岡抄本》和《亞歷山大抄本》中均完整收錄。

西奈抄本(西元340-350年)亦收錄了完整的《哈該書》。

問:哪些早期作家曾提及哈該書?

答:《聖經》在《以斯拉記》5:1;6:14中提及哈該書,而《希伯來書》12:26則轉述了《哈該書》2:6的內容。此外,《撒迦利亞書》8:9中亦有對哈該書的隱晦指涉。

《七十士譯本》聲稱《詩篇》第138、146、147、147:12及148篇是由哈該與撒迦利亞所寫。

查理曼大帝的首席學者——約克的阿爾昆所使用的拉丁文加利坎詩篇集(西元389年),將《詩篇》第111、112、146及147篇歸於哈該與撒迦利亞所作。

在次經中,《以斯拉記上》6:1;7:3;《以斯拉記下》1:40 提及哈該,而《德訓篇》(即《傳道書》)49:11 則引用了哈該書 2:23 的一部分

尼西亞大公會議前的作家中,曾引用或隱喻提及哈該書經文者包括:

《巴拿巴書信》(約公元70-130年)第16章第147頁據稱提及哈該書2:10,但此處的暗示過於模糊,故不列入此處討論。

薩迪斯的梅利托(公元170-177/180年)(隱含提及)提到「舊約」並列舉了各卷書。他並未逐一列出十二小先知書,而是統稱為「十二先知」。見《摘錄集》第8卷第759頁的第4片段

亞歷山大的克萊門特引用哈該書 1:6 作為「聖經」經文。《雜論》(公元 193-202 年)第 3 卷第 6 章第 391 頁。他亦在《教導者》第 2 卷第 3 章第 248 頁引用哈該書 1:6

亞歷山大的克萊門特(公元193-205年):「耶利米和安巴庫姆[哈巴谷]在西底家時代仍在預言。西底家在位第五年,以西結在巴比倫預言;繼他之後是那鴻,然後是但以理。 繼他之後,哈該與撒迦利亞又在大流士一世時期預言了兩年;隨後是十二使徒中的那位天使。」《雜論》第1卷第21章第328頁

特土良(西元198-220年)在《論一夫一妻制》第16章第72頁中,提及哈該書2:6與希伯來書12:26、27所記載的「普世震動」。

奧利金(公元225-254年)在《奧利金反塞爾蘇斯》第七卷第30章第623頁中,將《哈該書》2:6引為哈該所言

迦太基的西普里安(約西元246-258年)在《西普里安論著》第12篇(第三卷)第20章第541頁中,將《哈該書》1:12歸於哈該本人。

迦太基的西普里安(約西元246-258年)在《西普里安論著》第5篇第3卷第20章第459頁中,引用《哈該書》1:9,並將其歸於先知哈該。這些是西普里安現存著作中僅有的兩處關於哈該的引用。

尼西亞會議之後(西元325年)

亞歷山大的亞他那修(西元367年)(因提及十二先知而可推知):「因此,舊約共有二十二卷書;……至於先知書,那十二卷被視為一卷書……。」見亞他那修《復活節書信》第39封,第4章,第552頁。

敘利亞的以法蓮(西元350-378年)

卡帕多細亞的巴西爾(西元357-378年)

耶路撒冷的西里爾(約西元349-386年)提及先知書,包括十二先知書及其他先知書。 《彌迦書》3:8 如《彌迦書》所示,《約珥書》2:28 如《約珥書》所示,《哈該書》2:4 如《哈該書》所示,《撒迦利亞書》1:6 如《撒迦利亞書》所示。《教理講授》第16.29講,第122頁

納齊安佐的格雷戈里(西元330–391年)

敘利亞文《階梯之書》(Liber Graduum)(公元350-400年)在《梅姆拉》第7篇第78頁提及哈該書1:6

魯菲努斯(公元374-406年)

約翰·金口(西元前407年)

耶羅姆(公元373-420年)論述了舊約各書卷。他特別論及《創世記》、《出埃及記》、《利未記》、《民數記》、《申命記》、《摩西五經》、《約伯記》、《拿弗之子耶穌》(即《約書亞記》)、《士師記》、《路得記》、《撒母耳記》、《列王紀》(兩卷)、十二先知書、《何西阿書》、《約珥書》、《阿摩司書》、《俄巴底亞書》、《約拿書》、 彌迦書、那鴻書、哈巴谷書、西番雅書、哈該書、撒迦利亞書、瑪拉基書、以賽亞書、耶利米書、以西結書、但以理書、以斯帖記、以斯拉記、尼希米記,見《書信》第53卷第7-8章,第99-101頁。

佩拉吉派異端分子——莫普蘇埃斯提亞的西奧多(西元392-423/429年)

希波的奧古斯丁(西元388年-430年8月28日)

半佩拉吉派學者約翰·卡西安(西元419-430年)

問:《哈加德》中,希伯來文與希臘文《七十士譯本》有哪些翻譯差異?

答:除非另有註明,否則第一句為馬所拉文本,第二句為《七十士譯本》。在《哈該書》2:1 和 2:3 中,馬所拉文本與瓦迪·穆拉巴特(wadi Murabb’at)版本之間僅有兩處細微差異。

哈該書 1:1 「藉著」對比「藉著……之手」

哈該書 1:2 「將要來」(bo’)(馬所拉文本) vs. 「已經來」(ba’)(七十士譯本)

哈該書 1:1 「猶大的總督」 vs. 「猶大支派的人」

哈該書 1:8 「帶來」 vs. 「砍下」(《七十士譯本》所依據的希伯來文詞彙僅有一字之差)

哈該書 1:9 「看哪」與「要」

哈該書 1:9 「我向它吹氣」與「我將它吹散」

哈該書 1:9 「為何」 vs. 「因此」

哈該書 1:11 「地上的旱災」對比「降在地的刀劍」

哈該書 1:11 「你們的手」 vs. 「他們的手」

哈該書 1:12 「那時」與「而且」

哈該書 1:12 「他們的上帝」 vs. 「給他們」

哈該書 1:13 「傳達了信息」 vs. 「在使者中間傳達了」

哈該書 1:14 「百姓的餘民」對比「眾百姓的餘民」

哈該書 1:14 「來了」對比「進去」

哈該書 2:1 「透過」(beyad)(馬所拉文本),對比穆拉巴特河谷抄本中的「至」(‘el)(參見《釋經註釋》第17頁及貝諾瓦等人所著《穆拉巴特洞穴》,第184頁)

哈該書 2:2 「餘民」與「所有餘民」

哈該書 2:3 (‘oto)(馬所拉文本)與穆拉巴特河谷抄本中的(‘itto)。

哈該書 2:4 「約書亞/耶穌啊,要剛強」與「約書亞/耶穌啊,要堅固自己」

哈該書 2:4 「要剛強……這地的子民」對比「你們要堅固自己……這地的子民」

哈該書 2:5 「我與你們立約的話,就是你們出埃及的時候,我的靈」 vs. 「我的靈」

哈該書 2:6 「再次」 vs. 「然而/還有一度」(參見《哈該書、撒迦利亞書、瑪拉基書釋經註釋》,第41-42頁。)

哈該書 2:9 「萬軍之耶和華」對比「萬軍之耶和華:甚至心靈的平安,作為產業/拯救每一位/所有為建造這聖殿奠基的人。」

哈該書 2:14 「凡工作都是如此」 vs. 「一切工作都是如此」

哈該書 2:14 「被玷污」 vs. 「被玷污,因他們早年的重擔/迅速獲得的利益,他們必因自己的勞苦/辛勞而受苦,而你們(複數)憎惡/曾憎惡那些在城門/城門口施行公義的人。」

哈該書 2:22 「王國的寶座」 vs. 「諸王的寶座」

哈該書 2:22 「他兄弟的刀」 vs. 「與他兄弟爭戰的刀」

哈該書 2:23 「我的僕人所羅巴伯,是沙拉提爾的兒子」對比「我的僕人所羅巴伯,是沙拉提爾的兒子」

哈該書 2:23 「印章」對比「印璽」

本問題參考文獻:希伯來文譯文取自傑伊·P·格林(Jay P. Green)的《直譯本》(Literal Translation),七十士譯本的譯文則取自蘭斯洛特·C·L·布倫頓爵士(Sir Lancelot C.L. Brenton)所譯的《七十士譯本:希臘文與英文》(The Septuagint: Greek and English)。此外亦參考了《解經者聖經註釋》(The Expositor's Bible Commentary)以及《新美國標準版》(NASB)、《新國際版》(NIV)、《新欽定版》(NKJV)和《新修標準版》(NRSV)聖經中的腳註。

除非另有註明,經文引自《聖經:貝雷安標準譯本》(BSB),該譯本已歸入公有領域:https://berean.bib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