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來自《彌迦書》的聖經提問

問:在《彌迦書》中,這卷書的主要要點是什麼?

答:與許多其他次要先知書一樣,《彌迦書》主要向悖逆之人發聲,期盼他們能悔改並回轉。本書探討了兩個問題:我們現在身在何處?以及從此我們該往何處去?

問:《彌迦書》與《以賽亞書》有哪些相似之處?

答:彌迦與以賽亞生活在同一時代,他們很可能彼此相識並互相聆聽。雖然書中沒有直接引述,但在措辭和思想上仍有許多相似之處。

彌迦書

以賽亞書

彌迦書 1:8 赤腳且赤身

以賽亞書 20:2-4;47:3 赤身

彌迦書 3:4 神不聽他們的呼求

以賽亞書 1:15,神必不垂聽那些手上沾滿鮮血之人的諸多禱告

彌迦書 4:1 末世

以賽亞書 2:2-4;24-27

彌迦書 4:1-2 許多人必來到錫安山

以賽亞書 51:11 蒙救贖的人必歡唱著回到錫安

彌迦書 4:3 將刀劍打成犁頭,將長矛打成修枝鐮……他們也不再為戰爭訓練

以賽亞書 2:4 將刀劍打成犁頭,將長矛打成修枝鐮……也不再為戰爭操練

彌迦書 4:5 永遠以神的名而行

以賽亞書 59:21;26:4;40:8;60:21;65:18 信靠、存活、永遠歡喜

彌迦書 5:2 其根源自古,從亙古之日便有

以賽亞書 9:6 彌賽亞被稱為「永在的父」或「永恆之父」

彌迦書 5:1 用杖擊打以色列的審判者的臉頰

以賽亞書 53:3-7 受苦的僕人受了傷

彌迦書 4:12 他們不明白耶和華的意念,也不曉得祂的計劃

以賽亞書 40:13,不明白耶和華的心意。以賽亞書 55:8-12,神的意念非同我們的意念

彌迦書 4:10 錫安的女兒正經歷生產之苦

以賽亞書 54:1-3 不孕的婦人將生下孩子

彌迦書 5:5 將興起牧者對抗亞述

以賽亞書 10:24;36-37 [當下] 對亞述人的審判

彌迦書 4:10 未來將被擄往巴比倫

以賽亞書 39 將來被擄至巴比倫

彌迦書 5:13 神必除掉雕刻的偶像

以賽亞書 2:18-20 百姓將除掉他們的偶像

彌迦書 6:1-2 向群山說話

以賽亞書 41:1;49:1 向諸島說話

彌迦書 7:1 彌迦因百姓的罪孽而說:「我禍哉!」

以賽亞書 6:5 以賽亞因自己和百姓的罪過而說:「我禍哉!」

彌迦書 7:20 我們的祖先,包括亞伯拉罕

以賽亞書 51:2,你們的祖先亞伯拉罕

《彌迦書》共有105節經文,因此平均每7節經文就有一個平行經文。相較之下,《啟示錄》平均每5節經文才與聖經其他部分有一個平行經文。

相較之下,以下是與《耶利米書》的對應清單,篇幅較短。

彌迦書

耶利米書

彌迦書 1:1 摩拉示特位於耶路撒冷西南方向 25 英里處

耶利米書 1:1 亞拿突位於耶路撒冷東北方 3 英里處

彌迦書 3:4 神不聽他們的呼求

耶利米書 11:11

彌迦書 3:11 為錢財而行預言的先知

耶利米書 6:13;8:10 眾人都貪圖利益;從先知到祭司,無不行詭詐

彌迦書 3:7 百姓必蒙羞

耶利米書 3:25 我們要在羞恥中躺臥

彌迦書 4:10 將來被擄至巴比倫

耶利米書 20:4 等

彌迦書 7:1 彌迦因百姓的罪孽而說:「我禍哉!」

耶利米書 4:19;9:1-2 耶利米被稱為「哭泣的先知」

彌迦書 7:5 躺在你身旁的婦人

耶利米書 9:4 不要信靠你的至親

彌迦書 6:1-2 向群山呼求

耶利米書 9:10 為群山與牧場哀哭痛哭

耶利米書 26:18 提及彌迦時稱其為米迦雅。

問:在《彌迦書》第1章中,這本書是何時寫成的?

答:由於《彌迦書》提到了撒馬利亞城,而這座城約於西元前880年左右建立,因此《彌迦書》必定寫於該時期之後。鑑於撒馬利亞城於西元前722年被毀,故《彌迦書》至少有部分內容寫於該事件之前。 彌迦與以賽亞約處於同一時期。彌迦書 3:12 在一個世紀後,即耶利米時代,被引述於耶利米書 26:18。彌迦書中提到該書寫於三位王在位期間,這將其成書時間定在公元前 750/740 年至 687/686 年之間。

問:在《彌迦書》1:1中,這位「彌迦」會不會就是《列王紀上》22:8中向亞哈預言的「米迦雅」?

A:不是。雖然「彌迦」是「米迦雅」的簡稱,但米迦雅是在約公元前854年預言的,而此處的彌迦則生活在一百多年之後。

問:在《彌迦書》1:1中,摩拉示特位於何處?

答:彌迦的故鄉位於耶路撒冷西南方向約40公里(或25英里)處。我們雖無法確切得知這個小村莊的具體位置,但根據這個方位,它應靠近非利士人的城邑迦特。

問:既然撒馬利亞人是在流亡後一個世紀才出現的,為何《彌迦書》1:1會提到撒馬利亞這座城?

答:雖然撒馬利亞人直到被擄之後才出現,但撒馬利亞城卻早於他們而存在。撒馬利亞城自俄米時代起便是北國以色列的首都,該城由俄米於約公元前880年建造(《列王紀上》16:24)。

問:在彌迦書 1:2 中,神如何成為某些人的見證人?

答:神洞察萬事,無所不知。作為人類的審判者,神是惡人言行的一切見證者。然而,這節經文特別強調神是「指證」他們的見證者。因為行惡之人,往往希望神不知道他們所做的事。雖然《七十士譯本》的譯法可解為「在……之中作見證」或「指證……」,但上下文的語境明確指出,神是針對罪惡的見證者。

一個問題是:神是對誰作見證呢?接下來的經文僅提及猶大和撒馬利亞。若神並非在控告萬國,那麼神就是在控告猶大和撒馬利亞,而萬國都當聽見並留心。

問:在《彌迦書》1:4中,山嶽何時會融化並裂開?

答:這段經文與《彌迦書》第4章所述的情形都將在末世發生。《撒迦利亞書》第14章更詳細地描述了橄欖山將如何裂為兩半。

問:在彌迦書 1:5 中,彌迦為何將他們的罪稱為「雅各的過犯」?

答:正如我們在《彌迦書》1:10-15所見,彌迦在用詞和措辭上非常具體。彌迦使用「雅各」這個名字,是為了提醒他們自己的祖先淵源以及他們究竟是誰。通常在因罪過責備某人時,提醒他們自己的身分與過往經歷是很有幫助的。責備可以是高聲且嚴厲的;但責備也可以是溫和且深思熟慮的。

問:在《彌迦書》1:6中,撒馬利亞將如何變成田間的廢墟和葡萄園的植栽?

答:這些比喻是對先前已被清理的廢棄物與無用之物的視覺提醒。對基督徒而言,《提摩太後書》2:20-21 和《彼得後書》1:8 提醒我們,必須謹慎避免因悖逆而變得毫無用處。

問:在《彌迦書》1:7中,神會接納那些用不義之財獻給祂的供物嗎?

答:神可以隨己意處置那些以邪惡手段得來的錢財。然而,我們絕不該將不義之財獻給神;另一方面,我們從一開始就不該擁有任何不義之財。神希望我們將自己誠實、正當勞動所得的成果獻給祂。就連《撒母耳記下》24:24 的大衛,也不願向耶和華獻上那份對他而言毫無代價的祭物。 大衛堅持要向亞羅拿支付他將要獻上的祭物。在《馬可福音》12:41-44中,耶穌稱讚了那位犧牲性地奉獻的寡婦的慷慨。從不道德或非法手段獲得的錢財,或是透過剝削他人得來的錢財,都無法成為討神喜悅的獻祭。

問:在《彌迦書》1:8-9中,豺與貓頭鷹一同出現有何意義?這與彌迦有何關聯?

答:這兩者都是夜間活動(並發出聲響)的動物。牠們發出的聲音或許令人恐懼,但人卻看不見牠們。或許同樣地,無論米迦是否被看見,他都將為他們哀悼。同樣地,神正在警告他們關於他們的罪,即使他們尚未看見祂,或尚未看見自己罪惡的後果,他們仍需傾聽。

問:在《彌迦書》1:9;2:10,以及《耶利米書》30:12、15中,何時人的屬靈傷口會成為神無法醫治的?

答:對某些人而言,某些罪似乎比其他罪更容易悔改。雖然神是全能的,但仍有某些事祂選擇不做。當有人不願讓神醫治他們的惡行,並拒絕神時,神沒有義務強加他們不想要的事。在這種情況下,這傷口便無法醫治,正如《何西阿書》5:13所言。

問:在《彌迦書》1:10-14中,這位先知為何會在如此嚴肅的處境下使用文字遊戲?

答:這些雙關語並非幽默,而是古代希伯來詩歌中的一種文學手法。以這種易於記憶的方式傳達預言是很有益的,因為當預言應驗時,人們便能回想起這些話語。米迦並非特例,因為當神第一次賜給耶利米異象時,也是以雙關語的形式呈現的。

雖然這類手法、比喻和重複的箴言都能作為記憶輔助,但若僅將其視為記憶輔助,未免有輕描淡寫之嫌。每當人們聽到這些熟悉的城鎮名稱時,便會想起這首詩,並記起即將降臨的審判。此外,這不僅意味著審判將降臨於鄉間地區,更指這些特定的城鎮(以及其他城鎮)都將受到波及。

問:在《彌迦書》1:10a 和 1:15b 中,這兩處經文如何構成「首尾呼應」,其意義為何?

答:彌迦書 1:10a 並非出自彌迦原著。他引用了《撒母耳記下》1:20,記載掃羅與約拿單被非利士人殺害的事件。彌迦書 1:15b 則提及亞杜拉,即《撒母耳記上》22:1 中大衛為躲避掃羅而藏身於洞中的地點。這兩處經文的順序是按時間倒序排列的。

問:在《彌迦書》1:13中,某些罪如何像「給戰車的馬套上軛」這項命令一樣?

答:某些罪一旦犯下,基本上就已成定局;有些罪則更具成癮性,會像癌症一樣不斷擴散;但還有另一類罪可以稱為「入門之罪」。 正如大麻可能成為通往更強烈毒品的「入門毒品」,某些罪會打破心理防線,或使人更容易犯下更多罪行。例如,偷竊並藉此獲取金錢,便可能使人酗酒、嫖妓、吸毒,或從事其他不法行為。某些罪就如同給戰車的馬套上軛一樣。

拉吉是位於猶大低地(謝斐拉)的一座大城,以其馬廄聞名。《申命記》17:16-17 指出,王不可積攢過多的馬匹或妻妾。 然而,自所羅門以降,以色列和猶大的諸王都擁有龐大的馬群。不過,戰馬在進攻戰役中更為重要,而在守城時則相對次要。西拿基立因攻陷該城而驕傲不已,甚至在尼尼微的宮殿上鑿刻了該城的浮雕圖像。 然而,卻從未見過耶路撒冷的圖像。

問:在《彌迦書》1:16中,他們為何要剃光頭以示哀悼?

答:他們並非為失去家園或財富而哀悼,而是為自己的兒女哀悼——這些孩子不是已經死去,就是被擄為奴隸,從此再也見不到。

問:在《彌迦書》1:16中,既然會「像禿鷹一樣光頭」,那麼巴勒斯坦地區是否有禿鷹?

答:巴勒斯坦並無我們稱為「白頭海鵰」的鳥類,因為這種鳥類棲息於北美洲。彌迦書 1:16 說:「要使你們自己像鵰一樣光禿」,而希伯來文中「鵰」一詞也可指禿鷲。

黑禿鷲(亦稱魚鷹)的頭部和頸部是光禿的,這與許多以腐肉為食的鳥類相似。

埃及禿鷲(又稱埃及禿鷲)同樣頭部無毛,頸部則長有黃色羽毛。

禿鷲(Griffon vultures),亦簡稱為「鷹」,其頸部無毛或僅覆蓋著極稀疏的白色絨毛。

巴勒斯坦境內的兩種真正老鷹——帝王鷹和金鷹——頭部與頸部並無禿斑。

這種無毛的特徵,可防止鳥類頭朝下俯衝進入死獸體內時,因血液凝結而導致羽毛結塊。

問:在《彌迦書》2:1中,在床上圖謀惡事有何深意?

答:人們不僅在面臨誘惑時行惡,不僅預謀作惡,甚至在夜間輾轉難眠,臥在床上策劃如何作惡。這或許正是《詩篇》4:4 囑咐人們「在床上,要省察自己的心,並要靜默」的原因之一。(貝雷安標準聖經)

問:在彌迦書 2:1-2 中,當今人們如何策劃財務上的惡行?

答:《彌迦書》2:2、4、9 具體提到強佔田地、欺詐男女奪取他們的房屋,並將田地賜給叛徒。在當今時代,這也包括透過非法手段,或合法卻不擇手段的方式,侵吞他人的投資、儲蓄及退休金。

以下是一個簡化的例子。假設有一家不擇手段的投資公司,旗下有 8 支基金,每支基金都將所有資金投入風險高得如同拉斯維加斯賭場般的投資項目。獲得 48% 回報的機率是 50%,而血本無歸的機率也是 50%。平均而言,一半的基金會血本無歸並悄然消失。 另一半基金則獲得40%的回報(其中8%會被用作管理費和獎金)。現在假設這種情況再持續兩年。平均而言,其中一檔基金將連續三年保持40%的年化回報率,這看起來像是極其亮眼的績效紀錄。但你永遠聽不到那些採用幾乎相同策略、卻已消失無蹤的其他基金的消息。

一個更貼近現實的例子,是我曾追蹤數個月的某投資通訊服務。當他們預測某支股票會上漲時,該股票通常確實會上漲——約佔三分之一的情況。約三分之一的情況下,股價會下跌。而另外三分之一的情況下,股價則毫無波動。因此,實際上,遵循他們的建議就像擲骰子一樣。然而,他們可以宣傳自己正確預測的獲利案例,卻對其餘的三分之二保持沉默。

問:在《彌迦書》2:2b中,人如何能欺騙他人,使其喪失產業?

答:在舊約時代,土地是透過氏族傳承的。即使土地被出售,根據規定,每五十年一次的禧年(利未記 25:10-13),土地理應歸還給原主人。然而,當時的以色列和猶大卻與周遭的列國無異,並未遵守這項規定。他們違背律法,永久佔有本不該屬於他們的土地。 如今,人們若提起昂貴的訴訟或找來假見證人,便能不擇手段地透過司法系統奪取別人的財產。

問:在《彌迦書》2:3中,「如此驕傲地行走」或「昂首挺胸」有何不妥?

答:驕傲可能表示你更多倚靠自己,而非倚靠神。這會讓你覺得自己比別人優越。有人曾說,在英文中,「罪」(sin)和「驕傲」(pride)這兩個詞的中間字母都是「I」。當一個人將自我價值或自我重要感置於對神與他人的愛之上時,便是違背了耶穌所賜的兩條至大誡命。

問:在《米迦書》2:3中,那些說「耶和華不會發怒,也沒有忿怒」的人,該怎麼說?

A:他們忽略了神性情中的一個關鍵面向。難道他們從未讀過《啟示錄》嗎?除了《雅歌》、《路得記》和《以斯帖記》之外,難道他們從未讀過舊約的其他書卷嗎? 除了這三卷書之外,每卷舊約聖經都提到神的憤怒與忿怒。同樣地,除了以下書卷之外,每卷新約聖經也都提到神的憤怒與忿怒:腓立比書、提摩太前書、提摩太後書、提多書、腓利門書、彼得前書、約翰一書、約翰二書、約翰三書。以下是一部分的經文參考。

神是忌邪的神。《出埃及記》20:5;34:14;《申命記》4:24;5:9;6:15;《約書亞記》24:19;《那鴻書》1:2;《撒迦利亞書》8:2;《哥林多前書》10:22

神會施行懲罰。《創世記》3:14-19;4:13;15:14;《出埃及記》32:34;《利未記》18:25;26:18,28; 申命記 22:18;撒母耳記上 15:2;撒母耳記下 7:14;約伯記 21:19;37:13;詩篇 59:5;89:32;94:10;以賽亞書 10:12;13:11;24:21;26:21;27:1; 耶利米書 5:9,29;6:15;9:9,25;11:22;14:10;21:14;23:34;27:8;以西結書 5:8-10;撒迦利亞書 10:3;(隱含)西番雅書 3:15;馬太福音 25:46; 使徒行傳 7:7;哥林多後書 10:6;帖撒羅尼迦前書 4:6;帖撒羅尼迦後書 1:8-9;希伯來書 2:2;10:29;12:6;猶大書 7;啟示錄 17:1;懲罰巴比倫 耶利米書 25:12

神是不容人譏誚的。加拉太書 6:7

神必報應。申命記 32:35,43;撒母耳記上 24:12;列王紀下 9:7;以賽亞書 1:24;65:6;66:6;耶利米書 5:9,29;9:9;15:15;51:6b,36; 羅馬書 12:19;帖撒羅尼迦後書 1:6;希伯來書 10:30;啟示錄 6:10;隱含於詩篇 79:12;94:2;耶利米哀歌 3:64

神有忿怒。出埃及記 15:7;22:24;32:10-12;利未記 10:6;民數記 11:33;16:46;申命記 9:7-8,22;11:17;29:23,28; 撒母耳記上 28:18;列王紀下 22:13,17;23:26;歷代志上 27:24;歷代志下 12:7,12(怒氣得以平息);19:2,10;24:18;28:11,13; 29:8,10;30:8;32:25-26;34:21,25;36:16;以斯拉記 5:12;8:22;10:14;尼希米記 13:18;約伯記 14:13;21:20,30; 32:2;詩篇 2:5,12;21:9;59:13;78:31,38,49;79:6;89:46;90:7,11;95:11;102:10;106:23,40; 110:5;124:3;箴言 11:4;以賽亞書 9:19;10:6;13:13;14:6;60:10;耶利米書 7:29;10:10;18:20(轉離忿怒);21:5;32:37; 50:13;《哀歌》3:1;《以西結書》7:12、14、19;21:31;38:19;《何西阿書》5:10;13:11;《阿摩司書》1:11;《那鴻書》1:2;《哈巴谷書》3:2、8;《西番雅書》1:15、18; 撒迦利亞書 7:12;8:14;馬太福音 3:7;路加福音 3:7;21:23;約翰福音 3:36;羅馬書 1:18;2:5;9:22;以弗所書 2:3(憤怒之子);5:6; 歌羅西書 3:6;帖撒羅尼迦前書 1:10;希伯來書 3:11;4:3;啟示錄 6:16-17;11:18;12:12;14:8、10、19;15:1、7;16:1、19;18:3;19:15

神會發怒。出埃及記 4:14;民數記 11:10;12:9;22:22;25:3-4;32:10;申命記 4:25;6:15;7:4;9:18-19;13:17; 29:20,23-24,27-28;31:17,29;32:16,21-22;約書亞記 7:1,26;23:16;士師記 2:12,14,20;3:8;10:7;撒母耳記下 6:7;24:1; 列王紀上 11:9;14:9,15;15:30;16:2,7,13,26,33;21:22;22:53;列王紀下 13:3;17:11,17-18;21:6,15; 22:17;23:19,26;24:20;歷代志上 13:10;歷代志下 25:15;33:6;34:25;以斯拉記 9:14;尼希米記 4:5;9:5,13;詩篇 2:12;6:1; 7:6,11;21:9;27:9;38:3;56:7;69:24;74:1;76:7;78:21,49,50;79:5;80:4;85:3-5;90:7,11; 傳道書 5:6;以賽亞書 1:4;5:25;9:12、17、21;10:4-5、25;12:1;13:3、9、13;42:25;48:9(神延緩祂的怒氣);63:3、6;65:3; 66:15;耶利米書 3:12;4:8,26;12:3;15:14;17:4;18:23;21:5;23:20;25:37-38;30:23;32:37;33:5;36:7; 42:18;44:3,6;49:37;51:45;52:3;《哀歌》1:12;2:1,3,6,21-22;4:11,16;《以西結書》5:13,15;7:3,8;13:13; 20:8,21;22:20;25:14;43:8;但以理書 9:16;何西阿書 8:5;11:9;約拿書 3:9;彌迦書 2:3;5:15;那鴻書 1:6;西番雅書 2:2-3;撒迦利亞書 10:3

不輕易發怒(但仍有怒氣)。約珥書 2:13b;約拿書 4:2;那鴻書 1:3

不永遠發怒。彌迦書 7:18

神[在憤怒中]毀滅 創世記 6:13(大洪水);19:12-13(所多瑪和蛾摩拉); 阿摩司書 6:11;9:8;俄巴底亞書 8,15;哈巴谷書 1:5-11;哈該書 2:22;瑪拉基書 1:3;2:16;馬可福音 12:9;哥林多前書 3:17;10:8;雅各書 4:12;彼得後書 2:4-9,12

神的烈怒。但以理書 9:16

神的憤怒。瑪拉基書 1:4

神會發怒。詩篇 78:58;106:29;耶利米書 7:18-20;8:19;11:17;25:6-7;32:29-32;以西結書 8:17;16:26

神會因嫉妒而發怒。哥林多前書 10:22

神是宇宙中最充滿愛心的存在,但祂也擁有最猛烈的忿怒。

問:在彌迦書 2:9 中,人怎能永遠將神的榮耀從一個孩子身上奪走呢?

答:在我們的意志中,甚至在我們長大後成為什麼樣的人這方面,我們與周圍的人都存在某種程度的相互依存關係。

問:在《彌迦書》2:11中,為何假先知向這百姓預言「酒」是合宜的?

答:這樣的先知既會預言百姓所期望的,也會預言他們即將得到的。對於百姓樂於親手實現的預言,根本不需要任何超自然的恩賜。《提摩太後書》4:3提到那些「好聽甜言蜜語」的人,他們只會聆聽那些說出他們想聽的話的傳道人。

問:在《彌迦書》2:11中,為何人們傾向於相信那些令他們感到愉悅的事情?

答:這是墮落人性的一種常見特徵;人們懷抱著一種墮落的「希望」。我們傾向相信那些我們希望成真的事情,並因此自欺。人們總想將那些幾乎確定會發生的不愉快之事,說成是完全不確定的;而將那些極不確定的愉快之事,說成是確定的。若你統計新聞中,有多少次有人將某事斷言為事實,卻根本無從得知其是否屬實,你會發現這個數字極為驚人。

問:在《彌迦書》2:12-13中,對於《彌迦書》1-2:10所記載的這些應許之言,完全沒有給出任何理由。你認為上帝為何要作出這樣的應許?

A:這與百姓本身並無直接關係。部分原因在於神自己,部分則在於神與百姓的關係。神曾向亞伯拉罕、大衛等人立下應許,無論如何,神都必信守祂的應許。但神也愛亞伯拉罕的後裔,祂之所以這樣行,正是出於對他們的愛。然而,完全沒有任何跡象表明他們配得這一切。

問:在《彌迦書》2:12 和《以賽亞書》34:6 中,波斯拉位於何處?

A:根據《阿摩司書》1:12,它位於以東境內。波斯拉是以東的首都;即今日的布塞拉(Buseirah),位於死海以南 25 至 30 英里處。

問:在《彌迦書》3:1-2中,為何有些領袖憎惡良善、喜愛邪惡?

答:邪惡可以指罪犯所為,但邪惡也可能體現於政治、法律和宗教層面。有些領袖可能成為「共生者」,意識到自己的權力僅來自於不公正地偏袒某些人而排擠他人。

有些人行惡純粹是為了自身利益或安全,但這未必等同於「喜愛邪惡」。另有些人則希望將那些「狡猾聰明」之徒作為盟友,因為他們深知這些人會在有利可圖時鑽法律的空子。還有些人則從使正直者跌倒或目睹他們受苦中,獲得個人的快感。

問:在《彌迦書》3:2-4 中,這是否指實際上的食人行為?

答:不是。這是指為了金錢而吞噬人的靈魂。彌迦使用如此嚴厲、生動的語言,是為了傳達政治、法律和宗教領袖之惡行的深重與頑固。

問:在《彌迦書》3:4中,上帝會拒絕賜福給那些求告祂的人嗎?

答:祂經常如此。我們必須問:人們為何要尋求神的祝福?當人們渴望與神建立親密關係所帶來的祝福,卻又迴避順服神所要求的親密關係時,他們未必總能如願以償。雅各書4:3提到,有些人向神祈求卻得不到,是因為他們祈求的目的只是為了滿足自己的私慾。

問:在《彌迦書》3:5-7、11中,為何神有時只對那些聲稱想聽祂聲音的人給予沉默?

答:假先知「口中宣揚平安,牙齒卻在啃咬」(彌迦書 3:5);也就是說,他們一邊說平安,一邊卻在咬人。希伯來文中表示「咀嚼」或「咬」的詞「nasak」,既可指牙齒的咬噬、蛇的咬傷,也可指貸款的利息。

問:在《彌迦書》3:9中,「不顧公義」與「藐視公義」有何區別?

答:先說明一些背景,再給出答案。希伯來文中「藐視」一詞「ta’ab」含義極為強烈,意指「深惡痛絕」。自公元前701年起,耶路撒冷的領導層便極為軟弱。約一百多年後,即公元前597年,國王被流放;而聖殿則在公元前586年被毀。

有些領袖關心所有人的正義,即使是那些不支持他們的人也不例外;而另一些領袖則不在乎正義是否得以伸張,只要能得到他們想要的就行。 或許他們寧願不去思考不公義的事。還有些人則相信「目的正當化手段」,認為無論手段是否公正,只要能達成目的,一切皆可被正當化。有些人追求特定目標,例如贏得選舉;另一些人則想為自己和忠實支持者攫取一切能得到的利益,而滿足這些需求永遠無法讓他們覺得「現在可以停手了」。

問:在《米迦書》3:9中,歷史上有哪些領導者藐視公義的例子?

A:拿伯的葡萄園

虛假的教令

《偽教令集》是由100封信函組成的文集,旨在確立教宗的權威。其中,彼得聲稱自己獲賦予權柄,領導基督在世上的教會。彼得將此權柄傳給下一任教宗,以此類推。

大多數偽法令集屬於「偽伊西多爾」法令集,其名稱源自一位自稱「伊西多爾·梅卡托」的人士,據稱他於西元847至859年間在法國撰寫這些文件,並將其帶至法國的梅斯。這些文件聲稱是西元78至731年間教宗及教會會議的書信。 其中雖有許多剽竊的引文,但整體文風出自同一人之手。

顯然,這些教令集背後的首要動機,是為了確立地方主教的更大獨立性,聲稱他們無須向總主教、主教會議或國家負責,而僅須向教宗負責。這些偽造的教令集產生了深遠的影響,將教宗提升至凌駕於世上任何人的地位。

這些《教令集》曾於沃爾姆斯(868年)、科隆(887年)、梅斯(893年)及特里布爾(895年)的主教會議上被援引。 東正教會從未接受這些法令,而在西方的教會約於西元1100年便已將其視為偽造文件予以駁斥。其中有兩個無法克服的問題:其一,在西元850年之前,從未有人聽聞過這些法令;其二,這些法令存在許多歷史上的時代錯置,例如:「教宗怎會引用那些在他死後才出生之人的言論?」 儘管如此,即便到了1580年,天主教的《法典大全》(Corpus Juris)仍使用這些偽造的《教令集》來證明天主教的正確性。到了1628年,新教徒大衛·布隆德爾(David Blondel)仍不得不駁斥這些偽造文獻。

某些教宗的性格:

我們是否該加入教宗朱利葉斯二世(「好戰的教宗」,1503-1513年在位)的軍隊,在義大利各城鎮進行掠奪、殺戮與劫掠,以擴充「上帝的國度」,也就是教皇國?

某些教宗究竟有多惡劣?根據奧斯汀所著《基督教主題史》第148頁記載:

「隨後[904年後],所謂的『色情統治』便拉開序幕,在此期間,狄奧多拉及其兩名女兒——小狄奧多拉與馬羅齊亞——實質上掌控了羅馬及教會本身。這些女子作為誘人的娼妓,曾出賣肉體以換取職位、頭銜與土地,從而獲得了廣泛的權力。 馬羅齊亞曾與教宗塞爾吉烏斯三世有過不正當關係,兩人所生的兒子後來成為教宗若望十一世。 當馬羅齊亞企圖加冕為女皇時,她的幼子阿爾貝里克綁架並囚禁了親生母親,將同父異母的兄弟——教宗——也關進監獄,並親自登基為帝。他統治時期為932年至954年,對教宗權力實施絕對控制。阿爾貝里克死後,其子奧克塔維安當選為教宗若望十二世,並被證明是這個墮落家族中最令人憎惡的一員。

b. 奧托王朝時期。962年,邪惡的約翰十二世加冕德國國王奧托一世為神聖羅馬帝國皇帝。約翰原以為找到了同流合污的盟友,卻很快發現這位新皇帝品格高尚,並致力於恢復教廷的尊嚴與榮譽。當奧托召集主教會議商討廢黜約翰時,教宗威脅要將所有與會者開除教籍,但他們仍將其廢黜。 三個月後,約翰召集了另一場主教會議,推翻了奧托主教會議的決議。因此,奧托決定動用武力,將這位邪惡的統治者從教廷中驅逐出去。

……[1004年之後]接下來的四十二年教宗歷史,充斥著激烈的權鬥、為求自保而流於平庸、精神上的無能、惡習與腐敗。 這段歷史似乎在一位墮落的十二歲男孩當選教宗本篤九世(1032-1045)時,達到了最低谷。他在經歷了可恥的放蕩生活與荒唐的施政後,竟將聖冠(即教宗之位)賣給出價最高者。他後來被稱為格雷戈里六世(1045-1046)……。」

問:在《彌迦書》3:11-12中,為何有些無視上帝的人仍信靠上帝保護他們?

答:有些人非但沒有倚靠耶和華,反而試圖將神塑造成他們心目中的模樣。

當人們將基督教視為不過是份「火災保險」時,其實是在自欺欺人。他們往往認為神很重要,卻不認為自己的順服同樣重要。一首美國歌曲唱道「願神賜福美國」,但某處卻豎起了一塊廣告牌,提出這樣的疑問:「美國是否賜福給神?」

問:你認為米該雅書 4:1-3 為何與以賽亞書 2:2-4 幾乎完全相同?

答:這表明兩段經文所指的都是同一件事。屆時不僅會有和平,更不會有戰爭的威脅;也不需要築起圍牆的院落和城池。無論繁榮程度如何,都將足夠所有人分享。

問:在彌迦書 4:9-13 中,那位痛苦的婦人代表誰?

答:這是對猶大和以色列百姓的寓言。她因所遭受的損失而哭泣。這也像一位臨產的婦女,因為流亡結束後,歸回者使他們的國家重獲新生。

問:在《彌迦書》4:10中,這處提及巴比倫是否表明,除非這是受神啟示的關於未來的先知異象,否則《彌迦書》是後來寫成的?

答:回答時有兩點需考量。

1. 巴比倫直到撒馬利亞被毀後近一個世紀,才成為世界霸權。

2. 雖然這是一則受神啟示的預言,但其中也包含一些過去的歷史。 亞述軍隊在耶路撒冷城外被擊退後不久,巴比倫王米羅達克·巴拉旦便派遣使者前往猶大,意圖結盟。希西家王向他們展示了一切,詳見《列王紀下》20:12-15及《歷代志下》32:31。神藉以賽亞之口告訴希西家,百姓將被擄往巴比倫,見《列王紀下》20:16-18。

總而言之,巴比倫人的來訪,加上以賽亞在猶大被擄之際所作的公開預言,並不會使彌迦的預言顯得時代錯置。

問:為何《彌迦書》4:11-13 對那些聚集攻打耶路撒冷的列國而言是「詩意的正義」?

答:他們聚集是為了吞噬並掠奪戰利品。但神的計劃卻截然不同。結果,他們反倒聚集起來,自己被吞噬,並成為戰利品。

問:在彌迦書 5:2 中,米迦為何在此提及「以法他」?

答:當時有兩個伯利恆,一個在北方,一個在猶大;「伯利恆·以法他」就是位於猶大的那個伯利恆。 正如沃爾特·凱澤(Walter Kaiser)在《聖經難解之處》(Hard Sayings of the Bible)第335-336頁所言:「以法他(Ephrathah)是伯利恆的古名。它源自『多結果子』一詞,這個名字對於那位將為世人帶來救恩之人的出生地而言,再合適不過了。」《創世記》35:19與48:7中,伯利恆被稱為以法他(Ephrath)。

此外,迦勒的妻子之一名叫以法他。胡爾是他們的兒子,薩爾瑪是胡爾的兒子,而《歷代志上》2:19、50-51 記載,薩爾瑪被稱為伯利恆的始祖。

問:《彌迦書》5:2中,伯利恆有何令人驚訝之處?

答:雖然伯利恆僅位於耶路撒冷西南偏南方向5或6英里處,但在重要性上卻與耶路撒冷相去甚遠。它如此微小且無足輕重,以致於在《約書亞記》第15章和《尼希米記》第11章列出的城鎮中甚至未被提及。由於大衛誕生於伯利恆,因此它被稱為「大衛的城」。若非如此,這座城幾乎無人知曉,因為當地幾乎沒有發生過其他值得注意的事件。

問:在《彌迦書》5:2b中,以色列統治者的淵源如何被描述為「自古以來」?

A:此處的希伯來文字面意思是「無法丈量的日子」。耶穌自亙古以來就存在(約翰福音 1:1;17:5;希伯來書 7:3)。在時間的最初一秒之前,耶穌就已經由父神所生。

問:既然《米迦書》5:2在《馬所拉文本》和《七十士譯本》中都提到「千」,為何《馬太福音》2:6卻說「統治者」?

答:無論米該雅書 5:2 如何記載,據說祭司和文士向希律王所說的就是這句話。讓我們從以下四點來解釋他們為何如此說。

1) 米迦書 5:2 說:「你,伯利恆以法他啊,雖然在猶大千城中最小,但必有一位從你那裡為我而出,成為以色列的統治者……」(格林直譯本)重點在於,雖然伯利恆的規模很小,但其重要性將變得極大。

2) 米迦書 5:2 中「千」(複數)的希伯來文是 ‘alapim。其希臘文對應詞是 chiliasin。希伯來文中「總督/統治者」(複數)一詞則是 ‘allupe。 其希臘文對應詞為 hegemosin。雖然希臘文詞彙截然不同,但若不計元音,希伯來文詞彙卻非常相似。舊約聖經最初撰寫時並未標註元音;元音約於西元700年才被添加。這表明他們並非從希臘文《七十士譯本》閱讀,而是閱讀希伯來文、亞蘭文,或可能是另一種希臘文譯本。

3) 這話是祭司和律法師說的。他們可能犯了錯誤,也可能是在向希律王引用《七十士譯本》以外的某種希臘文譯本。不過更可能的情況是,他們當時正邊說邊將希伯來文口頭翻譯成亞蘭文或希臘文。

4) 實際上,祭司和律法師在傳達意思時並沒有出錯:對於將要從那裡出來的統治者而言,小小的伯利恆絕非最不重要的。

問:在《彌迦書》5:3中,預言了以色列將被遺棄,直到彌賽亞來臨,你認為上帝為何要這樣做?

答:雖然聖經並未明說,但這或許就像劇作家設定故事節奏一樣,在重要場景來臨前先安排一段平靜的過渡。

問:在《彌迦書》5:4-5a 中,你認為這是我們今天可以領受的應許,還是僅僅等到我們進入天國時才適用?

答:經文提到「地」,因此這應許是在地上成就的。雖然它最終將在千禧年及新天新地中完全成就,但我們在某種程度上現在就能領受這應許。今日神以祂的大能供應我們。彌迦書5:5a說,這將成為我們的平安,而這位就是耶穌。今日我們要住在神裡面,並將祂的名榮耀到地極。

問:在彌迦書 5:5 中,為何說「七位牧者,甚至八位領袖」?

答:中東的統治者常被稱為「牧人」。這種將數字配對的文學手法,在《阿摩司書》1:3、6、9、11、13;2:1、4、6,以及《箴言》30:15、18、21、29中也有出現。 這意味著確切的數字並不重要;重要的是數字所代表的規模。因此,相較於米迦時代敬虔領袖的匱乏,甚至完全缺乏領袖,將會有足夠的領袖來帶領百姓。

問:在《彌迦書》5:7中,神的子民如何像來自耶和華的露水?

答:露水雖不顯眼,卻能滋潤四方。在巴勒斯坦的旱季,露水是農作物獲取水分的主要來源。露水不會只針對少數地方,而是遍及各處。正如我們向世界作見證,我們或許不顯眼,但基督徒應當遍及各地。我們如同基督的信(哥林多後書 3:3),而對某些人來說,這可能是他們唯一能見到的來自基督的信。

問:在彌迦書 5:12 中,為何人們會行巫術和施咒?彌迦書 5:12 與 5:11 及 5:13 又有何關聯?

答:有些人這麼做是因為他們認為這可能有效;有些人則不確定,但為了以防萬一而嘗試,且認為這樣做無害。有些人則想操控自然、屬靈力量等,以達成自己的目的。 另一個原因在於,他們希望藉此掌控超自然力量。有些人會請他人協助達成某些目的,例如獲得心儀的對象,或是詛咒他人。有時,那些向偶像獻祭或從事神秘主義活動的人,其實並無所求,只是希望惡魔不要打擾他們。他們對邪惡力量懷有恐懼。

但比這更糟糕的是,有些人純粹為了牟利而這麼做,甚至慫恿他人效仿。

問:在《彌迦書》5:12 中,你認為為什麼神如此反對巫術和占卜者?

A:這本質上等同於承認你相信超自然力量,承認你需要幫助,並轉向其他對象而非上帝。 試想高中畢業舞會前幾週,有個男生邀請女生與他同去。如果你認為她說:「我真的很想去畢業舞會,但沒有人陪我去,我寧願跟任何其他人去,也不願跟你去。」他會作何感想?這或許有點像人們在拒絕神的幫助與保護,轉而投靠邪惡惡魔時,對神所說的話。

問:在《彌迦書》6:1-2 中,彌迦為何對丘陵和山巒說話?

A:這是詩歌中一種稱為「擬人法」的文學手法。上帝呼喚丘陵與山巒,作為祂對以色列人信實,以及以色列人對祂不忠的見證。順帶一提,與米迦同時代的以賽亞也運用了類似的文學手法。

問:在《彌迦書》6:3中,有些人為何對宗教感到厭倦,又為何對神感到厭倦?兩者有何區別?

A:有些人自以為是對神感到厭倦,卻沒有意識到自己其實是對宗教感到厭倦。他們厭倦了重複做那些在他們眼中毫無意義、且看不到結果的事情。但神說,即使我們向祂求告,若懷著懷疑而非信心,也必一無所獲(雅各書 1:6-7)。 有些人確實是對神感到厭倦,因為他們認為順服神會阻礙他們獲得真正想要的樂趣。他們沒有看到,神的許多誡命不僅是為了祂的榮耀,也是為了保護我們並使我們得益處。

問:在彌迦書 6:4-5 中,當我們對事奉神感到倦怠時,該如何解決?

答:在禱告中親近神。

回想神在過去為他人所做的一切;閱讀祂的話語。

回想神曾為你所做的一切。

規劃從現在起如何重新更妥善地事奉神。

問:米迦書 6:6-8 對舊約中的獻祭有何論述?

A:此處並無命令要停止獻祭。答案中有五點需考慮。

1. 這段詩歌經文的發言者是彌迦,而非上帝。

2. 米迦也從未表示他會停止獻祭。他仍會繼續在神面前下拜,並獻上燔祭。

3. 彌迦自己提問:耶和華會喜悅那些祂未曾要求的奢華獻祭嗎?例如數千隻公綿羊、萬河之油,或是獻上長子為人祭。隱含的答案當然是否定的。

4. 有些人可能未能察覺,米迦在此談論的是優先順序。即使是最奢華的自願獻祭,在神眼中也遠不如行公義、好憐憫、並謙卑地與祂同行來得重要。

5. 此處的直接歷史背景,很可能是《歷代志下》30:24記載希西家所獻的龐大祭物,其中包括一千頭公牛和七千隻綿羊。彌迦在此對這情況稍作了一點「潑冷水」。儘管這祭物看起來令人印象深刻,但與其說這外在的排場,上帝更看重的是眾人都能順服地與祂同行。

問:在《彌迦書》6:6-8中,為何「遵行」比獻祭更重要?

答:正如《以賽亞書》1:14 所說,沒有順服的獻祭是無用的,甚至會使神厭煩。如果你正順服地取悅神,你自然會願意獻上神所喜悅的祭物。神不僅看重你的行為,更看重你的心意。耶穌在《馬太福音》5:23-24 中指出,若你的弟兄對你有怨言,就當先與他和解,再去獻祭。

問:在彌迦書 6:6-8 中,人們該如何在此處得著救恩?

答:雖然人得救是因神賜予,但彌迦書 6:6-8 並未談論救恩。相反地,對於已經是信徒的人,彌迦問道:

1) 他該向神獻上什麼

2) 什麼能使神喜悅

3) 神所顯明為善的事,以及耶和華所要求的。

值得注意的是,前兩個問題的答案,正是後續提出的問題。

1) 若要明白該向神獻上什麼,就該先問什麼能使神喜悅。

2) 不要憑空揣測什麼能使神喜悅,而要問神已顯明什麼是美善,以及神要求什麼。

3) 神已表明,我們應當行公義、好憐憫,並謙卑地與神同行。

問:在彌迦書 6:8 中,此句的主語有何重要意義?

答:此處的希伯來文「adam」意指「人」。因此,這段經文絕對不僅是針對以色列,而是針對全人類。

問:在彌迦書 6:6-8 中,為何有些人會對如何取悅神產生錯誤的觀念?

答:當某件事乍聽之下合乎常理時,人往往更容易輕信;即使那並非正確。

受他人錯誤教導:要麼他們只聽過錯誤的說法,要麼他們既聽過正確的說法也聽過錯誤的說法,卻選擇相信錯誤的部分。

較易定義:說神只是要你遵守律法,聽起來似乎有道理。畢竟,神賜下了許多律法。此外,神是審判者,而這些律法具備 SMART 特質:具體、可衡量、可執行、看似切實可行(或相關),且有時間限制。這比與神建立關係來得更加黑白分明。

幾乎不可能失敗:說你只需要對上帝懷有愛意,聽起來更吸引人。既無掙扎也無責任,聽起來很美好。當有人看到那些只在乎遵守規則的宗教人士時,有時會走向另一個極端,認為上帝的誡命不過是些建議罷了。

成就帶來的滿足感:在《馬太福音》7:21-23中,許多人會試圖向基督炫耀自己的成就,但基督將說祂從未認識他們,並稱他們為「作惡的人」。有些人只專注於傳福音,或是傳福音與門徒訓練,認為只要夠努力,即使缺乏對神的順服也無妨。 據說羅賓漢的行事方式是「劫富濟貧」。換言之,只要你給窮人一些錢,就能為自己搶劫富人的行為開脫。在中世紀及之後的時期,「贖罪」成為一種手段:只要你向教會捐獻或放棄某些事物,罪過便能獲得寬恕。

某間托兒所曾面臨家長遲到接孩子的問題。工作人員無法在預定時間下班。因此,他們開始對遲到的家長收取費用。然而,問題非但沒有改善,反而更加惡化,因為家長不再為遲到接孩子感到內疚——畢竟只要付了錢,一切就沒問題了。

最後,其中一個原因是他們最終並非為了取悅上帝,而是將其他事物視為主要目標。

問:在《彌迦書》6:10-12中,人們是如何透過短斤缺兩來欺騙他人的?

答:當時,商人會使用已知重量的砝碼來稱量穀物、金屬或其他物品。然而,如果他們故意將某些砝碼做得較輕或較重,那就是在欺騙他人。 這就像是加油機,每次顯示你加了一加侖,實際上卻只加了0.95加侖。又像是出售房屋或汽車時,明知有問題卻未向買家披露。

問:在《彌迦書》6:11中,「虛假的秤」是指什麼?

答:這是一種商人欺騙性地聲稱具有特定重量,或等同於另一種重量的砝碼,正如《申命記》25:13 所示。例如,一個欺詐的商人,在稱重出售商品時,會使用標示為一公斤但實際僅有0.95公斤的砝碼;而在稱重購買商品時,則會使用標示為一公斤但實際重達1.05公斤的砝碼。

問:在《彌迦書》6:13-15中,神將如何使他們的繁榮與幸福大打折扣?

答:他們將「吃卻不飽足」。耐人尋味的是,神仍會賜給他們食物和財富。然而,他們無法妥善保存或善用這些食物與財富。若他們以為極致的幸福在於擁有大量食物和財富,神便會讓他們擁有這些事物,卻仍無法感到滿足,藉此向他們顯明真理。

囤積財物的人,與那些不擇手段、甚至不誠實地囤積財富的人之間,存在著相似之處。他們並非因為飢餓才使用不誠實的秤、行搶劫或獲取不義之財。他們很可能已經生活富足,卻仍想囤積更多。

問:在《彌迦書》第七章中,為何上帝先不施憐憫,隨後又施憐憫?

A:關於神的憐憫,有三點需要考慮。

1. 憐憫是人未曾配得的。具體來說,憐憫就是不讓你遭受應得的惡果。

2. 神並無義務向任何人施恩。然而,神極其憐憫,祂樂於施恩。

3. 上帝無須向每個人施予同等份量的憐憫。正如《羅馬書》第九章所示,上帝對以掃和雅各都一視同仁,但祂對雅各施予了以掃未曾獲得的特別憐憫。

問:在《彌迦書》7:1中,吃夏天的果子有什麼不妥之處?

答:因為還未到收成時節。果實可能個頭小、味道苦澀且未熟。即便如此,此刻多吃一點,就意味著收成時節的收成會大幅減少。不過,若人們此刻迫切需要食物,仍可能會這麼做,犧牲自己的未來。

問:在彌迦書 7:1 中,今日人們如何吃夏天的果子?

答:人們以各種方式透支未來。

極端的情況下,他們會因沉迷毒品、酒精和吸菸而損害身體健康。

更隱晦地說,他們可能因長期睡眠不足、缺乏運動及飲食不當,而透支未來的健康。偶爾,人們也會因過度運動或從事危險刺激的活動,而透支未來的健康。

在財務方面,人們可以進行「逆向抵押貸款」——銀行會在若干年內每月支付一筆款項,待期限屆滿時,銀行便擁有整棟房屋的所有權。不過,有時人們可能只能拿回投入金額的 50%,這將是一項糟糕的投資,除非當事人已走投無路。

在人際關係方面,人們可能會為了當下的即時利益,背叛或破壞一段長期的友誼。

在靈性層面,他們可能會涉足神秘主義,或從事其他可能讓惡魔在餘生中對他們產生「牽引力」的行為。

就品格而言,他們可能會沉迷於色情內容、放蕩的生活方式,或其他同樣會讓惡魔在餘生中對他們產生「牽引力」的事物。這就是為什麼要在主裡好好養育孩子如此重要。

問:在《米迦書》7:3中,「用雙手行惡」是什麼意思?

A:他們不滿足於僅僅做些惡事來獲取物質利益,而是想透過行更大的惡來獲得更豐厚的利益。

問:在《彌迦書》7:3中,最後一句的字面意思是「將一切編織在一起」。今日掌權的壓迫者們是如何編織他們的網的?

答:受壓迫者從多方遭受打擊:不公的法律、對他們而言費用過高的司法體系,以及那些利用法律執行不義之舉的人。有人以暴力傷害或搶劫他們,或非法壓迫他們,而他們卻無處申訴。

問:在《彌迦書》7:4中,某些人為何像荊棘或蒺藜?

A:有些人看似美麗的玫瑰,但當你靠近時,卻會被荊棘刺傷;另一些人外表醜陋,卻也長著荊棘。動物若去啃食這些荊棘,嘴巴也會受傷。

問:在《彌迦書》7:5中,這裡所指的婦人是誰?

答:這位婦人應是聽眾的妻子。此處的措辭不同尋常,暗示著距離或分離。這不僅意味著缺乏溝通,更表明有正當理由不向她透露消息,也不該信任她。若情況屬實,這對婚姻而言實為一則令人悲傷的寫照。在這些悖逆的時代裡,婚姻往往會淪落至此。

問:在米迦書 7:5-6 中,為何家庭內部常有紛爭?

A:家人往往期待彼此擁有堅定不移、無條件的忠誠。當家人將遺產或金錢看得比與自己一同長大的人更重要時,這對家人來說可能是一記重擊。成癮問題也可能是引發紛爭的根源。

問:在《彌迦書》7:7-8中,有些信徒如何在黑暗中等候神,等候那帶來救恩與伸張正義的光?

答:他們可能受到他人的壓迫;也可能面臨健康或財務上的患難;又或者,當假先知說謊時,他們會因灰心喪志而質疑自己的工作與事工是否真的重要。

問:在《彌迦書》7:14中,牧者的杖為何重要?神在比喻中如何擁有這根杖?

答:牧杖上有一處彎鉤,使牧人能將羊從困境中救出。它也可以作為棍棒,用來抵禦掠食者。

問:在《彌迦書》7:16中,「羞恥感」是什麼?為什麼人們有時會有,有時卻沒有?

答:當人們因自己所說、所做,甚至因自己的身分而感到難為情時,便會產生羞恥感。在中華文化中,「羞恥」意指「臉紅」。但有些人良知已然麻木,以致不再有任何羞恥感。

問:在《彌迦書》中,有哪些至今仍存世的最早抄本?

答:死海古卷:(公元前300-200年)死海古卷中有兩份《彌迦書》抄本,分別稱為4Q81(=4QXIIf)和4Q82(=4QXIIg)。此外,還有一份關於《彌迦書》的註釋,稱為1Q14(=1QpMic)。

4Q81 收錄了《彌迦書》5:1-2

4Q82 收錄了《彌迦書》1:7、12-15;2:3-4;3:12;4:1-2;5:6-7;7:2-3、20

納哈爾·赫弗(Nahal Hever)是恩格迪附近的一處洞穴,其中發現了一塊以希臘文書寫的十二小先知書片段(8 Hev XIIgr)。據信該文獻寫於西元前50年至西元50年間,並在巴·科赫巴反抗羅馬的起義期間被藏匿起來。 這是於猶大地對《七十士譯本》所作的修訂,內容與《馬所拉文本》幾乎完全一致。其中收錄了《彌迦書》1:1-8;2:7-8;3:5-6;4:3-10;5:1-6 [LXX 2-7]。

穆拉巴特河谷(Wadi Murabb’at)卷軸(MurXII)約作成於西元132年。其中收錄了《彌迦書》1:1-16;2:1-13;3:1-12;4:1-14;6:1-7,11-16;7:1-20。

總體而言,死海古卷、納哈爾·赫弗(Nahal Hever)及穆拉巴特河谷(wadi Murabb’at)所保存的《彌迦書》經文如下:1:2-5,6,7,8,9,12-15;2:2-3,6,10-11; 3:12;4:1-2,13;5:1-2, 6-7,14-16;7:2-3,11,20。

約公元350年左右的基督教聖經抄本已收錄舊約,其中包括《彌迦書》。無論是梵蒂岡抄本(公元325-350年)還是亞歷山大抄本(約公元450年),《彌迦書》均完整收錄,且在這些抄本中,「十二小先知書」被置於《以賽亞書》之前。

《西奈抄本》(西元340-350年)中並未收錄《何西阿書》、《阿摩司書》和《彌迦書》。

新約聖經兩次引用《彌迦書》:馬太福音 2:6;10:35-36。

問:哪些早期作家曾提及《彌迦書》?

答:尼西亞會議前的作家中,曾引用或隱喻提及《彌迦書》經文者包括:

賈斯汀·殉道者(約西元138–165年)提及彌迦是十二位[小先知]之一。《與猶太人特里福的對話》第108章,第253頁

薩迪斯的梅利托/梅萊托(公元170-177/180年)

薩迪斯的梅利托(公元170-177/180年)(隱含提及)提到「舊約」並列舉了各卷書。他並未逐一列出十二位小先知,而是統稱為「十二先知」。《摘錄集》第8卷第759頁的第4片段

里昂的伊雷內烏斯(西元182-188年)引述《彌迦書》

愛任紐《駁異端》第三卷第20章第4節,第451頁,誤將彌迦書7:9引為阿摩司書。

《穆拉托里正典》(公元190-217年)第603頁(節錄)提及「舊約聖經」

亞歷山大的克萊門特(公元193-202年):「這些人正是先知彌迦所說的:『諸民啊,你們這些在痛苦中居住的,要聽耶和華的話。』」《雜論》第4卷第26章,第440頁

特土良(公元198-220年):「因此,既然以色列子民斷言我們在接納那位已經降臨的基督一事上犯了錯,讓我們就憑聖經本身向他們提出異議,指出預言中所指的那位基督已經降臨;儘管根據但以理預言的時間點,我們已經證明了那位預言中所宣告的基督確實已經降臨。 如今,祂理當生於猶大的伯利恆。因為先知書上如此記載:『伯利恆啊,你在猶大的諸城中並非最微小的;因為必有一位統領者從你那裡出來,他必牧養我的百姓以色列。』」[彌迦書 5:2] 《答猶太人書》第12章 第169頁

特土良(公元207/208年):「關於罪的赦免,彌迦也說」,並引用彌迦書7:18-19。《反馬吉安五書》第4卷第10章第358頁

希波呂托(公元222-235/236年):「藉此,那本不可受苦的上帝之道竟承受了苦難,正如先知們向我所見證的。因為蒙福的彌迦如此說:」並引用彌迦書2:7,8。《反駁諾埃圖斯異端》第13-14章,第228頁

希波呂托斯(西元222-235/236年):「因為蒙福的米迦如此說:『雅各家激怒了耶和華的靈。這些就是他們的所作所為。祂的話在他們眼中豈是美善的?他們行路豈是正直的?他們竟起來與祂和平的面貌為敵,並剝奪了祂的榮耀。』」 《反駁某位諾埃圖斯的異端》第15章 第229頁

奧利金(公元240年)引用彌迦書2:9,稱「這就是神聖經文所表達的」。《耶利米書講道集》第28篇第5章第264頁(由耶柔米譯)

奧利金(西元240-254年)(希臘文):「在簡要論述了聖經的神聖啟示之後,有必要進一步探討應如何閱讀與理解聖經……」,隨後他援引《撒迦利亞書》9:10;《以賽亞書》7:15;《以賽亞書》11:6,7; 耶利米書 15:14;出埃及記 20:5。他引用了撒母耳記上 15:11;以賽亞書 45:7;阿摩司書 3:6;彌迦書 1:12,以及撒母耳記上 16:14;18:10 的一部分。 接著奧利金說:「還有無數類似的經文——他們不敢質疑這些是上帝的聖經;」奧利金《反塞爾蘇斯》第六卷第47章第595頁

奧利金(公元225-254年)寫道:「先知彌迦將證明這一點,當他說:」,並引用《彌迦書》6:8。《論原理》(希臘文)第3卷第1.6章,第305頁

《反諾瓦提安論》(約西元248-258年)第12章第661頁,引述彌迦書7:8-10並稱其為聖靈所啟。

迦太基的西普里安(約西元246-258年)在《論著》第12篇第3章第20節第541頁中,引用彌迦書6:6-9;7:14-18,並稱其出自「彌迦」。

佩陶的維克托里努斯(公元304年殉道)將《彌迦書》稱為聖經。

奧林匹斯與帕塔拉的梅多迪烏斯(公元270-311/312年)在《十位童女的筵席》第10篇第350頁中,引用《彌迦書》4:4並標註為「彌迦」所著。

亞他那修(約西元318年)引用了《彌迦書》4:3的一半(該段落與《以賽亞書》2:4完全相同)。見《論道成肉身》第52章

拉克坦提烏斯(約西元303–約325年):「因為彌迦曾預言祂將賜下新律法,其措辭如下:『律法必從錫安而出,耶和華的話必從耶路撒冷發出。祂必在多國中施行審判,並責備強盛的列國。』」《神學綱要》第4卷第17章第118頁

尼西亞會議後(西元325年):

亞歷山大的亞他那修(西元367年)(因提及十二先知而可推知):「因此,舊約共有二十二卷書;……至於先知書,則將十二先知視為一卷書……」亞他那修《復活節書信》第39封 第4章 第552頁。

《聖經概要》(公元350-370年)

以法蓮·西魯斯(西元350-378年)

卡帕多細亞的巴西爾(公元357-378/379年)引用了《米該雅書》2:7的一半內容。《論聖靈》第50章,第31頁

耶路撒冷的西里爾(約西元349-386年)提及先知書,包括十二先知書及其他先知書。 《彌迦書》3:8 如《彌迦書》所示,《約珥書》2:28 如《約珥書》所示,《哈該書》2:4 如《哈該書》所示,《撒迦利亞書》1:6 如《撒迦利亞書》所示。《教理講授》第16.29講,第122頁

米蘭的安布羅斯(西元370-390年)

納齊安佐的格雷戈里(西元330-391年)

盲人迪迪穆斯(西元398年)引述《彌迦書》7:1-3時,將其歸於先知彌迦。見《撒迦利亞書注釋》第12章,第294頁

薩拉米斯的埃皮法尼烏斯(西元360-403年)

魯菲努斯(公元373-406年)

約翰·金口(卒於西元407年)將《彌迦書》6:1歸於先知彌迦。《羅馬書註釋》第五篇講道,第366頁

耶柔米(公元373-420年)論述了舊約各卷書。他特別論及《創世記》、《出埃及記》、《利未記》、《民數記》、《申命記》、《摩西五經》、《約伯記》、《拿弗之子耶穌》(即《約書亞記》)、《士師記》、《路得記》、《撒母耳記》、《列王紀》(兩卷)、十二先知書、《何西阿書》、《約珥書》、《阿摩司書》、《俄巴底亞書》、《約拿書》、 彌迦書、那鴻書、哈巴谷書、西番雅書、哈該書、撒迦利亞書、瑪拉基書、以賽亞書、耶利米書、以西結書、但以理書、以斯帖記、以斯拉記、尼希米記。書信第53封,第7-8章,第99-101頁。

迦太基會議(西元393-419年)(隱含提及)

希波的奧古斯丁(西元388-430年)在《上帝之城》第10卷第5章第183頁引用了《彌迦書》6:6-8。他在《上帝之城》第17卷第30章第376頁提及了《彌迦書》。

在異端與偽經之中

塔提安(卒於西元172年)曾引用《彌迦書》。

莫普蘇埃斯提亞的西奧多(西元392-423/429年)曾撰寫一部完整的《彌迦書》註釋,該著作至今仍存世。

尼西亞會議之後,亦有其他作家。

問:在《彌迦書》中,希伯來文與希臘文《七十士譯本》之間有哪些譯文差異?

答:以下列舉《彌迦書》1:1-10中的一些譯文差異,除非另有註明,否則第一行為希伯來文,第二行則取自希臘文《七十士譯本》。

彌迦書 1:1 「摩利沙人」(馬所拉文本)對比「摩利沙之子」(七十士譯本)

彌迦書 1:2 「讓萬民聽見」(馬所拉文本)對比「萬民啊,請聽[這些]話」(七十士譯本)

彌迦書 1:2 「作見證指責你們」(馬所拉文本)對比「在你們中間作見證」(七十士譯本)

彌迦書 1:4 「山嶺必融化」(馬所拉文本)對比「山嶺必震動」(七十士譯本)

彌迦書 1:4 「山谷必自行裂開」(馬所拉文本)對比「山谷必融化」(七十士譯本)

彌迦書 1:6 「田野的廢墟」(馬所拉文本)對比「田野果實的倉庫」(七十士譯本)

彌迦書 1:7 「雕刻的偶像必被砸得粉碎」(馬所拉文本)對比「他們必將一切雕刻的偶像切成碎片」(七十士譯本)

彌迦書 1:7 「她的一切禮物[或:淫行]都必用火焚燒。」(馬所拉文本)對比「她所僱用的一切,他們都必用火焚燒。」(七十士譯本)

彌迦書 1:7 「他們必歸回得那妓女的報酬。」(馬所拉文本)對比「她已積攢了淫亂所得的報酬 [財富]」(七十士譯本)

彌迦書 1:8 「我要哀號、嚎叫;我要赤身露體;我要像豺狼一樣哀號。」(馬所拉文本)對比「她要哀悼、嚎叫,她要赤腳而行,且[因]赤身露體,要發出如蛇般的哀鳴。」(七十士譯本)

彌迦書 1:8 「鴕鳥之女」(馬所拉文本)對比「海妖之女」(七十士譯本)

彌迦書 1:9 「她的傷口無法醫治」(馬所拉文本)對比「她的瘟疫已變得嚴重」(七十士譯本、敘利亞譯本、武加大譯本)

彌迦書 1:10 「不要在迦特宣告這事;不要在利亞弗拉的殿中痛哭,也不要在塵土中打滾。」 (馬所拉文本)對比「你們(複數)在迦特的,不要自高自大;你們以拿基人,不要從那被嘲弄的房屋廢墟中重建:要在你們歡笑之處撒上塵土。」(七十士譯本)

彌迦書 2:6 「他們不以辱報辱」(馬所拉文本) vs. 「他不會消除這些羞辱」(七十士譯本) vs. 「他不會承受羞恥」(武加大譯本)

彌迦書 3:2 「像鍋子一樣將他們剁碎」(馬所拉文本)對比「像鍋子裡的肉一樣將他們剁碎」(七十士譯本)

彌迦書 4:10 「我必」(馬所拉文本)對比「你們必」(七十士譯本、敘利亞譯本、塔古姆譯本)

彌迦書 5:5 「亞述人……踐踏我們的宮殿」(馬所拉文本)對比「亞述人……踐踏我們的土地」(七十士譯本)

彌迦書 6:13 「使……患病」(馬所拉文本)對比「已開始」(七十士譯本、提奧多提昂譯本、敘利亞譯本、武加大譯本)。(嚴格來說這並非手稿異文,因為輔音相同,且原本並未寫出元音。)

彌迦書 6:14 「飢荒必臨到你們中間」(馬所拉文本)對比「你們必抓住」(塔古姆譯本、武加大譯本)對比「黑暗必臨到你們」(七十士譯本)

彌迦書 6:16a 「遵守俄米里的律例/法度」(馬所拉文本)對比「你們已遵守俄米里的律例/法度」(七十士譯本、敘利亞文譯本、武加大譯本、塔古姆譯本)

彌迦書 6:16b 「我百姓的羞恥/譏笑」(馬所拉文本、塔古姆、武加大譯本)對比「列國的羞恥/譏笑」(七十士譯本)

彌迦書 7:19 「除掉他們一切的罪」(馬所拉文本)對比「除掉我們一切的罪」(七十士譯本、敘利亞譯本、武加大譯本、塔古姆譯本)

本問題參考文獻:希伯來文譯文取自傑伊·P·格林(Jay P. Green)的《直譯本》(Literal Translation),七十士譯本譯文則取自蘭斯洛特·C·L·布倫頓爵士(Sir Lancelot C.L. Brenton)所譯的《七十士譯本:希臘文與英文》(The Septuagint: Greek and English)。此外亦參考了《解經者聖經註釋》(The Expositor's Bible Commentary)以及《新美國標準版》(NASB)、《新國際版》(NIV)、《新欽定版》(NKJV)和《新修標準版》(NRSV)聖經中的腳註。

除非另有註明,經文引述均取自《聖經:貝雷安標準譯本》(BSB),該譯本已歸入公有領域:https://berean.bib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