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來自《彼得前書》的聖經疑問
問:在《彼得前書》1:1中,「亞細亞」指的是哪裡?
答:此處的「亞細亞」並非指亞洲大陸,而是指名為「亞細亞」的羅馬行省,該行省位於現今土耳其西部三分之一處。這是希羅多德於西元前440年用來指稱整個安納托利亞半島的希臘術語,其起源很可能源自赫梯王國的阿蘇瓦行省。
問:在《彼得前書》1:1中,彼得為何以這個順序提及這些行省?
A:雖然聖經並未明確說明,但這些行省的順序形成了一個順時針的環狀路線,這可能就是這封書信當時的分發路線。 「比提尼亞和本都」是羅馬的一個行省。從歷史角度來看,信中同時提及加拉太和卡帕多細亞,表明這封信寫於西元72年之前,因為正是那時,羅馬皇帝韋斯帕芗將這兩個行省重新合併為一,並一直保持合併狀態,直到西元137年哈德良皇帝再次將它們分開為止。
這份清單以比提尼亞-龐托斯為起點與終點——該地區較為原始——並涵蓋了文化高度發達的亞細亞行省。在更早的希臘時代,那些在龐托斯海岸遭遇海難的水手,會被當地人獻祭給諸神。 在希臘神話中,普羅米修斯曾被鎖在龐托斯,而赫拉克勒斯也是從那裡前往冥界。另一方面,小亞細亞約一半的主要城市都位於亞細亞行省。以弗所是一座龐大的城市,儘管規模不及羅馬。
問:在《彼得前書》1:1、17 以及 2:11 中,我們是否應該覺得自己是「客旅」和「寄居者」?
答:如果你是信徒,卻從未在此地感到自己是客旅或寄居者,那麼就出問題了。我們在這世上確實是客旅。我們是天上的公民,那裡才是我們真正的歸屬。然而,暫時我們仍身在世上,而基督徒有時會忘記這一點。
問:在《彼得前書》1:2中,是聖靈使我們成聖,還是如《約翰福音》17:17 所說,是神的真理使我們成聖?
答:火是因人點燃火柴而燃起,還是因火柴本身而燃起?兩者皆是。同樣地,聖靈是那位使我們成聖的,祂是藉著神的真理來成就這事。
問:在《彼得前書》1:2a中,「被父揀選」、「被聖靈成聖」以及「為要順服基督」這三者之間有何關聯?
答:這段對三位一體的隱喻,揭示了祂們運作的方式。每當提到預知或預定時,這些都與父神相關。聖靈才是那位使我們成聖者,也就是將我們分別出來,使我們成為聖潔。我們得救是為了順服我們的主耶穌,祂就是神的道。這是一種與保羅在《以弗所書》中截然不同的、互補性的觀點。 在《以弗所書》2:8-10中,我們是因恩典藉著信心得救,為要行善。而在《彼得前書》中,我們是因父神的預知,藉著聖靈的成聖工作得救,為要順服基督。這兩種看待救恩的方式雖有不同,但兩者皆為真理。
問:在《彼得前書》1:2b中,既然我們這些信徒已經擁有恩典與平安,這與「豐豐富富地擁有」有何不同?
答:我們已經稱義,也就是被宣告為義人,並且已經蒙賜神的恩典與平安,藉著基督與神和好。我們將在天上見證這些恩典與平安的最終成就,但在那之前還未完全實現。然而,我們現在就當在神的恩典與平安中日益豐盛。 與天國相比,我們在世上的時間或許不長,但在我們在此期間,神在我們身上還有許多工作要做。然而,《彼得前書》中並未提及,一旦我們得救,便能被動地躺著等待神做一切。我們是透過常在基督裡面並順服祂,來參與成全自己的救恩。
問:在《彼得前書》1:3 和《以弗所書》1:17 中,父神如何在當下仍是耶穌基督的上帝?
答:耶穌在世時順服父神、學習順從,且不知道祂再來的時候。《希伯來書》13:8 說,耶穌昨日、今日、直到永遠都是一樣的,因此耶穌並沒有「重新與父神合而為一」。 但即便是現在,耶穌仍以「子」的身份順服,而父神依然是父神。當《哥林多前書》15:27-28所說萬物都被置於基督腳下時,基督仍將順服父神。
問:在《彼得前書》1:4 中,「必朽壞的」、「必腐壞的」與「必消逝的」有何區別?這些事物的例子有哪些,它們與我們的救恩又有何不同?
答:會「滅亡」的事物可能完全消失,也可能像一棟燒毀的房子那樣依然存在,但已處於徹底毀壞的狀態。會「腐壞」的事物則不如從前那樣好,例如衣物;或是先腐爛、然後愈發腐爛,例如變質的食物。氣味和顏色會褪去,而隨著人年歲增長,我們的嗅覺和視覺也會逐漸衰退。 假設你有一百萬個放射性原子,半衰期為五年,那麼五年後,只剩下五十萬個放射性原子;十年後,只剩下二十五萬個放射性原子。這些放射性原子雖然不會完全消失,但會依照指數曲線逐漸減少。然而,感謝神,我們的救恩與這些事物截然不同。 試想,若神告訴某人,他能在天堂待上500年(簡單假設天堂的時間與地上相同),那人將會不斷地回頭張望,揣測自己的時間何時會結束;倘若天堂並非永不朽壞,那裡便不會是那麼美好。我們在天堂的時光永不褪色,即使我們已在天堂待了一百萬年,那裡仍會像我們初抵時那般新鮮而令人振奮。
問:在《彼得前書》1:4、7、23-25中,「會朽壞的」與「不朽壞的」對比至關重要;同樣地,《彼得前書》3:4與5:5b中「不褪色的」也十分關鍵。我們該如何辨別什麼是不朽壞且不褪色的呢?
答:有時候人們會感到困難,因為我們所見的大部分事物都是會朽壞的。有些人,尤其是青少年,可能會將某位音樂或電影明星奉為偶像。但十年後,他們可能幾乎已經把這些人忘得一乾二淨。2005年有一首很有意思的歌,名為〈1985〉。 這首歌講述了一位男子的母親,她永遠停留在1985年的音樂、名人與美國文化中,以及她看起來和行為有多麼古怪。聖經指出有三樣是永恆的:上帝、上帝的話語以及人的靈魂。因此,請專注於這些,並記住你的成就、其他所學以及目標終將消逝。
問:在《彼得前書》1:4、23中,既然我們是從不朽壞的種子所生,並且根據《彼得前書》1:5,是由上帝的大能所保守的,那麼基督徒會失去救恩嗎?
答:真正的基督徒對此意見不一。像約翰·衛斯理這樣的基督徒認為,雖然神「保守」基督徒,但基督徒自己可以選擇脫離這種「保守」。其他人,例如我,則相信那些真正向基督委身的人絕不會背道。
所有人應能就以下幾點達成共識:a) 那些表面上是基督徒的人可能會永遠背道(彼得後書 2:20-22);b) 神保守那些蒙揀選的基督徒(以弗所書 1:13);c) 神知道誰是選民,d) 我們可以對自己的救恩有信心(約翰一書 5:13,19),e) 人可能自欺,並經歷虛假的歸信(馬太福音 7:22-23),以及 f) 我們被吩咐要不斷省察自己,以確認我們是否仍在信仰之中(哥林多後書 13:5)。
問:在《彼得前書》1:5a 中,我們是如何藉著信心被神的權能所保護的?
答:我們不僅藉著聖靈得救,我們的救恩也是由聖靈所保守的。在以弗所書 1:13-14 中,聖靈是保證我們得救的印記。
問:在《彼得前書》1:5b中,若我們已經擁有救恩,或如《彼得前書》1:9所述正領受救恩,我們的救恩如何「已預備好要顯明」?在《彼得前書》1:4中,這救恩在何種意義上被稱為「產業」?
A:我們的救恩是在世界創立之前,神藉著祂的預知所應許的。當我們信主時,便領受了救恩。但我們完整的救恩——即與耶穌一同在天上活在無罪的榮耀中——要等到我們死後或被提之後才會實現。
問:在《彼得前書》1:6、11中,我們的苦難與隨後的榮耀如何反映基督的經歷?
答:基督為了神的榮耀,也為了我們的救恩,極其忍耐且毫無怨言地承受了不公的苦難。我們也應當極其忍耐且毫無怨言,甘願為了神的榮耀,並作為他人的見證,承受不公的苦難。此外,困難對我們的成長至關重要。喬治·穆勒曾說:「困難是信仰的養分。」《信徒聖經註釋》第2195頁。
問:在《彼得前書》1:7中,這裡所說的耶穌基督何時會顯現?
答:此處指的是《啟示錄》1:7;19:11-17;《馬太福音》24:27-28;以及《路加福音》21:27-28中所記載的,基督將在天上的雲中榮耀地再臨。
問:在《彼得前書》1:8中,那「無法言喻、充滿榮耀的喜樂」有哪三個來源?
答:我們之所以能歡喜,是因為當我們初次將生命託付給神時,神便拯救了我們。我們也能因基督的靈日日住在我們裡面而歡喜。最後,我們更因將來在天上得著救恩的完全實現而歡喜。
問:在《彼得前書》1:9 中,我們是否已經得著救恩了?
答:請注意,此答案與《以弗所書》1:13 的討論內容相同。
聖經暗示神是超越時間的。對於一位超越時間的神而言,答案是這三者皆是:過去、現在與未來。
查克·斯溫多爾(Chuck Swindoll)曾撰寫一本關於救恩的精彩聖經研讀小冊子,其中探討了這些面向。
過去的預知與預定層面:在時間開始之前,神就從起初知道結局,也知道我們的一生(詩篇 139:16;以賽亞書 44:7;以弗所書 1:4;提多書 1:2)。
當下的事件層面:當我們聽見真理之道,並呼求主(羅馬書 10:9-10)時,我們便成為了新造的人(哥林多後書5:17 )。希伯來書 4:2 和使徒行傳 10:44 也顯示了當下的層面。
現在持續的層面:當我們在生命中實踐內在的救恩時,神正持續地轉化我們的生命(腓立比書 2:12-13;彼得前書 2:2;希伯來書3:14 ;4:11 ;6:11)。
未來盼望的面向:我們殷切期盼救恩的圓滿成就(希伯來書 9:15,28;羅馬書 8:23-25;彼得前書 1:4-5,9,13;哥林多前書 15:50-53;哥林多後書 5:5)。
問:在《彼得前書》1:12a 中,先知們是如何藉著聖靈向他們傳講福音的?
答:當先知們論及未來之事時,他們不僅是在服事當時聆聽他們的人,也是在服事後世的人。例如在《但以理書》12:8-10中,但以理說他不明白,神告訴他,這些話不是給他的,而是要封存起來(使其無法理解),直到末世。
問:在《彼得前書》1:12b中,天使是怎麼渴望窺探「這些事」的?這些事是指什麼?《希伯來書》2:9、16或許能提供一些線索。
答:這指的是信徒的救恩。耶穌為人類提供了救恩,而非為天使,因此天使不會經歷我們在得救時所經歷的。不過,天使是服事我們的靈體。根據《以弗所書》3:9-11,這透過基督而來的救恩在舊約中已多次被隱晦地預示,但直到基督降臨及教會時代才完全顯明。
問:在《彼得前書》1:13中,我們該如何將盼望「全然」寄託在那將要顯明的恩典上?
答:有時基督徒可能會感到絕望,對我們將來在天上的家園缺乏足夠的盼望;但這節經文所指的並非如此。 更常見的情況是,基督徒的盼望過於膨脹——將過多的盼望寄託在不值得寄望的額外事物上。對世上的財富、事業、健康、家庭及人際關係的盼望,都可能在任何時刻消逝。當一個人將盼望寄託於這些事物,卻見其希望落空時,實屬可憐。但我們應當將盼望寄託於那不朽壞的事物,即我們的救恩與前往永恆家園。
問:為何《彼得前書》1:13及其他經文都囑咐我們要「自制」?既然耶穌是我們的主,聖經中是否有經文囑咐我們要「受基督管轄」呢?
答:並沒有經文告訴我們要「受基督管轄」;只有經文吩咐我們(但並非強迫我們)要順服耶穌,接納祂為主。這與被惡靈附身的情況不同——被附身者會失去那點原本用來避免犯罪的微薄自由;但在基督裡,卻有完全的自由。 好消息是,處於耶穌主權之下的人,實際上比未得救、仍受罪惡捆綁的人更加自由。壞消息是,世上沒有任何一位基督徒能達到無須再擔心受試探或得罪主的境界。
順服基督與自律確實有其要求,但與邪靈和罪不同,在基督裡有自由。神雖有命令,但在地上祂(通常)不會選擇強迫。
問:在《彼得前書》1:13中,自律包含哪些不同面向?基督徒在某些方面無法保持自律的原因有哪些?
答:有時候,一個人可能在某個領域有很強的自制力,但在另一個領域卻沒有。但神希望我們在所有領域都具備自制力。對於罪惡之事,我們應當有自制力,甚至完全不願去做。但即使是那些不構成罪的事,例如飲食和(缺乏)運動,我們也同樣需要有自制力。 有時我們會試圖藉著強調自己在某個領域的自制力,來為自己在另一個領域缺乏自制力找藉口。有些深耕事工的基督徒,有時會認為這可以成為自己在其他領域缺乏自制力的藉口。但彼得所指的並非「某種程度的自制力」或「部分的自制力」,而是我們要在所有領域都保持自制,好使我們能將自己交託給基督,並在祂的引導下活出自律。
問:在《彼得前書》1:14 中,有些基督徒(或許是無意間)是如何順應世上的邪惡慾望的?
答:幾乎在每個時代和文化中,都有一些明目張膽的罪惡之事,卻被文化所容許。無論是每週酗酒、十六至十七世紀的決鬥、十七至十九世紀的奴隸剝削、對各族群的偏見,還是二十至二十一世紀的異性戀不道德行為與同性戀。
問:在《彼得前書》1:15中,上帝向來是全然聖潔的。我們並非如此,且在這一生中也永遠無法達到全然聖潔。那麼,我們如何被呼召要「像上帝一樣聖潔」呢?(《彼得前書》1:16引用了《利未記》11:44、11:45及19:2;《利未記》20:7中也有類似的觀點。)
答:這涉及兩個層面。
以星辰為目標:雖然以星辰為目標的人無法真正觸及星辰,但他仍可能比以地面為目標的人走得更遠。雖然我們在這一生中永遠無法達到完全的聖潔,但我們現在仍應致力追求完全的聖潔。
相對的完全/成熟:保羅在《腓立比書》3:12 說連他自己也尚未完全之後,緊接著在《腓立比書》3:15 又說,他在某種意義上已臻成熟。因此,雖然我們今日仍身處這副軀體之中,但我們可以期待達到成熟,並戰勝那些纏累我們的罪惡與成癮。
問:在《彼得前書》1:14-16中,既然我們無法毫無罪過地臻於完美,也無法像神那樣聖潔,那麼神在此是否要求我們做不可能的事?
答:不,但有三點需要說明。
就地位而言,我們在神眼中被宣告為聖是可能的。
就經驗而言,我們在今生於地上並非、也永遠不會毫無罪過、完美無瑕。
在天堂裡,我們將達到我們的目標,我們的經歷將與我們的地位相符。
信徒或許不完美,但沒有一位信徒會希望自己最終無法達到完美。
問:在《彼得前書》1:17 中,身為基督徒的我們,應該如何在此地懷著敬畏之心生活?在希臘文中,這是一個表示「敬畏」的通用詞——phobos/phobou。各種聖經譯本將其譯為「敬畏」、「敬畏之心」(BSB 譯本)、「敬虔」或「健全而嚴肅的謹慎」?
答:我們應當對我們的造物主和救贖主懷有敬畏之心。神是宇宙中最充滿愛心的存在,但祂也是最憤怒的。保羅並不懼怕失去救恩,但他確實擔心若背離真道,會失去賞賜。我們也可能會為那些不認識主的親人,而懼怕他們會下地獄。
問:在《彼得前書》1:18-19中,我們是用比銀子或金子更寶貴之物——基督的寶血——贖回的。在《彼得前書》1:7中,我們的信心比金子更寶貴。你真的相信你的救恩和信心比金子更寶貴嗎?一個認真相信這點的基督徒,與一個不這麼相信的基督徒相比,在這個世界上會如何生活和反應?
答:基督徒應更關注自己與基督的關係,以及他人的得救,而非金錢上的保障或成功。基督徒的支票簿和行事曆,都應更多地反映出對神國的關注,而非僅僅是賺錢。
問:在《彼得前書》1:18 和《馬太福音》15:9 中,傳統總是壞的嗎?
A:不。傳統本身可能有好有壞,取決於它是否違背神的道。然而,即使是敬虔的傳統,若對某人而言比神更重要,就會成為那人的邪惡偶像。
問:在《彼得前書》1:19中,救恩是基於耶穌在十字架上的寶血,還是如肯尼斯·科普蘭所說,是基於耶穌在地獄中度過的三天?
答:根據《當異端分子提問時》(When Cultists Ask)第292頁記載,科普蘭曾說:「耶穌進入陰間,是為了將人類從亞當叛逆所招致的刑罰中釋放出來……當祂的寶血傾流時,並未成就贖罪……」。這段話出自D.R.麥康奈爾(D.R. McConnell)所著《另一種福音》(A Different Gospel,亨德里克森出版社,1988年)中引用的私人信件。
以下是此觀點錯誤的五個理由(其中僅列舉部分):
《以弗所書》1:7 說,我們藉著祂的血得了贖罪。
《啟示錄》1:5 也說:「藉著祂的血」。
在《約翰福音》19:30中,耶穌說了「tetelestai」,這是希臘文會計術語,意為「已全數付清」。
《希伯來書》10:14-20 指出,只有一次獻祭。《希伯來書》10:19-20 說明這是藉著耶穌的血,穿過那幔子——也就是祂的身體——成就的。
使徒行傳 20:28 記載,耶穌用祂自己的血贖回了教會。
總而言之,一種沒有「血」的基督教,是不符合聖經中神的話語的。
問:在《彼得前書》1:20、《以弗所書》1:4、《使徒行傳》2:23 以及《提多書》1:2 中,基督是被揀選在亞當和夏娃犯罪之後,還是之前,為我們的罪而死並藉著祂的血救贖我們?為什麼?
答:基督在世界創立之前,就被揀選為羔羊。在神的預知中,祂早在亞當和夏娃存在之前,就已知道他們會犯罪,也知道我們需要一位救主。然而,神的預知並不構成強迫;亞當和夏娃的罪及其責任在於他們自己,而我們的罪也是源於亞當和夏娃以及我們自己,而非神。
問:《彼得前書》1:20-21 關於基督的神性,強調了什麼重要之處?
答:我們的救恩完全是上帝的作為,無論是全部或部分,都不是出自非上帝之人的手。若耶穌僅僅是人,那麼我們的信心與盼望便將寄託於一位非上帝之人。既然耶穌是「道路、真理、生命」,那麼這「道路、真理、生命」就僅僅是人,而非上帝。救恩是上帝的作為,因為耶穌就是上帝。 耶穌也是完全的人,但若祂不是神,我們的救恩就不會是來自神的。
問:《彼得前書》2:1 說:「各樣的誹謗」。誹謗有哪些不同種類?參見《雅各書》4:11-12。
答:誹謗是指對某人或某事說出負面且不實的話語,而奉承則是對某人或某事說出正面但不實的話語。有明目張膽的誹謗,即直接說出關於某人的虛假、惡意之詞;但也有隱晦的誹謗,表面上聽起來很好聽,實則暗中破壞某人的可信度。 其中一種稱為「左撇子式讚美」,例如:「他看起來確實做得不錯,畢竟他如此缺乏經驗,又對事情的來龍去脈一無所知。」誹謗可能公開進行,但有時最惡毒的誹謗卻是在背後說人壞話。 誹謗往往是為了藉貶低他人來抬高自己,或是單純為了破壞對方的聲譽。它也可能被用來質疑對方的判斷力、道德操守,或攻擊其言論與領導能力的可信度。基督徒被吩咐要避免哪些類型的誹謗?——所有種類。
有時,在適當的時間和場合說出真實的負面言論是合宜的。若是事實,那就不算誹謗。然而,即使某件事屬實,也不一定代表神總是希望我們將其告訴所有人。當我們說出負面言論時,應當確保這些話是真實的、有幫助的、必要的,並且是神希望你所說的。
問:在《彼得前書》2:2 中,嬰孩有多喜歡喝奶呢?神的屬靈奶是什麼?我們是否同樣喜歡神的屬靈奶呢?
答:對嬰兒而言,奶就是一切,因為嬰兒還不認識其他食物。嬰兒知道只有奶能滿足他們的飢餓。同樣地,我們也應該明白,親近神並閱讀祂的話語,是我們滿足屬靈飢餓的唯一途徑。
問:在《彼得前書》2:2中,我們應該渴慕「道」的奶,還是像《希伯來書》5:12-14所教導的那樣,以「肉」代替「奶」呢?
答:就像身體所需的食物一樣,所有人都應當渴慕「道」的奶,尤其是剛信主的基督徒。然而,對於年長的孩子來說,單靠奶是不夠的,他們需要成長為成人;因此,我們不應只滿足於喝奶,還應當吃肉。
問:在《彼得前書》2:3中,凡嚐過主恩是美善的人,是否都會上天堂?請參閱《希伯來書》6:4-6。
答:不。正如有些人能品嚐卻無法吞下,人雖有過這樣的經歷,仍可能注定下地獄。 我們是因恩典藉著信心得救。若有人所聽見的福音未與信心結合,那麼他便未得救,這福音對他而言也毫無價值,正如《希伯來書》4:2 所說。其他經文也表明,即使是常去教會的人也可能永久背道,例如《希伯來書》6:4-6;10:26-31;以及《彼得後書》2:20-22。
問:彼得前書 2:5 說,神的殿不是指建築物,而是指我們——祂的教會。美國的基督徒在建造神的殿方面,可能有哪些疏忽?試猜猜看,教會平均將多少百分比的奉獻用於海外宣教?
答:我們可能更關心自己的財務和時間,而非神的榮耀。我幾年前讀到的一些數據顯示,福音派教會平均約有10%至13%的奉獻用於海外宣教。自由派教會的奉獻比例則僅有幾個百分點。
問:在《彼得前書》2:5-8中,教會所建基的「石頭」究竟指哪些?請參閱《以弗所書》2:19-22和《啟示錄》21:12-14。
答:耶穌是角石,是教會所建基於其上的最重要磐石。其次是使徒和先知所構成的根基之石。
問:在《彼得前書》2:5-8中,大小不一的長方形石頭都可以用來築牆。砂漿可以填補細小的縫隙。但如果一塊石頭有長而窄的突起,或中間有孔洞,就無法使用。神如何處理我們生命中的孔洞和長突起呢?
答:我們生命中那些不願除掉的罪,就像那些長而突兀、不合適的尖刺。 若我們不願自行除去,神便會代為除去,而這管教有時會帶來痛苦。同樣地,若我們有根本性的、不符合基督徒品格的缺陷,這就如同石頭中央有個大洞,會使石頭無法發揮阻擋雨水或保持涼爽空氣的作用。聖靈需要重新塑造我們,填補這些洞,並磨平我們突出的尖刺。
問:在《彼得前書》2:6-8 中,耶穌如何同時是「角石」又是「頂石」?
答:角石是建築中所有其他部分的唯一基準點。這塊角石就是耶穌基督,絕非他人。與此同時,耶穌也是頂石,即拱門頂端的石頭。若頂石被移除,拱門便會倒塌。
問:在《彼得前書》2:8中,為何一位滿有慈愛的上帝會命定某些人跌倒?
A:聖經從未說過神曾強迫任何人犯罪。事實上,雅各書1:13 指出,神不會試探任何人。然而,對於那些神早已知道會選擇完全拒絕祂的人,神便以多種方式預定他們跌倒。
問:在《彼得前書》2:9中,「聖潔的國民」與「君尊的祭司」有何區別?
A:先知代表神向百姓傳達信息,祭司則代表百姓在神面前代求;君王則帶領百姓。雖然基督徒都是祭司,但我們無需他人代表我們在神面前代求,因為我們的中保既是神又是人:耶穌基督。 烏西雅曾試圖兼任君王與大祭司,但因未經授權就在香壇上燒香,上帝便以痲瘋病懲罰他,使他餘生都受此苦。以色列人曾是聖潔的國民;如今,來自各國各族裔的基督徒,便是聖潔的國民。
問:在《彼得前書》2:10中,舊約中哪段經文提到「從前不是神的子民,如今卻成了神的子民」?
答:彼得很可能是在暗指《何西阿書》1:9-10,其中何西阿在第9節將他的兒子稱為「羅阿米」,意即「非我民」。但在第10節中,何西阿說那些曾被稱為「非我民」的人,如今將被稱為「永生神的兒女」。
問:在《彼得前書》2:10中,難道神不向所有人施憐憫嗎?畢竟《詩篇》145:8、18說神對祂所造的一切都施憐憫。
答:上帝對祂所創造的一切都施予一般的憐憫。祂賜予他們生命、空氣和養分。然而,上帝有權按祂的旨意,向祂所揀選的人施予特別的憐憫。即使以色列人無數次悖逆祂,上帝仍向他們施予特別的憐憫。上帝也向大數的掃羅以及今日許多人施予特別的憐憫。不過,切勿將上帝的憐憫視為理所當然。 神對所有人都是公義的,但祂向雅各及其後裔顯明了祂未曾向以掃及其後裔顯明的特別憐憫,正如《羅馬書》9:11-15 所示。
問:在《彼得前書》2:11中,我們在哪些方面是這世界上的「客旅」和「寄居者」?在哪些方面又不是呢?請參閱《約翰福音》17:9、11、13-19;《腓立比書》3:18-20;《歌羅西書》3:1-4;《哥林多後書》5:16;以及《羅馬書》12:2。
答:這裡不是我們的家,我們也不是這裡的公民。我們渴望抵達我們在天上的家。我們不會永遠屬於這裡;我們只是過客。
亨利·C·莫里森在非洲擔任傳教士長達40年,後來因病不得不乘船返回美國。當那艘遠洋客輪靠岸時,當地舉行了一場盛大的遊行。 前總統西奧多·羅斯福當時也在船上,那支大型樂隊其實是為了慶祝他結束狩獵之旅而演奏的。這位宣教士沮喪地想:羅斯福只不過是射殺了幾頭大象,卻能獲得如此盛大的慶祝;而自己明明拯救了許多靈魂,為何沒有人出來迎接他呢?神對他說:「但你還沒有到家。」我們的家不在這裡,所以不要過於安逸。 我們的家鄉和公民身份都在天上。我們應當「不屬這世界」。另一方面,我們目前卻要「在世上」,並與這裡的各類人互動,而非採取孤立主義。我們身處敵方領地,因為撒但掌控著這個世界,儘管神能凌駕於他之上。
問:在《彼得前書》2:12 中,當時外邦人指控基督徒犯了哪五種過錯?如今,非基督徒又指控基督徒犯了哪些過錯,至少有五種?
答:以下是五種方式。
1. 雖然在今天聽來很奇怪,但羅馬異教徒曾指控基督徒是「無神論者」。他們之所以被稱為無神論者,是因為他們不相信羅馬諸神。
2. 基督徒談論「主的晚餐」,異教徒便指控他們實行人食人。
3. 基督徒說他們彼此相愛,異教徒便指控他們行為不檢和亂倫。
4. 當自然災害與戰爭發生時,基督徒常被歸咎,因為據說他們對希臘-羅馬諸神缺乏敬畏,導致諸神發怒。當然,正如一位早期基督徒所指出的,在基督降臨人間之前,災害與戰爭也早已存在。
5. 基督徒拒絕敬拜羅馬皇帝或向其獻祭,因此被視為不愛國且對帝國不忠。
問:在《彼得前書》2:13、17中,當時的基督徒如何能順服像尼祿這樣的邪惡皇帝?你認為在當時還是現在,順服並尊榮掌權者更為困難?
答:說希臘語的早期基督徒使用雙關語來區分「合法的法律」——這些法律不與神的誡命相衝突——以及「非法的法律」——這些法律則與神的誡命相衝突。虔誠的信徒會遵守合法的法律,但會悄悄地違抗非法的法律,例如向皇帝獻祭。
問:在《彼得前書》2:13、17中,若一個民主國家的統治者及國會或議會成員對基督教價值觀持敵對態度,我們該如何繼續尊重他們?又該如何反對他們?
答:我們應當尊重其職位,不應貶低或侮辱他們。但我們也可以致力於保護那些受他們迫害的人,並投入時間和金錢,以阻止他們再次當選。
問:在《彼得前書》2:17中,我們是否真的要尊榮一切掌權者,甚至包括假宗教的領袖、犯罪集團以及壓迫性政府的領導人?
A:《彼得前書》2:17 教導我們要向所有人表達應有的尊重,而我們應至少從以下四方面實踐這項誡命:
1. 具體而言,要尊榮掌權的統治者。並非因為該人必然配得這份尊榮(有時他們並不配),而是我們要尊榮他們所擔任的政府職位。例如,在民主社會中,若我們不欣賞總理或總統,我們可以努力反對他或她連任,並鼓勵他人不要投票給他。儘管如此,我們必須意識到,此人目前就是我們的政府領導人。 我們不應說出貶低其職位權威的話語。
2. 向所有人展現應有的尊重。神創造了每一個人,每個人都帶著神的形像(儘管是墮落後的形像),而基督為所有人捨命作贖價(提摩太前書2:6)。即使是像大數的掃羅那樣邪惡的人,也能歸向基督。
3. 我們對所有人的尊重,不應受財富(雅各書 2:1-7)、種族或性別(加拉太書3:28 -29),或年輕(提摩太前書4:12 )等因素影響,惟獨應特別尊敬年長者(利未記19:32 )。
4. 我們也應當尊榮在基督裡的弟兄姊妹,因為他們是我們永恆家庭的一員。
關於如何尊敬他人的具體例子,請參閱《提摩太前書》5:1-8。
問:在《彼得前書》2:18 中,為什麼奴隸應該順服主人,尤其是苛刻的主人?應許了什麼賞賜?
答:在羅馬社會中的奴隸,以及其他時代的奴隸,乃至今日東非的奴隸,面對苛刻的主人時幾乎無處申訴。在許多情況下,順服他們可能是最明智的選擇。忍受不公的苦難,是他們見證信仰並榮耀上帝的一種方式。最後,從實際層面來看,羅馬帝國的大多數居民都是奴隸,而獲得自由的奴隸也無處可去。
問:在《彼得前書》2:21-25 中,基督的受苦與我們的受苦之間至少有哪兩項關聯?
答:耶穌的受苦是我們的榜樣。正如基督曾無辜受苦,我們也應當願意無辜受苦。雖然基督為我們的罪死在十字架上是一項獨一無二的事件,但我們的受苦可以藉此將福音傳給他人,並透過我們自身的生活見證福音的真理。
問:在《彼得前書》3:1中,妻子如何能在不發一語的情況下,將丈夫引領到基督面前?
答:彼得並非說妻子不該開口說話;而是強調,她們的生命見證應當如此,以致丈夫即使沒有從她們口中聽見福音,也能被引領歸向基督。
問:在《彼得前書》3:1-7 中,為何說這段經文教導我們只應「無言地傳道」是錯誤的?
答:有一次,我在一家科技公司做暑期工,那裡有一間供員工用餐的大型員工餐廳。 當時我正與一位男士交談,提到我希望成為宣教士,那人便說:「我就知道,我還以為你是摩門教徒呢!」雖然我立刻解釋自己是個基督徒,而非摩門教徒,但若你談論屬靈的事,卻沒有展現出基督徒的樣式,那麼你究竟是在為誰作見證呢?
我聽說過一位中年男子信主後,向辦公室的同事們分享了這件事。一位在該公司工作的基督徒向他道賀,這位新信徒卻用一種奇怪的眼神看著他。他說:「你知道嗎?你正是我多年來遲遲不願信主的理由。」那位年長的基督徒大感震驚,便問他為什麼。 這位年輕的基督徒解釋說,在信主之前,他知道自己的生活一團糟。但當他看著那位看似充滿平安、知足且生活井然有序的年長基督徒時,他並不知道對方是基督徒,於是心想:如果那位年長基督徒能過得如此井井有條卻不是基督徒,那麼自己也不必成為基督徒。
丈夫當然會知道妻子是基督徒(反之亦然)。但丈夫,乃至其他人,可能離基督如此遙遠,以致拒絕聽聞任何關於基督的事。然而,若他們知道你是基督徒,那麼你的生活便能成為他們的見證,即使他們不願聽你所說的話。若能輔以言語固然更好,但即使沒有言語,你的生活依然能成為見證。
問:在《彼得前書》3:1-7 中,如何在不靠言語的情況下,贏得不信主的丈夫(或其他人)的心?
答:如果一個人知道你是基督徒,卻不接受你的話語,他們仍然能從你的生活看見你的光照耀。在羅馬時代,社會風氣相當敗壞。當丈夫外出時,妻子行為不端是常有的事。 事實上,即使丈夫在家,若女奴拒絕主人的求愛,也會遭到割鼻的懲罰。但當丈夫外出時,妻子可能會與男奴通姦。約瑟與波提乏妻子的處境,在羅馬時代根本不算罕見。羅馬帝國的人口估計有七千萬,其中四千萬至五千萬是奴隸。
問:在《彼得前書》3:3中,婦女應該盤髮、佩戴金飾,還是穿著華麗的衣服?
答:這不該是你們美麗的來源,因為事實上,真正且持久的美絕不會來自這些。如果你認為自己「需要」這樣做才能看起來漂亮,或是想在其他婦女中顯得格外出眾,你應該重新思考。你們的美應該源自品格,而非西爾斯(Sears)或梅西百貨(Macy’s)。
不過,漂亮的衣服和珠寶本身並無不妥。在《以西結書》16:10-13中,主以寓言的方式將耶路撒冷裝扮得身著華服、佩戴珠寶。
問:在《彼得前書》3:3-4中,您認為在我們的文化中,婦女在裝扮方面應有何種限制?——至於男性呢?
答:當時婦女會佩戴昂貴的金耳環和手鐲來彰顯其社會地位。《彼得前書》3:3-4 對今日的男女而言,至少在以下三個方面仍然適用。
炫富:男性可能會花 2,000 美元(或 1,500 美元買較便宜的款式)購買手錶,僅僅是為了向潛在客戶展示自己的財富。 我聽說過一位工程顧問,他從國外買了許多假勞力士手錶,每只僅需幾美元。在與客戶共乘郵輪時,他輕敲手腕,抱怨這些勞力士走時不準,隨即摘下手錶扔進了大海。 當然,那位客戶並不知道那是假貨。有時富人會花大筆金錢購買珠寶、衣物、汽車和房產,以此彰顯自己的地位。另一方面,以撒的僕人曾送給以撒未來的妻子利百加兩條金手鐲和一枚鼻環。既然在那個文化中,神的人民佩戴金鼻環是合宜的,那麼今天佩戴金耳環也是合宜的。但重點不在於花大筆金錢購買珠寶。
展現性感:女性常購買暴露且不端莊的服裝,以增加自身吸引力。當然,她們大概不會去思考,一個僅因服裝而被吸引的男人,究竟能有多忠貞。同樣地,我聽說過一個男孩在高中時擁有一輛豪華轎車,他的女友很喜歡搭他的車兜風。但當他把車撞壞後,女友便和他分手了。 有些男人健身,不僅是為了健康,或為了在運動中表現出色,更是為了在女性眼中更具吸引力。花時間保持健康固然沒問題,但若過度鍛鍊肌肉卻未能維持,日後這些肌肉便會轉化為脂肪。另有些人則服用類固醇,雖然這對增肌非常有效,卻可能引發健康問題,包括心臟病發作。
對外貌缺乏自信:人們往往過度在意自己的外貌。幾年前,我的泰米爾裔印度老闆(也是我的朋友)帶我去吃午餐,在談論其他話題之餘,他提到印度人會在婚前使用美白乳霜,讓皮膚看起來更白皙。他想問我,為什麼白人美國人會去美黑沙龍,讓自己的皮膚看起來更黝黑。 我一時不知如何回答他。紫外線會加速皮膚老化,甚至可能引發皮膚癌,而這種影響對膚色較淺的人來說最為明顯。事實上,如果膚色較淺的人在同一部位嚴重曬傷超過兩次,該處罹患皮膚癌的風險就會增加。我想答案大概是:人天生對現有的外貌不滿足,卻總傾向認為別人的外貌更好。 我聽說現在有種風潮,就是男生會抱怨自己的下巴不夠突出或不夠「方正」,甚至想透過下巴整形手術來改變這一點。 個子矮的人希望自己更高,個子高的人——尤其是某些女孩——卻希望自己更矮。正確的基督徒觀點並非走向另一極端,因過度在意外貌而希望自己盡可能醜陋,而是不要過度關注自己。若你缺牙並希望補牙,或因意外事故需要進行重建手術,這都無妨;但人實在沒有必要走極端。
問:彼得前書 3:6 囑咐妻子們不要屈服於恐懼。彼得前書 3:14b 則說,我們所有人都不要懼怕別人所懼怕的。考量到這封書信的時代背景與上下文,您認為彼得主要是在談論哪種恐懼?
答:當時最迫切的恐懼,是尼祿及後繼皇帝統治下的迫害。尼祿不僅會處決基督徒,還會讓野獸在公開表演中撕咬他們,將他們活活燒死,並施加其他酷刑。一個人不僅必須自己勇敢,還必須在明知所愛之人也會遭受酷刑的情況下,依然保持勇敢。
問:在《彼得前書》3:6 和《創世記》18:12 中,妻子是否應該稱丈夫為「主」?
答:彼得提及撒拉的話是為了表揚,而非作為命令。然而,彼得藉著撒拉的話來闡明《彼得前書》3:5中的命令,即妻子應順服丈夫,因丈夫是家庭的頭。關於這方面的更多教導,請參閱《以弗所書》5:22-23。
問:在《彼得前書》3:7中,婦女真的是「較軟弱的器皿」嗎?
答:妻子通常(但並非總是)在體能上比丈夫弱。(有人可能會說,精緻的瓷杯比錫杯更脆弱。)然而,《加拉太書》3:28-29 明確指出,在神眼中,男女都同樣寶貴。值得注意的是,《加拉太書》3:28-29 顯然是現存最早闡明男女平等的古代經文。 若想了解不同的解答,請參閱《聖經難解之處》第712-714頁。
問:在《彼得前書》3:7中,不體諒妻子如何會阻礙我們的禱告?
答:這既可能是一種普遍的觀察,也可能是(以否定方式表達的)具體應許。
一般性觀察:耶穌在《馬太福音》5:23-24 說,若你獻禮物時想起弟兄對你有怨恨,就不要獻禮物。先把禮物留在祭壇前,先與弟兄和好,然後再來獻禮物。當然,若你的姊妹對你有怨恨,這原則同樣適用。
具體應許:神說,若我們心中存有罪(詩篇 66:18-19)、對窮人充耳不聞(箴言 21:13),或是行惡(箴言 15:29;以賽亞書 59:1-3),祂就不會垂聽我們的禱告。 若我們選擇不聽從神,神也不會聽我們的禱告(撒迦利亞書 7:11-13 及箴言 28:9 所隱含之意)。同樣地,若我們對妻子行為不當,並選擇不聽她們的話,神可能不會聽我們的禱告,直到我們為自己的罪悔改為止。
問:在《彼得前書》3:8 中,我們是否總要彬彬有禮?耶穌、施洗約翰、保羅和彼得並非總是盡可能有禮貌。
答:這節經文是說要彬彬有禮,並非要我們時刻都彬彬有禮。耶穌、施洗約翰和保羅往往都很彬彬有禮。然而,耶穌和施洗約翰在《馬太福音》23:33 ;《馬太福音》3:7中,曾稱法利賽人為「毒蛇的種類」。保羅在《使徒行傳》13:11 中對以利馬的態度也並非特別彬彬有禮。彼得本人在《使徒行傳》8:20,22中對西門·魔術師的態度也並非過於客氣。 我們不應孤立看待《彼得前書》3:8,而應將每節經文與聖經其他部分一併理解:在一般情況下要保持禮貌,但在必要時也要予以責備並堅持原則。
問:在《彼得前書》3:8中,「彼此和睦」是什麼意思?
答:這包含三個層面。
消極層面:找出自己哪些行為會惹惱他人,並停止這些行為。無論他人的哪些行為惹惱了你,要麼學會與之共處,要麼禮貌地指出,讓對方能停止這些行為。這意味著與他人相處時不產生摩擦。
積極層面:但和睦不僅止於此。別人喜歡和你相處嗎?你喜歡和別人相處嗎?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愛之語言」,用以表達他們被愛、被重視和被接納。對有些人來說,可能是小禮物;對另一些人來說,可能是擁抱;對其他人來說,則是花時間與他們一起做某項活動。 如果我打電話給你的配偶,你的配偶會告訴我他們真的很喜歡和你在一起嗎?你的孩子喜歡和你在一起嗎?你也喜歡和他們在一起嗎?你在主裡的家人(其他基督徒)喜歡和你在一起嗎?如果不是,你能做些什麼來改善呢?
基礎:若你與他們一同閱讀並遵行神的話語,家庭將更加和諧——既能消除負面因素,也能強化正面因素。若你們的意志與神一致,那麼彼此之間也將和諧一致。
問:在《彼得前書》3:9-11中,世人常以惡報惡、以辱罵還辱罵,這是什麼情況?我們為何不該這樣做?
答:世人以「律法」為思考框架,追求以牙還牙,懲罰那些得罪自己的人。基督徒應當祝福那些迫害和侮辱他們的人,正如耶穌在《路加福音》6:27-36 所吩咐的。
問:《彼得前書》3:13 是否意味著「行善」的人永遠不會受到傷害?
A:雖然從永恆的角度來看,信徒絕不會遭受重大的傷害,但這節經文在此所指的,恐怕並非此意。
行善的人絕不會因行善而理應遭受傷害,神的子民也絕不應因他人行善而懲罰他們。然而,緊接下來的經文《彼得前書》3:14 指出,人們在今生因行善而遭受不公的苦難,這情況屢見不鮮。
問:在《彼得前書》3:15中,基督徒為何要為自己的信仰辯解?抑或《約翰福音》3:16 和《使徒行傳》16:31 是否暗示我們只需單純地相信?
答:正如《彼得前書》3:15 所示,我們既擁有理性,也懷抱盼望。有一句名言說,真正的信仰「超越理性,但並不違背理性」。我們無法以絕對的確定性證明任何事情,甚至連明天太陽是否會升起都無法確定。我們应当向他人闡明基督教為何合乎理性,並設法說服他人成為基督徒,正如《哥林多後書》5:11 所說。
然而,我們必須明白,我們無法使任何人歸向基督。是聖靈使人悔改,若沒有聖靈的工作,就沒有任何人能歸向基督的希望。更詳盡的解答請參閱《當批評者提問》第531-532頁及《當異端信徒提問》第293頁。
問:在《彼得前書》3:15中,我們該如何「隨時預備好答案」,同時又「以溫柔和敬重」的態度回應?
答:對於非信徒提出的任何真誠問題或異議,我們都應有答案。但回答「我不知道,但我會再跟您聯繫」也是可以的。之後再找出答案並回覆他們。他們提出的問題,很可能就在 上已解答的 8,200 多個問題之中。在回答時還有三點需要考慮。
如何避免這樣做:某個非基督教網站在討論「新時代」運動時曾說:「『新時代』的人利用水晶與更高層次的智慧體接觸。願意花那麼多錢買石頭的人,顯然需要與更高層次的智慧體接觸。」若基督徒說出這番話,問題不在於批評「新時代」運動,而在於這番話貶低了被該運動所迷惑的人。
該如何做:在內心深處,我們對他人的態度應當是無私的愛。我們應當希望他們歸向基督,並與神、與我們一同永遠活在喜樂之中。與其費心斟酌措辭以避免流露負面態度,不如從一開始就不對他人抱持負面態度,並坦率地說出內心的想法。
具體來說,你可能會以一種不尊重對方的態度回答問題,導致對方再也不願思考基督教。在回應對方真誠的異議時,你的重點不該是「他們錯了,所以該受責備」,而是「這點是錯誤的,理由如下;而真相是這樣那樣,原因如下。」
何時不該這麼做:如何判斷對方的異議是否真誠? 一個方法是問他們:「如果這個問題得到解答,是否會讓你更接近接納耶穌為你個人的主和救主?」如果他們的回答是「是」,那就找出答案。但如果他們的回答是否定,那這就不是真誠的反對,你應該問他們:「那麼,什麼才能讓你更接近接納耶穌為你的主和救主?」並將時間專注於此。
要尊重人,但不要鼓勵對虛假宗教的尊重:《哥林多前書》10:20 說,外邦人的祭物是獻給鬼魔的。在《列王紀上》18:27 中,以利亞對巴力的態度顯然並不尊重。耶穌在《馬太福音》22:29-32 中,也並未尊重撒都該人的教義。 耶穌對法利賽人及其教導的態度在《馬太福音》23:13-33中同樣毫不客氣,稱他們為「粉飾的墳墓」和「毒蛇的種類」。另一方面,耶穌在《約翰福音》3:3-10中對身為法利賽人的尼哥底母卻展現了恩慈。
問:在《彼得前書》3:16-17中,我們因行善而受的苦難,與基督的受苦有何關聯?
答:一方面,我們的生活與苦難,無論如何都無法增添或減損基督為我們的罪死在十字架上所承受的苦難。但另一方面,我們的苦難能為福音的傳播開闢道路,向未信者彰顯基督的平安與能力在我們生命中的真實存在,並在我們追隨基督腳蹤的過程中榮耀神。 與我們將在天上永遠享有的極大喜樂相比,我們所有的苦難都微不足道且短暫。
問:在《彼得前書》3:18b中,既然耶穌是藉著聖靈復活的,這是否意味著祂並未在肉身層面上復活?(耶和華見證人及文鮮明牧師的統一教皆否認耶穌在肉身層面的復活)
答:不。這節經文說耶穌是藉著聖靈復活的。無論是這節經文還是其他經文,都沒有使用「僅僅」一詞來表示耶穌「僅僅」在靈裡復活。根據《使徒行傳》2:30-32;13:35-37;10:39-41;《使徒行傳》1:3;《哥林多前書》15:1-7,耶穌那已死的肉身確實復活了。
有時人們提出不同的問題,會得到不同的答案。如果問題是「我能否讓這節經文符合我的意圖」,他們會得到一個答案;但若問「彼得真正的意思是什麼」,則會得到不同的答案。有些人會試圖辯稱,既然基督是藉著聖靈復活的,耶穌就沒有在肉身中復活。 但基督是藉著聖靈,在身體和靈裡都復活了。彼得在《彼得前書》1:3 中談到了耶穌基督從死裡復活。雖然猶太人相信有來世,但撒都該人否認肉身從死裡復活,而法利賽人則肯定這一點。當彼得使用「復活」一詞時,他的猶太讀者會明白他的意思。 在古代歷史上,沒有任何證據顯示有人曾說:「不,撒都該人否認復活是錯的,但那僅僅是屬靈的復活。」《彼得前書》1:21提到:「神使他從死裡復活,又使他得榮耀;因此,你們的信心和盼望都在神裡面。」
問:在《彼得前書》3:18b-20中,請簡要說明,你認為基督是如何向那些在監牢裡的靈傳道的?
答:基督徒對此意見不一。這包括挪亞時代因洪水而死的人。有些人認為,基督在死後、復活前,向那些已死之人宣告了祂的福音(且沒有悔改的機會)。 另一種觀點可追溯至早期教會,包括里昂的愛任紐、亞歷山大的克萊門特和希波呂托斯,他們皆活躍於西元235年之前;該觀點認為,基督是向那些從未有機會聽聞福音的人傳道,並非為了給予任何人第二次機會,而是為了賜予人們一個「第一次機會」。
問:在《彼得前書》3:19-20中,耶穌死後究竟去了哪裡?
答:先給簡短的答案,再給詳細的答案。
簡短回答:耶穌與已逝的信徒一同去了樂園。至於耶穌是否也曾與已逝的非信徒及惡魔同在,目前既無證據支持,亦無證據反駁。
詳盡解答:倘若我們對此議題一無所知,且沒有任何經文可供參考,那麼所有可能的情況如下:
a) 不存在,
b) 與父神、聖靈及眾天使同在的天國
c) 已逝聖徒所在之處,
d) 已逝不信者的所在,
e) 魔鬼所在之處,
f) 所有死者的所在,
g) 已逝的聖徒早已在天上,
h) 魔鬼與已逝不信者共處之處,
i) 所有死人與魔鬼所在之處。(同一處可能包含不同的區域)
以下經文將有助於篩選可能性
路加福音 23:43,耶穌對十字架上的強盜說:「今日你要與我同在樂園裡。」此處的「今日」應指復活之前。這排除所有可能性,僅剩 b)、c)、f)、g) 和 i) 選項。(請注意,耶穌並未說「天堂」,而是說「樂園」)
使徒行傳 2:27,引用詩篇16:10 ,指出耶穌前往一個名為「哈迪斯」(希臘語)和「陰間」(希伯來語)的地方。這個詞在現代譯本中譯為「墳墓」,在《欽定本》中譯為「地獄」;而《BSB》則保留了「哈迪斯」一詞。 然而,已逝的信徒在陰間,不信主的人也在陰間。因此,耶穌並非從十字架上直接升入天堂。在剩下的五種可能性中,這排除了除 c)、f) 和 i) 以外的所有選項。耶穌當時要麼與已逝的聖徒同在,要麼與所有已逝之人同在,也可能與魔鬼同在。
許多人認為《彼得前書》3:19-20 和《彼得前書》4:6 也與此相關。請參閱下一個問題以及關於《彼得前書》4:6 的討論。
問:在《彼得前書》3:19-20 中,基督死後向誰傳道?
A:請先參閱前一問題。真正的基督徒對這個問題的答案意見不一。
1) 有人認為,基督是向那些在基督被釘十字架之前就已離世的人傳道。
1a) 有些人認為,基督是向那些從未有機會對福音作出抉擇的人傳道,好讓他們能作出若在世時本會作出的同樣選擇。
持此觀點的學者之一是亞歷山大的克萊門特,見於其著作《雜論》(公元193-202年)第6卷第6章第490-492頁。克萊門特指出,那些按上帝律法而言是義人的人,僅欠缺信心;至於那些沒有律法、但按其哲學而言是義人的人,則既需要信心,也需要為拜偶像的行為悔改。 「當真理顯明之際,他們也立刻為先前[拜偶像]的行為悔改。」《尼西亞前教父文集》第2卷,第490頁。
愛任紐(公元182-188年)寫道:「正因如此,主降臨到地底之下,在那裡也宣講祂的降臨,並宣告信靠祂的人將獲得罪的赦免。 凡對祂懷有盼望、即宣揚祂降臨並順服祂安排的人——那些義人、先知和族長——都信了祂;祂赦免他們的罪,正如祂赦免我們一樣…… 因為『世人都虧缺了神的榮耀』,並非憑自己得以稱義,而是藉著主的降臨,」——愛任紐《駁異端》第四卷第27章第1節,《教父文集》第1卷第499頁
他還寫道:「正因如此,萬物[經由普遍共識]都被置於那位被稱為至高者、全能者的統治之下。即使在我們的主降臨之前,人們只要呼求祂,便能從最邪惡的靈、各類惡魔,以及一切背道之勢力的掌控中得救。」——愛任紐《反異端》第二卷第6章第2節,第365頁
希波呂托斯(公元222-235/6年):「祂[耶穌]已成為向死人傳講福音者、靈魂的救贖主,以及被埋葬者的復活;」摘自《詩篇注釋》(第19或20篇)片段,第170頁。另見第7章第14節,第189頁
奧利金(公元225-254年)在《反塞爾蘇斯》第二卷第43章第448頁(公元225-254年)中亦有類似論述。
1b) 有些人認為,基督僅向舊約(主要是猶太人)的信徒傳道。
2) 另有人認為,基督向墮落的天使和/或被棄絕的亡者傳道,向他們傳達福音,但並未向他們進行傳福音。參見《彼得前書》4:6。許多路德宗信徒持此觀點。
3) 第三種觀點認為,基督是「藉著挪亞」向那些「如今」已死之人傳道。關於此觀點的更多詳情,請參閱米拉德·埃里克森(Millard Erickson)所著《基督教神學》(Baker)第773-776頁,以及《新國際版聖經:當代譯本的誕生》第59-60頁。《彼得前書》1:11 指出,「基督的靈」曾藉著舊約先知發言。
然而,上述任何觀點都不意味著人死後會獲得第二次機會。
順帶一提,「下到陰間」這一短語並未出現在《使徒信經》的原始版本中,而是約於西元390年被插入《使徒信經》的阿奎萊亞版本中。
問:《彼得前書》3:19 是否支持非信徒在死後會有第二次機會?
答:不。請參閱前一問題及《彼得前書》4:6。儘管這節經文很可能是指已死之人,但並無任何跡象表明人們會獲得第二次機會。聖經處處強調,所有聽見福音的人都必須在今生、在死前作出決定。《希伯來書》3:13-15 特別強調,要趁著「今日」還被稱為「今日」的時候,呼求主。
問:在《彼得前書》3:21中,水洗在什麼意義上拯救了我們?
答:方舟周圍的水是我們受洗的比喻。水本身並未拯救挪亞,但挪亞和另外七人是藉著水被神拯救的。水所進行的身體洗禮並不能拯救我們,但我們藉著洗禮向神立下良心無愧的誓言,表明我們是藉著耶穌基督的復活而得救的。
顯而易見,彼得並非利用《彼得前書》3:21的後半段來與前半段自相矛盾。拯救我們的是耶穌,而非水。既然水無法取代耶穌為我們復活的事實,那麼彼得究竟是什麼意思呢?《彼得前書》3:21 本身便以兩部分給出了答案。
A. 從我們的角度來看,水洗本身作為一種儀式性的潔淨並無價值。相反地,水洗作為「向神存良心的保證」,具有極大的價值。
B. 從神的角度來看,水洗本身並無救贖價值。相反地,水洗的極大價值在於它象徵著你與基督的聯合,這聯合「藉著耶穌基督的復活拯救了你」。(參見《歌羅西書》2:12)。
正如挪亞是「藉著水」得救,而非「靠著水」得救,我們也是「藉著水」得救。此外,以下是關於水洗的另外四項關鍵教義。
1. 所有信徒,無一例外,都蒙吩咐要受洗(使徒行傳2:38 )。
2. 受洗的命令從未被廢除。(參見馬太福音 28:19-20)。
3. 倘若一位真正的信徒在受洗前離世,神仍能將他接到耶穌那裡去。畢竟,凡有聖靈的,都是神的兒女(羅馬書 8:14)。
4. 神可以在人受洗之前拯救他們,並賜給他們聖靈。(使徒行傳10:44 -48)。
洗禮是割禮的一種,正如《羅馬書》4:10-11 所示,亞伯拉罕在受割禮之前,他的信心已被算為義,而割禮則是義的印證。
總而言之,洗禮並非在基督裡新生命的起因,而是信徒向神所作的承諾,表明他們已在基督裡擁有新生命。
問:在《彼得前書》3:22中,既然耶穌就是神,祂怎能坐在神的右邊呢?
答:聖父是神,耶穌是神,聖靈是神;而神只有一位。三位是彼此有別卻不可分割的。如今在天上,耶穌坐在神(聖父)的右邊。其他顯示耶穌坐在神(聖父)右邊的經文包括:馬太福音 22:44;26:64;馬可福音 13:26; 14:62;26:64;馬可福音 13:26;14:62;16:19;路加福音 20:42;22:69;使徒行傳 2:34;7:56;羅馬書 8:34;以弗所書 1:20;以及希伯來書 1:3;10:12。
「神」一詞在指稱三位一體時有四種含義。有時「神」指:
父:彼得前書 1:2,3;以弗所書 1:3,17;3:14;5:20;帖撒羅尼迦前書 1:1;3:11;帖撒羅尼迦後書 1:1-2;2:16;提多書 1:4
耶穌:約翰福音 1:3;歌羅西書 1:16-17;希伯來書 1:6-9;約翰福音 9:38;哥林多後書 11:3;約翰福音 20:28-29;啟示錄 5:8-9;啟示錄 22:20
聖靈:羅馬書 8:9-16;路加福音1:35 ;約翰一書4:12 -16;哥林多前書3:16 對照 哥林多前書6:19 ;使徒行傳 5:4
馬太福音 3:16-17;28:19;哥林多後書 13:14;彼得前書 1:2;以弗所書 2:18;3:14-17;帖撒羅尼迦前書 1:3-5;啟示錄 4:8;哥林多前書 12:4-6; 羅馬書 15:16;希伯來書 9:14;猶大書 20、21;帖撒羅尼迦後書 2:13-14;約翰福音 15:26。
《希伯來書》1:8-9 中「神」一詞出現的兩處,第一處顯然是指耶穌,第二處則是指天父。在《彼得前書》3:22 中,「神」此處是指天父。更多資訊請參閱關於《以弗所書》1:3、17 的討論。
問:在《彼得前書》4:1-2中,那些為基督受苦的人現在是否已無罪?
答:為基督而死的人確實已無罪,但這並非這些經文的主要重點。對於那些為基督受苦的人來說,罪的誘惑往往顯得更遙遠,也較不具吸引力。
問:在《彼得前書》4:1-2中,受苦如何使我們與罪斷絕關係?
答:《彼得前書》4:2 指出,當一個人為基督受苦時,便不會沉溺於罪的享樂之中。受苦能使人專注,並提醒他們以長遠、永恆的視野來看待事物。
問:在《彼得前書》4:3中,若有一位基督徒在悔改並歸向基督之前曾做過這些事,你會願意與他相處嗎?若是像保羅那樣曾殺害其他基督徒的人呢?我們該對這樣的基督徒抱持什麼態度?
答:我們應該感到自在,因為在神眼中,我們與他們相比並無更多功勞。當一位完全、聖潔的神真正赦免某人的罪時,我們給予的赦免不應比神的赦免更難獲得。
問:在《彼得前書》4:3-4中,當今罪惡的社會是透過哪些方式傳達這樣的訊息:若你不繼續犯這些罪,便被視為不正常?
A:有時人們會受到壓力而被迫飲酒酗酒。若不這麼做,便不被視為男子氣概、成熟或酷。有時同儕壓力會迫使人以其他方式傷害身體,例如吸菸或吸毒。有時女孩會與男友發生性關係,即使她並不願意,但因為害怕否則男友會拋棄她。為了神,也為了你未來的丈夫,請保持純潔。
問:在《彼得前書》4:6中,福音是如何向死人傳講的?
答:正如《彼得前書》3:19b-20所討論的,基督徒對此意見不一。其中一種觀點反映在《新國際版聖經》(NIV)的譯文中,其中使用了「現在」一詞(《BSB》譯本亦然),意指基督是在那些人尚在世時向他們傳講的。這必定是指人,而非墮落的天使,因為墮落的天使不被視為「死人」。有四種可能的解釋。
1. 這些人如今已死,但在福音向他們傳講時,他們仍在世上活著。關於此觀點的更多詳情,請參閱《當邪教信徒提問時》第296頁。
2. 這些人是在死後才聽聞福音,並終於有機會為基督作出與生前同樣的抉擇。
3. 這些舊約時代的信徒在死後聽聞了福音,而且他們全都得救了。
4. 舊約時期的不信者雖然聽聞了福音,但他們本就會拒絕這福音。雖然《聖經中的難處》第183-189頁錯誤地認為彼得前書4:6是指墮落的天使,但該書確實正確地指出,希臘文中有兩個詞代表「傳講」。 其中一個詞意為「傳講福音」,另一個詞意為「宣告某事」,而此處使用的是後者。
然而,第6節的後半段說:「在肉身方面,按著人的標準受審判;在靈方面,卻照著神的標準而活。」這表明解釋1和4都是錯誤的。
早期教會教導說,福音是在某些人死後才向他們傳講的。
《赫爾馬斯牧人》(約西元115-155年)第三卷第九則比喻第16章第49頁(節錄)提及那些在基督降生前及受洗前就已離世的人。文中記載使徒與教師[未提及基督]向那些已經「沉睡」的人傳講了福音。
愛任紐《駁異端》(公元182-188年)第四卷第27.1章第499頁:「正因如此,主降臨到地底之下,在那裡也傳講祂的降臨,並[宣告]信靠祂的人將獲得罪的赦免。 凡對祂懷有盼望的人,也就是那些宣揚祂降臨、並順服祂安排的人——義人、先知和族長們——都信了祂……因為『世人都虧缺了神的榮耀』,並非憑自己稱義,而是藉著主的降臨。」
愛任紐《駁異端》(西元182-188年) 第二卷 第6章第2節 第365頁 「正因如此,萬物[經由普遍共識]都被置於那位被稱為至高者、全能者的權柄之下。 即使在我們的主降臨之前,人們只要呼求祂,便能從最邪惡的靈、各類惡魔,以及一切背道之勢力中得救。」伊雷奈烏斯《反異端》第二卷第六章第二節,第365頁
亞歷山大的克萊門特(公元193-202年)指出,基督曾向那些在他降臨之前離世的人傳道。《雜論》第6卷第6章第492頁。
特土良(公元198-220年)提及基督降臨陰間,「為要在那裡使諸先祖與先知得以與祂同享。」(此說法僅部分支持此論點,因其並未說明耶穌是否曾向他們傳道。)《論靈魂》第55章,第231頁。
希波呂托(公元222-235/6年):「祂[耶穌]已成為向死者傳講福音者、靈魂的救贖主,以及被埋葬者的復活;」《詩篇注釋》(第19或20篇)片段,第170頁。另見第7章第14節,第189頁
奧利金(公元225-254年):「此外,當祂化為靈魂,脫去肉身的遮蔽時,祂便住在那些同樣沒有肉身遮蔽的靈魂之中,將其中願意跟隨祂的靈魂,或是祂因唯有祂自己知道的理由,認為更適合這樣做的靈魂,引向祂自己。」奧利金《反塞爾蘇斯》第2卷第43章,第448頁。
另見《聖經解答大全》第184-186頁及《當批評者提問時》第534-535頁,以了解不同的解答。另請參閱關於《彼得前書》3:19-20的討論。
問:在《彼得前書》4:7、1:13、5:8中,彼得似乎強調自律。自律如何幫助你禱告?心神清明又如何幫助你禱告?
答:自律至少有三方面的幫助。它賦予你自律性,讓你能刻意撥出時間禱告;它有助於你在禱告時專注,無論是個人禱告,還是與他人一同禱告時。 最後,神說,若我們心中珍愛罪惡(詩篇 66:18-19)、對窮人充耳不聞(箴言 21:13)、行惡(箴言 15:29; 以賽亞書 59:1-3),或是我們選擇不聽從神(撒迦利亞書 7:11-13 及箴言 28:9 所隱含之意)。
問:在《彼得前書》4:7中,「萬物的終結」在什麼意義上是「近了」?
A:答案中有四點需要考慮。
1. 此處的希臘文是「萬事都已近了,唯獨末了尚未來到」,因此「萬事」單純就是指「萬事」。
2. 「臨近」一詞與《雅各書》5:8中談及耶穌再臨時所用的詞彙相同。
3. 馬太福音24章36節中,耶穌在彼得面前曾說,沒有人知道祂再來的那日那時。
4. 「臨近」並非指彼得在預言耶穌再來的具體日期,而是表示耶穌隨時都可能再來。這應當成為我們「保持清醒、自制,以便能禱告」的動力。
欲了解更多資訊,請參閱關於《腓立比書》4:5、《帖撒羅尼迦前書》4:15 以及《啟示錄》22:6-20 的討論。
問:在《彼得前書》4:8、《雅各書》5:20 和《箴言》10:12 中,愛是如何遮蓋許多罪過或過錯的?
答:首先說明兩點並非正解,然後才是正確答案。
非正解
耶穌以一種方式遮蓋了我們的罪,就是為我們一切得罪神的罪帶來赦免,因此,神的愛遮蓋了許多罪。雖然基督在十字架上對我們的愛不僅遮蓋了我們的罪,更為我們的罪作了贖罪祭,但這並非此處的主要意圖。
其次,我們的愛與見證確實能鼓勵人們——甚至是非基督徒——不要犯罪。然而,這節經文所指的並非預防罪惡,而是遮蓋已經犯下的罪。
解答
雅各書的語境是關於引導人回歸真理,而彼得前書的語境則是關於禱告與深切地愛人。我們的愛至少有四種不同的方式來「遮蓋」罪。
對我們自己而言:愛神與愛人,能使我們較少受誘惑去行那些羞辱神或對他人無益的事。當我們服事他人時,往往會減少以自我為中心,也不再那麼熱衷於滿足罪惡的慾望。
對未信者而言:無論是普通的未信者還是異端分子,幫助他們歸向對基督的真信仰,能拯救他們的靈魂脫離死亡,他們的罪也因此被遮蓋。
寬恕:我們願意寬恕他人對我們的罪,並幫助跌倒的人恢復,這便遮蓋了他們的罪,也使他們更容易以悔改的心歸向主。
對他人而言:我們為他人禱告,使他們能抵擋試探;引導他人回歸真理,為過往的罪悔改,並不再持續犯罪。 我們的謙卑(即對自己有真實的認知)——認識到我們在神面前都曾污穢且有罪,若非神的恩典,我們會做得更糟——能使人更願意離開罪惡,並來到基督面前或重歸基督。透過向他人表達深切的愛,我們能鼓勵他們「堅持下去」,並持續追求敬虔與愛人如己。
請參閱《聖經難解之處》第706-708頁及《這真是個好問題》第161-162頁,以獲取補充解答。
問:在《彼得前書》4:9中,為何彼此款待——且不發怨言——如此重要?參閱《希伯來書》13:2與《雅各書》2:25。
答:撇開其他理由不談,光是聖經如此吩咐,這件事就至關重要。這是向他人——無論是基督徒還是非基督徒——表達愛心的實際方式。《希伯來書》13:2 指出,如同亞伯拉罕一樣,有些施予款待的人其實是在款待天使,儘管他們自己並未察覺。
款待不僅是提供他人過夜的地方,或是邀請他人到家中作客。它還包括慷慨地讓他人借用你的財物或汽車、提供搭車服務,或是撥出一些時間來幫助他人。
好客精神的另一層面,在於保持家中或車內整潔得體,以便能邀請他人造訪或提供接送服務。
問:在《彼得前書》4:10 中,你認為彼得為何強調我們要運用所領受的恩賜?
答:神賜給每位信徒某種才幹與恩賜。但神賜予信徒的恩賜,絕非為了被浪費、被忽視,或用於自私或不敬虔的目的。「多給誰,就向誰多要。」 神會要求我們交賬,並非因為我們沒有使用祂從未打算賜給我們的恩賜,而是因為祂所賜給我們的恩賜。你該問自己的問題不僅是「你是否在使用神的恩賜」,更是「你是否將神的恩賜用於祂的旨意?」
問:彼得前書 4:10 提到神的恩典有「各樣」的形式。這段經文使用的希臘文詞彙(poikilos),在彼得前書 1:6、雅各書 1:2、提摩太後書 3:6 以及提多書 3:3 中,也被用來指稱試煉、試探或邪惡的慾望。您認為這個既可指「多彩」又可指上述情境的希臘文詞彙,在兩者間有何深意?
答:其中一個含義是,試探與患難以各種「多彩」的方式臨到教會,但神也同樣以各種多彩的方式向我們彰顯祂的恩典。根據《哥林多前書》10:13,對於臨到個人的每項試探,神應許必為人開一條出路;每當患難臨到一群信徒時,神也能為他們開一條出路。
問:在《彼得前書》4:11中,我們該如何讓自己的言語「彷彿是神在說話」?
答:我們可以透過觀察這節經文周圍的類似短語來理解其含義。無論我們擁有什麼恩賜,都應當用來忠心地管理神的恩典。正如凡服事的人都當憑神所賜的力量服事,凡說話的人也當憑神所賜的話語說話。我們可以分享自己的意見,但:
1. 不可增添——絕不可超越經文所載,將自己的意見當作神的話來教導(箴言 30:5-6;哥林多前書 4:6)。
2. 不可偏離焦點——要以神的道為中心,而非人的意見(哥林多前書 2:1-2;提摩太前書 1:3-4,6;歌羅西書 2:3,8)。
3. 不可剝奪神的話語。既不可否認某些真理,也不可默然選擇對其保持緘默。
4. 不要輕慢神的話語,向他人輕率地談論它。
基督徒可能會試圖透過說出自己認為最好的話來「幫神一把」,以此捍衛神。但彼得並非要我們這樣做,而是要我們傳講神原話。我們固然要捍衛信仰,但必須按照神的方式來捍衛,而非僅憑自己的方式。 畢竟,若非神在人生命中動工,無人能歸向基督;那麼,我們按神的方式行事豈不更合情合理嗎?參見《箴言》30:6 和《哥林多前書》4:6。
問:在《彼得前書》4:11b中,基督徒「事奉神」與「憑著神所賜的力量事奉」有何區別?
答:當你憑自己的力量事奉神時,這力量在當下可能不足,日後也可能耗盡。但當你憑著神所賜的力量事奉神時,你總能從神那裡領受更多力量。
問:在《彼得前書》4:12中,即將發生的「火般的試煉」是指什麼?
答:基督徒即將面臨羅馬政府發動的激烈迫害,其中包括頻繁的火刑處死。據記載,尼祿有時會將蠟塗在基督徒身上,然後點燃他們,使他們成為一種「活蠟燭」。然而,即使在這樣的烈火中死去,也比在火湖中永遠滅亡要好。
早期教會對火般的試煉並不陌生。在論及使徒約翰的門徒波利卡普所經歷的審判及隨後的處決時,埃瓦雷斯圖斯寫道:「但總督又對他說:『既然你藐視野獸,若你不肯悔改,我必讓你被火焚燒。』 但波利卡普說:『你以那燃燒一小時、片刻後便熄滅的火來威脅我,卻對那即將來臨的審判之火,以及為不敬虔之人預備的永恆刑罰一無所知。你還在猶豫什麼?儘管動手吧。』」《波利卡普殉道錄》(約公元169年)第11章第41頁
問:在《彼得前書》4:13中,我們如何與基督同受苦難?為何我們應當為此歡喜?
答:雖然唯有基督為我們的罪付上全部的代價而死,但祂所承受的巨大苦難,卻是我們忍受自身較輕微苦難的榜樣。我們的苦難可以榮耀神,即使地上無人知曉。有時候,神會藉著我們的苦難,將福音傳給那些若非如此便無法或不願聆聽的人。參見《歌羅西書》1:24。
問:在《彼得前書》4:14中,「榮耀的靈」是否就是聖靈?
答:是的。「榮耀的靈」是指聖靈,也就是神的靈。
問:在《彼得前書》4:16中,有些耶穌的跟隨者指出,「基督徒」一詞在聖經中僅出現兩次:一次是在這裡的受苦語境中,另一次則是《使徒行傳》26:28中亞基帕王對保羅的稱呼。因此他們認為,我們今天無需承擔「基督徒」這個名號。您對此有何回應?
答:有三個互補的回答。
《彼得前書》4:16中出現一次就足以表明,我們應當因承擔「基督徒」這個名號而受苦,而非試圖透過否認自己是基督徒來逃避苦難。
使徒的追隨者與早期教會的信徒都敢於自稱「基督徒」,即使面臨死亡也絕不否認。事實上,在尼西亞會議之前,我們已記錄到41位基督教作家將信徒稱為「基督徒」。關於他們的身份,請參閱。
那些不願被稱為「基督徒」的人之中,有些人是不願與基督的新婦——教會——認同的。
問:在《彼得前書》4:17 中,審判如何從神的家開始?
答:有兩種不同的方式:現在與將來。
在今生,神觀察我們、試煉我們,並管教我們(希伯來書 12:5-13)。基督徒可能在今生接受審判,因而獲得更多祝福,或因管教而成為自己與他人的榜樣,包括提早離世。
在天上,所有信徒都將站在所謂的「審判台」前,以便根據他們的行為在天上領受賞賜。保羅在《哥林多前書》3:11-15中描述了基督徒所面臨的審判,即關於賞賜或失去賞賜的事。
另見《聖經難解之處》第721-722頁,以獲取不同的解答。
問:在《彼得前書》5:1-4中,彼得給長老們的四項積極命令和兩項消極命令分別是什麼?
答:以下是這六項命令。
要牧養神的羊群
因為你們是甘心樂意的
(否定)不可貪圖錢財
樂於服事
(否定)不可轄制群羊
要成為榜樣
彼得在此更著重於他們如何服事,而非單單著眼於他們是否在服事。 若你未能以神在此所期望的方式擔任牧者,那麼或許神根本不希望你擔任牧者。希伯來書 13:17 指出,牧者必須在神面前為自己的領導職責交賬。另一方面,根據彼得前書 5:4,若你是一位好牧者,你將因忠心的服事而在天上獲得賞賜。
問:《彼得前書》5:1-4 對天主教關於教宗繼任的教義有何論述?
答:完全沒有提及。教宗繼任論主張彼得是首位教宗,也是耶穌之後整個教會的元首。然而,彼得本人在《彼得前書》5:1-4中明確表示,他自己僅僅是一位同工長老。
問:在《彼得前書》5:4中,我們將獲得一頂不凋謝的冠冕/花環;而根據《解經者聖經註釋》(The Expositor’s Bible Commentary)第12卷第250-251頁所述,伊斯米亞運動會(Isthmian games)只會頒發一頂由枯萎歐芹編織而成的花環給優勝者。凋謝的冠冕與不凋謝的冠冕有何區別?當今世人擁有哪些會凋謝的冠冕?
答:這兩種冠冕起初看起來都很美。但會凋謝的冠冕隨著時間流逝會變得越來越糟,最終被拋棄。我們在天上那不凋謝的冠冕,即使一萬年後,依然會像我們最初領受時那樣美好而榮耀。
世上有許多會褪色的冠冕:財富、聲望、榮譽、社會地位,但這些都是暫時的。請努力追求那永不褪色、永不黯淡的冠冕。
問:在《彼得前書》5:5a中,「同樣地」是什麼意思?畢竟經文並未說他們是治理任何人。
答:正如前文提到的長老應當熱心服事,不轄制人,而是作榜樣;年輕人也應當如此。當然,有些年輕人隨著日漸成熟,日後會成為長老。
問:在《彼得前書》5:5中,「束上腰」(希臘文 egkombosasthe)是一個罕見的詞彙,指的是奴隸在服侍主人之前繫上圍裙。(這就像耶穌在《約翰福音》13:4-17中所做的一樣。)參見《解經者聖經註釋》第12卷第251頁及《聖經知識註釋:新約》第856頁。 彼得為何要使用這個詞組?
A:除了彼得親眼見證耶穌親自樹立榜樣之外,這也指為了服事而「穿上」,而非為了博取好感或吸引他人注意而「穿上」。
問:在《彼得前書》5:5b、《雅各書》4:6、《馬太福音》23:12 和《箴言》3:34 中,你認為為什麼神要抵擋驕傲的人,卻賜恩給謙卑的人?
答:原因可能有幾個。
當神看見這種罪時,祂會感到不悅。
當人將自己的榮耀或聲譽置於認識祂之上時,對當事人而言也是有害的。
若他人看見一位驕傲的信徒,對他們而言也是不好的。
問:在《彼得前書》5:5b-6 中,有沒有某種謙卑的方式,若神要求你這樣做,你會很難遵行?為什麼?
A:有些人能在某些方面謙卑,卻在其他方面無法做到。輕視不同階級、經濟地位、種族或族群的人,不僅是錯誤的,更是愚蠢的。有些人雖然在這些方面不驕傲,卻因不願承認犯錯,或不願承認自己犯了罪而顯出驕傲。
問:在《彼得前書》5:7 中,憂慮為何被視為不信的罪?
A:我們能夠也應該將我們的憂慮交託給神,因為我們相信祂能解決我們所有的問題。如果我們選擇不這麼做,以為自己獨自承擔憂慮會更好,那麼在這個問題上,我們就沒有將信心放在神身上。對神的信心不僅僅是相信正確的事,更是將我們的生活交託在祂的看顧之下。
順帶一提,在《彼得前書》5:7中,「卸下」或「交託」所用的希臘文「epiripsantes」是一個不定過去式(aorist),這意味著這是我們主動選擇去做的事。
問:在《彼得前書》5:8中,雖然撒但通常很狡猾,但這絕非彼得在此所描繪的景象。你認為彼得為何會將撒但比作咆哮的獅子?
答:就像一頭飢餓的獅子,撒但既無情又殘忍。有時,一頭年輕而敏捷的獅子可能會悄無聲息地潛行獵物,深知自己能憑藉速度取勝;而年長的獅子則會咆哮,既為了嚇得獵物驚慌失措,也是為了挑戰年輕的獅子讓出地盤。彼得將撒但比作咆哮的獅子也恰如其分,因為尼祿曾將基督徒扔進羅馬競技場的獅群中。
問:在《彼得前書》5:9中,「抵擋」(antistete)這個希臘文詞彙,與《雅各書》4:7及《以弗所書》6:11-13中的詞彙相同。我們究竟應該抵擋什麼或誰呢?
答:我們要抵擋魔鬼,他必從我們面前逃跑。我們的敵人並非那些自己也深陷罪中、不信主的人,而是撒但與魔鬼本身。
問:在《彼得前書》5:10中,希臘文「de」可以譯為「但」或「而且」。您認為應該譯作哪一個,理由為何?
A:雖然這個希臘詞可以有兩種譯法,但許多人認為「但」是最貼切的譯法,因為前一節經文提到撒但如獅子般四處遊蕩,以及基督徒所經歷的苦難,這與那位滿有恩典、永恆榮耀的上帝形成了對比。
另一方面,有些人則認為「而且」(如《BSB》的譯法)是最佳選擇,因為前一節提到苦難,而本節則談到「你們受了一點苦之後」。
或許最理想的理解方式,是按照希臘原文的雙重含義,將本節經文中的這個詞理解為既是「但」,也是「且」。既然神使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祂的人得益處(羅馬書 8:28),世上的「但」便成了神的「且」。
問:在《彼得前書》5:13中,彼得所提到的巴比倫位於何處?
答:巴比倫是早期基督徒用來指代羅馬的代號。彼得當時極不可能身處巴比倫的廢墟之中,也不太可能是指埃及境內一個名為巴比倫的小型軍事哨所。
問:在《彼得前書》5:13以及《啟示錄》14:8、16:19、17:5、18:2-21中,除了基督徒和聖經之外,還有誰將巴比倫稱為羅馬?
答:雖然《彼得前書》5:13並未明確指出巴比倫就是羅馬,但無論是早期或現代的基督徒,幾乎都普遍認為它指的是羅馬。幾乎所有早期基督徒和許多現代基督徒也都認為,《啟示錄》中的巴比倫指的是羅馬或羅馬天主教會。(另一種觀點則認為它是字面意義上的巴比倫。)然而,許多人並不知道,彼得並非第一個將巴比倫視為羅馬代號的人。 外典《以斯拉記第四卷》3:1、28、31 便將巴比倫視為羅馬。猶太偽經《巴魯克啟示錄》10:1-3;11:1;67:7 亦是如此,而《西比拉預言》5.153-168;5:434 亦持相同觀點。
順帶一提,根據西西里的迪奧多羅斯(公元前56-36年)在其著作《歷史》2.9.9,以及斯特拉博(卒於公元19年)在《地理學》16.1.5中的記載,在彼得所處的時代,巴比倫已是一片荒漠,僅有極少數人居住於此。
早期基督教作家中,曾指出巴比倫指代羅馬者(無論是在《彼得前書》5:13 ,或是在《啟示錄》中),包括:
特土良(公元198-220年)《答猶太人》第9章第162頁,以及《反馬吉安五書》第3卷第13章第332頁(兩者均收錄於《教父文集》第3卷)
希波呂托(公元222-235/6年)(隱含)《論基督與敵基督》第49章,《早期教父文集》(ANF)第5卷第214頁。
《科莫迪亞努斯教誨》(約公元240年)第41章,第210-211頁
斯洛維尼亞佩陶主教維克托里努斯(公元304年殉道)《啟示錄註釋》第七章第8節,第352頁;第二十一章第17節,第357-358頁;以及第十二章第3節,第355頁。
西元325年後
希波的奧古斯丁(公元388-410年):「但既然我們對希臘事務的了解遠勝於亞述,而那些勤勉探究羅馬民族起源之古史者,皆依循時間順序,從希臘人追溯至拉丁人,再從拉丁人追溯至羅馬人——羅馬人本身即屬拉丁人—— 因此,在必要之處,我們應當提及亞述諸王,以便顯明巴比倫如何如同『第一羅馬』一般,與這座在世上身為異鄉人的『上帝之城』並行發展。然而,在比較這兩座城市——即地上的城市與天上的城市——時,本著作中應納入的內容,主要應取材於希臘與拉丁王國,因為羅馬本身就如同『第二巴比倫』。」 《上帝之城》第18卷第2章 第362頁
X 希波的奧古斯丁(公元388-410年)《上帝之城》第18卷第41章(NPNF1 第2卷 第385頁)。…… (節錄)在論及雅典時說:「即使其中說了些真實的話,但謊言卻同樣肆無忌憚地被宣揚;因此,這座城市被冠以『神秘的巴比倫』之名,實非無辜。因為『巴比倫』意指混亂,正如我們所記得的,我們已經解釋過。」
後來同樣主張巴比倫與羅馬相關的天主教作家包括以下幾位:
馬丁·路德的對手卡耶坦樞機認為,巴比倫在未來將成為天主教會。
吉本斯樞機主教在1917年版《我們祖先的信仰》第106頁( 2007年11月)
以及《天主教百科全書》(2007年11月)
有關「巴比倫即羅馬」及《彼得前書》的更多資訊,請參閱。
問:在《彼得前書》5:13中,身在巴比倫(即羅馬)的人們致以問候。經文並未說明基督徒是在「巴比倫」中是被迫的、是自願的,還是兩者兼有。我們何時該選擇留在屬靈的黑暗之地,成為上帝的光;又何時該「逃離巴比倫」,前往屬靈環境更友善的地方?
答:當今世界上,許多基督徒身處屬靈黑暗之地,且無機會離開。神呼召他們在黑暗之處作光,並在被栽種之處開花結果。
但當基督徒面臨抉擇——是留在黑暗的教會、黑暗的土地,還是為一家處於屬靈黑暗環境的公司工作時,以下幾點值得考量。
你在現處之地是否作出了有效的見證?人們是否知道你是信徒?他們是否因此被吸引更親近基督,甚至歸向基督?隨著時間推移,人們對福音的態度是否日益熱忱?
抑或,隨著時間推移,你對福音的熱情是否日益冷淡?你是否開始自認「還不錯」,只因能將自己與他們相比較?
若你與配偶及家人同住,他們在所處之地是否正成為光?還是他們對福音的熱情正逐漸冷淡?
你在當前所在之處是否是個「獨行俠」式的基督徒,還是有其他信徒能與你交通並一同事奉?若你孤身一人,不妨考慮「重新集結」,遷往有其他同工的地方。
問:《彼得前書》是何時寫成的?
A:大多數基督徒都認為是在西元63至64年後不久,正如《聖經知識註釋——新約》和《新聖經辭典》所示。同樣地,《新國際版研讀聖經》和《新日內瓦研讀聖經》則指出是在西元60至68年間。
至於非基督教的觀點,阿西莫夫在《阿西莫夫聖經指南》第1164頁中認為該書成書於西元90年後,也就是彼得去世之後;因為他主張多米提安(西元81-96年)的迫害是「小亞細亞的基督徒首次感受到來自中央政府的有組織鎮壓」。
《新聖經辭典》(第974-976頁)闡述了為何較晚的日期是錯誤的。
關於「名」:在新約教會時期(而非其後),耶穌的名被極為強調。基督徒曾「為這名」受苦(使徒行傳5:41 ;9:16 )。耶穌這名字本身至關重要(馬可福音9:37 ,41;13:13 ;路加福音21:12 ;使徒行傳2:21 ,38; 3:6,16;4:12 ,17,30;5:28 )。彼得同樣說,我們「因基督的名受辱罵」(彼得前書4:14 )。
沒有誹謗:在小普林尼(西元112年)的時代,基督徒曾被誹謗為犯下嚴重不道德罪行及食人罪行,但《彼得前書》並未提及基督徒遭受誹謗一事。 最具說服力的是,《彼得前書》4:15提到,基督徒頂多被批評為「愛管閒事的人」,這與上述指控的嚴重程度根本無法相提並論。《彼得前書》3:16 則提到不敬虔之人對基督徒的良好行為進行誹謗。因此,這暗示《彼得前書》的成書時間早於小普林尼的時代。
未必是立法迫害:由於《彼得前書》的措辭並未提及「立法行動」,因此該書所指的迫害是泛指一般情況,而非多米提安時期的特定法律。這表明該書成書於多米提安(公元81-96年)之前。
另請參閱關於《彼得後書》成書時間的討論。
問:《彼得前書》中,我們如何確定今日所見的文本是對原始著作的可靠保存?
答:至少有三個理由。
1. 神在以賽亞書 55:10-11、以賽亞書 59:21、以賽亞書 40:6-8、彼得前書 1:24-25 以及馬太福音 24:35 中應許要保守祂的話語。
2. 早期教會的證據。以下列舉部分曾引用《彼得前書》經文的作家。
羅馬的克萊門特(公元96-98年),可能在三處引用了《彼得前書》。克萊門特在頻繁引用經文時,曾引用《彼得前書》4:8的後半段,這段經文也是《雅各書》5:20的四分之一:「愛能遮掩許多的罪」,見《克萊門特書信》第1卷第49章第18頁。
羅馬的克萊門特(公元96-98年)引用了《彼得前書》5:5b(與《雅各書》4:6及《箴言》3:34 相同),見於《克萊門特書信》第1卷第30章第13頁。
羅馬的克萊門特(公元96-98年)在《第一克萊門特書》第1卷第7章第7頁中,引用了《彼得前書》3:20,該經文亦見於《創世記》7章及《彼得後書》2:5。
伊格納提烏斯(公元100-107/116年)在《致以弗所人書》第9章第53頁中,隱喻引用了《彼得前書》2:5:「他們所播種的,正是作父之殿的石頭,為要建造神——我們的父。」
伊格納提烏斯(公元100-107/116年)引用了《彼得前書》5:5的一小部分,這段經文亦包含《雅各書》4:6及《箴言》3:34的四分之一內容。「因為經上記著:『神阻擋驕傲的人。』」見《致以弗所人書》第5章第51頁
《致狄奧尼修斯書》(約公元130-200年)第6章第27頁,暗指《彼得前書》2:11
《致狄奧尼修斯的書信》(約公元130-200年)第8章第28頁,暗指《彼得前書》3:15 (30個字中的4個)
《巴拿巴書信》?(約公元70-130年)《解經者聖經註釋》第12卷第215頁提及許多引用《彼得前書》的早期作家,包括《巴拿巴書信》,但我並未在《巴拿巴書信》中找到任何相關引用。
波利卡普(公元110-155年)在《致腓立比人書》第8章第35頁中,完整引用了《彼得前書》2:22。
波利卡普(公元110-155年)在《致腓立比人書》第2章第33頁引用了《彼得前書》3:9的前半段。他還在第5章第34頁引用了《彼得前書》1:11的最後四分之一。他在第8章第35頁引用了《彼得前書》2:23 的前半段。 波利卡普在第9章第35頁引用了《彼得前書》2:24的前半段。他在第1章第33頁隱喻提及《彼得前書》1:8,在第3章第33頁提及《彼得前書》1:13,並在第7章第34頁提及《彼得前書》4:7
《十二使徒教訓》(Didache)(約公元60-120年)第7卷第1章第377頁引用了《彼得前書》2:11的四分之一。
《十二使徒教義》(Didache)(約公元60-120年)第7卷第16章第382頁,隱喻提及《彼得前書》4:12中的「試煉之火」
帕皮亞斯(公元130-150年)明確提及了《馬可福音》、《馬太福音》、《約翰一書》以及《彼得書信》。摘自優西比烏《教會史》第3卷第39章第173頁的第6號片段。優西比烏在著作中曾對《彼得後書》提出質疑,因此「彼得書信」應指《彼得前書》。
《第二克萊門特書》(公元120-140年)第16章第255頁引用了《彼得前書》4:8b。
《第二克萊門特書》(公元120-140年)第14章第255頁暗指《彼得前書》1:20。
《赫爾馬斯牧人》(約公元115-155年)在第一卷第10章第16-17頁引用了《彼得前書》5:7的一半內容。
《赫爾馬斯牧人》(約公元115-155年)第一卷第3章第14頁,在「藉著主那看不見的大能被維繫在一起」這句話中,可能暗指《彼得前書》3:20 ;《以弗所書》5:26 )。
《赫爾馬斯牧人》中並無其他提及《彼得前書》之處。
愛任紐(公元182-188年)在《駁異端》第4卷第9.2章第472頁中,引用《彼得前書》1:8全文,並註明:「彼得在他的書信中說」。
愛任紐(公元182-188年)引用《彼得前書》2:16時,以「彼得說」開頭。見愛任紐《反異端》第4卷第16.5章,第482頁
愛任紐(公元182-188年)提及《彼得前書》中的5又½節經文,分別是:《彼得前書》1:8;2:16 ,23。他引用了《彼得前書》1:12 的一半內容,並隱喻提及《彼得前書》3:19 ,20
亞歷山大的克萊門特(公元193-202年)在其《雜論》第三卷第18章第402頁中,引用《彼得前書》1:21、22,並指明此處出自彼得之手
亞歷山大的克萊門特(公元193-217/220年)引用《彼得前書》4:3,並指明此經文出自彼得之手。《教導者》第三卷第12章第291頁
亞歷山大的克萊門特(公元187-202年)在《雜錄》第4卷第20章第433頁中,引用《彼得前書》1:6-9,並將其歸於彼得的書信:「使你們的信心經過試驗,這信心比那會朽壞、雖經火煉仍會朽壞的金子更為寶貴,好叫你們在耶穌基督顯現的時候,得著稱讚、尊榮和榮耀;」
亞歷山大的克萊門特(公元193-217/220年)引用《彼得前書》2:1-3,並將其歸於彼得所寫。《教導者》第1卷第6章第220頁
亞歷山大的克萊門特(公元193-217/220年)在《勸誡異教徒》第4章第189頁中,引用了《彼得前書》2:9-10a。
亞歷山大的克萊門特(公元193-217/220年)在《何謂能得救的富人?》第598頁中,隱晦提及《彼得前書》1:12及以下經文
亞歷山大的克萊門特(公元193-202年)在《雜論》第三卷第18章第402頁中,引用《彼得前書》1:21-22,稱之為「彼得在他的書信中」
亞歷山大的克萊門特(公元193-202年)在《雜論》第3卷第18章第402頁中,提及《彼得前書》1:14-16
亞歷山大的克萊門特在著作中總計約有28處引用《彼得前書》。 他所引用的《彼得前書》經文包括:1:6-9、12及以下、14-19、21-22;2:1-3、5、11-12、15-18、24;3:1-4、8、13、19-20;4:3、8、12-14;5:5
特土良(公元198-220年)在《論蠍子》(Scorpiace)第12章第645頁引用《彼得前書》2:20,說:「彼得在向本都的基督徒講話時,無論如何都說:」他在同一章第645頁也引用了《彼得前書》4:12 。
希波呂托(公元222-235/236年)在《駁斥一切異端》第6卷第5章第76頁中,引用了《彼得前書》1:24 ,25。
希波呂托斯(公元222-235/236年)在《論基督與敵基督》第26章第209頁中,隱喻性地提及《彼得前書》3:19:「祂也被算在死人之中,向聖徒的靈傳講福音。」
奧利金(公元225-254年)引用《彼得前書》3:18-20的部分經文,稱之為「彼得在其《普世書信》中」。見奧利金《約翰福音註釋》第6卷第18章第368頁
奧利金(公元225-254年)將《彼得前書》2:5 視為彼得所寫。奧利金《約翰福音註釋》第23章 第9卷 第404頁
迦太基的西普里安(約公元246-258年)在《論著》第12篇第三卷第36、37、39節中,引用了「彼得致龐圖斯的書信」。西普里安是唯一一位在描述這封書信時添加「致龐圖斯」一詞的作家。(龐圖斯位於小亞細亞中北部。)
迦太基的西普里安(約公元246-258年)寫道:「祂的使徒彼得也……因為他在書信中寫道,並說」,並引用《彼得前書》4:12-14。《西普里安書信集》第55封書信第2章,第347-348頁
凱撒利亞的菲爾米利安在其致基普里安的書信中(西元256年)提及《彼得前書》:「正如使徒彼得所闡明的那樣,他說:『這洗禮也是照樣拯救你們的;』」(《彼得前書》3:21)《書信集》第74封,第15章,第394頁
亞歷山大的彼得(西元306,285–311年)在引用《彼得前書》3:18b時,所依據的是阿蘭德等人編纂的《希臘文新約聖經》第三版及第四修訂版。然而,我手頭所擁有的亞歷山大的彼得著作中,尚未能證實此處引用。
佩陶的維克托里努斯(西元304年殉道)在《論聖約翰啟示錄的註釋》第344頁中,引用了《彼得前書》2:9的部分經文,並註明出自使徒彼得。
梅索迪烏斯(公元270-311/312年)在《十位童女的筵席》第四篇講道,第四章,第324頁中,隱晦地提及《彼得前書》2:10
亞他那修(公元318年)在《道成肉身》第17章第45頁中,引用了《彼得前書》2:22
順帶一提,《穆拉托里書目》(約公元170年)並未收錄《雅各書》、《希伯來書》、《彼得前書》、《彼得後書》或《約翰三書》。
尼西亞會議之後
優西比烏的《教會史》(西元323-326年)第三卷第三章第133-135頁論及新約聖經各卷。他指出《彼得前書》為真經,但《彼得後書》則存在爭議。
阿蒙納斯(第四世紀)
埃梅薩的優西比烏(約西元359年)
亞他那修(西元367年)在《節日書信》第39封第552頁中列出了新約聖經的書卷
亞他那修(約西元341年)在其著作《論路加福音10:22》第6章第90頁中,提及《彼得前書》1:12。
普瓦捷的希拉里(西元355-367/368年)在《論三位一體》第12.4章第219頁中,引用了《彼得前書》4:19的四分之一,並指明出自彼得之手。
《聖經概要》(公元350-370年或第五世紀)提及彼得的兩卷書信是新約聖經的一部分。該書引用了《彼得前書》1:1-2的全部內容。
安基拉的馬塞盧斯(約西元374年)
安布羅西阿斯特(公元384年後)
耶路撒冷的西里爾(約西元349-386年)在《講道集》第14章第29節第102頁中,引用《彼得前書》3:22並指明為彼得所著
耶路撒冷的西里爾(約公元349-386年)在《講道集》第4.36章第28頁中,於論及「雅各、彼得、約翰和猶大所寫的七封天主教書信」時提及彼得
耶路撒冷的西里爾(約公元349–386年)在《教理講授》第7講第14章第47頁中,引用了《彼得前書》1:17。
耶路撒冷的西里爾(約公元349-386年)引用了《彼得前書》1:11的前半段。《教理講授》第17講 第4章 第125頁。
米蘭的安布羅修(公元370-390年)引用《彼得前書》3:4的一半經文,並將其歸於聖彼得所言。《聖職人員的職責》第1卷第70章,第13頁。
納齊安的格雷戈里(約公元330–391年)引用了《彼得前書》5:8b。見《第二神學演說》第28.2章,第289頁。
尼西亞的格雷戈里(約公元356-397年)引用《彼得前書》2:22,稱其為「經上說」,見於《反尤諾米烏斯》第6卷第3章,第186頁
尼撒的格雷戈里(約公元356–397年)引用《彼得前書》1:24,此處亦為《以賽亞書》40:8。《梅萊提烏斯悼詞》,第514頁。
盲人迪迪摩斯(西元398年)
薩拉米斯的埃皮法尼烏斯(公元360-403年)
魯菲努斯(公元374-406年)引述《彼得前書》3:10-20,並指其出自彼得之手。《使徒信經註釋》第30章,第554頁
約翰·金口(卒於西元407年)引用了《彼得前書》1:24的前四分之三。《聖約翰福音講道集》第42篇,第14卷,第154頁。
約翰·金口(西元407年逝世)在《希伯來書講道集》第28.4篇第493頁中,引用了《彼得前書》2:12。
雷梅西亞納的尼基塔(公元414年後)
耶羅姆(公元373-420年)論述了新約聖經的各卷書。他特別提到了四卷福音書、保羅寫給七間教會的書信、《希伯來書》,以及保羅寫給提摩太、提多和腓利門的書信。接著,耶羅姆論述了《使徒行傳》。隨後,他論述了雅各、彼得、約翰和猶大所寫的七封書信。 最後,他論述了《約翰啟示錄》。第53封信,第9章,第101-102頁。
希波的奧古斯丁(公元388-430年)
尼祿(約公元430年)提及《彼得前書》5:8
隱士馬可(公元430年後)
梅利提尼的阿卡基烏斯(約公元438年)
亞歷山大的西里爾(西元444年)
《鏡鑑》(五世紀)
迦克墩大公會議對抗一性論者(西元451年)
《Quodvultdeus》(約西元453年)
基魯斯的提奧多雷特(主教暨歷史學家)(西元423–458年)
卡利亞里(Cagliari)的路西弗(西元461年)
《瓦里馬杜姆》(公元445/480年)
維吉利烏斯(公元484年)
大馬士革的約翰(西元706-749年)「……七封天主教書信,即:雅各書一封、彼得書信兩封、約翰書信三封、猶大書一封……」《正統信仰闡釋》第4卷第17章第90頁
3. 異端分子及其他作家的證據
X 馬吉安(約西元160年)未收錄《彼得前書》、《彼得後書》、《約翰一書》、《約翰二書》、《約翰三書》或《猶大書》。
諾斯替派的《真理福音》(西元140-150/180年)
異端普里斯基利安(西元385年)引用了《彼得前書》1:22;5:8。
異端分子佩拉吉烏斯(西元416-418年)引用了《彼得前書》3:8
佩拉吉派異端分子埃克拉努姆的朱利安(約公元454年)
4. 現存最古老的《彼得前書》抄本顯示,雖有細微的抄本差異,但並無神學上重大的謬誤。
p72 博德默7號與8號紙莎草紙手稿:《彼得前書》1:1-5:14、《彼得後書》1:1-3:18 及《猶大書》1-25節。 約公元300年。此手稿部分內容(顯示《彼得後書》1:16 -2:2)的照片收錄於《厄德曼斯聖經辭典》第820頁及《最早新約手稿全文集》第468頁。後者指出該手稿採用「文件體」書寫。
第74頁(即博德默17號)《使徒行傳》1:2-5,7-11,13-15,18-19,22-25;2:2-4;2:6-3:26;4:2-6,8-27;4:29-27:25;27:27-28:31; 雅各書 1:1-6,8-19,21-23,25,27;2:1-3,5-15;18-22, 25-26;3:1,5-6,10-12,14,17-18;4:8,11-14; 5:1-3,7-9,12-14,19-20;彼得前書 1:1-2,7-8,13,19-20,25;2:6-7,11-12,18,24;3:4-5;彼得後書 2:21;3:4,11,16; 約翰一書 1:1,6;2:1-2,7,13-14,18-19,25-26;3:1-2,8,14,19-20;4:1,6-7,12,16-17;5:3-4,9-10,17;約翰二書 1,6-7,13; 《約翰三書》6、12;《猶大書》3、7、12、18、24(7世紀)
7世紀 - 1968年 - 《新約聖經文本》收錄了雅各書 2:4 和 彼得前書 1:12
7世紀 - 1975年 - 阿蘭德等人第三版
6世紀 - 1998年 - 阿蘭等人第四修訂版
第81頁 彼得前書 2:20-3:1;3:4-12(4世紀)
梵蒂岡抄本 [B](西元325-350年)、西奈抄本 [Si](西元340-350年)及亞歷山大抄本 [A](約西元450年)均收錄了《彼得前書》全文。
波海里科普特文 [Boh] 3/4世紀
薩希德科普特文 [Sah] 3/4世紀
普什塔敘利亞文 [Syr P] 公元375-400年
以法蓮抄本 5 世紀
亞美尼亞文 [Arm] 自5世紀起
格魯吉亞文 [Geo] 自5世紀起
有關《彼得前書》早期手稿的更多資訊,請參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