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來自《瑪拉基書》的聖經提問
問:在瑪拉基書 1:1 中,瑪拉基書是何時寫成的?
答:《瑪拉基書》本身並未提及。一種推測是約公元前433年,另有人推測在公元前470至460年間。理由有三:聖殿重建已有一段時間、城牆已重建,且瑪拉基使用了一個「總督」的詞彙,該詞彙僅見於流亡歸回之後的時期。
問:在《瑪拉基書》1:1中,「瑪拉基」是先知的名字,還是他自稱使者?
答:真正的基督徒對此意見不一。
1. 「瑪拉基」一詞可意為「使者」,且在《瑪拉基書》3:1中即被用作「使者」之意。與撒迦利亞、亞伯拉罕及其他名字不同,此詞在其他任何地方均未見作為人名使用。
2. 其他名字,例如大衛,在其他地方也未見作為人名使用。這可能是「瑪拉基雅」(「耶和華的使者」)或類似名稱的簡稱。瑪拉基書 3:1 很可能是對瑪拉基這個名字的文字遊戲。
問:在《瑪拉基書》1:1中,「瑪拉基」一詞是否由天使所寫?
答:「瑪拉基」一詞可意為「使者」。在希臘文中,「使者」(angelos)一詞亦指「天使」。然而,除了瑪拉基的名字之外,並無其他證據支持他是一名天使的說法。
部分早期教會作家曾認為情況或許如此。 然而,我查閱了《第一克萊門特書》、《致迪奧格內圖斯書》、殉道者尤斯丁及特土良的文獻後,未能在尼西亞大公會議前的教會作家著作中驗證此說法。特土良在《答猶太人》第九章中確實提到,舊約中許多人是「天使」,意指他們是使者。然而,特土良從未暗示他們是普通人類以外的任何存在。
問:《瑪拉基書》1:1中,瑪拉基的職責是否在於鼓舞那些因哈該和撒迦利亞的預言未能應驗而灰心喪志的猶太人,正如《阿西莫夫聖經指南》第670-671頁所聲稱的那樣?
答:不,並非如此。瑪拉基書第1至2章的主要目的並非鼓舞猶太人,而是具有解釋性質,旨在表明虛偽的敬拜在神眼中毫無價值。瑪拉基書第3章和第4章既具有責備與鼓舞的作用,也帶有某種令人畏懼的意味。在新約中,《啟示錄》也具有類似的語調。
雖然哈該書和撒迦利亞書的預言在瑪拉基時代尚未應驗,但無論是基督降生之前的人們,還是當今的人們,都已認出這些預言與彌賽亞有關。其中一些預言,例如撒迦利亞書第12至14章,將在基督再臨時應驗。
問:在《瑪拉基書》1:2-4 中,神是如何愛雅各、恨以掃的?
答:回答此問題時有三個要點需考量。
指「百姓」,而非某個人:上下文提及以東的「山嶺」與「產業」(瑪拉基書 1:3),以及「那行惡之地,和耶和華永遠憤怒的百姓」(瑪拉基書 1:4)。這段經文寫成時,以掃早已過世許久。
愛的程度:這也是猶太人的一種修辭手法,稱為「對立平行法」。這並非表示憎恨以掃的後裔,而是顯示神賜予雅各的愛與剝奪以掃的愛之間的差異。關於神有「權利」對某些人懷有特別的愛,卻對其他人不予賜予,詳見對《羅馬書》9:13的討論。
條約用語:「愛」與「恨」這兩個詞彙曾出現在當時的條約中。已知至少有三個例子,在宗主權條約中,「愛」與「恨」被用來表示「被揀選」與「被棄絕」。這與舊約中「盟約之愛」的用法一致,該詞語僅次要地指情感,主要則指一種抉擇。
問:在瑪拉基書 1:4 中,上帝為何要阻止以掃的後裔(以東人)重建家園?
A:這是對以東民族懲罰的一部分。
問:在《瑪拉基書》1:6-8、12;2:1 中,信徒有時會如何未能如應有的方式尊榮神?
答:他們至少有四種方式未能尊榮神為父、主和王。
態度:世俗環境可能使我們陷入忘恩負義的狀態。我們可能只是走過場。信徒可能缺乏感恩、尊重與敬畏之心,甚至會質疑神的眷顧。信徒對神與他人的愛也可能不足。
言語:他們在向他人談論神時,可能未能尊榮神。除了直接說出惡言之外,他們也可能以漫不經心的語氣說話,顯出缺乏敬畏的態度。
行為:他們可能不順服,甚至做神不願他們做的事。《羅馬書》14:23 說,凡不出於信心所做的,都是罪。
不作為:信徒可能既不做神所喜悅的事,也可能敷衍了事。雅各書 4:17 說,人若知道該做什麼卻不去做,那就是罪。
問:在《瑪拉基書》1:10、13中,當今人們以何種方式盲目地向神獻上「瘸腿的祭物」?
答:其中一個問題是,當你覺得向神獻上某樣東西是在為祂做善事。神賜給你一切,你欠祂一切,我們並非在為神做善事。然而,我們可以做讓祂喜悅的事,並順服地愛祂。我們並非真正地「給予」神,而是將所受的恩典「回贈」給神。
第二個問題是,以為神不在乎你是否盡心竭力、僅盡二分力,或是只是敷衍了事。不僅是神,連他人也能看穿你只是走過場、敷衍了事。當你在教會或事工中擔任教導或領導職位時,若你並非真心為神,而是半心半意地行事,這點往往會顯得格外明顯,令人痛心。
第三個問題與第二個相關,就是你在獻給神的事務上,於神不願你妥協之處仍做出妥協。當時的祭司會將人們帶來的任何牲畜都用來獻祭;畢竟,他們能得到的肉都是一樣的,又有誰會在乎神吩咐了什麼呢? 同樣地,透過可疑手段獲取金錢、使用不誠實的言辭或手段誘使捐款人奉獻,以及為了迎合眾人耳目而說出違背神話語的話語,這些都是領袖在順服神方面所作的妥協。因著人們不願聽見而刻意隱瞞神所說的話,同樣也是一種妥協。
神對這些妥協極為嚴肅。當祂的祭司不誠心事奉祂時,神甚至毫不猶豫地咒詛他們。祂在《撒母耳記上》2:22-36;4:11中殺了以利的兩個兒子。
問:在《瑪拉基書》1:10中,為什麼神會在此處要求關閉聖殿的大門?
答:神並非僅僅對半心半意、不誠摯的敬拜與獻祭視而不見;這些行為實則令神厭惡。
問:在《瑪拉基書》1:11中,瑪拉基為何在此提及外邦人的敬拜?
答:這是為了引起震驚。
1. 第一個希伯來文詞可譯為「是的,確實如此!」
2. 瑪拉基指出,無論猶太祭司是否順服,這件事都將發生。
3. 外邦人不僅會敬拜上帝,而且各處都會獻上祭物。當時所有猶太祭司都清楚,祭物只能在「他們的」聖殿中獻上。
問:在《瑪拉基書》1:13-14中,何時敬拜會成為令神厭煩的乏味之事?
答:當敬拜流於做作、敷衍了事或虛偽時,這種敬拜不僅對假裝敬拜的人來說是乏味的,對神而言同樣也是乏味的。
問:在《瑪拉基書》2:3中,神如何使他們的後裔敗壞?
答:有三種方式。
農作物:由於農民沒有妥善關注神,神可以使他們的種子無法茁壯成長。
子女:神會使他們的子女死亡,正如《撒母耳記下》12:14、18所記載,神曾使大衛與拔示巴的長子死亡。
總而言之,神能讓他們辛勤勞作的成果在他們眼前化為烏有。
問:在《瑪拉基書》2:6中,利未是如何在真理與平安中與神同行的?畢竟在《創世記》34:25中,利未和西緬曾欺騙了整個城鎮並殺害了那裡的人。
A:這個問題的答案有兩點需要考慮。
寬恕:當神寬恕某人時,祂會完全赦免對方,並將其罪視同從未犯過。正因如此,不僅利未,連大衛等人都被神視為義人——這並非因為他們未曾犯罪,而是因為他們犯罪後,神藉著赦免他們的罪並潔淨他們,使他們成為義人。
生命:正如《約翰一書》3:6-9 所說,凡是神的兒女,都不會持續活在罪中。
問:在《瑪拉基書》2:8中,說謊的祭司和牧師是如何使他人跌倒的?
答:虛偽的牧師和祭司會透過錯誤地暗示「真理與順服對神並不重要」,從而影響他人。畢竟,他們身為祭司,卻能逍遙法外——至少在他們受到審判之前是如此。
此外,那些信靠祭司而非信靠神的人,當他們看見祭司跌倒時,也會隨之跌倒。
問:在《瑪拉基書》2:8中,當我們看見說謊的祭司或牧師時,我們是否有正當的藉口去跌倒?
答:沒有。早期基督徒所面臨的藉口與我們今日一樣多,但對他們而言,同樣沒有任何正當的藉口。
猶大·伊斯卡里奧特是十二門徒之一,但約翰福音12:6卻稱他為竊賊。猶大與其他人一樣,都能趕鬼並傳講福音,見馬太福音10:1、7-8。
耶洗別在《啟示錄》2:20-23中引誘許多人偏離正道。
迪奧特雷菲斯是一位教會領袖,他拒絕承認約翰的權威(參見《約翰三書》9-10節)。
在《哥林多後書》11:5-7中,假使徒們不承認保羅的權威。
就連彼得在對待外邦人時也表現得虛偽,當時保羅在《加拉太書》2:11-16中反對了他。
就連保羅和巴拿巴這兩位愛主的宣教士,在《使徒行傳》15:36-41中,也曾因馬可是否該隨行而發生衝突。(雖然《提摩太後書》4:11顯示,他們後來顯然和解了。)
然而,倘若我們的信心、盼望與教導是建立在神身上,而非人身上,這類人就不該使我們跌倒。 假教師始終存在,但我們不應理會他們(提摩太後書 3:5),並要遠離懶惰的人(帖撒羅尼迦後書 3:6)以及那些拒絕使徒教導的人(帖撒羅尼迦後書 3:14-15)。 至於那些出於嫉妒和爭競,不誠心傳講真福音並給保羅製造麻煩的人,保羅在《腓立比書》1:15-18 中說,我們應當為此歡喜,因為他們仍在傳講真福音。
問:在《瑪拉基書》2:9中,為何神使那些敗壞的祭司在他人眼中成為可輕蔑的對象,這可謂是「詩意的正義」?
答:那些腐敗的祭司使神的名在他人面前受辱,因此他人輕視這些祭司是理所當然的。這些腐敗的祭司使他人跌倒;倘若他們最終被輕視,他人便不會再理會他們,從而避免進一步跌倒。
問:在《瑪拉基書》2:10中,神在此處如何是我們的父?
答:神在多重意義上都是我們的父。然而,《瑪拉基書》2:10 提及神是「創造主」,因此很可能是指神作為全人類的創造主。
雖然「父」一詞可能指雅各——猶太人的祖先——但更可能是指我們的造物主。
問:在《瑪拉基書》2:11中,「外邦神之女」這句話是什麼意思?
A:這個詩意的表達意指男子娶了敬拜偶像的女子為妻。在美好的基督徒婚姻中,夫妻首先應專心事奉神,其次才彼此相愛。但試想,若妻子或丈夫首先專心事奉異教神明,其次才事奉配偶,情況會如何?當伴侶的盼望與喜樂涉及事奉惡魔或偶像時,信主的妻子或丈夫便很難與之分享。 正如《哥林多後書》6:14-16 所說,我們本就不該與不信主的人結婚。但若信徒已與不信主的人結為夫妻,根據《哥林多前書》7:10-16 的教導,他或她不應試圖與對方離婚,而是應當努力引領對方歸向主。
問:在《瑪拉基書》2:14-16 中,當時的猶太人是不該與妻子離婚,還是如《以斯拉記》10:11-44 所暗示的那樣,不該與外邦妻子離婚?
答:瑪拉基書所指的,是猶太男子休掉猶太妻子,轉而娶外邦妻子。
問:在《瑪拉基書》2:16中,為什麼神憎惡離婚?
答:《瑪拉基書》第2章暗示,原因在於神本意是要二人成為[並保持為]一體。成年人在離婚過程中往往會經歷巨大的心碎,對孩子來說更是何等艱難。《哥林多前書》7:14提到,孩子是婦女即使與不信主的丈夫維持婚姻關係的原因之一。
問:在《瑪拉基書》2:16中,為何「離婚」與「以暴力玷污衣裳」會被並列在此?
A:雖然離婚有時會導致暴力,但大多數情況下並非如此。然而,離婚往往至少有一方是為了追求自身的便利、舒適或潛在機會(無論是浪漫或其他方面),而完全不顧及對配偶、子女及家庭造成的痛苦與傷害。同樣地,暴力心態也是為了追求個人的利益,絲毫未考慮對他人造成的傷害。這兩種情況都與對他人的愛與同理心背道而馳。
問:在《瑪拉基書》2:17中,某些人的話語如何使上帝厭煩?
答:有些禱告,神會以「不」來回應,因為這些禱告對我們或他人並無益處。然而,對於其他禱告,神曾說祂根本不會回應,而這些顯然只是令神厭煩。神有時不回應禱告,至少有十四個原因。
1. 不可為滿足私慾而求。雅各書 4:3
2. 所求之事必須是美善的。馬太福音 7:11
3. 這並非神的旨意。馬可福音 14:36
4. 祂聽見了,但我們必須等候。但以理書 10:12-14
5. 我們的禱告不過是徒然的重複。馬太福音 6:7
6. 然而我們必須[有意義地]堅持。路加福音 11:5-10;18:1-7
7. 我們需要自制,彼得前書 4:7;否則便是心懷二意。雅各書 1:7-8
8. 我們犯了罪,例如離婚。瑪拉基書 2:13-14
9. 我們漠視上帝及其律法。撒迦利亞書 7:13;箴言 28:9
10. 我們漠視窮人的呼求。箴言 21:13
11. 我們對妻子缺乏體諒。彼得前書 3:7
12. 若我們仍敬拜偶像,神就不會垂聽。以西結書 8:8-18
13. 我們的手沾滿了血。以賽亞書 1:15
14. 我們在心中珍愛罪惡。(詩篇 66:18-19);或是我們行惡(箴言 15:29;以賽亞書 59:1-3);或是對窮人的呼求充耳不聞(箴言 21:13)。當我們選擇不聽從神時,神便不聽我們的禱告。(撒迦利亞書 7:11-14)
問:在瑪拉基書 3:1-3 中,這裡的使者是誰?
答:第一位使者是施洗約翰,這從《馬太福音》11:10 和《路加福音》7:27 可見一斑。里昂的愛任紐(公元182-188年)在《反異端》第三卷第11章中也指出,此處所指正是施洗約翰。在提到主之後,此處所說的「約的使者」便是耶穌基督。
問:在瑪拉基書 3:1 中,耶穌基督是天使嗎?
答:不,並非在通常所理解的意義上。耶穌是神的使者。從最廣義的角度來看,既然天使是使者,可以說耶穌扮演了使者/天使的角色。然而,根據《希伯來書》1:5、6,在通常的意義上,耶穌並非天使。《希伯來書》2:16-17 表明耶穌取了人的本性,而非天使的本性。 保羅在《加拉太書》4:14中提到,加拉太人接待他,彷彿他是一位天使。然而,保羅並非在說他除了是人之外還有其他身份。
問:在《瑪拉基書》3:5 中,勞工和寡婦可能會受到哪些形式的剝削?
答:靠工資謀生的勞工,與那些擁有大量土地或投資、無需從事日常工作的人形成對比。以下至少有四點值得思考:
1. 試想一場談判:你想向一位走投無路的人購買某樣東西。你或許能將價格壓得很低,但即使對方會不情願地同意,你又會在什麼時候不再壓價,因為這樣做就是在利用對方?有些人根本沒有這樣的底線。 你可以問問自己:如果上帝看見你的談判(祂確實會看見),而其他人也聽說了這件事,那麼在什麼時候,他們會不再認為你是個好談判者,反而覺得你冷酷無情且不公平呢?
2. 有時人們會利用他人的恐懼來佔便宜。我讀到一則關於土地的談判案例,那塊地上有一棟結構不穩、無法安全居住的房屋。賣方非常明確地指出,這塊土地上的房屋無法安全居住,必須拆除。 但在交易完成前,一場大火突發,將那棟破舊的房屋燒得一乾二淨。於是買方的律師便主張,既然那棟破舊房屋已不復存在,這塊土地的售價就必須調低。雖然那棟房屋本來就要被拆除,但這位律師卻利用賣方的恐懼,以此不公平地佔了他們的便宜。
3. 有時產品或服務雖以約定價格售出,但成交後卻會附加許多買方事先不知情的費用。此外,許多投資基金雖會標示其年度報酬率,但那是扣除費用前的數字。有些基金的費用甚至可能佔去50%的獲利。問題不在於他們所說的內容有誤,而在於他們隱瞞且未揭露的資訊。
另一方面,某位軟體承包商曾競標一項工程,卻敗給了出價更低的競標者。於是,他將整項工程以僅1美元的價格重新投標。最終,由於客戶提出大量變更要求,他從這項工程中獲取了可觀的利潤。收取費用以及因變更要求而獲利本無不妥。然而,這些事項應事先向潛在買家揭露,而非事後偷偷加入。
4. 在古代世界,許多工作都涉及體力勞動。雖然有些工作(例如織布)並不需體力勞動,但若寡婦遭到剝削或工資被扣留,她可能沒有男性能為她挺身而出。每當你處於可以利用他人的位置,僅僅因為你能逍遙法外,請記住:上帝正在注視著你,你必須為你所做的一切,以及你所隱瞞的一切,向祂交賬。
問:瑪拉基書 3:6 是否表明,上帝會持續透過新的啟示和經文與人溝通,正如某些摩門教徒所聲稱的那樣?
答:根據《當邪教信徒提問時》(When Cultists Ask)第90頁所述,像范·戈登(Van Gordon)這樣的摩門教徒聲稱,既然神是不變的,而且神曾經使用啟示和新經文,那麼神就永遠都會這樣做。
從邏輯上來說,不應將可能改變的「上帝的方法」與永不改變的「上帝本人」混為一談。
上帝的一個關鍵屬性是祂不說謊(民數記 23:19;希伯來書 6:18),而且上帝不會自相矛盾。然而,有些摩門教先知卻提出過一些非常奇怪的教導。例如,布里格姆·楊曾宣講說,亞當是我們的上帝和父親,是我們唯一需要與之相交的上帝(《講道錄》第 1 卷,第 50-51 頁)。 人們不應試圖以「神必須改變」這種觀念作為藉口,來為包括布里格姆·楊在內的奇異教義辯護。
問:在《瑪拉基書》3:8-10 中,人怎能「剝奪」全知全能之神的應得之物?
答:顯然,除非神允許我們如此行——即賦予我們選擇這樣做的自由——否則祂本應得的讚美、尊榮與獻祭,是不會被「剝奪」的。
然而,上帝不會被戲弄,最終,沒有人能逍遙法外。
問:在《瑪拉基書》3:10 中,今日的信徒是否應該奉獻金錢的十分之一?
答:自基督受死並復活以來,基督徒是受聖靈引導,而非受律法約束(加拉太書 5:18;參見歌羅西書 2:14),因此我們並沒有必須精確奉獻百分之十的「規定」。然而,既然我們已將生命獻給基督,許多基督徒會奉獻超過百分之十,這並非為了遵守某項規定,而是出於對基督的愛與感恩。 從某種意義上說,「十分之一」界定了慷慨奉獻的基礎。
問:瑪拉基書 3:10 是否教導說,奉獻十分之一在今生必定會為我們帶來財務上的回報?
答:不。我們最終可能在物質上像耶穌、保羅和其他使徒一樣一無所有。他們當中沒有人擁有任何值得一提的物質財富。更詳盡的解答請參閱《聖經中的難解經文》第351-352頁。
問:在《瑪拉基書》3:14中,為何有些人認為事奉神是徒勞的?
答:從世俗的角度來看,事奉神往往在財務上是不明智的,在身體上也是危險的。然而,《哥林多前書》1:18-26 說,神的智慧在世人眼中是愚拙的。從永恆的觀點來看,事奉神是人能為未來所做的最明智的長期投資。
第二點是,若半心半意地事奉神,那便是徒勞的。正如《雅各書》1:6-8 所言,心懷二意的人必不能從主那裡得著什麼。
問:瑪拉基書 4:1 和阿摩司書 2:9 是否如某些「第七日 Adventist」所言,教導「徹底毀滅」?
答:不是。瑪拉基書 4:1 說,驕傲的人和一切作惡的人都將如稈稈,而且「他們必不留根也不留枝」。沒有枝條意味著沒有後代,沒有根則意味著他們被徹底毀滅,以致永遠無法再生。同樣地,當阿摩司書 2:9 說亞摩利人被毀滅時,只是指他們被殺,並未提及死後的任何情況。
問:在瑪拉基書 4:2 中,「公義的太陽」如何「升起,其翅膀帶來醫治」?
答:這個優美的詩意表達有兩種應用。
就個人而言,神會赦免他們的罪,並醫治他們的不義。
就群體而言,當神的子民歸向祂時,神必醫治他們的土地,正如神在《歷代志下》7:14所應許的那樣。
問:在《瑪拉基書》4:3中,信徒何時、如何踐踏惡人?
答:《猶大書》14-15節說,當基督得勝再臨之時,祂將帶著萬千聖者降臨。然而,無論是《瑪拉基書》4:3還是《猶大書》,都沒有說信徒會殺害任何人。《瑪拉基書》4:3僅僅說惡人「必成為你們腳底下的灰燼」。
問:在《瑪拉基書》4:5-6中,這位以利亞是誰?
A:根據耶穌在《馬太福音》11:14 和 17:12-13 的說法,此處所指的是施洗約翰。
問:在《瑪拉基書》4:5-6 中,子輩如何歸向父輩,父輩又如何歸向子輩?
答:這發生在許多人聽了施洗約翰的講道後悔改的時候。人們回歸到他們敬虔的祖先所行的道路,並教導他們的兒女照樣行。
遺憾的是,並非所有人都聽從了施洗約翰的教導,正如《路加福音》7:29-35 所示。
問:瑪拉基書 4:5-6 是否如摩門教使徒詹姆斯·塔爾梅奇在《摩門教的活力》(第 71 頁)中所聲稱的那樣,是指為死人施洗?
答:不,理由有三。
1. 這節經文並非指洗禮、為死人施洗,或任何聖禮或儀式。相反地,它指的是施洗約翰作為耶穌的先驅,引導百姓回歸上帝。
2. 無論是摩門教徒還是其他人,都未曾在歷史上發現任何為死者施洗的證據,直到保羅時代一個名為「塞林提安派」的異端宗教團體才開始實行此儀式。
3. 很難相信就連摩門教徒自己也會將此視為替死者施洗。對摩門教徒而言,替死者施洗是一項秘密儀式,僅限聖殿成員得以觀看。然而約翰當時是在公開場合進行這項儀式,且當約翰施洗時,持懷疑態度的法利賽人和文士們來來往往。
問:在《瑪拉基書》中,有哪些至今仍存世的最早手稿?
答:《死海古卷》(約公元前1年):在《死海古卷》中,《十二先知書》有兩份抄本,分別稱為4Q76(=4QXIIa)和4Q78(=4QXIIc)。(《死海古卷譯本》第478-479頁)
4Q76 收錄了瑪拉基書 2:10-17;3:1-24
4Q78 收錄了瑪拉基書 3:6-7?
納哈爾·赫弗(Nahal Hever)卷軸與瓦迪·穆拉巴阿特(Wadi Murabba’at)卷軸均未收錄《瑪拉基書》。
總體而言,死海古卷中保存的瑪拉基書經文如下:2:10-17;3:1-24。更多詳情請參閱《死海古卷的意義》。
約公元350年左右的基督教聖經抄本收錄了舊約,其中包括《瑪拉基書》。其中兩部是《梵蒂岡抄本》(公元325-350年)和《亞歷山大抄本》(約公元450年),這兩部抄本中,十二小先知書被置於《以賽亞書》之前。《瑪拉基書》在《梵蒂岡抄本》和《亞歷山大抄本》中均完整收錄。
西奈抄本(西元340-350年)亦收錄了完整的《瑪拉基書》,其起始頁即為《撒迦利亞書》結束之處。
問:哪些早期作家曾提及《瑪拉基書》?
答:以下是曾引用或隱喻提及《瑪拉基書》經文的尼西亞大公會議前作家:
羅馬的克萊門特(公元96-98年)在《第一克萊門特書》第1卷第23章第11頁中,引用了《瑪拉基書》3:1的一半內容
《致狄奧尼修斯的書信》(約公元130-200年)第7章第27頁引用了《瑪拉基書》3:2,但未註明出處。
殉道者賈斯汀(約公元138-165年)在《與猶太人特里福的對話》第28、41章第208、215頁中,引用了《瑪拉基書》1:10等經文
殉道者賈斯汀(約公元138-165年)提及以利亞將在「耶和華那偉大而可畏的日子」來臨之前出現,並錯誤地將此歸因於撒迦利亞。《與猶太人特里福的對話》第49章,第219頁
殉道者尤斯丁在《與猶太人特里福的對話》第117章第258頁中,提及瑪拉基在聖經中所寫的內容
薩迪斯的梅利托(西元170-177/180年)(隱含提及)提到「舊約」,並列出其書卷。他並未逐一列出十二位小先知,而是統稱為「十二先知」。《摘錄集》第8卷第4片段,第759頁
安提阿的提奧菲洛(公元168-181/188年)在《提奧菲洛致奧托利庫斯書》第2卷第37章第110頁中,引用瑪拉基書4:1時寫道:「先知瑪拉基曾預言」
里昂的伊雷內烏斯(西元182-188年)在《反異端》第4卷第10章中引用了《瑪拉基書》3:10。
亞歷山大的克萊門特在《雜論》(公元193-202年)第4卷第14章第475頁中,引用瑪拉基書1:10、11、14時,將其歸於「先知瑪拉基」。他亦在《雜論》第3卷第4章第388頁中,引用瑪拉基書2:17時,將其歸於瑪拉基。
特土良(公元198-220年)在《論肉身的復活》第31章第567頁中指出,瑪拉基書4:2-3出自瑪拉基之手。
希波呂托(公元225-235/6年)在《論基督與敵基督》第61章第217頁中,將《瑪拉基書》4:2引述為「經由瑪拉基之口所說」
奧利金(公元225-254年)在《反塞爾蘇斯》第62章第602頁中,將瑪拉基書3:6引為瑪拉基所寫。
迦太基的西普里安(約西元246-258年)在《西普里安論著》第12篇第二卷第5章第517頁中,引用《瑪拉基書》2:5-7時標註為「見於瑪拉基書」。他在其他地方還引用了《瑪拉基書》1:14;2:1-2;2:10;4:1-2等經文。
迦太基的西普里安(約西元246-258年)寫道:「先知瑪拉基也見證祂被稱為『太陽』,他說:『但對敬畏耶和華之名的人,公義的太陽必為你們升起,祂的翅膀上有醫治。』」見《西普里安論著》第4篇第35章,第457頁
迦太基的基普良(約西元246–258年)在《基普良論著》第12篇第三章第20節第541頁中,引用《瑪拉基書》2:5時,稱其為「在瑪拉基書中」。
亞達曼提烏斯(約西元300年)在《論真信仰的對話》第二部分c節第104頁中,引用《瑪拉基書》2:10(出自《七十士譯本》)時,稱其為「先知所言」。
奧林匹斯與帕塔拉的梅索迪烏斯(公元270–311/312年)在《論詩篇的演說》第1章第394頁中,提及瑪拉基書4:6(該經文亦見於路加福音1:17)。
亞歷山大里亞的亞歷山大(公元313-326年)在《論亞流異端書信》第2封第3章第298頁中,將瑪拉基書3:6引為「先知所言」。
拉克坦提烏斯(約西元303–約325年)在《神學綱要》第4卷第11章第109頁中,將《瑪拉基書》1:10、11引為瑪拉基所言。他在《神學綱要精要》第48章第242頁中,亦將同一節經文引為瑪拉基所言
尼西亞會議之後
敘利亞的阿弗拉哈特(西元337–345年)
亞歷山大的亞他那修(西元367年)(因提及十二先知而可推知):「因此,舊約共有二十二卷書;……至於先知書,那十二卷被算作一卷書……。」亞他那修《復活節書信》第39封第4章第552頁。
普瓦捷的希拉里(西元355-367/368年)
敘利亞的以法蓮(西元350-378年)
卡帕多細亞的巴西爾(西元357-378年)
耶路撒冷的西里爾(約西元349-386年)在《第15講》第2章第104頁中,引用瑪拉基書3:1-3,5時,將其歸於先知瑪拉基
米蘭的安布羅修(西元370-390年)
納齊安佐的格雷戈里(公元330-391年)
敘利亞文《階梯之書》(Liber Graduum)(西元350-400年)提及瑪拉基書時,均指其為先知瑪拉基所著。 「為使你們確信此事屬實,瑪拉基書中有如下記載:『我必拒絕你們的獻祭,因為我曾作見證,見你們與你們年少時的婦女同在,你們卻對那些與你們立約的婦女不忠。但我必向你們信實。』」《梅姆拉》(Memra)第22卷第19章第268頁
薩拉米斯的埃皮法尼烏斯(公元360-403年)
譯者魯菲努斯(西元374-406年)
約翰·金口(西元前407年)引述瑪拉基書3:2-3時,將其歸於瑪拉基所著。《致墮落的西奧多書信》第9卷,第12章,第101頁
耶柔米(西元373-420年)論述舊約各書卷。他特別論及《創世記》、《出埃及記》、《利未記》、《民數記》、《申命記》、《摩西五經》、《約伯記》、《拿弗之子耶穌》(即《約書亞記》)、《士師記》、《路得記》、《撒母耳記》、《列王紀》(兩卷)、十二先知書、《何西阿書》、《約珥書》、《阿摩司書》、《俄巴底亞書》、《約拿書》、 彌迦書、那鴻書、哈巴谷書、西番雅書、哈該書、撒迦利亞書、瑪拉基書、以賽亞書、耶利米書、以西結書、但以理書、以斯帖記、以斯拉記、尼希米記,《書信》第53封 第7-8章 第99-101頁。
佩拉吉派異端分子莫普蘇埃斯提亞的西奧多(西元392-423/429年)曾為《瑪拉基書》撰寫了一部完整的註釋。
希波的奧古斯丁(公元388-430年)在《上帝之城》第17卷第35章第380頁及第18卷第36章第382頁中提及哈該書、撒迦利亞書和瑪拉基書
半佩拉吉派的神學家約翰·卡西安(公元419-430年)
蘇格拉底的《教會史》(約公元400-439年)
問:在《瑪拉基書》中,希伯來文與希臘文《七十士譯本》之間有哪些翻譯差異?
答:以下列舉希伯來文馬所拉文本(列於首位)與希臘文《七十士譯本》(列於第二位)之間的差異範例,除非另有註明。
瑪拉基書 1:1 瑪拉基的名字譯為「我的使者」(馬所拉文本)與「祂的使者」(七十士譯本,參見莫普蘇埃斯提亞的西奧多在《瑪拉基書註釋》第1章第398頁)
瑪拉基書 1:1 增補「請務必將此銘記於心。」
瑪拉基書 1:3 「使他的山嶽成為荒涼,將他的產業賜給曠野的豺狼。」 vs. 「使他的疆界荒蕪,將他的產業化為曠野的居所。」
瑪拉基書 1:4 「邪惡之地」 vs. 「邪惡的疆界」
瑪拉基書 1:5 「越過邊界」對比「在邊界上」
瑪拉基書 1:7 「玷污了你們」 vs. 「玷污了它」
瑪拉基書 1:7 「耶和華的桌子被藐視」 vs. 「耶和華的桌子被玷污,你們竟藐視那擺在桌上的。」
瑪拉基書 1:10 「你們當中誰會關上門,使你們不徒然在我祭壇上生火!」 vs. 「因為即使在你們當中,門也必關上,無人會徒然在我祭壇上生火」
瑪拉基書 1:11 「因為從東到西,我的名在萬國中必被尊為大;在各處都要向我的名獻上香,並獻上純淨的素祭。 因為我的名在萬國中必被尊為大,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對比「因為從日出之地直到日落之處,我的名在異邦人中已被尊為大;在各處都向我的名獻上香,並獻上純潔的供物;因為我的名在異邦人中被尊為大,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 (《七十士譯本》)對比「從日出之處直到日落之處,我的名在萬國中已蒙尊榮,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在各處,他們都向我的名獻上潔淨的祭物。」(特土良(西元198-220年)《答猶太人》第五章,以及《反馬吉安》第三卷第二十二章與第四卷第二章)
瑪拉基書 1:12 「它的果子,就是祂的食物」 vs. 「它的食物」
瑪拉基書 1:13 「掠物」 vs. 「被撕裂的祭物」
瑪拉基書 1:13 「你們帶來的」 vs. 「倘若你們帶來的」
瑪拉基書 1:14 「但那行詭詐的必受咒詛」 vs. 「那有權柄的人必受咒詛」
瑪拉基書 1:14 「我的名當受敬畏」 vs. 「我的名當受尊榮」
瑪拉基書 2:3 「他必將你們帶到那裡」(馬所拉文本)對比「我必將你們從我面前趕出去」(七十士譯本、敘利亞譯本)
瑪拉基書 2:3 「祂必將你們帶到那裡」 vs. 「我必將你們從我身旁帶走」(七十士譯本與敘利亞譯本)
瑪拉基書 2:12 「喚醒或回答」 vs. 「作見證或回答」
瑪拉基書 2:12 「醒來」 對比 「直到/為要」
瑪拉基書 3:1 「開闢道路」 vs. 「勘察道路」
瑪拉基書 3:9 「咒詛」(馬所拉文本)對比「凝視」(七十士譯本,莫普蘇埃斯提亞的西奧多在《瑪拉基書註釋》第3章第419頁)
瑪拉基書 4:2-3 「……你們必出去,如牛棚裡的小牛般蹦跳。你們必踐踏惡人……」 對比 「……你們必出去,如從枷鎖中釋放的小牛般躍動。你們必踐踏惡人;」 (《七十士譯本》)對比「你們要從墳墓中出來,」(瑪拉基書所言)「如同從捆綁中被釋放的小牛犢,並要踐踏你們的仇敵。」(特土良(西元198-220年)在《論肉身的復活》第31章中所言)。 另見賈斯汀·殉道者所著《與特里福的對話》(約西元138-165年)第117章,以及里昂的伊雷奈烏斯(西元182-188年)所著《反異端》第四卷第17章。
請注意,在希伯來聖經中,基督徒所稱的《瑪拉基書》4:1-6,在猶太人眼中被視為《瑪拉基書》3:19-24。
除非另有註明,經文引自《聖經:貝雷安標準譯本》(BSB),該譯本已歸入公共領域:https://berean.bib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