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來自《約書亞記》的聖經提問
問:《約書亞記》這本書的主要要點是什麼?
答:《約書亞記》的獨特之處在於,它至少可以從三個層面來解讀。
1. 《約書亞記》記述了上帝帶領以色列人征服巴勒斯坦的過程。
2. 它既是出埃及事件的高潮,也是以色列人定居巴勒斯坦的開端。
3. 本書主要闡明順服如何帶來勝利與祝福,其次則說明悖逆如何導致失敗。《士師記》也有類似的教訓,但順序相反,且《士師記》針對各種悖逆的類型提供了更多教訓。最後,《約書亞記》有助於我們從這位敬虔領袖的榜樣中學習。
問:在《約書亞記》1:4 中,既然赫人居住在以色列以北(即現今的土耳其),神是如何將赫人的地賜給以色列人的呢?
A:《約書亞記》1:4 所指的並非現代土耳其的土地。事實上,赫人曾在迦南中部設立殖民地,其中就包括基遍這座城。
問:在《約書亞記》1:4中,「大海」指的是什麼?
答:「大海」是他們對地中海的稱呼。
問:在《約書亞記》1:8中,所應許的是什麼樣的繁榮?
答:神應許約書亞在軍事上得勝。約書亞本人從未特別富有。雖然神會以各種方式賜給基督徒成功,但我們必須謹慎,不要被貪愛錢財這惡習所左右。關於財富上的興盛,我們唯一能說的是:我們在今生或許能像耶穌和保羅那樣富有,而他們所擁有的其實並不多。
問:在《約拿書》1:8中,「你做什麼」是什麼意思?
A:這可能指「你從事什麼工作(職業)」,也可能指「你正在做什麼(在這艘船上)」。
問:在《約拿書》1:8-10中,當約拿說他敬拜那位創造海與地的主時,他們為何會害怕?反正他們本來就不敬拜那位獨一真神。
答:他們雖不相信那位獨一真神,但顯然也沒有完全排除祂的存在。異教徒往往對新的神明持接納態度,若有人宣稱祂創造了大海,那麼在這種情況下,那位神便值得他們正視。今天有些人也是如此。他們不接受那位獨一真神,但也不完全排除祂的存在。他們喜歡保持中立。
問:《約書亞記》1:11 是發生在《約書亞記》3:1 之前還是之後?
A:兩種情況都有可能;敘事本身是嚴格按照時間順序排列的。一般來說,在聖經中,除非經文明確指出,否則不能假設事件必然是按時間順序排列的。
問:在《約拿書》1:11-15 中,船員們將約拿扔進海裡——那似乎是必死無疑的結局——這樣做對嗎?
A:通常來說不對。但他們當時走投無路,當約拿吩咐他們這麼做時,他們便做了他們認為必須做的事。神迫使他們將約拿扔進海裡,面對看似必死無疑的處境,這看似嚴苛;但神藉此使許多外邦人得著生命。
問:在《約書亞記》1:15中,既然神在《約書亞記》1:3已經將那地賜給他們,為何他們還必須去佔領那地?
答:這裡有個重要的教訓。神雖然已經宣告那地是他們的,但要佔有神的應許,艱鉅的任務仍在前頭。今天,要得勝,往往必須與神同工,去佔有神所賜的一切。
問:在《約拿書》1:16中,水手們是否信了真神?
A:聖經並未明確說明。可能有兩種情況:
a) 他們確實歸信並只敬拜真神,
b) 他們只是對真神懷有極大的敬畏,既向祂獻祭,也繼續向他們的偶像獻祭。
問:在《約書亞記》2:1中,喇合真的只是個客棧老闆嗎?
A:根據《希伯來書》11:31 和《雅各書》2:25,她並非如此。在聖經以外,《第一克萊門特書》(公元96-98年)第1卷第12章第8頁,亦有相同記載。《納爾遜研讀聖經》第355頁指出,此處的希伯來文詞彙意指一般性的客棧,與宗教聖殿無關。
《新國際版聖經》(NIV)的腳註雖寫著「或可能是旅店老闆」,但此處的說法並不正確。
問:在《約書亞記》2:1中,為何敬虔的人要前往像喇合那樣的家?
答:今日敬虔之人不應如此行。《箴言》5:8在論及誘惑的語境中指出,男人甚至不應靠近放蕩婦女的門口。然而,在回答此問題時有三點需考量:
1. 《箴言》5:8 當時尚未寫成,人們無須遵守尚未啟示的誡命。
2. 聖經既未贊同也未譴責他們下榻之處。
3. 希伯來文中,「旅店老闆」與「妓女」使用同一個詞彙。正如《希伯來書》11:31 和《雅各書》2:25 所示,喇合無疑屬於後者。然而,同一個詞彙同時指代這兩者,可能有其文化上的原因。 或許客棧及其他住宿場所的房間具有雙重用途,對品行端正的人而言,這些房間僅是睡覺之處。若果真如此,當每間客棧都兼具賣淫場所的功能時,敬虔之人因正當理由下榻客棧,或許在所難免。
問:在《約書亞記》2:4-9 中,上帝是否因喇合說謊而賞賜她?
答:聖經從未說過神因喇合說謊而賞賜她,但《希伯來書》11:31 表明,神是因她信靠祂而賞賜她。除此之外,基督徒對此意見不一,主要有兩種解讀。
1. 有人認為喇合的謊言是義行。為了拯救無辜的生命,或在戰時,對惡人說謊是可以接受的。《新日內瓦研讀聖經》第298頁指出:「欺騙是戰爭中必要的戰術。」
2. 另一些人則認為,喇合的說謊並非義行。然而,喇合當時並不了解神的律法,儘管她的認識尚不完備,神仍因她跟隨祂而賜福予她。《735個令人費解的聖經問題解答》第88頁指出,神會祝福罪人,即使他們有罪,因為所有人類都是罪人。
另請參閱對《希伯來書》11:31及《雅各書》2:25的討論。
問:在《約書亞記》2:7中,「ford」(小寫f)指的是什麼?
答:是指河流中水淺可涉的渡口。
問:在《約書亞記》2:18-21 和 6:22-23 中,那條緋紅線有何重要意義?
答:對喇合和以色列人而言,這純粹是他們之間用以確保她全家性命的標記。
里昂的伊雷內烏斯(公元182-188年)在《反異端》第四卷第20章第12節(第492頁)中提到,從窗戶垂下的緋紅線,讓人聯想到以色列人在埃及時塗在門楣上的逾越節羔羊之血。 我們也可以看到,這讓人聯想到耶穌為我們所流的玫瑰紅般的寶血。因此,從某種意義上說,我們也有一條緋紅線,作為我們免於上帝忿怒的象徵。
問:在《約書亞記》3:7中,為什麼神要「高舉」約書亞?
答:神希望百姓敬重約書亞。這樣他們就更願意順服他,並信靠約書亞。《腓立比書》2:29 指出,敬虔的人應當受到認可與尊榮。
問:在《約書亞記》3:9-16 中,約書亞為何要從迦南地中央發動進攻?
答:從軍事角度來看,這確實是明智之舉。 從中部發動進攻,將北部約110萬人與南部90萬人分隔開來。有趣的是,約書亞先攻擊迦南中部以分割南北的戰略,顯然為英國陸軍元帥埃德蒙·H·艾倫比所熟知。他在第一次世界大戰中採用相同的戰略,將巴勒斯坦從土耳其人手中解放出來,同樣取得了勝利。
問:在《約書亞記》3:9-13中,他們過約旦河時遇到困難了嗎?
A:對上帝來說這根本不是問題。約旦河在耶利哥一帶,一年中的大部分時間寬約 80 至 100 英尺,但在春季洪水期間,河寬可達一英里。 探子們能穿越水深約3英尺的淺灘,但那裡一次只能讓少數人通過。看來以色列人似乎需要一個非常寬闊的渡口,否則就得繞遠路。然而,神有一條更快捷的途徑,約書亞在《約書亞記》3:9-13中向百姓說明了這件事。
這是一項神蹟,因為「神父的腳一踏進水裡」(《約書亞記》3:15-16),水便停住了,他們得以在乾地上過河(《約書亞記》3:17)。
問:在《約書亞記》3:10中,既然神必會在他們面前將迦南人趕出去,為何甚至在士師時代,仍有部分迦南人留存?
答:神並非說祂必會驅逐迦南人,而是說祂必在他們面前驅逐迦南人。若他們停止與迦南人爭戰,迦南人便不會被驅逐。
即便是今日,仍有某些戰役是神必與我們同在以得勝的,但若我們拒絕迎戰,便無法獲得勝利。
基督教詩歌中常有「渡過約旦河」的主題。這個主題意指離世並安然進入天上的應許之地。然而,這並未準確反映約旦河對以色列人而言的真正意義。對他們來說,渡過約旦河意味著開始爭戰,以奪取神應許給他們的產業。這將是一項艱鉅的任務! 神告訴以色列人,他們可以得著應許之地,但顯然迦南人並未領會這訊息。同樣地,在我們的生活中,神應許了我們所渴望的事物,但撒但似乎不願鬆開他的掌控。就像以色列人一樣,我們需要勇敢地領受那些應許。如同約書亞,我們不應妥協,而是要透過順服與辛勤努力,去征服前方的艱難。
問:在《約書亞記》3:15-16中,自那時以來,約旦河是否曾停止過流動?
答:是的,自從約書亞率領百姓渡過約旦河以來,約旦河在其他時候也曾停止流動。 1927年,亞當鎮附近發生山崩,導致河水阻塞長達20小時。然而,若非出於神的權能,實在難以解釋為何神父們剛踏入約旦河,河床便立刻乾涸。身為當時的以色列人,親眼目睹河水突然乾涸,又根據《約書亞記》4:18的記載,河水又同樣突然恢復原狀,這景象想必令人驚嘆不已。
問:以色列人是在《約書亞記》3章17節所記載的地點渡過約旦河,還是《約書亞記》4章5節、10-11節所記載的地點?
答:事件的順序如下:
1. 神父們將約櫃抬到約旦河中央,並停留在那裡,正如《約書亞記》3:17的前半段所述。
2. 正如《約書亞記》3:17後半段所述,在神父們駐留期間,百姓渡過了約旦河。
3. 有人取了十二塊石頭,從河的西岸(迦南)將它們搬到河中央,正如《約書亞記》4:5 所記載。
4. 那些一直與約櫃一同站在約旦河中央的神父,直到一切都完成後,才終於渡過河去,正如《約書亞記》4:10-11所記載的。
目前尚不清楚這些人是在最後一批百姓渡過後,還是當部分百姓仍在渡河時,才將這十二塊石頭搬運過去的。
問:在《約書亞記》4:5-9中,他們為何要取出十二塊石頭?
答:這是為了作為他們的紀念(《約書亞記》4:6),且每塊石頭代表一個支派(《約書亞記》4:5)。
值得思考的一點是,約書亞並未堅持要將十二支派融合為一個支派,而是讓各支派安於自身的獨特性,同時堅持在對上帝及彼此的委身上保持合一。 身為基督徒,我們無需假裝不同的文化都應該一模一樣。相反地,一方面,我們不同的文化是值得歡欣與驚嘆的源頭;另一方面,這些文化差異也賦予我們不同的視角,這對我們在彼此守望、避免陷入謬誤與罪的盲點時,具有極高的價值。
假設你是以色列人之一。當約書亞要求十二人回到河中央撿一塊石頭時,你會自願前往嗎?請記住,當時你唯一能確信河水不會倒灌的依據,就是看見神父和約櫃正位於河床中央。
問:在《約書亞記》4:13中,為何來自約旦河東各支派的軍中男子總數約為四萬人?畢竟《民數記》26:7、18、34顯示,能服役的人數是這個數字的兩倍以上?
答:首先列出三個與答案無關的要點,然後才是答案。
1. 《民數記》第1章記載了另一次人口普查,但那是40年前進行的,因此與本問題無關。
2. 第二次人口普查與進軍之間雖有短暫時間間隔,但該時間間隔極短,人數差異應不超過百分之一左右。
3. 瑪拿西支派的人民居住在約旦河兩岸,因此瑪拿西支派中52,700人中,僅有部分居住在約旦河以東。然而,迦得支派與流便支派合計有84,230人,這比約40,000人還要多。
這個問題有兩點需要考量。
並非百分之百的男子都在軍中。《申命記》20:5-8 命令,若有人剛種下葡萄園、已訂婚,或是心生懼怕,則應留在家中。很可能有一定比例的人留下來照料羊群和牛群,並保護婦孺。
逃避徵兵者?有人可能會辯稱,當時實際服役的人數本應更高。或許這個數字是合理的,又或許有太多男子聲稱自己膽怯,或是擅離職守。人們並不總是會做他們理應做的事。
問:在《約書亞記》4:19中,那十二塊石頭是否具有以色列人到來之前的迦南意義,類似於英國的巨石陣?正如《阿西莫夫聖經指南》第212頁所言,這種可能性相當大?
答:不,沒有考古證據顯示這些石頭在以色列人來臨之前具有任何特殊意義。如果是以色列人自己帶來的石頭,那麼在以色列人抵達之前,那裡就不可能存在任何石製祭壇。
問:在《約書亞記》4:19中,以色列人的宗教是否吸收了吉爾加爾的元素,類似於穆斯林「從異教過去吸收了卡巴聖殿和麥加的神聖性,以及基督教從以冬至為中心的異教儀式中吸收了聖誕節慶祝活動」?
答:不。這其中存在一些錯誤的假設。
1. 雖然「吉爾加爾」這個名字可能有多種含義,但沒有證據表明它意指「石圈」。
2. 沒有證據表明吉爾加爾具有迦南人的宗教意義。
3. 沒有證據顯示其與巨石陣(Stonehenge)有相似之處。
穆斯林的《布哈里聖訓》坦承,在穆罕默德之前,古萊什族曾在卡巴聖殿內供奉360尊偶像。
基督徒慶祝聖誕節是為了紀念基督的誕生。聲稱這是從異教的冬至節慶中借鑒而來,並非事實。在羅馬人全年約二十五個節日之中,正是「薩圖爾納利亞節」(12月17日至24日)期間,奴隸會獲得暫時解放。當時許多基督徒本身就是奴隸,他們在獲得暫時自由之際慶祝,這完全合乎情理。
問:在《約書亞記》4:24中,全地的人是否都知道這個神蹟?
答:雖然該地的所有居民以及中東各族無疑都聽說過此事,但《約書亞記》4:24 並未指出當時地球上所有的人都聽說了這件事。另一方面,鑑於《聖經》的印刷數量以及各種譯本的數量,如今世界上幾乎 100% 的人都聽說過這件事。
問:在《約書亞記》5:2-5、7中,以色列人為何在此之前沒有給他們的孩子行割禮?
A:聖經並未說明這是出於悖逆、疏忽,還是因為旅途中進行割禮較為困難。
問:在《約書亞記》5:9中,「埃及的羞辱」指的是什麼?
A:「羞辱」意指恥辱或責備。這份羞辱並非源於以色列人身為奴隸的事實,而是他們離開埃及後的不順服。作為歷史註腳,羅馬、迦太基和希臘的人口中,約有半數至三分之二是由奴隸組成的。
問:在《約書亞記》5:13-15中,約書亞所看見的那位不同尋常的人,是在以色列人那邊還是迦南人那邊?
A:聖經明確指出祂不在任何一方。當然,神不在迦南人那邊,但由於約書亞和以色列人並非毫無罪過、完美無瑕,祂也不在他們那邊。今日,我們或許會疑惑:神是否站在我們這邊?祂是否會永遠順從我們的意願?神並非站在我們這邊;相反地,我們應該站在神這邊。
問:在《約書亞記》5:13-15中,那位「元帥」究竟是誰?
答:這是耶穌基督道成肉身前的顯現。少數基督徒認為這可能是大天使米迦勒,因為《啟示錄》12:7-8記載米迦勒曾率領天使與撒但爭戰。然而,《啟示錄》19:11-16中擔任「元帥」角色的是耶穌。
但最能闡明此論點的是,這位元帥在《約書亞記》5:14 接受了敬拜,而《啟示錄》22:8-9 顯示,神的天使並不允許人敬拜他們,也不允許人俯伏在他們腳前。 此外,這位元帥吩咐約書亞脫下鞋子,因為他所站立之地是聖地(《約書亞記》5:15)。這讓人聯想到《出埃及記》3:3-5中,摩西在燃燒的荊棘前與神交談時,也必須脫下鞋子。
問:在《約書亞記》5:14中,當約書亞察覺這位元帥並非尋常人時,為何他會以那樣的方式回應?
答:約書亞回應的順序頗具深意。
1. 首先,約書亞在祂面前俯伏在地。
2. 其次,約書亞詢問這位元帥是否有話要對他說。
3. 當那位元帥吩咐他在聖地脫下鞋子時,約書亞便遵從了。
今日,當我們跟隨神時,切勿混淆回應的順序。敬拜神應先於認識神的事實,而我們必須先明白神的旨意,才能順服。
問:在《約書亞記》5:14中,約書亞究竟收到了什麼樣的訊息?
答:那是一個明確的信息,雖然並非以言語傳達,而是透過元帥實際的臨在顯明。這信息就是:元帥正與以色列人同在、看顧他們,他們無需懼怕。
問:在《約書亞記》5:15中,約書亞當時所站立的那片土地,至今仍是聖地嗎?
答:未必。是神使萬物成聖,聖地可能會被玷污,從而不再聖潔。
問:在《約書亞記》第6章中,為什麼神讓耶利哥的城牆倒塌,卻沒有讓其他城市的城牆倒塌?
答:或許原因與神為何不會隨時為所有人做一切事相同。神不僅賦予我們在世上該做的工作,根據《以弗所書》2:10,選民被造的原因之一,正是為了行善。
問:在《約書亞記》第6章中,耶利哥的城牆倒塌,是否如《阿西莫夫聖經指南》第213頁所述,是因為迦南人被行軍的聲勢分散注意力之際,以色列的工兵在城牆下方挖掘所致?
A:這或許是個精妙的理論,但其中存在三個問題。
1. 他們只繞城行進了七天,這段時間根本不夠在城牆下方挖掘隧道。請記住,古代人沒有炸藥,因此他們必須在城牆下方進行大規模的挖掘。
2. 挖掘過程必須極為精準,才能在山坡上達到正確深度,甚至可能還得穿越護城河下方。
3. 沒有任何紀錄顯示,在 3,400 年前的當時,人們甚至曾想到過「在城牆下方挖掘以瓦解城牆」這種概念。已知首次嘗試瓦解城牆的案例,是馬其頓的腓力五世(公元前 220-205 年),他挖掘了一條假隧道;當士兵們將足夠多的塵土拋向空中,使隧道看起來幾乎完工時,市民們便投降了。 羅馬人在西元前189年圍攻科林斯附近的安布拉基亞時,曾對城牆進行挖隧道破壞。
問:《約書亞記》第6章是否表明我們不僅靠恩典,也靠行為得救?
答:不,儘管有人試圖如此主張。他們的論點是:雖然神憑著祂的恩典將耶利哥賜給以色列人,無需他們為此勞苦(約書亞記 6:2),但他們不僅必須相信城牆會倒塌,還必須在城牆倒塌前,繞城行進七天,共十三圈。
然而,城牆的倒塌並非源於他們的繞行;而是神以超自然的方式成就的。 順服地行善確實能為我們帶來祝福,但耶利哥的城牆並非關乎他們的拯救,而是關乎他們作為信徒在生命中攻克心志的堅固營壘。若說我們反對行善,或行善與得救之人的生命毫無關聯,這將是對我們立場的錯誤曲解。行善是拯救的產出,而非拯救的投入。
問:在《約書亞記》6:1-5中,約書亞是否知道神為何要以色列人繞城行進?
答:第6節告訴我們,約書亞被告知在第七天城牆將會倒塌。然而,約書亞並不知道神為何選擇以這種方式行事。我們可以推測是地震、城牆建在不穩固的地基上等等原因,但最終我們必須承認,神並不總是告訴我們祂為何要以某種方式行事。
有些人只有在完全理解所有「如何」與「為何」之後,才會相信某件事或順服神。約書亞所知道的——而《約書亞記》今日教導我們的——就是順服帶來祝福,不順服則招致失敗。即使我們不明白所有的「為何」或「如何」,仍選擇順服,這才是更真實的順服。 唯一的例外是:若我們認為神所指示的內容與祂在聖經中的教導相矛盾,我們可以確信,吩咐我們這樣做的人絕非神。
問:在《約書亞記》6:4中,以色列人本應在安息日休息,他們怎麼能連續七天繞行耶利哥呢?
答:他們在安息日應停止自己的勞作,而非停止遵行神的明確命令。特土良(約公元207/208年著書)是首批在《反馬吉安》第二卷第21章第313頁中回應此異議的人之一。
問:在《約書亞記》6:18-19中,既然以色列人可以保留其他城邑的戰利品,為何卻不能保留耶利哥的戰利品?
答:上帝通常要求將勞動的初熟之物獻給祂。此外,推翻耶利哥城牆的並非以色列人,而是上帝。根據《考古學能否證明舊約》第32頁所述,考古學家發現的一項不尋常現象是未被動過的穀物容器。這類物品在被征服的城市中幾乎從未被發現。因為要麼是守城者在圍城期間將其食用,要麼是征服者將其掠走。
問:關於《約書亞記》6:20,考古學告訴我們關於耶利哥的哪些資訊?
答:耶利哥是已知世界上最古老的城市之一。考古學家告訴我們,耶利哥大約在公元前7000年首次建成,約於公元前4000年被廢棄,並於公元前3200年左右重建。它是約公元前2300年被亞摩利人摧毀的眾多城市之一,後來由他們重建,並於約公元前1400年再次被摧毀。 耶利哥設有瞭望塔和兩道城牆:一道厚達12英尺的內城牆,以及一道厚6英尺、高35英尺的外城牆。內城牆位於外城牆內側5至10英尺處。 居民在城牆之間的木板地上建造房屋,喇合的家很可能也是如此。後來,那幾名探子便能從她的窗戶爬出,逃離城鎮。耶利哥是巴勒斯坦境內一座中小型城市,坐落於一座高11英尺、面積200×400碼的山丘上。該山丘坡度為35度,因此攻城槌難以有效衝破城牆。 耶利哥佔地8英畝;相較之下,米吉多佔地14英畝,而最大的城市哈佐爾則佔地200英畝。耶利哥的人口至多10,000人。城內有一處泉眼供應水源,且耶利哥防禦工事堅固,要攻陷此城實屬不易。這兩名探子應該觀察到了這些事實,並向約書亞報告了。
問:《約書亞記》6:20 記載的耶利哥城牆超自然倒塌,是否有考古證據支持?
答:有。1990年,布萊恩特·G·伍德(Bryant G. Wood)發現了堅固的城牆、大量穀物(意味著圍城時間不長),且沒有遭掠奪的跡象(因為穀物依然在原處)。 約翰·加斯坦(John Garstang)是最早發現大量炭化穀物的人。《聖經中的難解之語》(Hard Sayings of the Bible)第182-183頁提到,有證據顯示曾發生里氏8級的地震,這可能在城牆上留下裂縫。內層的泥磚牆倒塌在外的石牆之上,形成了一條便利的斜坡——對以色列人來說,這確實十分便利。
這場攻佔發生於何時?來自塞浦路斯的陶器顯示,時間約在公元前1450年至1400年間。埃及護身符上刻有當時法老的名字,其年代可追溯至約書亞時代。碳-14定年法將這場毀滅定於公元前1410年,誤差範圍為正負40年。 除《聖經難解之處》(Hard Sayings of the Bible)第182-183頁外,本回答的資訊亦取自《當批評者提問》(When Critics Ask)第136-137頁及《聖經難題百科全書》(Encyclopedia of Bible Difficulties)第156-157頁。前兩者均引用布萊恩特·G·伍德(Bryant G. Wood)發表於《聖經考古評論》(Biblical Archaeology Review)1990年3月/4月號的論文。
另請參閱《法老與君王:一場聖經探索》(Pharaohs and Kings: A Biblical Quest)第299至308頁,了解一位非基督教學者對以下問題的見解:為何部分學者過去曾將耶利哥視為聖經考古學最大的失敗之一,以及羅爾(Rohl)如何證明約書亞的記載在此處已被證實正確。
阿爾弗雷德·霍爾特(Alfred Hoerth)在其著作《考古學與舊約》(Archeology and the Old Testament)第209及210頁中指出:「關於耶利哥陷落的考古證據長期以來備受爭議。自1907年起,卡爾·瓦茨因格(Carl Watzinger)對該遺址進行發掘,並得出結論:該地在青銅器晚期(1550-1200年)期間無人居住。 1930年代,約翰·加斯唐(John Garstang)在該遺址進行了數個挖掘季,並宣布他發現了一道坍塌的雙重城牆,以及一處遭火災摧毀的居住區(「第四城」),這些遺跡的年代均約為公元前1400年。1952年至1958年間,凱瑟琳·肯揚女爵(Dame Kathleen Kenyon)對耶利哥進行了發掘。 她認同加斯唐發現的墓葬、部分陶器,以及一處可能的建築(加斯唐所稱的「中段建築」),其年代均可歸於青銅時代晚期 IIA 期(1450/1400–1350/1300)。但她本人僅在原址發現了少量青銅時代晚期的城牆殘片,以及一只青銅時代晚期的舀水小壺。 此外,肯尼恩更精細的發掘技術揭示,加斯唐所斷定為約書亞時代的雙層城牆,實際上屬於更早的青銅時代早期。她將第四城(City IV)的毀滅時間定於青銅時代中期第二期(Middle Bronze Age II)末期(約1550年)。肯尼恩因此得出結論:當時並無一座有城牆環繞的城市供約書亞攻陷。
直到1980年代初期,肯揚研究的最終成果才得以出版供學界研讀。相關研究促使布萊恩特·伍德(1990)認同那道雙重城牆確實屬於更早的時期,但他同時也得出結論,認為第四城是在青銅時代晚期第一階段末期(約公元前1400年)被毀,這與加斯唐的觀點一致。 伍德基於陶器、瓢蟲形印章,甚至放射性碳定年法對第四城進行分析後發現,肯尼恩的結論主要基於某些進口陶器的缺失,且忽略了數量可觀的當地陶器——其中部分經伍德鑑定確屬青銅時代晚期。若伍德的觀點正確,則耶利哥的考古證據足以支持「出埃及記」發生於較早時期的說法。
第210頁註9:「關於青銅時代晚期的內部年代學或術語,目前尚無完全一致的共識。視所採用的年代學體系而定,青銅時代晚期第一階段結束於1450年或1400年。 這種變數的後果是,征服事件的證據可能存在於青銅時代晚期第一階段向第二階段過渡的時期,也可能完全位於青銅時代晚期第二階段之內。更複雜的是,這兩個時期之間存在大量文化連續性,有時難以確定青銅時代晚期第一階段何時結束、第二階段何時開始。因此,第四城(City IV)的存續期或許在遭到毀滅前,已延伸至青銅時代晚期第二階段。」
雖然大多數保守派聖經學者將出埃及事件定於西元前1450年左右,但也有人推測約在西元前1200年。然而,在西元前1200年左右,耶利哥並無任何人類居住的痕跡。
問:在《約書亞記》6:21等經文中,為何要懲罰進行人祭的迦南人,卻不懲罰阿茲特克人和瑪雅人等其他族群?
答:上帝確實曾透過征服、摧毀其文明以及造成大量人員傷亡,來懲罰那些文化。然而,上帝並未在今生對所有人和所有文化施以充分的懲罰。這要等到審判日才會發生。正如耶穌在《馬可福音》13:1-6 所顯示的,上帝在今生尚未對同等罪行給予同等懲罰。
問:在《約書亞記》6:21等經文中,為何上帝吩咐以色列人殺盡迦南人,而非其他民族?
答:迦南人雖有拜偶像之舉,但其他民族同樣有拜偶像之舉。《利未記》18:21-26 僅指出那地因其中居住的人而遭玷污。經文雖未說明原因,但我們至少能看出三個理由。迦南宗教有三個方面特別邪惡,且極易誘惑以色列人。
獻童祭:(《申命記》12:30-31)。在基色及其他地點的考古發掘,也證實了獻嬰兒為祭的行為。
宗教賣淫:這是迦南宗教中常見的主題。賣淫本身已屬不當,但更惡劣的是,神父竟會告訴你:若想成為虔誠的信徒,就必須參與其中。
同性戀:迦南人實行此舉是因為
1) 《利未記》18:22-24 如此記載,以及
2) 這在所多瑪和蛾摩拉十分盛行,而這兩地鄰近迦南且文化相通。
正如格利森·阿徹(Gleason Archer)在《舊約導論概覽》(Moody Press, 1974年,第279-280頁)中所言:「……以色列後續的歷史極其鮮明地說明了,只要允許迦南人居住在他們中間,以色列便始終面臨著嚴重的危險。」
然而,尚不清楚同性戀是否像獻童為祭和宗教賣淫那樣普遍。
問:在《約書亞記》6:21等經文中,你如何為神命令以色列人殺盡所有迦南人辯護?
答:答案說起來簡短明瞭,但你或許需要轉變思維模式才能理解。答案很簡單:神可以隨心所欲地行事。以下說明(希望)能幫助你理解這個答案。無論你是否認同神可以隨心所欲,或是否喜歡這個答案,至少你能完全理解這個答案所蘊含的全部意涵。
請回答「是」或「否」
(是/否) 若上帝延長人們的壽命,祂是否仍屬公義?
(是/否) 若上帝讓人的壽命變短,祂是否仍屬公義?
(是/否) 當某人該死的時候,上帝選擇祂所願意的任何方式,是否公義?
(是/否) 若上帝讓某些人比其他人活得更久,祂是否仍屬公義?
若您對上述任何問題回答「否」,請列舉相關法律條文(如有),並說明該條文的法律依據。
上帝可以隨心所欲地行事,也能隨心所欲地下令。即使上帝受制於我們的法律(祂其實不受制於此),我們的法律也絕不會試圖立法限制上帝能做什麼,正如它們不會立法規定龍捲風和颶風被允許做什麼一樣。
既然神的本性是良善的,祂所說的一切都是真實的,因此只有當某個例子與祂所啟示的關於祂本性與作為的一切相矛盾時,才能被證明是神的不公義。
所幸,上帝並非如那個極端例子那般。 聖經所說「神是慈愛的」,並非「強迫」神必須慈愛。相反地,神本就是慈愛的,祂是出於自由的意願,向我們彰顯祂不僅是慈愛的,同時也是公義的、聖潔的,並且有忿怒的。神邀請你跟隨祂,但祂並非在懇求你。若你不喜歡這樣,你可以走自己的路,而神也會走祂的路。但請想想,你自己的路究竟會通向何方……
問:在《約書亞記》6:21等經文中,上帝似乎並不怎麼友善。難道上帝不應該總是友善的嗎?
答:並非總是如此。事實上,神往往極其仁慈(雖然「滿有愛心」這個詞更為精確)。神的愛如此深厚,以致神子降臨世上受苦受死,在十字架上為我們的罪傾流祂自己的寶血。然而,對於那些拒絕神的人,以及那些傷害他人的人,神並不仁慈。無論在舊約還是新約中,神對祂的忿怒都比我們通常所表現的更為直率。 如果你能明白,雖然上帝充滿慈愛,但祂並非總是「好人」,祂也無須如此,那麼你就已經看穿了我們這個文化中關於上帝的最大誤解之一。
問:《約書亞記》6:25 提到「……直到今日」,這段經文是何時寫成的?
答:這表明《約書亞記》是在約書亞在世時寫成的,即在喇合有生之年。當然,從那時起直到今天,人們一直都在複製這些經文。
問:在《約書亞記》6章26節中,約書亞為何要對重建耶利哥的人發出這項咒詛?
答:聖經並未說明約書亞為何發出這項詛咒,而這詛咒確實應驗了。有人可能會說這並非詛咒,而只是上帝對未來將發生之事的警告。然而,與其發出這項詛咒,上帝本可以輕易地不讓此事發生。
那麼,為何要發出這項咒詛呢?人的理由與神的理由未必相同。以下有兩種推測。
人為原因:約書亞在擊敗耶利哥後情緒十分激動。或許他不想看到這座城被重建,因為它象徵著對神與他的反抗。
神聖的理由:或許神也不願看到這座象徵著對祂子民反抗的城邑,在接下來的數世紀中得以重建。有時神仍會允許人們做那些令祂不悅的事,但必須付出代價,例如重建耶利哥。
問:在《約書亞記》6:26 中,這項預言是否應驗了?
答:這是條件性預言的一個例子。在此情況下,唯有當耶利哥城被重建時,該條件才算應驗。根據《列王紀上》16:34的記載,伯特利的希伊爾重建了耶利哥城。他的長子亞比蘭和幼子西古布都死了。
問:在《約書亞記》7:1中,是只有亞干犯罪,還是整個以色列都犯罪了?
答:只有亞干及其家人犯了罪,但以色列的敗北表明,其他人也承受了亞干之罪的後果。
一個人的罪及其家人的牽連,使整個民族蒙受傷害。以色列人並未忘記這個教訓:因罪而死的並非只有亞干一人(約書亞記 22:20)。值得深思的是,還有其他例子顯示,一個人的罪會使許多人受苦。但就亞當與基督而言,雖然一個人的罪使許多人受苦,但那一位的義卻能拯救任何——信靠祂的人。 許多時候,一個人的行為會影響許多人。《撒母耳記上》第24章提供了另一個例子。
問:在《約書亞記》7:2-4 中,這究竟是神的懲罰,還是以色列領袖們的誤判?
答:這兩者並非互不相容。以色列人確實誤判了貝特爾和艾城中駐紮的士兵人數。然而,神可以隨祂的旨意增減我們的預見力和判斷力。
問:在《約書亞記》7:5-15中,為何其他人要為亞干的罪受苦?
答:遺憾的是,他人往往會因某人的罪而以兩種方式受苦。
1. 他們承受了自己並無過錯的懲罰(實際上是後果),就像今日嬰兒出生時,因母親曾服用古柯鹼、海洛因或酒精而產生依賴一樣。
2. 他們單純地默許了所追隨之人的罪行,因而與這些罪行同負罪責,並承受相應的懲罰。
《聖經知識註釋:舊約》中有另一則耐人尋味的評論:正如亞當、夏娃和大衛的罪一樣,亞干也是「看見、貪戀、並拿取」。法蘭西斯·薛華提到,亞干所拿取的物品,與今日人們會拿取的物品屬同一類。金銀代表純粹的物質主義,而那件來自巴比倫的外袍,想必非常時髦。 應許之地對亞干來說還不夠;他想要更多,因為他不滿足於神的護理。你的人生中,是否也有對神的看顧感到不滿的時候呢?
亞干的另一樁悲劇在於:在艾城的戰役以及隨後的所有戰役中,以色列人原本被允許保留那些貴重財物!倘若亞干當時能耐心等候,他本可以收集許多城邑的財寶。你是否也曾因不願等候並順服神,而錯失了神的祝福?
問:在《約書亞記》7:6中,為何約書亞會如此擔憂,在這次小規模交鋒中,他全軍竟有36人陣亡?
答:這並非單純關乎能否攻陷擁有一萬名戰士的艾城,而是要確保在未造成以色列人重大傷亡的情況下攻下該城,並在迦南其他約一百四十座城鎮的軍隊聯合起來之前迅速完成這項任務。
更糟的是,這顯示神當時並未幫助他們。若神不願幫助他們,約書亞便對在迦南得勝缺乏信心。
問:在《約書亞記》7:11-18中,為什麼神不直接告訴約書亞是誰犯了罪呢?
答:顯然,神對他們查明真相的過程,與他們最終找出正確對象的結果同樣重視。以下是當時發生的情況:
1. 所有百姓都已奉獻自己。
2. 這段延遲(一天)讓亞干及其家人有機會主動站出來。
3. 拈鬮的過程彰顯了神查明罪行的能力。
或許正因如此,隨著程序的拖延,事態的嚴重性才得以凸顯。試想自己就是亞干。當抽籤進行時,你會作何感想?或許你以為只要表現得若無其事,就能蒙混過關?這個漫長過程的用意,很可能是為了給亞干一個悔改的機會,但他並未如此行。神極其有耐心,但務必在毀滅降臨之前悔改。
與此形成有趣對比的是,《撒母耳記上》14:37-45 中約拿單被抽中為例。
問:在《約書亞記》7:12中,如果亞干和他的家人主動站出來進行告解,他們是否就能倖免於難?
答:聖經並未明言。然而,當《約書亞記》7:12 吩咐要毀滅一切當滅之物時,這並未指亞干。但當神在《約書亞記》7:15 吩咐要將持有當滅之物的人剪除時,對亞干而言就為時已晚。
問:在《約書亞記》7:18中,約書亞為何要「他的」家人站出來?
答:「他的」此處指的是西緬,而非約書亞。約書亞出自以法蓮支派(約書亞記 24:30)。
問:在《約書亞記》7:19中,「將榮耀歸給耶和華」是什麼意思?
A:這是嚴肅的囑咐,要人們說出真相。
問:在《約書亞記》7:24-26中,以色列人為何也殺了亞干的全家?
答:請看那些物品被埋藏的位置。答案中有七點需要考慮:
1. 他們同樣聽見了這道命令。
2. 他們同樣住在埋藏贓物的帳篷裡。若在他們不知情的情況下將贓物埋入土中,根本是不可能的。
3. 當他們有機會發聲時,同樣沒有挺身而出。
4. 他們同樣為自己默許的罪付出了代價。 在美國文化中,有一種觀念認為:無論兒童或青少年做了什麼,只要未滿18歲,大多數情況下都能免於嚴厲懲罰。這與上帝的觀點相悖,儘管上帝確實承認有「負責任的年齡」,而且《聖經》也說:「沒有律法的地方,過犯就不算為罪」(羅馬書 4:15;5:12)。
5. 《約書亞記》並未提及這些孩童的年齡。
6. 上帝不會因父親的罪而定孩子的罪(以西結書 18:4、19-20;申命記 24:16)。然而,當他們明知父親要他們違背上帝,卻仍順從父親的意願時,他們便要為此負責。
7. 雖然子女不需承擔父母的罪責,但正如《民數記》14:18 所示,神確實會藉著讓子女承受父親罪孽的後果來「懲罰」人。
問:在《約書亞記》8:1-35中,是神的權能,還是約書亞的戰略,使以色列人在艾城取得勝利?
答:兩者並非互斥。這項策略有助於讓以色列人趁城中無人防守之際攻佔伯特利和艾城,而當這兩座城被焚毀時,更使迦南戰士士氣大挫。然而,若士兵未能奮勇作戰,再好的策略也無濟於事;可以推斷,是上帝幫助以色列士兵打得出色。
問:在《約書亞記》8:1-35中,我們能從艾城的戰役中學到什麼教訓?
A:我們至少可以學到兩項教訓。
1. 倘若神不願某一方獲勝,即使擁有壓倒性的力量,也無法保證基督徒——或任何其他人——能取得勝利。
2. 成功通常會使普通人陷入失敗的風險,除非該人謹慎行事。謹慎意味著要從各方面審視問題,並以正確的視角看待事物。
問:在《約書亞記》8:17、25 以及《創世記》12:8 中,考古學家是否已發現艾城?
答:沒有,而且也有充分的理由。艾城是一座小城,約書亞記記載它已被「徹底」摧毀。約書亞記 8:17、25 指出,伯特利和艾城兩地的人口合計僅有 12,000 人。 在《約書亞記》7:3中,以色列人估計最初只需2,000至3,000名士兵就能擊敗他們。(在當今的戰役中,進攻方通常希望至少擁有2:1的人數優勢。)
《735個令人費解的聖經問題解答》第89-90頁指出,儘管當地地理環境與聖經記載不符,但多數考古學家仍認為艾城埋藏於埃特泰爾(Et Tell)土墩之下。 在埃特泰爾(Et Tell)的發掘顯示該處曾有一座城池,但該城於西元前2200年被毀,這比亞伯拉罕的時代還要早。然而,附近另一座名為基爾貝特·尼西亞(Khirbet Nisya)的土墩,很可能是艾城的遺址,尚需進行更多發掘工作。
不過,請勿忘記,由於艾城規模較小且曾被「徹底摧毀」,考古學家或許已無任何遺跡可供發掘。
問:在《約書亞記》8:25中,約書亞為何如此重視在艾城的勝利?
答:可能有兩個原因:軍事上的和屬靈上的。
軍事方面:約書亞既擔心軍隊士氣高昂,也擔心對艾城的長期圍攻會讓其餘的迦南人有機可乘,得以集結力量。
屬靈層面:然而,他最大的憂慮恐怕在於,那曾使約旦河分開、並使耶利哥城牆倒塌的大能,已不再與他們同在。 神吩咐他們佔領這片土地,但那裡有許多堅固的城邑;若沒有那股能力,他們自己將會被毀滅。無論是百姓還是約書亞都意識到,若神不與他們同在,他們便深陷困境。你是否曾試圖僅憑自己的力量(而非神的權能)去遵行神的旨意,卻遭遇困難?
問:在《約書亞記》8:25中,像艾城這樣的小城鎮,怎麼會有「一萬兩千」人呢?
答:有兩個原因。在希伯來文中,「男人」一詞可能指整體人口,而且城中很可能還有臨時駐紮的士兵。
問:在《約書亞記》8:25中,「一萬二千」是指僅有男性,還是指所有人?
答:字面意思雖清楚,但含義可作兩種解讀。可能是因為其他迦南人的增援,導致這座小城集中了12,000名男性士兵;又或者,在希伯來語中,「男人」一詞可泛指男女。
問:在《約書亞記》8:29中,約書亞為何要把艾城的死王掛在樹上?
答:請參閱《約書亞記》10:24 的解答。
問:在《約書亞記》8:30中,約書亞為何要在以巴山築壇?畢竟《列王紀上》12:31和15:14後來都明令禁止築高處祭壇。
A:此問題的解答需考量三點。
時間:即使《約書亞記》8:30 所記載的祭壇違反了《列王紀上》的禁令,但約書亞在以巴路山所築的祭壇是在這些命令頒布之前建成的。當你尚不知曉某項命令時,便不能因違反未來的命令而負上責任。參見《羅馬書》4:15;5:13。
順服:以巴山上的祭壇是為了在耶路撒冷實施集中敬拜之前使用而建造的。《列王紀上》顯示,神不希望有人建造任何未經授權的祭壇,而在那之前,神已授權在以巴山上建造祭壇。
目的:以巴山上的祭壇,以及耶路撒冷的聖殿,都是為了敬拜神而建造的。《列王紀上》12:32 顯示,耶羅波安建造高處祭壇,並非為了敬拜神,而是為了敬拜偶像。同樣地,《列王紀上》15:14 顯示,這裡的高處祭壇是用來敬拜亞舍拉和其他偶像的。
問:在《約書亞記》8:32-35中,以色列人為何在征服過程中暫停,並採取向北和向東前往基利心山這種在戰略上毫無意義的行動?
A:這向我們表明,在此情境下,屬靈的預備比軍事戰略更為重要。他們前往基利心山是為了行割禮,並重新將自己獻給耶和華。雖然基利心山是個偏僻之處,對婦女和孩童來說是合適的場所,但這並非主要原因,因為若將婦女和孩童留在約旦河對岸,或許能為他們提供更大的安全保障。
問:在《約書亞記》9:1-27 中,吉貝昂人不僅欺騙了神的子民,甚至公然說謊,神為何仍賜福給他們?
答:回答時需考慮以下三點。
1. 基遍人如何知道不該說謊?基遍人並沒有透過摩西所傳授的教導。
2. 即使假設基遍人擁有摩西的教導,有些基督徒(例如 R.C. 斯普羅爾)也教導說,在某些情況下——例如生死攸關的處境——信徒應該說謊。
3. 對基遍人而言,「最理想」的做法或許是信靠神,並向約書亞說出完整的事實——因為信徒不應彼此說謊(以弗所書 4:25)——並倚靠神向以色列領袖顯明祂的旨意。然而,正如羅馬書 4:15 和 5:12 所示,神不會因人未曾知曉的真理而追究其責任。
問:在《約書亞記》9:1-27 中,以色列領袖為何會犯下未就基遍人一事求問神的錯誤?
答:以色列人並非疏忽大意;他們確實曾想到基遍人可能在欺騙他們(約書亞記 9:7)。同樣地,今日的信徒有時也傾向於對某些事情比對其他事情更願意求問神。無論是今天還是當時,信徒都很容易誤以為某種情況非常簡單,以致認為不需要神的智慧,這實在是令人遺憾。
當然,神早已知道他們會犯下這個錯誤。神甚至利用他們的錯誤,使基遍人得以倖免,而他們後來也確實事奉了神。更多相關資訊請參閱《申命記》20:17 的討論。
問:在《約書亞記》9:3中,基遍人究竟是誰?他們後來發生了什麼事?
答:基遍是一座約於(意指大約)公元前3100年建立的重要城市。考古學家指出,它位於吉甲以西20至25英里(32至40公里)處,海拔高出4,000英尺。 城內有眾多泉眼和水池,因此能夠抵禦長期的圍城。基遍是多個城鎮聯盟的首領,該聯盟包括基羅特-耶亞琳、基非拉和比羅特。城內及周邊鄉村的總人口可能約有50,000人。在目睹耶利哥和艾城的毀滅後,他們決定與神的子民缔结和平。
基遍人以善戰著稱(約書亞記 10:2)。值得注意的是,他們竟將性命全然託付給約書亞(約書亞記 9:25)。對於自身毫無力量的人來說,信靠神的權能是容易的;但對於那些強大的人而言,要做到這一點卻更為困難。
在隨後的幾個世紀裡,基遍人繁榮昌盛。當被擄之民從巴比倫歸回時,可能有部分基遍人以守門員的身份隨行歸回(尼希米記 7:45-56,11:19;以斯拉記 2:42-54)。顯然,透過在聖殿中服事,部分基遍人的後裔樂於敬拜耶和華。
基遍人的拯救竟是藉著以色列人的過失而來,這豈不是奇妙嗎?神不僅使用美善之事來彰顯祂的榮耀,祂甚至也能使用我們的過失!
問:在《約書亞記》9:8-19 中,以色列人若是在虛假藉口下所立的誓言,是否仍應信守承諾?
答:若你奉耶和華的名立約,卻未為此禱告,而對方又以欺詐手段行事,有時你應當遵守約定,有時則不,這要視情況而定。就這件事而言,正如《撒母耳記下》21:1-6 所示,神期望他們遵守條約。
問:在《約書亞記》9:8-19 中,以色列人為何放過基遍人?
答:有兩個並存的原因。
人為的:一旦他們與基遍人訂立條約,並以耶和華之名起誓,就必須信守承諾。
神聖層面:神預先知道此事將會發生,並預定基遍人將以此方式得蒙饒恕。
這對某些現代人來說可能難以理解,因為現代人對「信守承諾」的觀念,已不如古代那般重視。
問:在《約書亞記》10:3 中,關於這些王是否有任何聖經以外的考古證據?
答:沒有。關於這個問題,有三個要點需要考慮。
1. 鑑於迦南人族群的突然滅亡,倖存的迦南人本就不多,更遑論願意撰寫關於這些蒙受恥辱、戰敗的君王之事的人了
2. 事實上,迦南人對於早期世代的君王也未留下多少紀錄。與驕傲的埃及人、蘇美爾人和赫梯人不同,除了《聖經》之外,我們幾乎沒有保存任何迦南君王的名字。
3. 人們或許會預期,征服者至少會保留一份關於被征服君王的历史紀錄,而這正是實際發生的情況——在《約書亞記》中。
問:《約書亞記》10:11中,巨大的石頭怎麼可能只落在迦南軍隊身上?
答:答案分為兩部分。
1. 全能的上帝能隨心所欲地行事,而且祂的準頭比最頂尖的保齡球手或棒球投手還要精準。
2. 或許根本不需要精準瞄準。無論是在戰鬥開始前,還是當迦南人逃跑時,兩軍之間都保持著一段距離。
問:《約書亞記》10:12-13中,神為何選擇藉著日頭和月亮行神蹟?
A:有一種說法認為,由於太陽和月亮是迦南宗教的主要神祇,因此上帝在擊敗他們時使用這些象徵,是合情合理的。
問:在《約書亞記》10:12-13中,上帝是如何使太陽停住的?
A:對此有簡短的回答和詳盡的回答。簡短的回答是:全能的上帝可以隨心所欲地做到這一點,具體方式並不重要。詳盡的回答則補充說明,上帝可能是透過停止地球自轉、減緩地球自轉速度,或是利用某種光學效應來達成此舉。以下是每種推測的優缺點。
停止地球自轉:神有能力做到這一點。神也會阻止陸地、海洋和空氣因自轉停止而產生的災難性減速效應。
減緩地球自轉:與第一個答案類似。此答案唯一的優點在於,抵消慣性效應所需的奇蹟會更為漸進,儘管奇蹟仍是不可或缺的。
光學效應:太陽無需「停滯」,上帝可能創造了一種光學效應,使陽光在額外時間內依然照耀。這未必是全球性的效應,也可能是僅限於迦南地區的局部現象。
太陽消失了一天:希伯來文中描述太陽所做之事的詞彙含義並不明確。 《聖經難解之處》(Hard Sayings of the Bible)第186-188頁指出,希伯來文「dom」一詞既可指太陽單純地「靜默」,亦可指太陽隱藏了一日。這與上下文十分吻合,因為若正逢猛烈的冰雹風暴,太陽又怎能看似停滯於天空中呢?此外,氣溫的下降對剛經歷漫長而急速行軍的以色列軍隊而言,將是有利的。
與此相關,E.W. 曼德斯(E.W. Maunders)與羅伯特·迪克·威爾遜(Robert Dick Wilson)主張「太陽停止散熱」一日的理論。
這個解釋與前一個解釋是最為合理的。
錯誤線索:必須提及的是,曾有傳聞稱某款天文電腦程式在回溯時間運算時,顯示約書亞時代曾「少了一天」。然而,這極其不可信,因為當時並無天文紀錄可供對照,電腦模擬根本無從判斷是否真的少了一天。這就像是在沒有量尺的情況下試圖校準某物一樣。 《聖經難解之處》(Hard Sayings of the Bible)第186-188頁在對此問題的詳盡討論中提到,哈佛天文台的查爾斯·皮克林(Charles Pickering)與耶魯大學的托滕教授(Professor Totten)似乎是此說法的主張者。
問:關於《約書亞記》10:12,關於這個神蹟還有哪些其他理論?
答:以下是另外兩種理論。
1. 凱爾(Keil)與德利茨施(Delitzsch)推測,之所以看似太陽停住了,是因為兩天的工量在一天內就完成了。畢竟,如果太陽真的停止移動,他們又如何能測量它停滯了多久呢?
2. 休·J·布萊爾推測,由於最初的攻擊發生在清晨,約書亞的禱告其實是為了延遲黑暗的降臨,以便發動突襲,而上帝則以一場局部性的冰雹風暴來回應。
問:在《約書亞記》10:12中,太陽停住的現象是否有其他文化記載?
答:沒有。必須指出的是,倘若「日頭停住」僅是一種光學現象,或是希伯來文原意指太陽沒有發光,這可能只是迦南地區特有的現象。另一方面,還有一個更簡單的解釋:當時許多文化尚未發展出文字,而且大多數文化也沒有進行天文觀測。
他們並未記載許多早於西元前1400年(約書亞時代)的事件。舉例來說,愛琴海群島中的塞拉島曾發生過一次巨大的火山爆發,卻無人記載此事(除了可能有一則埃及文獻的提及,以及希臘傳說中關於亞特蘭提斯沉入大海的記載外)。以下是古代天文學家所留下的記載。
蘇美爾人/巴比倫人擁有一部可追溯至西元前1200年的極古老星表。巴比倫人自西元前1800年起便使用蘇美爾語的星名,這表明他們早在更早之前就對天文學感興趣。從西元前1800年起,巴比倫人便根據日月的運行來推算季節,以確定何時播種作物。 在拿波帕拉薩爾(公元前747-733年)統治期間,巴比倫人發現月食具有十九年的週期。但在約書亞的時代,他們正處於一個黑暗時期。卡西特人於公元前1570年征服了巴比倫,而由提庫爾提-尼努爾塔率領的亞述人則於公元前1225年左右攻佔了巴比倫。
腓尼基人懂得利用「腓尼基之星」(北極星)進行航海,但他們並未留下天文紀錄。
在埃及,有一處可追溯至公元前3,000年的天文石陣。埃及人根據天文方位來建造金字塔。但並無詳細的書面天文紀錄。不過,在約書亞時代稍後,確實有一則關於黑暗的極為有趣的記載。
印度:這可能大約是《薄伽梵歌》中粗略記載的那場戰役發生的時期,儘管該戰役也可能發生得更早。據信,約在公元前1390年,雅利安人在塔克沙希拉擊敗了西部那伽人。這點的重點在於,那時正值雅利安人征服印度的極早期階段,當時留存的歷史記錄寥寥無幾。 我們所知印度最早的天文學著作,約在基督降生前一個世紀左右。
中國:中國進入青銅時代,而商朝正是在約書亞時代結束後不久首次在中國掌權。 中國天文學家於西元前2136年首次記錄日食。他們在西元前1339年至1281年間,將星體位置記錄於甲骨文上。除此之外,我們保存下來的古代中國天文記錄極為稀少。這些記錄之所以難以覓得,是因為西元前213年,秦始皇下令焚毀帝國境內的所有書籍。
克里特島的米諾斯人擁有文字,顯然也從事天文學研究,但我們對他們所知甚少,因為他們的文明約在公元前1450年被摧毀,這比約書亞的時代還要早。
征服米諾斯人的邁錫尼希臘人當時仍處於相當野蠻的狀態。
多利安人約於西元前1200年征服愛琴海地區,這是在約書亞之後的200多年。已知的第一位希臘天文學家是米利都的泰勒斯(西元前624-548年)。
在墨西哥,已知最早的天文學家是奧爾梅克人(公元前1200-400年),他們很可能發明了中美洲本土的曆法。
總而言之,當時對天文事件的記錄要麼不存在,要麼零星散見。我們知道當塞拉火山爆發時,中東地區曾陷入黑暗,然而埃及文獻中僅有一處可能的相關記載。因此,在那個沒有時鐘的年代,我們也不應期待能找到關於「白天變長」的記載。
問:《約書亞記》10:13 和《撒母耳記下》1:18 中提到的《雅謝書》是什麼?
A:《約書亞記》10:13 提到《雅謝爾書》中有更詳盡的記載。《雅謝爾書》並未收錄於《聖經》中;如今我們已無其抄本,且根據《新聖經辭典》的說法,任何現代的「抄本」皆屬偽造。
問:在《約書亞記》10:23 和 11:3 中,耶布斯人(耶路撒冷的居民)為何同時參與了北線和南線的戰役?
答:約書亞雖然擊敗了南方的五位王,但未能攻佔其中兩座城:耶路撒冷(或稱耶布斯)和雅慕特。因此,耶路撒冷的耶布斯人得以協助北方的迦南諸王。
這裡有個關鍵教訓:有時當我們在生命中的某個領域獲得勝利,但若該領域的罪惡尚未被徹底「清除」,它日後仍可能捲土重來,再次攻擊我們。
問:在《約書亞記》10:24中,約書亞為何要讓以色列的領袖們將腳踩在被擒的迦南諸王頸項上,這無異於雪上加霜?
答:在舊約時代,約書亞這樣做很可能是為了打擊那些聽聞此事之迦南人的士氣,並提振自己軍隊的信心。這些王明明知道神與約書亞同在,卻依然與他交戰。
然而在新約時代,標準已不盡相同。我們不應向敵人報復,而是要愛他們,正如耶穌在《路加福音》6:27-28 和《馬太福音》5:43-44 所說的。
問:在《約書亞記》10:26中,既然迦南諸王已經死了,為什麼還要把他們掛在樹上呢?
A:原因很可能與前一則回答中討論的相同。此外,還有另一種互補的可能性。
迦南人視某些樹林為聖地,約書亞此舉或許是為了彰顯他們對在樹林中進行偶像崇拜的態度。關於聖樹的更多討論,請參閱《申命記》12:3 和 16:21 的相關論述。
問:在《約書亞記》10:28中,為什麼神吩咐以色列人將所有人盡行滅絕?
A:請參閱關於《約書亞記》6:21的第三個問題以獲取答案。
問:在《約書亞記》10:28-42 中,是否有任何考古證據證明這些城邑曾被毀滅?
答:有。以下是聖經的證據,隨後是佐證的考古證據。
聖經證據:《約書亞記》並未聲稱每座迦南城邑都被毀滅。在南部地區,經文僅記載耶利哥、艾城、瑪迦德、利巴拿、拉吉、以格倫、希伯崙和底璧被毀。貝特爾或許也被毀滅了。根據《約書亞記》10:20,南部仍有許多堅固的城邑倖存。
根據《約書亞記》11:13,在北部,除了哈珥茜之外,沒有其他城鎮被焚毀。
考古證據:摘自《法老與君王:一場聖經探索》(Crown Publishers 1995年)第306頁,以下是世俗考古學家大衛·M·羅爾(David M Rohl)所提供的、關於青銅時代中期IIB期末遭毀滅之城市的證據。第299頁指出,公元前1410年屬於青銅時代中期IIB期。
北部的亞拉德、底比爾、耶利哥、拉吉和哈佐爾,均有遭毀滅的證據。關於伯特利究竟位於現今的貝廷(Beitin)或埃爾-比雷(el-Bireh),尚存疑慮,但貝廷的城池確實遭毀。至於希伯崙究竟位於現今的埃爾-哈利勒(el-Khalil)或泰爾-魯邁德(Tell el-Rumeideh),同樣存在不確定性,但無論埃爾-哈利勒當時是哪座城,都已遭毀。 至於霍爾瑪,尚無法確定當時是否遭到毀滅。基遍城則已被廢棄。關於艾城究竟位於現今的埃特-泰爾(et-Tell)或基爾貝特·尼西亞(Khirbet Nisya),雖有爭議,但基爾貝特·尼西亞的城池已被廢棄,而埃特-泰爾的城池則未遭毀滅。
由於艾這座小鎮遭毀滅得如此徹底,或許艾的真正遺址將永遠無法被發現。
有些人感到困惑,是因為在《士師記》時期,其他城鎮後來又被以色列人和埃及人摧毀,而且當時還存在一種錯誤的理論,認為出埃及事件發生於西元前1350年左右。哈佐爾和拉吉約在那個時候再次被摧毀。
問:在《約書亞記》10:33中,除了聖經記載外,我們還知道關於基色(Gezer)哪些資訊?
答:基色是巴勒斯坦六大重要城鎮之一。城牆內有一處泉眼,城牆範圍達30英畝。約公元前1600年,內城牆建成,寬達50英尺,是當時巴勒斯坦最大的石造建築。其城垛高25英尺,坡度為45度。令人不安的是,在基色曾發現嬰兒獻祭的遺骸。
問:《約書亞記》10:41中,他們如何能擊敗歌珊地?畢竟歌珊地位於埃及?
答:埃及的歌珊是指尼羅河三角洲地區。此處所指的歌珊是另一處,位於迦南城邑底比爾附近的一座城鎮。歌珊在《約書亞記》15:51中有記載。
問:在《約書亞記》11:1中,為何北方的諸王沒有協助南方的諸王作戰?
答:聖經並未說明。然而,從地圖上來看,這些君王主要來自迦南北部,而之前的君王則來自迦南南部。南北之間缺乏協調,可能是由於政治上的競爭,以及位於兩地之間的以色列人不僅會阻斷迦南軍隊的調動,還會切斷南北之間的通訊。 此外,約書亞的征戰進展極為迅速,以致迦南人幾乎沒有時間擬定周詳的戰略。
問:在《約書亞記》11:1中,北方的征戰與南方的征戰有何不同?
答:有三點不同。
1. 有更多國王聯合起來對抗以色列人。根據約瑟夫斯的記載,北方的迦南軍隊由 20,000 輛戰車、100,000 名騎兵和 300,000 名步兵組成。不過,除非該地區幾乎所有的迦南男子都集結起來,否則他的估計可能稍高了一些。 若聯合起來的人口為81萬至110萬,軍隊總數可能達到24萬,除非老人和少年也參戰。
2. 北方迦南人目睹以色列人擊敗南方諸王後,可能更加決心抗戰。
3. 北方諸國的士氣可能較低,因為南方諸王在面對冰雹風暴時,要作戰確實相當困難。
問:在《約書亞記》11:3中,既然基遍人已在《約書亞記》9:19與以色列人訂立條約,哈佐爾的雅賓為何仍邀請赫人前來對抗以色列人?
答:《約書亞記》11:19 給出了答案。希提人有不同的城邑,只有基遍及其周邊地區的希提人與以色列人訂立了條約。
問:在《約書亞記》11:6、9中,為何約書亞被特別吩咐要割斷馬的腱並燒毀戰車?
答:割斷馬的腱,是指切斷連接小腿後側肌肉與腳部的「阿基里斯腱」。馬雖然仍會存活,但無法奔跑,在戰爭中便毫無用處。《申命記》17:16-17 顯示,神不希望以色列人擁有過多的馬匹和戰車。對此有以下三點推測:
1. 戰馬與戰車在平原戰鬥中非常有用,但迦南地多為山區,因此在征服過程中倚靠戰車和戰馬並非明智之舉。
2. 無論從自然角度來看,倚靠戰車和馬匹是否明智,神都希望他們信靠祂,而非信靠他們的戰爭武器。
3. 戰車和馬匹能使一個國家迅速對遠方的敵人發動戰爭。上帝從未吩咐以色列人去入侵埃及、敘利亞、亞述,或任何其他更遙遠的土地。
問:在《約書亞記》11:7中,約書亞為何要在梅羅姆的水邊攻擊北方的迦南人?
答:聖經並未明言,但我們可以推斷出幾個原因。
1. 約書亞出其不意地發動攻擊。當時北方的迦南軍隊仍在集結,約書亞趁全體士兵尚未到齊、陣型尚未整頓之前,突然發動了突襲。
2. 《約書亞記》11:5 提到他們擁有許多戰車。在溪流與小河交錯的山區,戰車的優勢將大為減弱。
同樣地,在我們為神爭戰時,選擇合適的時機與地點,有時對取得勝利至關重要。
問:在《約書亞記》11:10中,關於哈珥珥被毀是否有任何考古證據?
答:根據考古學家的研究,哈佐實際上曾三度遭焚毀:公元前1400年、公元前1300年(由法老塞提一世所為),以及公元前1230年。最後一次焚毀哈佐的可能是誰呢?(士師記 14:2,15,16) 時至今日,我們實際上仍保存著一封來自哈佐爾的伊-埃哈-埃努(雅賓?)致法老的信函,內容是於該時期請求援助。(大衛·M·羅爾在第317頁稱其為伊布尼王)埃及人並未前來:顯然在五十年前,他們已厭倦了試圖逆神旨意的潮流而行。
問:在《約書亞記》11:10-11中,哈佐已被約書亞徹底摧毀並焚燒,為何幾代之後在《士師記》4:3中,它竟能使以色列人淪為奴隸?
答:有人聲稱這是《約書亞記》中的不準確之處。然而,170年對一座城市來說,是足以重建的漫長歲月。考古學實際上告訴我們,哈佐城分別在公元前1400年、公元前1300年(由埃及人焚毀)以及公元前1230年被焚毀。無論聖經批評者的偏見如何,考古學都極其精確地闡述了這段歷史。 關於哈佐爾如何被約書亞摧毀,以及170年後又被迦南人重建以壓迫以色列人,詳情請參閱前一問題。
問:《約書亞記》11:10 中,我們對哈佐城有何了解?
答:考古學家告訴我們,哈佐是整個迦南地區最大的城市,面積為175至200英畝,人口最多可達40,000人。哈佐的形狀十分特殊。 城內有一座約14英畝的內堡,遠端設有雙重城牆,兩道城牆之間相距100英尺。城牆全長1542英尺(相當於5個美式足球場),最寬處達574英尺。在《士師記》第4章的時代,哈佐爾再次崛起並壓迫以色列人,直到巴拉與以色列人擊敗了他們。
問:在《約書亞記》11:18中,迦南地的征服是逐步進行的,還是如《約書亞記》10:42所述那樣迅速完成的?
A:最初對迦南的征服是一場非常迅速的戰役。然而,以色列人一旦獲得足夠的土地居住,便停止對迦南人的進攻,其餘的征服過程便變得非常緩慢。此外,與在山區作戰相比,以色列人在平原上作戰更加困難,因為非利士人及其他族群擁有戰車。
問:在《約書亞記》11:20 中,為什麼神要使迦南人的心剛硬?
A:請參閱《出埃及記》7:22 的討論以獲取答案。
問:在《約書亞記》11:21 和 14:15 中,亞納族(Anakim)是誰?
答:此處答案與《申命記》1:28的說明相同。
亞納基人顯然自稱是某位名叫亞納克之人的後裔。亞納基人是一個部落,其男子都是令人畏懼的戰士,這大概是因為他們體型高大且力大無窮。由於當時弓箭的威力尚不強大,而長臂和力量對於使用刀劍與棍棒作戰的人來說是寶貴的戰鬥特質,因此他們孕育出許多令人畏懼的戰士。更多資訊請參閱《申命記》31:3 的討論。
問:在《約書亞記》12:1-14 中,這些王是在何時被擊敗的?
答:他們全都敗於約書亞之手。然而,其中許多城邑直到很久之後才被攻陷。至於哪些城邑被攻陷,請參閱下一題的解答。
問:在《約書亞記》12:1-14中,考古學為我們提供了哪些關於這些城邑的資訊?
答:有一張列出各城或地區的圖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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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旦河東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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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實本:在渡過約旦河之前攻佔的亞摩利人城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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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珊:一座亞摩利人的城邑,附近有極佳的牧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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迦南南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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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利哥:一座防禦堅固、人口達一萬的亞摩利城。約於西元前1400年遭焚毀,考古證據顯示「防禦工事可能失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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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城:位於伯特利附近的亞摩利城。該遺址至今尚未被發現,且由於城池遭徹底摧毀,恐怕永遠無法被尋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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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路撒冷:這座耶布斯人(亞摩利人)城邑,在約書亞時代及之後,很可能是防禦最堅固的城邑。當時佔地14英畝。該城未被攻陷(約書亞記15:63),直到大衛的部下潛入供水隧道才成功攻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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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伯崙:一座被攻陷的亞摩利城,亦稱基列亞巴。此地曾有部分亞納族人居住。其位置應在現今的埃爾-哈利勒(el-Khalil)或泰爾-魯邁德(Tell el-Rumeideh)遺址之一。埃爾-哈利勒遺址約於西元前1400年遭焚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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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穆特:一座面積為7英畝的小型亞摩利城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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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吉什:一座佔地18英畝、氣勢恢宏且已被攻陷的亞摩利人要塞。約於西元前1400年遭焚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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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格倫: 一座阿摩利人城鎮,後由非利士人佔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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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色(Gezer): 曾遭擊敗但未被攻陷(《約書亞記》15:63),直至法老洗劫該城,並將其作為婚禮禮物贈予其女兒——所羅門的新娘(《列王紀上》9:16)。當地埋藏的陶罐中發現了獻祭嬰兒的遺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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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比爾:可能屬於基尼茲人。迦勒的父親耶弗尼就是基尼茲人。該城佔地9英畝,建於約公元前2200年,並於約公元前1400年遭焚毀。W.F. 奧爾布賴特將迪比爾與泰爾·貝特·米爾西姆(Tell Beit Mirsim)對應,儘管也有學者主張其他遺址,包括赫爾貝特·埃爾-拉布德(Khirbet er-Rabud)。 (《聖地考古百科全書》第116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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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德爾:關於這座位於南方的城市,目前所知甚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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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爾瑪(Hormah):以色列人在此地戰敗,隨後展開為期四十年的流浪。該城在約書亞統治期間被攻陷。關於該城遭焚毀的考古證據尚不確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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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拉德(Arad):一座位於南部的城鎮。約於西元前1400年遭焚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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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布拿(Libnah):在南部征戰中被攻陷。約於西元前1230年遭徹底焚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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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杜拉姆:在南部征伐中被攻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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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基大:在南部征戰中被攻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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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特利:在《士師記》1:22-25中被攻陷的重要城邑。它是聖經中提及次多的城邑。目前尚無法確定其位置究竟在現代的貝廷(Beitin)還是埃爾-比雷(el-Bireh)。位於貝廷的遺址約於西元前1400年遭焚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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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迦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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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普阿:曾有兩處名為塔普阿的地方。此處所指應為北部的塔普阿;猶大境內的塔普阿則僅為一個小村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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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弗:關於這座城市所知甚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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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弗(Aphek):這座佔地40英畝的大城建於公元前2000年,即亞伯拉罕之後不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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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沙倫:關於這座城市所知甚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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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頓:見於法老圖特摩斯三世所列的迦南城邑名錄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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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佐:迦南最大的城市,面積為175至200英畝。人口≤40,000人。——曾於西元前1400年、1300年及1230年遭焚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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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姆倫·梅隆(Shimron Meron):關於這座城市的資料極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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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克沙弗:很可能未被約書亞攻陷。此城後來與哈佐爾結盟,共同對抗以色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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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納赫:位於米吉多附近,這座防禦堅固的城市雖其軍隊遭擊敗,但城池並未被攻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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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吉多:這座城池從未被攻陷。它是一座面積6公頃、城牆寬6英尺的小型堅固堡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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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德什:後來成為利未人的庇護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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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克尼安:位於迦密山。很可能也出現在法老圖特摩斯三世的迦南城邑名錄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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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爾:該城未被攻陷(《士師記》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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戈伊姆:關於這座城邑的資料甚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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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爾薩:一座600x300英尺的土墩(比米吉多更大),未被攻陷。其最初建於約公元前4000年。 |
問:在《約書亞記》13:1、23:1-2 及 14:11 中,為何神允許某些順服祂的僕人因年老而受苦,卻不允許其他人如此?
答:回答時有兩點需要考慮。
1. 《約書亞記》24:29 記載,約書亞當時年近110歲,而迦勒則約87歲。因此,就這情況而言,約書亞年紀大得多,也因年老而承受更多苦楚。
2. 總的來說,神按祂的旨意引導祂的每個兒女。有些人透過在烈火般的試煉中對祂保持忠心來榮耀祂,有些人則透過年老來榮耀祂,還有些人以其他方式榮耀神。
問:在《約書亞記》13:6中,既然西頓人最終並未被趕出,上帝為何應許要將他們趕出呢?
答:神在《約書亞記》13:6 說,祂自己要在以色列人面前將他們趕出去。這聽起來與《約書亞記》10:11 所記載的基遍之戰略有相似,在那場戰役中,被冰雹擊斃的迦南人比被以色列人殺死的還要多。此處的區別在於,以色列人從未費心集結軍力去對抗西頓人,因此神並未「在以色列人面前」將西頓人趕出去。
問:在《約書亞記》13:9-12中,東界是在約旦河東岸,還是如《創世記》15:18和《申命記》11:24所說的那樣,一直延伸到幼發拉底河?
答:回答時有三個要點需考量。
《約書亞記》13:9-12 闡述的是當時的現狀,即在摩西和約書亞時代,他們所佔領地的東界位於約旦河東岸,並被分配給那兩個半支派。
《創世記》15:18 則是一項無條件的、關於未來的預言性應許。亞伯拉罕的後裔將掌管直至幼發拉底河為止的土地。正如《撒母耳記下》8:3 所示,這項應許在大衛和所羅門的君主制時期得以應驗。
《申命記》11:24 則是一項附帶條件、關於未來的預言性應許。其條件在於他們必須謹守一切誡命(《申命記》11:22)。正如《創世記》15:18 所言,他們將得著直到幼發拉底河為止的全部土地。然而,在後代子孫中,他們並未持續遵守這些條件,至少直到大衛時代為止。
問:在《約書亞記》13:22中,以色列人為何要殺害巴蘭——這位只說真話的上帝先知?
答:巴蘭雖說的是實話,卻是為了傷害以色列人。如果某種誘惑會傷害某人,就不該四處向其敵人透露如何誘惑對方——即使所言屬實——正如巴蘭在《民數記》31:16所做的那樣。《彼得後書》2:15和《猶大書》11也提到了巴蘭的過錯。
問:《約書亞記》13:27 中的「基尼烈海」是什麼?
答:這是加利利海的古稱。
問:《約書亞記》14:2中,為何大多數支派是透過拈鬮來分得產業的?
答:這是約書亞的主意,並非出於神。雖然《約書亞記》從未提及神對此表示贊同,但神也從未明確表示反對。
問:在《約書亞記》15-19章中,為何將土地劃分為十二個區?
答:回答時需考慮以下三點:
1. 當時共有十二支派,但其中一個支派——利未支派——是神父,因此未獲分配任何土地。這樣一來,應有十一塊地。
2. 取而代之的是,約瑟的兩個兒子——以法蓮和瑪拿西——各自獲得了一份產業。按照慣例,長子應得雙倍的產業。
3. 然而,約瑟並非雅各的長子,長子其實是流便。 不過,在《創世記》49:3-4中,雅各的講話暗示流便不會獲得「長子權」,因為他在《創世記》35:22中與雅各的妾比拉同寢。相反地,拯救全家人脫離饑荒的約瑟將獲得這項權利。這或許正是雅各在《創世記》48:1-2中祝福以法蓮和瑪拿西的部分原因。
問:《約書亞記》第15至19章中,我們能從土地的劃分中學到什麼教訓?
答:我們可以從中學到許多教訓。
1. 我們不能在人生中總是忽略細節。有時我們需要非常細緻。例如,如果你是一位主管,正在為那些勤奮的部屬進行績效評估,他們會希望你以與他們為你工作時同樣的認真和勤勉來進行評估。
2. 讓受影響的人在決策中擁有主要發言權,往往能取得最佳效果。當美國殖民者高呼「沒有代表權,就不納稅」時,他們並非試圖完全不繳稅,而是希望在如何課稅這件事上擁有發言權。
3. 「公平」與「公正」並非同一回事。那次土地分配之所以「公平」,在於所有部落都參與其中,且每個部落都有平等的機會獲得人均比例較高的土地;然而,從「公正」的角度來看,這卻並不公正,因為某些部落的人均土地分配量比其他部落更多。同樣地,今日你可能領的薪資,比同一家公司裡對公司價值幾乎相同的另一位員工還要少。 不要抱怨公司不公平。你們兩人的薪資都是公司同意支付給各自的金額。不過,你可以自由地透過與上司溝通,或另謀高就,來彌補這種不公的狀況。然而,請注意,當你認為某種情況不公時,也有可能是你自己判斷有誤。
4. 即使是敬虔的人也會犯錯,也可能在分配事物時不公。
問:在《約書亞記》15:13 中,亞爾巴是亞納族人的祖先,還是如《約書亞記》14:15 所說,只是亞納族人中的一位偉人?
答:我們沒有關於亞爾巴的獨立記載,但將亞爾巴視為兩者兼具並無不妥。
問:在《約書亞記》15:17 和《士師記》1:12-13 中,俄陀聶娶他父親的幼弟之女,這樣做是否合宜?
答:根據舊約的婚姻律法,這是合法的。男子不可娶父親兄弟的妻子,但可以娶父親兄弟的女兒。更多資訊請參閱對《利未記》18:1-17的討論。
問:在《約書亞記》15:18-19 和《士師記》1:14-15 中,俄陀尼埃的妻子也要求獲得泉水,這樣做是否正確?
A:她的提問很敏銳,因為在那片土地上,水才是至關重要的資源。聖經並未說明她同時獲得那些泉水是否公平。
問:在《約書亞記》15:24 中提到的「比阿洛特」(Bealoth),是否與《約書亞記》19:8 中的「巴拉特·比爾」(Baalath Beer)是同一個地方?
A:《解經者聖經註釋》第三卷第329-330頁指出,兩者可能為同一地名。請注意,西緬支派的分配地界僅延伸至巴拉特·比爾,但並不包含該地本身。
問:在《約書亞記》15:33 中,為何說有 29 座城鎮和村莊,而清單上卻列出 36 處?
A:這極有可能是抄寫錯誤。首先列出兩個不正確的答案,然後進一步說明正確答案。
部分為未計入城鎮總數的村莊(錯誤答案):這種先列出城鎮名稱、再給出總數的寫法,在《約書亞記》中約出現30次。其中有28.5次,數字相加完全吻合。 (半數情況見於《約書亞記》15:22,若將「基德羅他音」視為「基德拉」的同義詞,則數字總和即為正確。)因此,若主張該數字僅指城鎮而不包含周邊村莊,此說法恐怕不正確,因為這份清單為何要與其餘29份有所不同呢?
共同分配給西緬支派的城鎮並未計入(錯誤答案):西緬支派共有七座城鎮。西緬的產業完全位於猶大境內,且猶大支派與西緬支派後來合併。西緬的十七座城鎮見於《約書亞記》19:2-8。 其中,有11座城列於猶大支派所列的內蓋夫地區名單中。它們是:在猶大支派的名單中,共同擁有的城邑包括:艾因、巴拉(即巴亞拉)、別是巴、以勒多達、以珥、哈薩·舒亞、何珥瑪、摩拉達、利巴俄特(即伯利巴俄特)、利珥蒙、西克拉。 請注意,36 減去 11 並不等於 29。此外,西緬支派中有兩座城邑與猶大支派在西部山麓地區重疊:亞珊和以帖,但西部山麓地區城邑的總數卻相符。另請注意,西緬支派的四座城邑在猶大支派的清單中並未列出:伯圖爾、伯馬卡博特、哈薩爾·蘇薩、沙魯亨。 《信徒聖經註釋》(第251頁)與《聖經知識註釋:舊約》(第359頁)均持此觀點,其中七座共同城鎮分別為別是巴、以勒多達、以珥、哈薩·舒亞、何珥瑪、摩拉達和西克拉。
馬所拉文本中的抄寫錯誤(正確答案):馬所拉文本與《七十士譯本》均記載有29座城鎮,但馬所拉文本卻僅列出30座城鎮。(或許其中有一處增補,或是抄寫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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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所拉文本 |
《七十士譯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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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布澤爾 |
巴塞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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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德爾 |
阿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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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古爾 |
阿索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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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納 |
伊卡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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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奧納 |
雷格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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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達達 |
阿魯埃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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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德什 |
卡德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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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佐爾 |
阿索里奧奈因(=哈佐爾 + 伊坦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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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特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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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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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萊姆 |
梅納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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貝阿洛特 |
巴爾梅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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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佐哈達塔 |
以及他們的村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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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利俄特赫斯倫(哈佐爾) |
阿瑟倫(阿索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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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瑪姆 |
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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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瑪 |
薩爾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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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拉達 |
莫拉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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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扎爾·加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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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斯蒙 |
塞里 |
|
貝特·佩萊特 |
貝法拉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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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薩爾·舒阿爾 |
霍拉斯科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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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是巴 |
比爾沙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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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西奧提亞 |
以及他們的村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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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阿拉 |
巴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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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伊姆 |
巴科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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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澤姆 |
阿索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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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爾托達德 |
埃爾布達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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凱西爾 |
貝特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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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爾瑪 |
赫爾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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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克拉格 |
塞克拉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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瑪德曼拿 |
馬哈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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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薩納 |
塞特納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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萊巴奧特 |
拉博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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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利希姆 |
薩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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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因 |
埃羅莫特(=艾因+里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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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蒙 |
《解經者聖經註釋》第3卷第330頁亦提及,這可能是抄寫錯誤,抑或被錯誤地添加了幾個本不該列入的村莊。
遺憾的是,我無法查閱《死海古卷》及其記載內容。
順帶一提,《解經者聖經註釋》第 3 卷第 329-330 頁指出,由於「哈佐爾」(Hazor)一詞意指周邊的農地,因此哈佐爾與伊特南(Ithnan)可能僅指伊特南的農地(《七十士譯本》似乎將這兩者合併為一個名稱)。 該書還提到,《士師記》15:28 中的「比西俄提亞」(Biziothiah)被某些學者校訂為「(ubenoteha)」,意為「以及周邊的村莊」,但書中指出這種說法不太可能。然而,《七十士譯本》正是如此記載的。
問:在《約書亞記》16:1中,為何雅各的兒子約瑟獲得兩份產業(一份給以法蓮,一份給瑪拿西),而雅各的其他兒子卻只各得一份?
答:通常長子所分的地業是其他兒子的兩倍。 約瑟在血緣上並非雅各的長子。很可能是因為他拯救了雅各的全家,約瑟才獲得了長子的權利。雅各在《創世記》48:5中明確表示,以法蓮和瑪拿西都應算為他的後裔。血緣上的長子流便,因在《創世記》49:3-4中玷污了父親的床,而喪失了這項權利。
問:《約書亞記》17:3 和《民數記》36:2-12 中,洗勒弗哈的女兒們引發如此大的「麻煩」,她們這樣做對嗎?
答:雖然聖經並未明言,但從當時的情況以及神應允她們的請求來看,這顯然是恰當的。爭取公平之事,既不會擾亂神,也不會困擾公正的人。
問:在《約書亞記》17:12-13 和《士師記》1:27-30,33 中,既然他們無法驅逐迦南人,又怎能迫使迦南人服從強制勞動呢?
答:士師記1:28給出了答案。起初他們確實無法擊敗迦南人。然而,過了一段時間後,以色列人雖有能力卻無意消滅迦南人,於是與已日漸衰弱的迦南人達成了這項協議。
問:在《約書亞記》18:6中,他們為何要為土地擲籤?
答:他們之所以擲籤,是因為約書亞吩咐他們這樣做。一方面,聖經並未明確說明神是否贊同此舉;另一方面,這並非一個糟糕的方法,因為它讓每個參與的支派都有平等的機會。
今日,當無需做出明智決定時,基督徒使用擲硬幣或其他偽隨機方式來做出任意決定是可以的。然而,正如《約書亞記》所示,我們不能斷言,每當我們透過擲硬幣來決定某事時,這就必然是神所期望的最佳決定。
問:在《約書亞記》18:8-10 中,土地的分配是否公平?
答:這完全是公平的,但並非百分之百的均等。之所以公平,是因為
1. 由各支派負責測量。
2. 各支派決定了每塊地份的大小。
3. 他們透過擲籤決定誰獲得哪一塊地。
4. 他們意識到猶大支派和約瑟的子孫人數較多,因此將較大的地塊分配給人口較多的支派。
然而,有人可能會辯稱這並非完全公平,因為在測量時,他們顯然認為巴勒斯坦的土地比實際上更接近長方形。因此,北部的支派獲得的土地較少。
另一方面,北部地區無需與非利士人交戰,且降雨量較多,因此這或許是公平的。
這情況類似於七個男孩隨機抽籤,決定誰能得到七袋彈珠。他們並不知道每袋裡確切有多少顆彈珠,但大家都認為各袋裡的彈珠數量大致相同。如果結果發現其中一袋的彈珠較多,那也是公平的,因為每個男孩都有同等機會抽到那袋。
問:在《約書亞記》18:28 中,耶路撒冷是在便雅憫的領地內,還是如《約書亞記》15:8 所說在猶大領地內?
答:耶路撒冷位於分隔這兩支派的邊界上。
問:在《約書亞記》19:2-7 中,這些城邑是在西緬支派境內,還是如《約書亞記》15:26-32、36、42 所說在猶大支派境內?
答:這些城邑原本屬於猶大支派,但後來被賜給西緬支派。不過,當猶大支派與西緬支派合併後,這就成了無關緊要的問題。關於這個答案,有六點需要考慮:
1. 《約書亞記》第15章顯示,這些城邑原屬猶大支派的分配地。(例如,《新國際聖經辭典》第327頁指出:「《約書亞記》15:42所提的『或』,或許就是《約書亞記》19:7、9中賦予西緬支派的同一批城邑。」)
2. 《約書亞記》19:9 顯示,西緬支派所獲的產業是從猶大支派的產業中劃出的,因為經文提到猶大支派的分地比他們所需的還要多。
3. 土地的劃分是由敬虔之士決定的,但敬虔的人也可能犯錯。
4. 當他們意識到猶大支派所獲的份量相對於其人口而言過大時,便糾正了這個錯誤。
5. 請留意此處的態度。猶大支派的人民並未抱怨土地被剝奪;其他支派在最初發現錯誤時,也未質疑猶大支派的動機。
6. 雖然領袖們犯了錯,並透過安排西緬支派在猶大境內居住來糾正這個錯誤,但神早已知道這個錯誤會發生,也知道會有人來糾正。他們的錯誤與糾正,應驗了第49章第7節的預言,即西緬支派將分散在以色列境內。
問:在《約書亞記》19:47中,「利示」這座城位於何處?
答:這是一座相當大的城,儘管考古學顯示它比哈珥珥小。它也被稱為「拉伊什」,位於迦南的最北部。
問:在《約書亞記》19:47中,但支派是在此處攻取了勒舍姆,還是在《士師記》18:27-29中攻取的?
答:兩者描述的是同一事件。《約書亞記》的這段經文敘述了丹支派在約書亞時代之後所做的事。
問:《約書亞記》19:47 所記載的「約書亞」一書,是在但支派攻取萊舍姆之後寫成的嗎?
答:是的。雖然《約書亞記》本身並未明確說明成書時間,但《約書亞記》19:47 顯示,該書是在但支派攻佔萊舍姆之後寫成的。
問:《約書亞記》第20章中,這條關於大祭司的律法在哪些方面與基督相似?
答:因過失殺人而逃往庇護城的人,一旦大祭司去世,便得以自由。或許神設立這項「特殊」律法,部分是為了預表當我們的大祭司耶穌基督為我們的罪死在十字架上時,我們的罪將因此得赦免。
問:在《約書亞記》第21章中,由於事工人員的薪資由他人提供,且他們是服事神,是否應自動從事工人員的薪資中扣除十分之一?
A:不。首先,基督徒的奉獻並不限於百分之十,那麼該如何確定該扣除多少呢?不過,相較於《哥林多後書》第九章所說「要甘心樂意地奉獻,不可勉強」,這只是個次要問題。我們的奉獻是實踐對神的順服,而自動扣除十分之一將違背《哥林多後書》第九章的教導,並剝奪了事工人員選擇順服神的機會。
問:《約書亞記》21:43-45 是否表明神對以色列的一切應許在當時都已應驗?
A:不,因為大多數先知都是在約書亞之後才出現的。
問:在《約書亞記》22:10-12中,以色列人為何瀕臨內戰?
答:答案見於《約書亞記》22:16-18。那九個半支派誤以為約旦河東的支派正在建造一座拜偶像的祭壇。他們寧可與自己的弟兄開戰,也不願讓弟兄們墮入拜偶像的罪中。
今日,我們是否願意挺身對抗那些陷入偶像崇拜的基督徒,而不是自滿地、沉默地默許他們背棄對神的信仰?
問:在《約書亞記》22章17節中,「佩奧爾的罪孽」指的是什麼?
答:這是《民數記》25:1-9中所記載的可怕事件,當時摩押女子與以色列男子發生性關係,以致使神的恩寵離開他們。神因此使兩萬四千名以色列人死於瘟疫。
問:在《約書亞記》23:12-16 和《申命記》31:16-17 中,神是附帶條件地將應許之地賜給以色列人,還是像《創世記》12-15 章、《創世記》26 章和《創世記》46 章所示那樣無條件地賜給他們?
答:那地無條件地屬於他們,但他們能否佔有那地,則取決於他們是否順服神。
問:在《約書亞記》24:8、18中,亞摩利人與迦南人有何不同?
答:幾乎所有的迦南人都屬於亞摩利人(希未人/赫人除外)。然而,亞摩利人也居住在迦南以外的地區,例如敘利亞和美索不達米亞北部。
問:在《約書亞記》24:12中,那些驅逐迦南人的「大黃蜂」究竟是什麼?
答:這些並非單純的昆蟲,而是「毀滅天使」的比喻。正如一窩大黃蜂能有效勸阻人不要站在某處一樣,這些天使協助以色列人趕走了迦南人。
問:在《約書亞記》24:14、23中,為何要吩咐以色列人在此時除掉他們的偶像?
答:這並非因為他們當時已陷入偶像崇拜,而是約書亞在此不僅是對當代人說話,也是對後世子孫說話。遺憾的是,在約書亞之後的一兩代人之中,他的勸誡便未被遵行。
問:在《約書亞記》24:21-24中,人是否像以色列人在此處顯然所做的那樣,擁有自由意志來做出選擇?
A:激進的加爾文主義者認為沒有。其他極端主義者則認為我們擁有完全的自由。大多數基督徒都認同,只要正確理解「自由意志」一詞,我們確實擁有自由意志。以下是 R.C. 斯普羅爾(R.C. Sproul)的說法:
「只要我們理解聖經中『自由』的概念,我認為將神的主權與人的自由意志調和在一起並無任何問題。……我們並非絕對自由。……我有能力、有能力、也有自由去做那些我能夠做的事,但我的自由絕不能凌駕於神的權能或權柄之上。我的自由總是受到神更高自由的限制。真正相互矛盾的是神的主權與人的自主性。 自主性意味著人可以隨心所欲地行事,無需擔心來自上方的審判。顯然這兩者是相互矛盾的,而我們並不相信人是自主的。我們說人是自由的,但他的自由是有界限的,而這些界限是由神的主權所界定的。這是一個簡單的比喻:在我家裡,我的自由比我兒子更多。我們都有自由,但我的自由更大。」
我認為絕大多數基督徒,無論是否為加爾文主義者,都會認同這一點。
問:在《約書亞記》24:26中,百姓為何在示劍締結聖約?還是如《約書亞記》18:1、《撒母耳記上》1:3、3:21及4:3所述,聖所位於示羅?
答:回答時有兩點需要考慮。
1. 在約書亞時代(約公元前1400年),所有支派在示劍締結聖約,並豎立了一塊大石頭作為紀念。這個集會場所必須足夠寬敞,才能容納所有百姓。聖經並未記載當時曾在該處獻祭,也未提及約櫃曾置於此地。
2. 正如其他經文所示,示羅才是約櫃安放之處,也是大衛攻佔耶路撒冷之前,百姓獻祭的地方。
問:《約書亞記》中,現今仍存世的最早期抄本有哪些?
答:死海古卷:(約公元前1世紀)共有兩份獨立抄本。
4Q47(=4QJosh(a))包含《約書亞記》第5至10章部分內容的22片殘片。其內容與馬所拉文本相似,而非《七十士譯本》,惟第5章2至7節、第8章10至18節,以及第8章34至35節除外。 保存下來的經文包括:5:2-7;6:5-10;7:12-17;8:3-14、18?(34-35);10:2-5、8-11。
4Q48(=4QJosh(b))包含《約書亞記》第2至4章及第17章的五段殘篇。保存下來的經文節包括:2:11-12;3:15-17;4:1-3;17:1-5、11-15
撒瑪利亞版本的《約書亞記》
在馬薩達,發現了一份經質譜儀放射性碳定年法鑑定為公元前169-93年的《約書亞記》抄本。該抄本是《約書亞記》第23-24章的意譯本。
總體而言,死海古卷與馬薩達所保存的《約書亞記》經文共計58.5節,佔全書648節的9.0%
《約書亞記》2:11-12;3:15-17;4:1-3;5:X,2-7;6:5-10; 7:12-17;8:3-14,18?,34-35;10:2-5,8-11;17:1-5,11-15(對第23-24章的改寫)。
希臘文《七十士譯本》[LXX] 是將整部《舊約》譯成希臘文的譯本。《科爾貝托·薩拉維亞努斯抄本》(公元4至5世紀)收錄了《創世記》至《路得記》。《約書亞記》的《馬所拉文本》與《七十士譯本》版本之間差異頗大。
梵蒂岡抄本 [B](公元325-350年)收錄了《約書亞記》全書
西奈抄本(西元340-350年)收錄了《約書亞記》12:2-14:4
《亞歷山大抄本》[A](約公元450年)收錄了《約書亞記》全書。
《華盛頓抄本》(4至5世紀)收錄了《約書亞記》。
問:哪些早期作家曾提及《約書亞記》?
答:尼西亞會議前的作家中,曾引用或隱喻提及《約書亞記》經文者包括:
亞歷山大的猶太人斐洛(公元前20/15年至公元50年)曾引用《約書亞記》1:5:「我必不撇下你,也不丟棄你。」見《論語言的混亂》第32章(164)第249頁。
羅馬的克萊門特(公元96-98年)在敘述約書亞派遣探子時拉哈布的故事時,曾暗指《約書亞記》。見《克萊門特書信》第1卷第12章,第8頁
殉道者賈斯汀(約公元138-165年)在《猶太人特里福對話錄》第62章第228頁中,引用了「約書亞記」中的約書亞記5:13及6:1、2。
殉道者賈斯汀(約公元138-165年)在提及向嫩的兒子約書亞顯現的天使時,暗指了《約書亞記》。《與猶太人特里福的對話》第61章,第227頁。
薩迪斯的梅萊托/梅利托(西元170-177/180年)在其致奧尼西摩的書信中,將《約書亞記》列為舊約聖經的書卷之一。《論逾越節》第72頁。此內容收錄於優西比烏的《教會史》第4卷第26章。
里昂的伊雷內烏斯(西元182-188年)將約書亞囚禁於洞穴中的五位亞摩利王稱為「聖經」。「伊雷內烏斯〈反異端〉」第2卷第24.4章,第395頁
亞歷山大的克萊門特(Clement of Alexandria)說:「正如《約書亞記》所記載」,並在稍後提到「正如《士師記》所提及」,見《雜論》(Stromata,西元193-202年)第1卷第21章,第325頁
特土良(公元198-220年)提及《約書亞記》(嫩之子)6:1-20及耶利哥城的陷落。《答猶太人書》第4章,第155頁
希波呂托斯(公元222-235/6年)論及嫩的兒子約書亞與亞摩利人交戰之事。《以賽亞先知註釋》殘篇 第1章 第176頁
奧利金(公元225-254年)撰寫了一部完整的《約書亞記講道集》。他在其中明確提及耶穌[約書亞]之名。
迦太基的西普里安(約公元246-258年):「在以賽亞書……在第117篇詩篇……在撒迦利亞書……在申命記……以及拿弗的兒子耶穌[約書亞]」《西普里安論著》第12篇第2節第16章第512頁
基普里安(約公元246-258年)引用《約書亞記》5:2:「在拿韋之子耶穌那裡也有:『耶和華對耶穌說:你要用石頭做些極鋒利的刀,好給以色列人行第二次割禮。』」《基普里安論著》第12篇第1節第8章第510頁
格雷戈里·塔烏馬圖爾古斯(西元240–265年)在《正典書信》第3條第19頁中提及《約書亞記》第7章。
拉克坦提烏斯(約西元303年-約325年)將《約書亞記》第5章第2節歸於嫩的兒子約書亞之口。
尼西亞會議之後:
亞他那修(西元367年)在《復活節書信》第39封第4章第552頁中列出了舊約的書卷。
希波的奧古斯丁(西元338–430年)在《上帝之城》第18卷第12章第366頁中提及約書亞。
耶路撒冷的西里爾(約公元349-386年)在《講道集》第10.11章第60頁中,引用《約書亞記》3:1,稱其為拿弗[嫩]之子耶穌[約書亞]所言
巴塞隆納的帕西安(西元342-379/392年)在《書信集》第3封第20.1章第61頁中提及《約書亞記》第7章
薩拉米斯的埃皮法尼烏斯(公元360-403年)在《泛論》(Panarion)中列舉了舊約聖經的書卷,其中包括《約書亞記》
約翰·金口(卒於西元407年)在《使徒行傳講道集》第13篇(第86頁)中,將《約書亞記》第9章歸於約書亞所著
蘇爾皮西烏斯/蘇爾皮提烏斯·塞維魯(歷史學家)(公元363-420年)在《歷史》第1卷第22-23章第81-82頁中提及《約書亞記》
此外還有其他例子。
問:《約書亞記》中,希伯來文與希臘文《七十士譯本》的譯文有哪些差異?
答:以下列舉幾處翻譯差異。為展示馬所拉文本與希臘文《七十士譯本》的差異,本節將聚焦於第18章和第19章。
《約書亞記》2:14 「你們(複數)說」指拉合及其家人(馬所拉文本) vs. 「你(單數)說」僅指拉合(其他希伯來文手稿)
《約書亞記》3:3 「那些利未人中的祭司」(馬所拉文本)與「祭司和利未人」(七十士譯本)
《約書亞記》3:16 「在撒勒坦附近/地區的亞當[城]」(Kethiv)與「從撒勒坦附近/地區的亞當[城]」(Qere)及「從各遠方,直到迦勒底亞琳附近/地區」
約書亞記 5:1a 「直到我們渡過」(馬所拉本)對比「直到他們渡過」(克雷本、七十士譯本)
約書亞記 5:1b 「他們心中沒有勇氣」(Kethiv)對比「他們膽怯了」(Qere、部分馬所拉抄本、七十士譯本、敘利亞文譯本、塔古姆譯本、武加大譯本)
約書亞記 6:1 「緊閉著」(馬所拉文本)對比「緊閉著且設有防禦」(七十士譯本)
約書亞記 7:1、17、18 「撒布底」(馬所拉文本)對比 「西緬」(七十士譯本及歷代志上 2:6)
約書亞記 7:2 「伯·亞文」(馬所拉文本)對比 未提及(七十士譯本)
約書亞記 7:17 「一人接一人」(馬所拉文本、七十士譯本)對比「一家接一家」(少數希伯來文手稿、敘利亞文)
《約書亞記》8:11b-16 出現在馬所拉文本中,但在《七十士譯本》和死海古卷 4Q47 中缺失。
約書亞記 9:1 「耶布斯人」(馬所拉文本)與「耶布斯人和基爾迦斯人」(七十士譯本)
約書亞記 9:4 「作為使節團出發,驢子都馱著貨物」(馬所拉文本)與「他們準備了糧食,並將驢子馱滿」(七十士譯本、武加大譯本、敘利亞文譯本)
約書亞記 10:28 「將他們滅絕」(馬所拉文本、多數希伯來文手稿)對比「將那城滅絕」(許多希伯來文手稿、部分《七十士譯本》手稿、部分《塔古姆》)
約書亞記 13:26 「利德比爾」(約旦河東岸的一座城鎮)(馬所拉文本)對比「德比爾」(迦南的一座城)(七十士譯本、敘利亞文譯本、武加大譯本)
約書亞記 15:18 「她懇求他」(馬所拉文本、部分七十士譯本)對比「他懇求她」(其他七十士譯本)
約書亞記 15:60 「基列巴亞,就是基列耶琳,和拉巴——這兩座城及其屬下的村莊。」 (馬所拉文本)對比「特科、以法他——這就是伯利恆——、法戈、以坦、庫隆、塔坦、托伯、迦勒姆、特特爾和瑪諾哥:共十一座城及其村莊。」(七十士譯本)
約書亞記 16:2 「從伯特利到路斯」(希伯來文) vs. 「伯特利·路撒」(七十士譯本)。
約書亞記 18:1 「那地在他們面前已被征服」 vs. 「那地被他們征服」
約書亞記 18:3 「失敗」 vs. 「懈怠」
約書亞記 18:3 「耶和華——你們列祖的上帝」 vs. 「耶和華——我們的上帝」
約書亞記 18:4 「我必差遣他們」 對比 (未記載)
約書亞記 18:4 「然後到我這裡來。」 對比 「他們就來到他那裡:」
約書亞記 18:5 「他們要將那地分為七份」 vs. 「他[約書亞]便將那地分給他們七份」
約書亞記 18:18 「與亞拉巴相對的山坡/山麓」(馬所拉文本)對比「在巴特拉巴後方向北」(七十士譯本)
約書亞記 18:28 「耶布斯人」(馬所拉文本) vs. 「耶布斯」(七十士譯本、敘利亞譯本、武加大譯本)
約書亞記 18:28 「基列」(馬所拉文本)對比「基列耶琳」(七十士譯本)
《約書亞記》19:2-8、11-15、18-22、24-30、33-38、41-46 中,部分地名有所不同。這在預料之中,因為這些迦南城鎮中的許多,在希臘語中並無直接對應的名稱。
約書亞記 19:28 「以伯倫」(多數希伯來文抄本、塔古姆譯本、《武加大譯本》)對比「亞伯頓」(《七十士譯本》、部分希伯來文抄本及約書亞記 21:30)
約書亞記 19:34 「西邊是亞設,東邊是猶大與約旦河」 vs. 「西邊與亞設接壤,東邊與約旦河相鄰。」(七十士譯本)
約書亞記 19:51 「產業」 vs. 「區劃」
《約書亞記》19:51 「門」 vs. 「門們」
《約書亞記》21:36-37 這些經文存在(七十士譯本、武加大譯本) vs. 這些經文缺失(馬所拉文本、但以理書塔古姆譯本、1524-1525年邦伯格版希伯來文舊約)
約書亞記 22:33-34 [缺失](馬所拉文本) vs. 「以及瑪拿西半支派」(七十士譯本)
《約書亞記》22:34 「稱那祭壇為」(馬所拉文本、七十士譯本) vs. 「稱那祭壇為『見證』」(參照敘利亞文譯本)
約書亞記 24:23 「迦得子孫」(馬所拉文本)與「迦得子孫和瑪拿西半支派」(七十士譯本)
本問題參考文獻:希伯來文譯文取自傑伊·P·格林(Jay P. Green)的《直譯本》(Literal Translation),七十士譯本譯文則取自蘭斯洛特·C·L·布倫頓爵士(Sir Lancelot C.L. Brenton)所譯的《七十士譯本:希臘文與英文》(The Septuagint: Greek and English)。此外亦參考了《解經者聖經註釋》(The Expositor's Bible Commentary)以及《新美國標準版聖經》(NASB)、《新國際版聖經》(NIV)、《新欽定版聖經》(NKJV)和《新修標準版聖經》(NRSV)中的腳註。
除非另有說明,經文引述均出自《貝雷亞標準聖經》(BSB),該版本屬公有領域。https://berean.bib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