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來自《約翰二書》的聖經疑問

 

問:在《約翰二書》1節和《約翰三書》1節中,我們如何得知這些書信是由使徒約翰所寫的?

答:這些書信並未說明作者是誰,但約翰在《約翰福音》和《約翰一書》中都不願直接署名。《約翰二書》和《約翰三書》的文風與《約翰一書》及《約翰福音》相似。

 

問:《約翰二書》第1節和第5節中所提到的「蒙揀選的女士」是誰?

答:關於「蒙揀選的女士」的身份,有兩種理論。

特定女士:指早期教會中一位具體存在、但現已不為人知的女士。

寓言式解釋:泛指整個教會。在《約翰福音》3:29、《啟示錄》21:2,9、《22:17 》以及《以弗所書》5:25-33中,教會都被稱為「基督的新婦」。

由於約翰在《約翰二書》8節中使用了複數形式的「你們」,並在《約翰二書》5節中呼籲人們彼此相愛,因此這封書信實際上不僅是寫給一位女士,更是寫給那位女士及其子女。在《啟示錄》12:17中,也提到了那位女士及其後裔。

 

問:在《約翰二書》7節中,約翰所指的「不承認耶穌基督是肉身來的」是誰?

答:後來出現了兩群人,他們否認耶穌「道成肉身」的降臨。他們教導說,耶穌就像一個幻影,僅僅是看似擁有肉身罷了。

早期諾斯替派認為,得救是透過隱秘、玄奧的知識,物質世界是邪惡的,而且耶穌只是個幻影。請參閱《約翰一書》第1章的討論「諾斯替派是誰?」,以獲取更多相關資訊。如需更詳盡的資料,請參閱特土良的《反馬吉安》(204頁,西元207年), 希波呂托斯的《駁一切異端》(公元222-235/6年)、愛任紐的《反異端》(公元182-188年),以及亞歷山大的克萊門特的《雜論》(公元193-202年)。

「幻影論者」則是另一群否認耶穌曾以肉身降臨的人。

對於這兩派而言,這種觀念很可能源自希臘哲學,該學說主張物質是不純淨的。根據他們的哲學觀點,若耶穌是完美且無罪的,就不可能擁有物質構成的身體。

 

問:《約翰二書》7節及《約翰一書》2:18、22中,敵基督者是指一個人嗎?

答:是的。雖然也有「敵基督的靈」,但「敵基督」是一個會宣稱「我就是那一位」,並以假基督之姿欺騙眾人的實體人物,正如《馬太福音》24:23-24 所示。敵基督並非撒但,而是撒但將要利用的一位人類。

 

問:在《約翰二書》7節及《約翰一書》2:18、22中,是指有多個「敵基督」,還是只有一個?

答:根據《馬太福音》24:4-5,26;《馬可福音》13:6,14;《路加福音》21:8;《但以理書》9:26-27;11:36-37;《帖撒羅尼迦後書》2:3-4;以及《啟示錄》13:1-10,只有一位主要的「敵基督」。 然而,正如《約翰一書》2:18、22及《約翰二書》7所示,確實存在許多次要的敵基督者。一個人若被敵基督的靈所充滿(《約翰一書》4:3),這與心理學家所描述的「救世主情結」之間,可能存在某種關聯。

以下這些人,要麼是他們自己提出這些主張,要麼是他人對他們提出這些指控。

……基督已重返

格里高利·拉斯普廷(至少有其他人如此宣稱)

瓊斯鎮的吉姆·瓊斯牧師(已逝,11/18/1978 )

統一教的文鮮明牧師

雅各·卡贊(1977-)

神聖之光傳教團的古魯·馬哈拉吉·吉

眾多印度教與新時代的導師

……一位初次降臨的猶太彌賽亞

沙巴泰·塞比/茲維。西元1666年9月,他被迫皈依伊斯蘭教。

紐約的施耐爾森拉比(已故)

很可能是《使徒行傳》5:36中所提到的提烏達斯。他自稱是某位人物

……什葉派宗教中的馬赫迪

法蒂瑪王朝首任哈里發「奧拜達拉/烏拜杜拉」(公元909-933/934年)

伊瑪目·侯賽因·本·卡西姆·阿伊亞尼(公元1010-1013年)(侯賽尼亞派——扎伊德派)

米爾扎·古拉姆·艾哈邁德(公元1879年,阿赫邁迪亞運動)

巴哈烏拉(巴哈伊教)(1817-1892)

巴哈烏拉的同父異母兄弟

敘利亞的斯利曼·穆爾沙德(1900–1949)

蘇丹的馬赫迪運動

還有許多其他人

……瑣羅亞斯德教的彌賽亞,或稱「薩奧什揚特」

……可見之神

穆罕默迪亞派將穆罕默德奉為可見之神

根據「烏利亞尼亞派/阿萊亞伊亞派」的說法,阿里具有神性

阿里·本·阿比·塔利布與薩爾曼·法里西。他們並未自稱是神,但在他們去世很久之後,某些阿拉維派教派將他們奉為一種穆斯林三神論的對象。

哈基姆主(德魯茲派)(公元996-1021年)

根據里扎米亞/穆斯林尼亞什葉派教派的說法,上帝以所有先知的形貌存在

 

以下是部分被他人稱為「敵基督」的人物名單。

尼祿皇帝

約翰·F·甘迺迪

貝尼托·墨索里尼

約瑟夫·史達林

阿道夫·希特勒

喬治三世國王(美國獨立戰爭)

亨利·基辛格

歷任教宗

 

問:《約翰二書》第8節提到,基督徒怎會失去自己所勞碌得來的呢?

答:雖然上帝可以從基督徒手中收回物質財物,但與約翰在此所談論的天上賞賜相比,世上的財物微不足道。我們並非為了得救而勞苦,但我們確實會因自己的勞苦而在天上獲得賞賜(哥林多前書3:13 -15)。根據《約翰二書》第8節,我們可能會失去這些賞賜。

 

問:在《約翰二書》第9節中,「跑在前面」究竟是指什麼?這又如何與「不恪守基督的教導」有關?

答:若你的慾望與目標大致符合神的旨意,卻仍想按自己的方式行事,那你便不是在跟隨神。 神的旨意往往包含耐心等候、透過體諒他人來愛人,以及同心協力。中國有則寓言,講述兩名醉漢比賽看誰能更快畫出一條蛇。其中一人原本領先,但在加時階段卻給蛇畫上了四肢,因而被取消資格。繪畫或事奉的重要部分,在於知道何時該暫停或停止。事奉神不僅關乎目的地,更關乎這段旅程。

 

問:在《約翰二書》第9節中,「持守教訓」是使你得著父與子,還是「持守」本身表明你已經擁有父與子?

答:《約翰一書》2:23 表明,這證明我們已經擁有父與子。倘若「持守」是擁有父與子的先決條件,那麼沒有一位基督徒會在死前擁有父與子。

 

問:在《約翰二書》10節中,這指的是什麼?

答:主要有兩種互補的觀點。

家庭款待:最普遍的觀點是,不應將這些假教師迎接到我們家中。雖然基督徒一般應有款待之心,但我們的家和款待不應助長假教義的傳播。

教會款待:由於在基督教合法化之前,教會主要是在家中聚會,這指的是兩件事:

1. 具體而言,不應將巡迴的假教師接納進入家庭教會;以及

2. 更廣泛而言,不給邪教信徒宣揚錯誤教義的舞台。

當然,這兩項觀點完全可以同時成立。

 

問:在《約翰二書》10節中,我們是否應該接待非基督徒進入家中?

答:當然,基督徒應當實踐款待之道。《羅馬書》12:13 和《提摩太前書》5:10都吩咐我們要實踐款待,且並未限定這僅限於其他基督徒。然而,《約翰二書》9-11節指出,那些「越過」而不持守基督教導的人,不應被接納進入家中。有兩點需注意:

1. 他們是誰?所謂「越界」的人,是指那些在理智上聽過基督的教導,卻沒有持守,如今反而教導不同內容的人。這類人包括從基督教背道者,以及許多邪教信徒。

2. 我們該怎麼做?我們不應接納他們進入家中,甚至不應向他們問安。雖然有些譯本說「你的家」或「你的住所」,但希臘原文並未出現「你的」這個詞。這項禁令既適用於家庭教會,也適用於我們自己的家。這與《哥林多前書》5:11-13一致,該處說我們不應與任何自稱是弟兄卻過著不敬虔生活的人來往。

另請參閱前一問題。

 

問:在《約翰二書》10節中,我們是否應該接納異端信徒進入家中?

答:真正的基督徒對此意見不一。

不:許多人——包括一位名叫威廉·施內爾(William Schnell)的前耶和華見證人基督徒——認為,遵行這節經文意味著絕不讓他們進門。讓他們進門,就暗示著有向他們學習的意願。威廉·施內爾在《如何向耶和華見證人作見證》一書中如此寫道。

是,在特定情況下:這節經文的重點在於絕不能讓他們覺得我們尊重他們那會使靈魂滅亡的異端。為了向他們傳揚福音,只要我們明確表示不認同或不贊同他們的觀點,這樣做是可以的。

 

問:在《約翰二書》10節中,我們是不該讓假教師進入家中,還是該像《馬太福音》5:44 所說的那樣愛我們的仇敵?

答:兩者皆是。讓某人覺得其導致靈魂滅亡的謬誤是可以接受的,這正是你對那人所能做的最不具愛心的事情之一。愛人並不單純意味著無論在何種情況下都表現得溫和,有時也包含出於關愛而展現「嚴厲的愛」。

 

問:在《約翰二書》第11節中,人們該如何幫助異端分子?

答:人們可以為異端分子提供金錢、住所及其他物質上的幫助。例如,自由派的「世界教會理事會」曾向羅得西亞(現為辛巴威)的羅伯特·穆加貝游擊隊提供資金。那些游擊隊員正在迫害隸屬於「世界教會理事會」的各教會所派出的宣教士。

人們也可能對異端分子表示認可。例如,民主黨副總統沃爾特·蒙代爾在1978年12月2日公開的一封為吉姆·瓊斯牧師(後因瓊斯鎮事件而臭名昭著)撰寫的推薦信中寫道:「得知貴教會深度參與我國重大的社會與憲法議題,對我而言是莫大的鼓舞。」

 

問:《約翰二書》中,我們如何確定今日所見的文本是原始著作的可靠傳承?

答:至少有三個理由。

1. 神在《以賽亞書》55:10-11、《以賽亞書》59:21、《以賽亞書》40:6-8、《彼得前書》1:24-25 以及《馬太福音》24:35 中應許要保守祂的話語。

2. 早期教會的證據。以下是曾引用《約翰二書》經文的作家。

愛任紐(公元182-188年)在《駁異端》第一卷第16章第3節(第342頁)中,引用《約翰二書》10-11節,並指明其出自主的門徒約翰之手。

愛任紐(西元182-188年)在其著作《駁異端》第三卷第16章第8節(第443頁)中,引用《約翰二書》7-8a節,並稱其出自「主的門徒」之手。他雖將兩句的順序調換,但除此之外,措辭完全一致,而此種表述僅見於《約翰二書》7-8a節。

(有爭議)奧利金(公元225-254年):「我們該如何評價那位倚靠耶穌胸膛的人,也就是約翰?他雖曾坦言自己能寫出多到世上容納不下的福音書,卻僅留下了一卷福音書。 但他也寫了《啟示錄》,並被吩咐要保持沉默,不可寫下那七雷的聲音。此外,他還留下一封僅有寥寥數行的書信。假設還有第二封和第三封,因為並非所有人都認定這些是真作;但這兩封加起來也不到一百行。」《約翰福音註釋》第5卷第3篇,第346-347頁

《穆拉托里正典》(公元170-210年)《早期教父文集》(ANF)第5卷第603頁提及約翰的這兩封書信。

亞歷山大的狄奧尼西烏斯(公元246-265年)詳細探討了與《約翰二書》及《約翰三書》相關的問題,以及《啟示錄》是否出自與《約翰福音》及《約翰一書》同一位約翰之手。 尤西比烏《教會史》(公元319-339/340年)第七卷第25章第309-310頁,第1片段第4-5章。

尼西亞會議之後

凱撒利亞的優西比烏(公元319-339/340年)詳盡論述了亞歷山大的狄奧尼修斯對《約翰二書》與《約翰三書》相關問題的見解,以及《啟示錄》是否與《約翰福音》及《約翰一書》出自同一位約翰。見優西比烏《教會史》第7卷第25章,第309-310頁。

亞他那修(公元367年)雖未提及《約翰一書》、《約翰二書》及《約翰三書》中的任何具體經文,但在《節日書信》第39封第552頁中列出了新約聖經的書卷

普瓦捷的希拉里(公元355-367/368年)

《聖經概要》(公元350-370年或5世紀)提及約翰的三卷書是新約的一部分。該書引用了《約翰二書》1a。

耶路撒冷的西里爾(約公元349-386年)(隱含提及)提到了雅各、彼得、約翰和猶大所寫的七封書信。《教理講授》第4講第36章第27-28頁

盲人迪迪摩(公元398年)提及《約翰二書》第9節

撒丁島卡利亞里(Cagliari)的分裂派領袖路西弗(Lucifer,西元361–約399年)提及《約翰二書》第8節

耶羅尼莫(公元373-420年)將《約翰二書》第1章全文引為約翰所著。《耶羅尼莫書信集》第146封書信 第1章 第288頁

希波的奧古斯丁(公元388-430年)提及《約翰二書》第3節

大馬士革的約翰(公元706-749年):「……七封天主教書信,即:雅各書一封、彼得書信兩封、約翰書信三封、猶大書一封……」《正統信仰闡釋》第4卷第17章第90頁

異端分子與偽經的證據

無

3. 我們現存的《約翰二書》最早抄本顯示,其中雖有細微的抄本差異,但並無神學上重大的謬誤。

p74(=Bodmer 17)《使徒行傳》1:2-5,7-11,13-15,18-19,22-25;2:2-4;2:6-3:26;4:2-6,8-27;4:29-27:25;27:27-28:31; 雅各書 1:1-6,8-19,21-23,25,27;2:1-3,5-15,18-22,25-26;3:1,5-6,10-12,14,17-18;4:8,11-14; 5:1-3,7-9,12-14,19-20;彼得前書 1:1-2,7-8,13,19-20,25;2:6-7,11-12,18,24;3:4-5;彼得後書 2:21;3:4,11,16; 約翰一書 1:1,6;2:1-2,7,13-14,18-19,25-26;3:1-2,8,14,19-20; 4:1,6-7,12,16-17;5:3-4,9-10,17;《約翰二書》1,6-7,13;《約翰三書》6,12;《猶大書》3,7,12,18,24(7世紀)

7世紀-1968年-《新約聖經文本》收錄了雅各書 2:4 和 彼得前書 1:12

7世紀 - 1975年 - 阿蘭德等人第三版

6世紀 - 1998年 - 阿蘭德等人第四修訂版

根據《最早的新約手稿完整文本》,大寫字母抄本 0232 約公元 300 年(阿蘭德認為其屬 5 或 6 世紀)——《約翰二書》1-9

梵蒂岡抄本 [B](公元325-350年)、西奈抄本 [Si](公元340-350年)及亞歷山大抄本 [A](約公元450年)均收錄了《約翰二書》全文。

波海里科普特文 [Boh] 3/4世紀

薩希德科普特文 [Sah] 3/4世紀

亞美尼亞文 [Arm] 自5世紀起

格魯吉亞語 [Geo] 自5世紀起

埃塞俄比亞語 [Eth] 約公元500年起

 

有關《約翰二書》早期手稿的更多資訊,請參閱 www.BibleQuery.org/2 John Manuscript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