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來自《阿摩司書》的聖經提問

問:在《阿摩司書》中,這卷書的主要要點是什麼?

答:《阿摩司書》闡述了遠離神、只追求享樂的生活所招致的審判原因與後果。這卷書充滿獨特「風味」,這可能源於阿摩司本人。神運用這位虔誠鄉下少年所具備的背景與經歷,向城鄉間所有神的羊群傳達了一則他們亟需聽聞的信息。

問:在《阿摩司書》中,這卷書的大綱是什麼?

A:《阿摩司書》是一卷關於審判的書卷。以下是其簡要大綱:

1-2 審判即將來臨

3-6 受審判的原因

7-9:10 關於結果的五個異象

9:11-15 審判後的復興

問:在《阿摩司書》中,阿摩司對苦難的看法是否與《約伯記》和《但以理書》不同?聖經批評家巴特·埃爾曼寫道:「一旦將《舊約》納入考量,情況便會變得完全混亂。 ……《阿摩司書》堅持認為,神的子民之所以受苦,是因為神正因他們的罪而懲罰他們;《約伯記》則堅持無辜者也可能遭受苦難;而《但以理書》則指出,無辜者事實上將會受苦。這些書卷的觀點各不相同,……」(《被打斷的耶穌》,第12頁)

答: 不,埃爾曼的批判精神將一種實際並不存在的排他性解讀進去了。 阿摩司從未說過人們僅因自己的罪而受苦;阿摩司是在談論他那個時代的特定情況。 《約伯記》確實顯示,人們的苦難有其與自身或周遭之人的罪無關的原因;而《但以理書》也確實表明,神的子民有時會因信靠神而遭受不信之人的迫害。這兩卷書所傳達的訊息雖不盡相同,但並不相互矛盾。一尊雕塑的不同側面看起來各不相同,但它仍是同一尊雕塑。同樣地,真理的觀點會因你的焦點不同而有所差異,但這些觀點是互補的,而非相互矛盾的。

問:在《阿摩司書》1:1中,這卷書是何時寫成的?

答:《阿摩司書》1:1 記載,該書寫於烏西雅王在位期間發生地震前的兩年。(這比《以賽亞書》第 6 章的寫作時間早兩年。) 該書約於西元前762年寫成。根據《聖經知識註釋:舊約》第1426頁,哈佐和撒馬利亞的考古證據顯示,西元前760年左右曾發生過一次地震。《735個令人費解的聖經問題解答》第203頁則指出,該書寫於西元前780年至760年間。

問:在《阿摩司書》1:1中,這場地震是否僅僅是傳說中的傳統?

答:不是。並非所有地震都被記載下來。該地區地震頻發。例如,昆蘭(Qumran)的考古發現顯示,公元前31年曾發生過一場造成破壞的地震,然而沒有任何古代作家記載這起事件。

但我們已發現這場地震的證據:《聖經知識註釋:舊約》第1426頁、《新國際聖經註釋》第895頁,以及《信徒聖經註釋》第1113頁均指出,哈佐和撒馬利亞的考古證據顯示,約在西元前760年曾發生過一次地震。

問:在《阿摩司書》1:2、3:8 中,耶和華從錫安(耶路撒冷)發出的「吼聲」,是指這些審判,還是阿摩司的話語?

A:此處希伯來文中「吼叫」一詞,既可指獅子的吼聲,亦可指雷聲。這兩者或許是同一件事的兩個面向。當神藉著阿摩司說出這些審判之言時,其中隱含著一個應許,就是這一切都必成就。神藉著一個無名小卒發出吼聲,並徹底重繪了中東的地圖。

問:在《阿摩司書》1:3-2:6、《箴言》30:15-31 以及《箴言》6:16-19 中,為何會使用「三……甚至四」這類數字序列?

A:這是希伯來文學中的一種修辭手法,有時被稱為「數字階梯」。這是一種優美的表達方式,有助於記憶,同時也表明「3」或「4」這些具體數字並非重點,重點在於這些要點的內容。

問:在《阿摩司書》1:3中,他們是否真的用鐵來「打擊基列」?

答:基列是以色列人居住於約旦河東岸的地區。亞蘭人於《列王紀下》13:1-9(特別是第7節)中摧毀了他們。所謂的「脫粒雪橇」,是指底部裝有鐵片、用來將穀粒與糠殼分離的雪橇。 有些解經家將此視為比喻,意指他們徹底摧毀基列人的程度;另一些人則認為,他們確實是駕著脫粒雪橇碾過基列人,將其中一些人殺害。

問:在《阿摩司書》1:4、7、10、12、14;2:5 中,為何宮牆上的火被如此顯著地提及?

答:那是這座城被毀的方式。當時建造城牆時並未使用金屬或鋼筋,而是將稻草摻入磚中,並以木材加固部分結構。

問:在《阿摩司書》1:5中,「以甸之家」指的是什麼?

答:首先說明什麼不是答案,然後才是正確答案。

非正解:這是一個比喻。使用「以丹」(Eden)——指伊甸園——是對大馬士革(敘利亞的「園中之園」)的一種詩意比喻。然而,為何唯獨這個名稱是比喻,而其他名稱卻不是呢?

正確答案:希伯來文「beth」與亞蘭文「bit」皆意為「家」。考古學家尚未確定「比特-阿迪尼」(Bit-Adini)這座城市的確切位置,但阿卡德編年史中曾提及此地。該城鄰近大馬士革,於西元前855年被亞述人征服,但未遭摧毀。關於阿摩司時代的該城,我們並無更多資訊。 另一方面,這也可能只是對大馬士革周邊地區的一般性指稱。

問:在《阿摩司書》1:8中,非利士人為何作為一個民族而滅亡?

答:巴比倫人在征服巴勒斯坦時,摧毀了非利士民族。然而,《撒迦利亞書》9:5-6 提到仍有少數人倖存下來。

問:在《阿摩司書》1:9中,腓尼基人做了什麼錯事?

答:經文並未指明他們曾施暴,而是將以色列人賣為奴隸。根據荷馬在《奧德賽》4.288ff;15.473ff中的記載,腓尼基人素以販賣奴隸聞名。

問:在《阿摩司書》2:6;8:6中,為何不僅是販賣窮人,甚至以一雙涼鞋的價格販賣他們,這被視為不當之舉?

答:若奴隸如此廉價,必然供應過剩。雖然舊約允許奴隸制度,但根據《申命記》15:12-18的命令,奴隸理應每七年獲得釋放。耶利米書34:8-21顯示,以色列人並未遵守這項規定。

違背神的律法是一回事,但社會若頻繁違背律法,以致將其制度化,則是另一回事。

問:在《阿摩司書》2:6中,為什麼神會允許義人被賣為奴?

答:原因可能與神允許那些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藏匿猶太人的順服基督徒被捕,並被送往納粹集中營送死的情況相似。 神常常允許祂順服的兒女在今生遭受傷害與不公。事實上,《羅馬書》8:36 提到,神子民有時面臨死亡的威脅,以至於他們宛如待宰的羊。關於神如何透過更邪惡之人的手來管教祂子民的深入探討,請參閱《哈巴谷書》。

問:在《阿摩司書》2:8中,阿摩司所提到的這些地方在地理上有哪些重要意義?

A:這些預言的範圍從大馬士革(東北)開始,經由迦薩和非利士人(西南),到推羅和腓尼基人(西北),以東(東南),亞捫(東),摩押(東),最後來到猶大和以色列。這彷彿是神正從遙遠的外邦人開始,以環形或螺旋狀的軌跡,逐漸向有血緣關係的列國,最終指向猶大和以色列。

問:在《阿摩司書》2:8中,還有其他「險些得罪」及「環繞式方法」作為對人們警告的例子嗎?

答:請注意,阿摩司先從最遙遠、血緣關係最疏遠的國家說起,聽眾甚至可能會因神的審判降臨在敵人身上而感到欣喜。但隨後他逐漸收斂範圍,直到人不禁疑惑:如果所有這些國家都要因罪受罰,同樣邪惡卻更清楚是非對錯的猶大和以色列,又怎能倖免?答案是:他們無法倖免。 今日的美國首先關注伊斯蘭恐怖分子,接著是南中國海與台灣問題上的中國,然後是俄羅斯與烏克蘭。

問:在《阿摩司書》2:8中,神何時會對一個國家或民族施行審判?

答:簡短的回答是:祂何時願意,何時便會。但其中可能涉及一些因素,例如百姓犯罪的程度、罪行的嚴重性,以及他們有多少時間可以悔改。最後,他們對真理的認識有多深,以及是否曾受到警告?

問:在《阿摩司書》2:9-11、3:2中,神在此列舉了哪些理由,說明祂為何要懲罰猶大和以色列,其程度與周遭列國相同甚至更重?

答:由於以色列人深知神曾為他們所做的一切,他們的行為便顯得更為惡劣。既然以色列人竟想效法那些不認識神的人,神便不會比對待那些不認識神的人更寬容地對待他們。

阿摩司書 3:2 指出,神懲罰他們並非因為他們不認識祂,而是因為他們明明認識祂,卻仍背棄祂。

問:在《阿摩司書》2:14-16中,為什麼神特別強調強者將會倒下?

答:其中一個原因可能是以色列人一直倚靠神為他們爭戰。「耶和華與我們同在」是他們在《民數記》23:21;《申命記》20:4、31:8;《士師記》6:12;《以賽亞書》8:10;《西番雅書》3:15、17中的戰鬥口號。 神在《詩篇》23:4;46:7、11中應許,要在患難時保護祂順服的子民——但僅此而已。這句口號已過時;《阿摩司書》5:2表明他們將被撇棄。

問:在《阿摩司書》3:2中,認識神是好事還是壞事?

答:更深入地認識神是好事,但前提是——且僅當——你願意愛祂並跟隨祂。正如阿摩司書 3:1-2 所暗示的,關係越深,責任就越大。主在此闡明,猶大和以色列為何會遭受與周遭列國同樣嚴厲——甚至更嚴厲——的懲罰。與神的關係比知識更為重要。

問:在《阿摩司書》3:2中,這是否意味著除了以色列人之外,沒有其他人認識神?

A:不是。正如《羅馬書》1:19-20 和《詩篇》19:1-6 所示,所有人至少都從觀察受造之物中,對神有少許的啟示。 此外,神也曾向非以色列人顯明自己,包括亞伯拉罕、基土拉、亞當、挪亞和以諾。約拿曾向尼尼微人傳道,而埃及人、摩押人、以東人等也都知道以色列人的神。

然而,直到基督降臨之前,沒有人對神的認識能達到神賜予猶太人的程度——因為猶太人領受了神的律法。猶太人擁有特殊的地位,既作為神所揀選的子民,也是直接領受神話語的群體,正如《羅馬書》3:1-2 所示。

問:在《阿摩司書》3:3中,「兩人同行」在此處是什麼意思?

答:若兩人之間沒有達成共識,且不願前往同一個目的地,便不會一同走在同一條路上。西方有一句諺語與此意思相近:「物以類聚。」即使你自己不願做某件惡事,但若總是與那些做惡的人同行,就等於同意跟隨他們前往他們要去的地方。除非雙方達成共識,否則兩人不會一同前行。

問:在《阿摩司書》3:3-6中,這四節經文所舉的七個例子,其核心要點是什麼?

答:神正在闡明,他們的行為與心意正是招致審判的原因。若無先在的緣由,這些事便不會發生。同樣地,若以色列人沒有背棄神,神對他們的懲罰也不會在此發生。 眼下他們毫無回轉之意,因此審判在所難免。若他們不願跟隨神,便無需再住在祂的土地上。將來他們都將被流放,只有一小部分餘民會歸回。

問:在《阿摩司書》3:4中,獵獅為何會咆哮?

答:獅子在潛行獵捕時不會咆哮,只會在即將捕獲獵物時才咆哮。

問:在《阿摩司書》3:6中,是神造成災禍嗎?

答:「災禍」一詞有兩層含義:

災難/禍患/有害之事:是的,神有時確實會引發這些。

道德上的邪惡:不,上帝並未直接造成道德上的邪惡。然而,上帝確實允許它發生,甚至將其「引導」以達成祂的目的,並加以利用,將其編織進祂的計劃之中。

穆斯林不應對「邪惡」一詞不僅指道德上的邪惡,亦可指傷害感到驚訝。在他們自己的文獻中,此詞即以此方式使用,例如《布哈里聖訓》第3卷第29冊第7章第56則第35頁。

問:在《阿摩司書》3:7-8中,上帝透過先知們預言了哪些未來的災難?

答:以下列舉其中幾項。

根據《彼得後書》2:5,挪亞是一位宣揚公義的傳道者。他在建造方舟的同時,有整整一百年的時間進行傳道。

所羅門死後王國分裂:《列王紀上》11:29-39 – 《列王紀上》12:15-20

亞比雅之死將終結耶羅波安的王朝(《列王紀上》14:1-16 – 《列王紀上》14:17-18;15:29)

亞哈與耶洗別之死,及其後裔將絕嗣。《列王紀上》21:17-24 – 《列王紀上》22:29-37

亞哈謝之死 《列王紀下》9:30-10:11

摩押的敗亡 《列王紀下》第3章

再次提及亞哈王朝的覆滅 《列王紀下》9:7-10

猶大將被擄往巴比倫 《列王紀下》20:16-18、《列王紀下》21:10-15、《列王紀下》22:14-20 – 《列王紀下》24-25章、《耶利米書》29:4-23。

問:阿摩司書 3:7 是否表明地上必須始終有先知存在,正如摩門教使徒布魯斯·麥康基在《教義新約註釋》第 2 卷第 606 頁所聲稱的那樣?

答:不。在舊約結束至施洗約翰出現之間的四百年期間,沒有人擔任先知職分,因此即使是摩門教徒也不能如此斷言而不自相矛盾。

問:在《阿摩司書》3:7 中,當今基督徒在發出警告方面的職責是什麼?

A:當神允許祂所揀選的子民被擄、被流放,並作為一個民族而遭毀滅;當神允許祂的聖殿被毀時,有人可能會問:「在這一切之中,神在哪裡?」以及「難道神不在乎嗎?」舊約先知傳達的信息是:神所做的遠不止是預先知道這些事情會發生;神是刻意讓這些災難發生的。 先知們肩負著重要的角色;當這些事在未來發生時,百姓便能憶起先知的話語,看見後果,或許便會悔改並歸向祂。

今日誰該擔當這關鍵的角色呢?神有祂的教會,祂吩咐我們要成為先知性的聲音,傳揚福音。福音不僅僅是末日與悲觀的預言,但其中確實包含「末日」的面向——即「悔改或滅亡」。

問:在《阿摩司書》3:12中,動物被撕裂的部位在此有何意義?

答:如《新國際聖經註釋》第902頁所述,若說這些動物的肢體是「得救」的,此處的用詞含義將頗具諷刺意味。

不過,對牧羊人而言,這其中確實存在極微小的實際正面意義。若有一隻羊失蹤,牧羊人須負責向主人賠償損失,除非他能證明該羊是被野獸撕裂的,正如《出埃及記》22:10-13 所載。 在《創世記》31:39中,雅各告訴拉班,當有羊被野獸撕碎時,雅各會自行彌補損失,而不是將殘骸帶給拉班。

問:《阿摩司書》3:14中,伯特利及其祭壇有何重要意義?

答:伯特利原是敬拜耶和華的特殊場所,後來被「重新賦予了新的用途」。根據《創世記》12:8,亞伯拉罕在看見神應許將這地賜給他的後裔的異象後,便住在該處。雅各也在那裡看見天使在通往天上的梯子上上下下的異象。 當時這座城名為路斯,但雅各將其改名為伯特利,意為「神的殿」。神在《創世記》35:1-15中吩咐雅各住在伯特利。利百加的奶母底波拉去世後,亦安葬於伯特利。

然而,當耶羅波安從羅波安那裡叛離時,他認為從政治角度來看,讓北國以色列人頻繁前往南國的耶路撒冷敬拜,對北國並不利。因此,耶羅波安設立了兩座祭壇,一座位於最北端的但,另一座則位於靠近猶大邊界的伯特利。 耶羅波安沒有讓百姓敬拜耶和華,反而在《列王紀上》12:32-13:4中設立金牛犢供百姓敬拜。後來,有一位神人前來預言,將來有一位名叫約西亞的王,會殺死伯特利高處的巴力祭司;作為預兆,那座祭壇將會裂開。 隨後,祭壇果然裂為兩半。然而,人們非但沒有將這警告與神蹟銘記於心,反倒輕而易舉地修補了這座偶像崇拜的祭壇。後來,這座祭壇在《列王紀下》23:15-16中,被良善的約西亞王徹底摧毀。

因此,撒但無需建造任何東西,他只需將原本為神所建之物轉作他用即可。

問:在《阿摩司書》3:14中,今日有哪些事物與伯特利及其祭壇相似?

答:歐洲許多大教堂耗時一、兩個世紀才建成。儘管耗費大量時間與金錢,但至少人們知道會有一個永久敬拜神的場所,這座建築是為了經得起歲月考驗而建造的。然而,如今有些教堂和大教堂已被轉作商業用途,甚至改建為清真寺。是的,建築物是永久的,但它們的宗旨卻並非如此。

第二個例子是,許多教派雖然起初是為了榮耀神,但後來要麼改變了方向,要麼分裂出去,只為追隨自己的議程,且不再聲稱要遵行神在聖經中吩咐我們的一切。例如,如果聖經說實行同性戀是錯的,但聖公會和聯合衛理公會卻有同性戀牧師,它們就如同耶羅波安改變伯特利用途之後的伯特利一樣。

許多神學院,例如哈佛、耶魯、普林斯頓和達特茅斯,原本都是培育牧師的優良神學院。如今,它們已偏離了「整本聖經都是神的話語」的教導。

就個人而言,我們需要謹慎自省。神賜予我們的財富、教育和職場經驗,既可用於敬虔的目的,也可能被轉用來服事邪惡的目的。

問:在《阿摩司書》4:1-3中,這裡使用母牛的比喻有何用意?

答:巴珊是富饒的牧場(耶利米書 50:19;彌迦書 7:14),那裡的牛隻吃得飽足,甚至可說是被寵壞了(詩篇 22:12;以西結書 39:18)。這些婦女追求奢華與享樂。雖然她們在經濟上剝削他人,但她們自己可能甚至沒有意識到自己在這麼做。 或許正是因為她們酗酒和揮霍無度的習慣,迫使丈夫去剝削他人,以維持她們所期待的生活水準。此處雖未提及淫亂行為,但這些婦女可說是《箴言》31:10-31中所描述的「賢妻」的對立面。

如同被寵壞的牲畜,這些婦女期待他人滿足她們的需求。或許她們就是最初的「凱倫」(Karens)。

問:在《阿摩司書》4:2中,你認為為何特別強調:「主耶和華指著祂的聖潔起誓」?

答:神說這事必定會發生。無論她們採取何種預防措施,無論擁有多少金錢與權勢,都無法阻止此事發生。

問:在《阿摩司書》4:4中,為何說要上伯特利或吉甲去犯罪?

答:阿摩司的這番話對聽眾來說無疑是令人震驚的,而這正是他的用意。 不妨將此視為一種諷刺性的邀請,要他們趕快走向自己的審判。阿摩司正以諷刺的口吻嘲弄他們的敬拜。可悲的是,從約書亞時代到所羅門聖殿建成期間,以色列人確實曾前往伯特利和吉甲敬拜並尊榮神。如今,以色列人雖然仍前往伯特利和吉甲,但卻是為了向假神獻祭,或是同時向假神和耶和華獻祭——這同樣是極其惡劣的行為。 根據阿摩司書 5:5、何西阿書 4:15、9:15 及 12:11 的記載,吉甲仍是獻祭之地。伯特利和但則是耶羅波安設立用來敬拜金牛犢的兩處地點。「獻祭」是對任何形式動物或人祭的統稱。

問:在《阿摩司書》4:4 中,我們在見證時,究竟何時(如果有的話)應該使用諷刺或反諷的語氣?

答:若要使用這些手法,務必極其謹慎,因為你所寫或所說的一切都可能被複製或轉述,且往往缺乏完整的上下文。你絕不希望給人留下刻薄或缺乏愛心的印象。

但如果某人不願或拒絕聽取你的警告,甚至不願考慮你的論點,你可以這樣回應:「太好了,你去照你說的做吧。 你知道這極有可能導致 _____。我明白這就是你想要的,對吧?」或者說:「你是這麼說的,對吧?」(給對方機會表示同意。)「那麼,你介意我告訴別人,你相信 ______ 嗎?」(如果對方表示介意,就問他們為什麼。)

問:在《阿摩司書》4:6中,阿摩司所說的「潔淨的牙齒」是什麼意思?

A:這個說法意指他們的牙齒上不會殘留任何食物碎屑,因為他們根本沒有東西吃。

問:在《阿摩司書》4:6-11中,我們應該在什麼時候告訴人們,自然災害或戰爭可能是來自神的警告?

答:有些人會認為是神對以色列人施行了這些事,但另一些人則會認為神只是撤回了對他們的保護,任憑他們遭遇災難。無論如何,他們都不該未能辨明,這些事情的發生正是神的手所為。

有些猶太人感到失望,甚至心灰意冷,認為倘若真有上帝,祂竟容許大屠殺發生。但倘若猶太人不再遵守《舊約》律法(包括獻祭等一切規定),並且拒絕了彌賽亞,他們又憑什麼期待上帝有義務給予他們特別的保護呢?

當災難降臨在少數人身上時,我們不該認為他們比周遭未受災難波及的人更值得遭受此劫。耶穌在《路加福音》13章1至5節中提到,那些被彼拉多將血摻入祭物中的加利利人,以及被西羅亞塔壓倒的人,他們並不比其他人更惡。但耶穌也說,這其中蘊含著給所有人的教訓:「你們若不悔改,都要同樣滅亡。」

有時,順服神的僕人也會遭遇不幸,他們就像約伯一樣,完全不明白為何這些事會降臨在自己身上。從僅發生在他和他家人身上的種種事來看,很明顯這絕非單純的巧合或偶然。但約伯依然找不到任何理由。

我們無法從自然災害或戰爭中學到什麼:

1) 受災者比未受災者更糟糕或更邪惡。

2) 只要你不像周圍的人那樣邪惡,你就會安然無恙。

3) 罪所帶來的所有後果都會在今生發生。

我們能從自然災害或戰爭中領悟的三件事:

1) 神容許這些事情發生在某個國家或地區,且不向那些不跟隨神的人承諾任何保護。

2) 此外,即使是順服的信徒,如約伯,也會遭遇不幸。

3) 生命不僅僅存在於地上,唯有在死後、在審判之日,一切才會得到公義的裁決。

問:在《阿摩司書》4:7中,為何神有時會造成不公義?

答:雖然有些人可能將來自人類、上帝和自然的「公義」視為一項不可剝奪的權利,但在這個墮落的世界裡,聖經和實證都表明事實並非如此。從被屠殺的嬰孩,到那些終其一生都過得富足安逸的邪惡壓迫者,上帝都將施行完全的公義。然而,直到審判日來臨之前,普世公義都無法實現。

另一方面,這墮落世界現狀不應成為我們不對所有人秉持公義與公平的藉口。

問:在《阿摩司書》4:9中,這些害蟲指的是什麼?

答:第一個詞屬於稱為「枯萎病」的植物病害類別,即會殺死植物的真菌;第二個詞則是「蝗蟲」。當植物感染其中一種病害且已擴散時,若沒有現代化學藥劑,它便無法存活。該植物目前雖仍存活,但其死亡雖緩慢,卻是不可避免的。

問:在《阿摩司書》4:13中,神創造風是否證明聖靈是受造之物?

答:完全不是。阿摩司書4:13提到神塑造山巒、創造風。聖經提及自然事物(如山巒和風)時,其意涵往往僅指字面上的山巒和風。 如果「山」沒有寓意,那麼試圖強行將緊鄰其旁的「風」解讀為聖靈,並據此建立新的神學教義,未免牽強。雖然聖靈常被比喻為風,但這絕不意味著每當風吹起時,風路徑上的每一個人與動物都在感受聖靈。

從歷史上看,米蘭的安布羅修是已知首位在《論聖靈》第二卷第48章第120頁中回答這個問題的人。

問:在《阿摩司書》5:1-3中,阿摩司為何會在神的啟示下在此處發出哀嘆?

答:在葬禮上誦讀或吟唱詩意的哀歌是常見的。如《新國際聖經註釋》第905頁所指出的,3+2音步在葬禮挽歌中很常見,而此處所寫的正是這種體裁。當時審判尚未發生,因此這就像一個人聽見了自己的訃告。除了阿摩司預言即將發生的事之外,第五章還告訴我們神對這些將要發生的事有何感受。 神並不喜悅惡人的死亡,而是希望他們能從惡行中回轉,得以存活(以西結書 18:23)。

問:在《阿摩司書》5:1-27中,本章的結構有何特別之處?

答:希伯來詩歌的編排並非像英語詩歌那樣依循押韻,而是依據內容。希伯來詩歌常採用「回文結構」,即詩歌的後半部是前半部的鏡像,以相反的順序重新表述所有內容。阿摩司書5:1-17構成一個回文結構,而阿摩司書5:18-27則構成另一個回文結構。

5:1-3 神對這地與各城的毀滅性審判

- 5:4-6 要尋求上帝,而非偶像的祭壇,方能存活

- - 5:7 對義人的不公

- - - 5:8-9 神掌管諸天與堅固城

- - 5:10-13 對正直人和窮人的不公義

- 5:14-15 當尋求善,而非惡,方能存活

5:16-17 神對街頭與田間的毀滅性審判

第二個對稱結構是:

5:18-20 耶和華的日子必嚴厲臨到惡人

- 5:21-22 神憎惡不義之民虛偽的敬拜

- - 5:23-24 神要的是公義與正直,而非祂所憎惡的敬拜

- 5:25-26 即使在出埃及之際,你們仍虛偽地敬拜別神

5:27 到那日,你們必被擄到大馬士革以外

阿摩司書 5:10-13 實際上是一個「環狀結構」中的「環狀結構」。

問:正如阿摩司書 5:1-3 為惡人的審判哀悼,耶利米在耶利米書 4:19;9:1-2 為百姓哭泣,以及耶穌在馬太福音 23:37 為耶路撒冷哀慟,我們何時應該公開為一個民族、他們的審判以及他們的邪惡而哀悼呢?

答:首先,讓我們看看為什麼這些人,以及我們自己,應該哀悼。然後我們將探討何時以及如何哀悼。

為何要哀悼:一般而言,有四個理由要為有罪的人或群體哀悼。

a) 因他們所行的惡事:特別是若他們自稱是信徒,我們就該為他們的罪如何羞辱神而哀慟。

b) 因即將臨到的審判:因為審判將臨到他們身上,無論是在今生或永恆之中。

c) 因為本可有的光景:正如《約拿書》2:8 所說:「那些緊抓無用偶像的人,已背棄了祂的慈愛。」(BSB)

d) 就個人而言,為自己的罪哀慟是悔改的一部分。

何時該哀慟:在這些例子中,最有效的方式是在尚有希望之時——也就是在他們被處死之前——進行哀慟。當大衛在《撒母耳記下》12:16-23為瀕死的兒子哀慟時,他等到兒子去世後便停止了哀慟。

如何哀悼:雖然不同文化可能有不同的習俗,但這些哀悼都是公開的,讓他人能看見,並或許以此為戒。我們可以口頭哀悼,無論是公開演說,還是與人一對一交談。我們也可以透過書面形式哀悼,例如在網路上、部落格和社群媒體上,以及在書籍和文章中。基督徒甚至曾在行車經過時人們會看到的廣告看板上「哀悼」。 當一個國家背離神時,我們有許多方式可以公開表達我們的哀悼。

問:在《阿摩司書》5:4、6中,為什麼神吩咐人們要尋求祂?

答:即使在所有這些關於審判的經文中,神仍向百姓提供尋求祂並得存活的機會。但《申命記》4:29 和《耶利米書》29:13 指出,我們必須全心尋求祂。我們應當按照神的條件來尋求主,而非依循自己的條件。

尋求神這件事,要麼非常容易,要麼非常困難,這取決於你是否具備正確的神學根基。

許多堅定的加爾文主義者對這節經文感到困擾。其他加爾文主義者則透過以下說法來解決這個問題:神吩咐了一些祂從未賜予人遵行手段、也未曾意圖讓人遵行、甚至在祂隱秘的旨意中也不曾期望人遵行的事。

大多數基督徒都明白,顯然當神向人發出命令時,祂至少會賜予他們一些遵行這命令的途徑。神向人發出某些命令,賜予他們遵行的途徑,但也賦予他們遵從或違背的自由。

問:在《阿摩司書》5:5b中,這兩項警告的重點是什麼?

A:這些是具有預言性的文字遊戲或雙關語。雖然雙關語通常帶有幽默感,但這些並非如此,而是用來銘記的手段。吉甲原本是紀念約書亞進入應許之地的紀念地,但在此處,吉甲將成為被擄出該地、流亡異鄉的記憶。 伯特利對亞伯拉罕、雅各等人而言是個特別的地方,意為「神的殿」。但阿摩司稱伯特利為「伯特·亞文」,意為「虛無之屋」或「邪惡之屋」。

這項警告相當不尋常,因為通常人們會被邀請悔改並前往敬拜之處。然而,這些地方過去雖是敬拜真神的聖潔之所,如今卻已不再如此。因此,這裡的信息並非「悔改並前來」,而是「悔改並遠離」——遠離那些曾經敬虔、如今卻已不再敬虔的地方。

今日,當某個地方——無論是神學院還是教派——已完全背離上帝時,我們不應試圖「進入」並從內部改革它。或許在他們仍在掙扎之際,還有這樣的時機;但終將有個時刻,為時已晚。相反地,我們應當「遠離」,並與敬虔的信徒聯合,而非與那些已決心背離上帝的人為伍。

問:在《阿摩司書》5:8中,昴星團和獵戶座究竟有何特別意義?

答:這節經文強調神對天地萬物的主權。但具體而言,在天文學(而非占星術)中,在巴勒斯坦地區,昴星團的升起預示著春天的來臨,而獵戶座的升起則預示著冬天的來臨。這些星座每年都會像鐘錶般準時地升起與落下。 同樣地,神的主權與審判的施行也會如期而至。昴星團和獵戶座在《約伯記》9:9 和 38:31 中也有提及。

問:在《阿摩司書》5:10-13中,這裡的環狀結構是什麼?

答:這是《阿摩司書》5:1-17這個更大迴文結構中的子迴文結構。

5:10 義人受脅迫

- 5:11a 窮人遭受虐待

- - 5:11b-12a 對違背盟約之罪的審判

- 5:12b 窮人遭受虐待

5:13 義人受脅迫

問:在《阿摩司書》5:18 中,人們是否不該盼望「耶和華的日子」,還是應該像《彼得後書》3:12、14 所示那樣盼望它?

答:神的兒女應當盼望那日,而那些拒絕跟隨神的人則不應盼望,正如出埃及記 12:29 所記載,埃及人本不該盼望逾越節之夜一樣。阿摩司在此是對那些表面虔誠卻與神關係不和的人說話。他們聲稱盼望耶和華的日子,但實際上他們應該懼怕那日,因為他們除了虛偽地裝模作樣外,並未真正跟隨神。

問:在《阿摩司書》5:18中,為何今日有些人儘管不忠心且行為不敬虔,卻仍敢倚靠神的恩典來保護自己?

答:因為他們口頭上說得頭頭是道,便以為自己配得神的祝福。但即使我們完全順服,既說得頭頭是道又行得合宜,我們仍然不配得神的祝福。

問:阿摩司書 5:19 的意思是什麼?

答:就在他們以為自己已安然脫離危險之際,致命的災難便會降臨。

問:在《阿摩司書》5:21中,為什麼神厭棄他們的宗教節期?

答:首先,他們表面上試圖藉著神的儀式來尊榮祂,卻同時仍在進行偶像崇拜的宗教儀式。雖然神在舊約中設立了節期與禮儀,但祂厭棄他們虛偽地守這些節期。他們強調守節期,卻忽略了神律法中的其他部分,例如幫助窮人和過純潔的生活。 對他們而言,舊約宗教節期的唯一目的,只是為了讓他們在宗教上感到心安,而神不希望他們有這種虛假的感覺。

問:在《阿摩司書》5:23中,神對樂器的厭惡是否表明我們不應在教會中使用樂器?

答:不,這反而表明弦樂器是舊約敬拜的一部分。 神厭惡不誠摯的敬拜。《阿摩司書》5:22-23 並不能成為舊約時代不使用樂器的理由,正如它也不能成為舊約時代不獻祭的理由一樣。值得注意的是,《阿摩司書》5:21-22 中的動詞是複數形式,而 5:23 中的動詞則是單數形式。因此,神是在告誡那些尚未悔改的個人,要他們停止這樣做。

問:阿摩司書5:25是否表明,以色列人在曠野中長達40年的獻祭並非獻給神?畢竟出埃及記24:4及其他經文都說那些獻祭是獻給神的。

答:摩西和許多以色列人確實曾向真神獻上合宜的祭物。然而,出埃及期間還有許多其他以色列人並無意服事真神。此外,幾乎所有以色列人都曾在西奈山向金牛犢獻上拜偶像的祭物。

問:在《阿摩司書》5:25-27中,倚靠某種宗教(即使是基督教)在何種情況下會成為虛假的倚靠?

答:顯然,那些倚靠邪靈或假神之宗教的人必將陷入困境。但即使倚靠神,以及神話語的真理,若你尚未接納耶穌為你生命的救主和主,這也仍是一種虛假的盼望。

神既不需要,也不願接受他們那種摻雜了虛偽與悖逆的敬拜。

問:在《阿摩司書》5:26中,摩洛(Moloch)和基雲(Chiun)是誰?

答:關於這些名稱的詮釋尚存疑慮,因為馬所拉文本與《七十士譯本》的記載有所不同。無論如何,這些都是以色列人在曠野中敬拜的偶像。巴勒斯坦的考古發掘顯示,在以色列人歷史的大部分時期——直至被擄之前——偶像崇拜都相當盛行。 一些自由派學者已[正確地]指出,這種多神教信仰與《聖經》所傳承的內容大相逕庭。這項證據非但沒有貶低《聖經》,反而進一步證實了其真實性。《聖經》本身也記載了部分以色列人在那片土地上幾乎持續不斷的拜偶像行為。倘若《聖經》試圖呈現一幅「經過美化」的粉飾畫面,而非真實歷史的樣貌,它本會將這些內容全數省略。

這些詞語可以指神龕和基座。另一種觀點認為,這些是偶像「薩圖恩」的同義詞。也有人認為這些名稱與亞述人和亞蘭人所崇拜的神明有關。無論如何,他們東北方的各民族都崇拜著各種偶像。重點在於,若你將這些偶像當作神明來崇拜,你將會被流放至那些崇拜這些偶像的地方。

問:在《阿摩司書》6:1中,倚靠撒馬利亞山有何不妥?

A:首先說明什麼不是答案,然後才是正確答案。

非正解:應信靠耶路撒冷:有些來自猶大的人會說,他們本應信靠錫安山(耶路撒冷所在地)——那裡有神的聖殿——而非撒馬利亞的假宗教。然而,《耶利米書》第七章證明這並非正確答案。

正確答案:我們不該倚靠任何宗教儀式,即使是因上帝吩咐而行的宗教儀式也不行。當然,人們不該倚靠拜偶像的行為,但也不該倚靠自己那看似敬虔的順服;相反地,應當倚靠上帝。在西番雅書 1:12 中,人們以為上帝不會採取任何行動;但在此處,阿摩司指出,上帝正特別要懲治那些拒絕祂卻仍冠上祂之名的人。

問:在《阿摩司書》6:1-7中,今日有些人如何像當時那樣錯誤地安於現狀?

答:當人們覺得沒有改變的迫切性、沒有改變的慾望,也看不出任何改變的理由時,他們便會安於現狀。他們與神疏遠,且因看不出任何必要性,而無意更親近神。我們應當時刻渴望更親近神。

在猶大,人們曾以為撒馬利亞會先替他們擋下一陣子,使任何即將降臨的災禍暫時遠離他們。

問:在《阿摩司書》6:5中,今日有些人是如何試圖效法偉大的宗教領袖的呢?

答:大衛的詩歌和詩篇是為神而作的。它們在文學意義上和宗教意義上都極為優美。這些人雖然表面上似乎不太在乎神,卻仍在試圖效法大衛所做的。

今日人們或許會欣賞基督教建築、藝術及基督徒的著作,卻不願事奉和敬拜基督。他們對基督教或許抱有正面情感,但若尚未將生命交託給神,切勿將他們與真正的基督徒混為一談。

問:在《阿摩司書》6:8中,為什麼神特別憎惡你們心中的驕傲?

答:僅僅一種罪惡的態度——驕傲,便足以阻斷許多美善之事,例如感恩、知足,以及樂於接受糾正。它甚至會演變為嫉妒、不寬恕,以及當他人不承認你自以為的優越時,便感到受傷。

驕傲有三種略有不同的形式:

1) 認為自己比別人更優秀、更重要或更有價值。

2) 為自己所成就的事感到驕傲,將神與他人所做的功勞據為己有。

3) 為自己的所作所為感到驕傲。我們的價值不在於我們創造了什麼,而在於上帝創造了我們。上帝愛我們,並非因為我們做了什麼,而是因為上帝所做的一切。

驕傲的一面就是愚昧,因為你本身並沒有什麼值得驕傲的。

問:在《阿摩司書》6:10中,為什麼人們在此處不提神的名呢?

答:那些過去輕率褻瀆神名的人,如今卻因降臨在他們身上的忿怒,連說出神名都感到懼怕。

問:在《阿摩司書》6:12 和《以西結書》5:6 中,有些人如何將公義變成毒藥,將義的果子變成苦艾?

答:人們通常會期待審理案件的法官能伸張公義。當一個人遭遇他認為不公義的對待時,便會心生苦毒,並對公義的存在徹底絕望。有些事情根本說不通,就像馬在巨石上奔跑,或牛在那裡耕地一樣。同樣地,某些司法裁決也會讓人難以理解。

問:在《阿摩司書》第7章中,我們究竟何時——如果有的話——應該為惡人向神代求?

答:每個人依然會犯罪,所以從某種意義上說,每當我們為某人禱告時,其實也是在為有罪的人禱告。但此處的語境不同;這些人是頑固不悔改的惡人。阿摩司,以及我們,仍應為這些頑固不悔改的惡人禱告,祈求他們能悔改並歸向神。若非神的恩典,我們也會與他們處境相同。

問:在《阿摩司書》7:7-9中,鉛垂線究竟起什麼作用?

答:它只是向設置者與其他人顯示,某物是筆直水平,還是歪斜。一堵建造未完成且歪斜的牆,可以被拆毀並重建;一堵舊牆可以被檢測,以確認它是否仍完好,抑或應被拆除。在《列王紀下》21:13中,垂線將用來測量耶路撒冷,以判斷它是否應被徹底摧毀。

   垂線本身並不會做任何事,它只是揭示哪些事物歪斜且需要被摧毀。神的審判絕非武斷,而是依據祂律法的「垂線」而行。

問:在《阿摩司書》第七章中,阿摩司因說出人們不願聽的話而被指控為叛徒。今日的人可能會因何種原因而遭到不忠的誣告?

答:許多人對「忠誠」這個概念存在根本性的誤解。

對國家的忠誠與對政治領袖的忠誠:若你認為現任政治領袖並非對國家最有利的人選,且應投票選出另一人,有些人可能會指責你對國家不忠。他們未能分辨「無論如何都追隨領袖」與「對國家的忠誠」之間的差異。正因如此,矛盾的是,你對國家的忠誠度可能反而比指控你的人更高。 如今對某些人來說,有一項概念已經失傳了,那就是「忠誠的反對派」。從積極的一面來看,我在許多教會中都聽過牧師說,聽眾應該將他的話與《聖經》的教導加以對照。如果發現他所說的某個地方與《聖經》相悖,牧師表示,在這種情況下,他們不應該聽從他,而應該遵循《聖經》。

對抗組織的忠誠:老闆可能會期望你始終對他忠誠,即使他要求你做些違背公司或組織最佳利益的事情。

缺乏建設性批評:最後,有些人認為忠誠意味著永遠保持積極態度,若不當個「唯唯諾諾的人」,便是不忠。 問題在於,當需要改變方向時,沒有人會告訴領導者他或她需要做出調整。待他們被迫離職後,或許會疑惑究竟發生了什麼事,以及為何無人向他們提出建議。然而,他們未能意識到,正是自己營造了一種文化,使無人敢於站出來指出某種做法並非最佳方案,生怕因此招致報復。

問:在《阿摩司書》7:10-17中,阿摩司是如何回應「他沒有資格擔任先知」這項指控的?

答:阿摩司就像是針對某個人的「垂線」——那位名叫亞瑪謝的祭司。阿摩司實際上給出了兩個互補的回答。阿摩司承認,按任何人的標準來看,他都不具備先知的資格。因此,他並非專業先知,也並非像亞瑪謝所暗示的那樣,以先知為生。但阿摩司說,儘管如此,神仍直接呼召了他。

問:在《阿摩司書》7:10-17中,當有人命令你做某事時,你該怎麼做?

答:這要視情況而定。 若對方所下達的命令不違背神的誡命,且對方身處你理應服從的職位(例如警察、法官、上司或老師),就應當順服。《羅馬書》12:18 說,我們應當盡可能與眾人和睦。若對方並非你的權威,但你確知其要求正是你理應做的事,仍應順服。 但若是你本不該順從的事,你的反應則可能視情況而定。有時你可以直接告訴對方你不會照做,並說明原因,就像彼得在《使徒行傳》4:19-20中所做的那樣。有時最好的做法是暗中行事,就像亞利馬太的約瑟在《約翰福音》19:38中所做的那樣。有時最好的做法是逃離,正如耶穌在《馬太福音》24:16-18中吩咐信徒的那樣。

一位優秀的基督徒護教者的事工網站被關閉了,而他本人對此毫不知情。當他詢問網站管理員為何關閉網站時,才得知有人致電管理員,表示不再需要該網站,要求將其刪除。於是,網站管理員在未核實來電者身分的情況下,便將網站下線了。待這位護教者發現此事後,網站才得以恢復上線。

在我事工期間,我曾收到一封電子郵件,指稱我對伊斯蘭教的論述有誤,並要求我關閉網站;信中還隱晦地威脅,若我不從,將採取法律行動。我回覆時,先為可能犯下的任何錯誤致歉,並表示會立即更正。我請對方指出我具體說錯的地方,以便我加以修正。此後,我再也沒有收到他們的回覆。

問:在《阿摩司書》第七章中,當今世人可能會如何試圖控制或壓制神所賜的服事,就像當時邪惡的祭司亞瑪謝所做的那樣?

答:有人會反對某項事工、倡議或其他工作,至少有三個原因:控制慾、嫉妒,或是與其目的相悖。

控制:某些掌權者可能僅僅因為無法掌控某項事工或教會,就對其持反對態度。他們認為所有方向都應由他們來決定,且應由他們來掌控。有人可能會認為這在「表面形象」上會顯得不好,畢竟若無法將此事納入掌控,那身為領袖或管理者又有何意義?

嫉妒:在不同情況下,他們或許會支持該事工,但他們對另一個組織忠誠,並將事工的成功視為會侵蝕他們所追求目標的成功。這並非關乎「做最好的事」,而是關乎他們及其組織「做對自己最有利的事」。 有時在職場環境中,高層管理人員可能因過度關注個人績效,而忽略團隊合作與對其他團隊的支持,無意間助長了這種現象。有人可能會覺得這樣做在「表面形象」上看起來不太好,因為如果另一組人做了他們所做的一切,人們可能會反過來問:「你們到底在做什麼?」

目標相悖:從根本上說,事工的宗旨可能是說服人們朝某個方向前進,或持某種信念、採取某種行動,而有人可能從根本上反對這一點。有人可能會認為這樣做「表面上看起來不好」,因為在此情況下,你的上司、經理或君王希望你保持忠誠並朝某個方向前進,而你卻容忍他人與此背道而馳。

就亞瑪謝的情況而言,這三種情況可能都存在,其中第三種尤為突出。如今,當有人反對你或你的團體所做的一件好事時,試著理解箇中原因或許是明智之舉。這可能是因為你的想法本身有問題,而你自己卻渾然不知。這可能是真的,也可能不是;不過,只要有機會,對方總會這麼告訴你。 但也要考慮到,反對可能源於這三種原因之一;與其對反對意見做出本能反應,不如明智地回應。你或許能安撫他們、與他們合作,或者尋求能凌駕於他們之上的盟友。

問:在《阿摩司書》8:1-2 中,成熟的夏果有何意義?

答:這表明,就像夏天的果實一樣,以色列人已經準備好接受審判。這象徵著從生長週期到生長結果的完整過程。在希伯來語中,「成熟的果實/夏天的果實」(qayis)一詞的發音與「時機成熟」(qes)這個短語相似。或者,這也可能是過熟、腐爛的果實。

總的來說,人們往往忘記神對時機有著極強的敏銳度。

具體而言,迴避審判的時機正在消逝。

我們的罪有上帝暫時容許的「保質期」,但這個保質期即將屆滿。

問:在《阿摩司書》8:5中,既然他們遵守律法,這裡的罪過究竟何在?

答:回答時有兩點需要考慮。

部分順服:正如《雅各書》2:10-11 所示,神所要求的,不僅是遵守某些儀式,卻在其他律法上透過欺騙和壓迫他人而違背。

內在的順服:上帝所要求的,不僅是外在的行為,更是內心深處那順服的心。

他們表面上遵守新月節,但內心卻迫不及待地盼望節期快點結束。雖然他們看似虔誠,卻使用不誠實的秤,壓迫並買下窮人。即使在今天,有些遠離上帝的惡人依然虔誠,這也不足為奇。

問:在《阿摩司書》8:9中,正午時分太陽何時會落下?

答:對此有兩種觀點,而答案可被視為雙重應驗。

即時應驗:根據《亞述編年史》記載,在公元前763年6月15日,亞述城阿舒爾發生叛亂期間曾發生日食。(阿舒爾距離耶路撒冷500至600英里。) 這可能指兩次日食:公元前784年與公元前763年。阿摩司書8:9應被理解為即時應驗,而非指末世。

末世:阿摩司書 8:9 說這事將在「那日」發生。那日就是「耶和華的日子」,這日子在主第一次降臨時已經來臨。當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時,白晝正午,太陽便沉下去了。「耶和華的日子」也是耶穌再來之日,屆時太陽將再次沉下去。

問:在《阿摩司書》8:10中,他們何時會像為獨生子哀悼那樣哀悼?

答:這將發生在末世,當猶太人集體歸向基督之時。撒迦利亞書 12:10 也論及此事。

問:在《阿摩司書》8:11中,如何會出現「聽神話語的飢荒」?

答:回答時需考慮以下四點:

1. 人們可能拒絕跟隨神,而神會允許他們日後悔改並跟隨祂。

2. 然而,當一個人長期拒絕聆聽神所賜的真理時,終將來到一個地步,他們幾乎聽不到任何神的話語。 有些人將這個過程稱為「審判性的剛硬」,而這種剛硬既涉及個人,也涉及神。若人們不願跟隨神,主便沒有義務賜下祂的話語給他們。事實上,倘若他們本就執意拒絕神,那麼在審判之日,他們所知道的越少,或許反而越好。

3. 當然,在死亡之際,終將迎來一個沒有第二次機會的最終時刻。

4. 對於一個民族而言,同樣會有神的話語在他們中間匱乏的時候。也會有這個群體四散、失去其民族認同的時候。

問:阿摩司書 8:11-12 是指以色列,還是指所有列國?

答:這些經文直接關乎以色列人,以及他們的混血後裔——撒馬利亞人。然而,這項普遍原則同樣適用於其他列國。

問:在《阿摩司書》8:12中,為何他們尋求耶和華的話卻尋不著?而《馬太福音》7:7-8卻說:「凡求的,就得著;尋求的,就尋見」?

A:首先說明什麼不是答案,然後才是正確答案。

非正解:耶穌是在阿摩司之後數世紀才說出這些話的,而且新約時代的情況與以往不同。 此外,在耶穌降臨之前,曾有一段長達四百年的「沉默期」,期間沒有任何經文被賜下。最後,耶穌賜給我們的知識,即使是耶穌降生前那些敬虔的人也無法得知。但儘管這三點陳述皆屬事實,它們卻忽略了阿摩司書8:12-14的核心要點——那永恆不變的真理與警告。

答案:這個問題有兩個層面的解答。

具體而言,阿摩司書 8:12-14 所指的是那些(主要是撒馬利亞人)在[以色列]地裡,既追隨北國的偶像,又追隨神的百姓。只要他們試圖兩者兼顧,就無法尋得神的話語。

從整體來看,阿摩司書 8:12-14 是對全人類的警告。馬太福音 7:7-8 並非指向任何人求問;而是指你必須向那位獨一真神求問。若你想將神的真理與偶像及其他宗教的虛假混為一談,你將面臨真理的饑荒,而非真理的滿足。 你必須全心尋求神,而非一半的心尋求神,另一半的心卻追隨偶像。

問:在《阿摩司書》9:1-4中,這些經文的意義是什麼?

答:你可以逃跑,但無法躲避神的忿怒。神不僅僅是容許這場毀滅發生;祂正在親自督導這一切!若有人衝進聖殿或自家屋內躲藏,忿怒的使者將在門樑旁將門樑撞倒。若有人逃往別處,神的忿怒仍會追上他們。即使某人是神的選民,這也無法拯救他們。

迦密山之所以被提及,可能是因為那裡有數千個石灰岩洞穴,主要位於西側,逃亡者可以在那裡藏身。山頂林木茂密,人們也可以試著藏在那裡。

問:在《阿摩司書》9:3中,上帝是否會造成實體上的災禍?

答:希伯來文(以及英文)中表示「惡」的詞彙,涵蓋兩種類型的概念。

道德上的「惡」指的是邪惡,雖然神允許這種情況存在,但祂並未直接造成這種惡。

物理上的惡是指傷害或死亡,有時神確實會直接造成這些。

穆斯林不應對「惡」一詞既可指傷害,而不僅指道德上的惡感到驚訝。這個詞在他們自己的文獻中也是如此使用的,例如《布哈里聖訓》第3卷第29冊第7章第56號第35頁。

問:在《阿摩司書》9:7中,猶太人如何像埃塞俄比亞人?

答:正如兩棟房子除了油漆顏色不同外完全相同,在神眼中我們都是一樣的,因為我們的「油漆顏色」對神而言毫無差別。

問:《阿摩司書》9:7是否表明猶太人是黑人?

答:不,除非膚色是神區分人的唯一標準。中東人屬於高加索人種。埃及人主要也是高加索人種,僅摻雜少許黑人血統。然而,在古埃及,紅髮的埃及人被視為醜陋,因此會剃光頭。如果他們全都是黑人……又怎會有人留著紅髮呢……?

神藉著一個外貌截然不同的民族作為例子,旨在強調:在神眼中,我們在皮膚之下都是相同的。《加拉太書》3:28 也表明,無論種族或性別,我們都是神的兒女。 根據里昂的伊雷內烏斯(公元182-188年)所載,在早期教會中,從埃塞俄比亞到俄羅斯再到法國的人們,都同心合意地敬拜上帝。(參見伊雷內烏斯《反異端》第一卷第10章第2節,第331頁)

問:在《阿摩司書》9:7中,卡弗托(Caphtor)和基爾(Kir)位於何處?

答:迦斐托是非利士人來到巴勒斯坦東南部之前的祖居地;基爾則是亞蘭人來到現今敘利亞之前的祖居地。我們不確定這些地方確切位於何處。然而,非利士人是愛琴海地區的民族,普遍認為他們很可能來自克里特島。

問:在《阿摩司書》9:11-15中,為何在如此憤怒的預言之後,緊接著出現希望的信息?

答:許多其他先知也以關於未來——至少是關於餘民的未來——的樂觀展望作為結尾。從第9章前半部來看,人們可能會懷疑上帝是否已經對以色列人徹底絕望,直到他們被永遠毀滅為止。但阿摩司書9:11-15表明事實並非如此;上帝對於他們後代在千禧年時期及之後的世代,仍然有美好的計劃。

問:在《阿摩司書》9:12中,猶太人何時佔有了以東的餘民?

答:這不僅指土地,也指人民。 約在公元前130/125年,約翰·希爾坎努斯王迫使以東人與猶太人同化。大希律王便是以東人。但不僅是以東;神的子民將包括外邦人整體。主的兄弟雅各在《使徒行傳》15:1-20記載的耶路撒冷會議上,引用《阿摩司書》9:11-12時,便提到了這一點。

問:在《阿摩司書》中,有哪些至今仍存世的最早抄本?

A:死海古卷:(約公元前1世紀)死海古卷中存有三份《阿摩司書》抄本,標號分別為 4Q78(=4QXIIc)、4Q82(=4QXIIg)及 5Q4(=5QAmos)。

4Q78 收錄了《阿摩司書》2:11-16;3:1-15;4:1-2;6:13-14;7:1-4、7-9、12-16

4Q82 收錄了《阿摩司書》1:3-15; 2:1、7-9、15-16;3:1-2;4:4-9;5:1-2、9-18;6:1-4、6-14;7:1、7-12、14-17;8:1-5、11-14;9:1、6、14-15

5Q4 收錄了《阿摩司書》1:3-5。

然而,《死海古卷譯本》第479頁指出,小先知書中的4Q82(4QXIIg)包含何西阿書與那鴻書的殘篇,但並未提及阿摩司書。此外,《死海古卷的意義》一書僅列出阿摩司書的5:26-27;8:11;以及9:11。

納哈爾·赫弗(Nahal Hever)是恩格迪附近的一處洞穴,其中發現了一段希臘文的小先知書殘卷(8 Hev XIIgr)。該殘卷撰寫於西元前50年至西元50年間,並在巴·科赫巴反抗羅馬的起義期間被藏匿起來。這是於猶大地區對《七十士譯本》所作的修訂,其內容與《馬所拉文本》幾乎完全一致。

穆拉巴阿特河谷(wadi Murabba'at)的《小先知書》卷軸(Mur XII)約作成於西元132年。其中收錄了《阿摩司書》1:5-15;2:1;6:1?(可能);7:3-17;8:3-7、11-14;9:1-15。

總體而言,從《死海古卷》、納哈爾·赫弗(Nahal Hever)及穆拉巴阿特河谷(wadi Murabba'at)所保存的文獻中,我們擁有以下《阿摩司書》經文:阿摩司書 1:3-15; 2:1、7-9、11-16;3:1-15;4:1-2、4-9;5:1-2、9-18;6:1-4、6-14;7:1-4、7-17;8:1-5、11-14;9:1、6、14-15。

約公元350年左右的基督教聖經抄本包含舊約,其中亦有《阿摩司書》。其中兩部為《梵蒂岡抄本》(公元325-350年)與《亞歷山大抄本》(約公元450年),在這兩部抄本中,十二小先知書被置於《以賽亞書》之前。《阿摩司書》在《梵蒂岡抄本》與《亞歷山大抄本》中均完整收錄。

《西奈抄本》(西元340-350年)中從未收錄《何西阿書》、《阿摩司書》和《彌迦書》。

問:哪些早期作家曾提及《阿摩司書》?

答:尼西亞會議前的作家中,曾引用或隱喻提及《阿摩司書》經文者包括:

殉道者尤斯丁(約公元138-165年)在其著作《與猶太人特里福的對話》第22章第205頁中,引用阿摩司書5:18-6:7,並指明其出自阿摩司之手。

薩迪斯的梅利托(西元170-177/180年)(隱含提及)提到「舊約」並列出各卷書。他並未逐一列出十二小先知書,而是統稱為「十二先知」。見《摘錄集》第8卷第759頁的第4片段

里昂的伊雷奈烏斯(公元182-188年)亦引用了《阿摩司書》1:2;5:25,26;8:9,10;9:11-12。

亞歷山大的克萊門特(公元193-217/220年)

特土良(公元198-220年)

希波呂托(公元222-235/6年)

奧利金(公元240年):「因為,你們為何渴望『耶和華的日子』?先知阿摩司說:『那日是黑暗,不是光明。』」(參見《阿摩司書》5:18)《耶利米書講道集》第12篇第10.1章第123頁(希臘文)

諾瓦提安(公元250/254–256/7年)

迦太基的西普里安(西元248-258年)

亞達曼提烏斯(約西元300年)引述阿摩司書5:8時,將其歸於先知之口。《論真信仰的對話》第五部分第18b章,第172頁。

奧林匹斯與帕塔拉的梅索迪烏斯(西元270-311/312年)

拉克坦提烏斯(約西元303–約325年)

尼西亞會議之後(西元325年):

亞歷山大的亞他那修(西元367年)(因提及十二先知而可推知):「因此,舊約共有二十二卷書;……至於先知書,那十二卷被視為一卷書……。」見亞他那修《復活節書信》第39封,第4章,第552頁。

耶柔米(西元373–420年)論及舊約的書卷。他特別論及《創世記》、《出埃及記》、《利未記》、《民數記》、《申命記》、《摩西五經》、《約伯記》、《拿弗之子耶穌》(即《約書亞記》)、《士師記》、《路得記》、《撒母耳記》、《列王紀》(兩卷)、十二先知書、《何西阿書》、《約珥書》、《阿摩司書》、《俄巴底亞書》、《約拿書》, 彌迦書、那鴻書、哈巴谷書、西番雅書、哈該書、撒迦利亞書、瑪拉基書、以賽亞書、耶利米書、以西結書、但以理書、以斯帖記、以斯拉記、尼希米記。書信第53封,第7-8章,第99-101頁。

尼西亞會議之後,還有其他作者。

問:在《阿摩司書》中,希伯來文與希臘文《七十士譯本》之間有哪些翻譯差異?

答:《七十士譯本》的希臘文約有 3,219 個詞。以第 5 章(489 個希臘文詞)為例,除非另有註明,否則第一種版本為《馬所拉文本》,第二種為希臘文《七十士譯本》。

阿摩司書 3:9 「亞實突」(馬所拉文本)對比「亞述」(七十士譯本)

阿摩司書 5:1 「話」 vs. 「耶和華的話」

阿摩司書 5:1 「我為你們所唱的哀歌/挽歌」 vs. 「我為你們所舉起的哀歌/挽歌」

阿摩司書 5:1-2 「以色列家啊!以色列的處女已經倒下,再不能起來;她被遺棄在自己的土地上;沒有人能扶她起來。」 vs. 「以色列家已經倒下,再不能起來。以色列的處女已經倒在自己的土地上;沒有人能扶她起來。」

阿摩司書 5:4,6 「並得存活」對比「你們必得存活」

阿摩司書 5:5 「吉甲」與「加拉加拉」

阿摩司書 5:5 「別是巴」與「誓言之井」(別是巴這座城的名稱意為「誓言之井」)

阿摩司書 5:6 「祂必不如火一般在約瑟家燃起並吞噬;也沒有人為伯特利熄滅這火。」 vs. 「免得約瑟家如火般燃起,吞噬他,而以色列家卻無人能熄滅這火。」

阿摩司書 5:7 「祂離棄了那些在地上將公義與正直變為苦艾的人」 vs. 「[祂]在高處施行審判,並在地上確立公義」

阿摩司書 5:8 「那造昴星團和獵戶座的」(天上的星座) vs. 「那造萬物、並使萬物更新的」

阿摩司書 5:9 「使毀滅如閃電般降臨在強者身上」 vs. 「將毀滅分給強者」

阿摩司書 5:9 「毀滅臨到那堅固的城」對比「並使那堅固的城陷入困苦。」

阿摩司書 5:10 「藐視那誠實說話的人」對比「厭惡聖潔的言語」。

阿摩司書 5:11 「你們踐踏窮人」 vs. 「他們用拳頭擊打窮人」

阿摩司書 5:15 「憎惡惡事,喜愛善事」 vs. 「我們憎惡惡事,喜愛善事」

阿摩司書 5:17 「在所有的葡萄園裡」對比「在所有的道路上」

阿摩司書 5:18 「那些渴慕的人」對比「你們這些渴慕的人」

阿摩司書 5:18 「這」 對比 「這耶和華的日子」

阿摩司書 5:18 「耶和華的日子是黑暗」對比「那時卻是黑暗」

阿摩司書 5:20 「其中的光明」 vs. 「光明」

阿摩司書 5:21 「藐視你們的節期」對比「棄絕你們的節期」

阿摩司書 5:21 「不喜悅你們的莊嚴聚會」 vs. 「在你們的大會中不聞你們的素祭」

阿摩司書 5:22 「我必不喜悅」 vs. 「我不接受它們」

阿摩司書 5:23 「弦樂器」對比「樂器」

阿摩司書 5:24 「水……恆流的溪水」對比「水……無法穿越的急流」

阿摩司書 5:25 「祭物與素祭」對比「犧牲與供物」

阿摩司書 5:25 「以色列家啊,你們在曠野四十年了嗎?」 vs. 「以色列家啊,在曠野四十年了嗎?」

阿摩司書 5:26 「是啊,你們抬著你們王的帳幕,以及基尤恩/凱萬——你們的偶像,你們諸神的星……」 對比 「是啊,你們抬著摩洛的帳幕,以及你們的神拉埃凡/利凡的星,還有他們的偶像……」

阿摩司書 5:27 「因此」 對比 「而且」

阿摩司書 8:1 「說」(馬所拉文本、七十士譯本) vs. 「對我說」(敘利亞文譯本、莫普蘇埃斯提亞的西奧多《阿摩司書註釋》第8章第164頁)

阿摩司書 8:8 「如光般漲滿」(馬所拉文本) vs. 「如[尼羅]河般漲滿」(部分希伯來文手稿、七十士譯本、塔古姆、敘利亞文譯本、武加大譯本)

阿摩司書 9:12a 「以東」 對比 「人類/人」

阿摩司書 9:12b 「奉我的名」(馬所拉文本)對比 「奉我的名的人,可以尋求耶和華」(七十士譯本)

本問題參考文獻:希伯來文譯文取自傑伊·P·格林(Jay P. Green)的《直譯本》(Literal Translation),七十士譯本譯文則取自蘭斯洛特·C·L·布倫頓爵士(Sir Lancelot C.L. Brenton)所譯的《七十士譯本:希臘文與英文》(The Septuagint: Greek and English)。此外亦參考了《解經者聖經註釋》(The Expositor's Bible Commentary)以及《新美國標準版》(NASB)、《新國際版》(NIV)、《新欽定版》(NKJV)和《新修標準版》(NRSV)聖經中的腳註。

除非另有註明,經文引自《聖經:貝雷安標準譯本》(BSB),該譯本已歸入公有領域:https://berean.bib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