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來自《帖撒羅尼迦前書》的聖經疑問
問:在《帖撒羅尼迦前書》第1章中,我們對帖撒羅尼迦這座城市了解些什麼?
答:帖撒羅尼迦是一座「熱」城。由於城郊有溫泉,它最初被稱為「瑟爾馬」(Therma)。該海灣亦被稱為瑟爾馬灣。 亞歷山大大帝的將領之一卡桑德,娶了亞歷山大的同父異母妹妹,她的名字正是「帖撒羅尼迦」。他為了紀念她,在瑟瑪附近建立了一座新城市。帖撒羅尼迦擁有龐大的猶太人社群,是馬其頓地區最大的城市,總人口約為20萬。(相較之下,哥林多的人口為65萬。)
塞薩洛尼卡的獨特之處在於,它既是馬其頓的羅馬首府,同時也是一座由五至六名稱為「波利塔克」(politarchs)的官員所治理的自由城市。路加在《使徒行傳》17:6 中使用了這個術語,由於該術語在其他文獻中未曾出現,曾有人質疑路加記載的準確性。然而,此後考古學家已發現十九處銘文,其中記載了馬其頓政府中使用此術語的實例。
問:《帖撒羅尼迦前書》的綱要是什麼?
答:以下是一份大綱。
1 你們是否因神的子民而感謝神?方式、情境與原因
2-3 認可保羅的事工
2:1-16 闡明他的講道:他如何傳講,以及他們如何領受
2:17-3:10 闡明他缺席的原因:他的沮喪、目前的計劃,以及對神的讚美
3:11-13 為指引、愛與力量的禱告
4-5 教導神的子民
4:1-12 個人教導:品格提升、性潔淨與弟兄之愛
4:13-5:11 主再臨的盼望:在基督裡睡了的人與主的日子
5:12-22 教導教會:領袖、眾人、自己與敬拜
問:在《帖撒羅尼迦前書》1:2中,保羅說他為這些信徒感謝神多少次?為何我們有時對其他信徒的感恩之心不如應有的程度?
答:保羅說他總是為他們感謝神。除了《加拉太書》之外,他在所有書信中都提到曾為他們感謝神。有時,若我們把其他信徒視為理所當然,或未能領會神藉著他們在我們生命中施行的幫助(儘管這些幫助未必總是令人愉悅),我們便不會這樣做。 但無論我們內心有何感受,即使某位信徒表面看來似乎無法為我們做什麼,我們仍應感謝神,因祂將他們造為祂按自己形像所造的美好傑作。我們將與他們同在,永遠享受他們的友誼與陪伴,因此現在就開始珍惜他們是合情合理的。
有時我們會充滿自私,忘記神與周遭的人,只顧沉溺於自己的小世界中。我們应当謹慎行事,試著從神的角度來看待世界與我們的生活。
A:我們應當不住地禱告,且我們的禱告應當充滿感恩。感恩不僅僅是我們所說的話語,更是一種活出生命的生活態度。正如一首基督教詩歌所唱:「在我陳明我的需要之前,我先獻上我的心。」
問:在《帖撒羅尼迦前書》1:2-8 中,保羅究竟因哪些原因對帖撒羅尼迦人心懷感恩?
A:以下是保羅在此列出的八個理由。
《帖撒羅尼迦前書》1:3 他們因信心所結的果子
《帖撒羅尼迦前書》1:3 他們因愛心所作的勞苦
《帖撒羅尼迦前書》1:3 他們因對耶穌的盼望而展現的忍耐
《帖撒羅尼迦前書》1:4 他們是被神揀選的。
帖前 1:6 他們效法了保羅、西拉、提摩太和主。
帖前 1:6 他們因聖靈所賜的喜樂,欣然領受了這福音
帖前 1:7 他們成了馬其頓和亞該亞所有信徒的榜樣。
帖前 1:8 主的福音從他們那裡傳遍各處。
我們也應基於類似的理由,為他人向神獻上感謝。
問:在《帖撒羅尼迦前書》1:6 中,為何說我們是某位人的追隨者(除了基督以外)是合宜的?在哪些情況下,說我們是人的追隨者是不合宜的?
答:保羅告訴我們,要效法他以及那些跟隨基督的敬虔領袖(腓立比書 3:17;帖撒羅尼迦前書 1:6;希伯來書 13:7)。 我們要在主裡順服我們的領袖,並向他們屈膝(希伯來書 13:17)。換言之,我們要順服我們的領袖,同時明白神的話語凌駕於他們任何可能與之相悖的言論之上。但我們不應稱任何人为「父」;根據馬太福音 23:9,唯有神才是我們的父。
問:在《帖撒羅尼迦前書》1:7 中,你是否考慮過要成為榜樣?這其中包含哪些要素?
答:如果人們知道你是基督徒,那麼你已經是個榜樣了。問題在於你是否是個好的榜樣。
問:在《帖撒羅尼迦前書》1:7-10中,我們應該在哪些方面關注非信徒對基督徒的看法?又在哪些方面不應過度關注?
答:我們應當過聖潔的生活,以此作正面的見證。我們應當真誠地愛人,並表達我們的愛。我們不希望刻意冒犯他人。但我們也明白,福音本身往往是令人反感的。若有人因我們的信息而感到冒犯,我們不應因此憂慮。我們對一個人的愛,應當勝過對與那人友誼的愛,並勇於冒險向他們傳講福音。
問:在《帖撒羅尼迦前書》1:8中,帖撒羅尼迦人的信心是如何傳揚到各處的?
答:他們的信心在各地的基督徒中廣為人知。但正如號角不分對象地傳出聲音,神的道也應當從我們這裡傳出去。
問:在《帖撒羅尼迦前書》1:9中,保羅因帖撒羅尼迦人而感恩的另一種理由是什麼?
答:前面的理由是基於這些信徒的本質,以及他們將要前往的方向。但這個理由純粹是因見證他們從原來的境況所走過的漫長路程而感到喜樂。
問:《帖撒羅尼迦前書》2:1-4,保羅為何在此強調這次探訪並非失敗?
答:保羅在馬其頓的傳道工作曾遭遇某種阻撓。在其他地方,保羅曾取得轟動性的成功,且未遇任何阻力;而在塞浦路斯等地,雖曾有一人反對,但神已果斷地處理了此事。 但在腓立比之後,他們因遭遇抵擋而不得不離開馬其頓地區。或許保羅曾思索,若非撒但的抵擋阻止他停留更久,在那裡還能成就多少事工。但神甚至能將撒但的抵擋化為祂榮耀的工具。保羅已在腓立比和帖撒羅尼迦留下深刻印記,而這場抵擋迫使他繼續前往庇哩亞、雅典,尤其是哥林多。
從長遠來看,保羅在馬其頓的腓立比和帖撒羅尼迦這兩個城市短暫的停留,證明是極其豐碩的。後來,馬其頓人展現出極大的慷慨,甚至在《哥林多後書》8:1-5中提到,他們在貧困中仍慷慨奉獻。根據《哥林多後書》9:2-4的記載,可能有部分馬其頓人曾隨保羅前往哥林多,而保羅擔心哥林多教會會在馬其頓人眼中顯得吝嗇。 在早期教會歷史中,主教波利卡普曾寫信給腓立比教會。特土良在《反異端論》第36章第260頁中提到了哥林多、腓立比、帖撒羅尼迦和以弗所(但未提及雅典)的使徒教會。
問:在《帖撒羅尼迦前書》2:2-4中,你會如何評斷今日的事工——基本上是成功還是基本上是失敗?
答:首要之務在於對神真理與心意的忠心。事工在哪些方面(如果有的話)做了妥協?人們如何因這事工而蒙福?耶利米的事工是成功的,儘管在他那個時代,巴錄是我們所知唯一跟隨他的人之一。成功就是做神要你做的事,並成為神要你成為的人。
問:在《帖撒羅尼迦前書》2:3中,希臘文「dolo」一詞不僅可指謊言或欺騙,還可指詭計、詭詐,或是誘餌與陷阱。在神的工中,有哪些「詭詐」的方法是我們不該使用的?
答:「掛羊頭賣狗肉」這個詞,意指承諾一件事卻交付另一件事。 我們應當如實呈現事物。當人們成為基督徒時,或聽到與信主前截然不同的教導時,不應感到驚訝。我們不僅要傳講福音的一半,更要傳講完整的福音。我們需要向他們講述地獄與天堂、順服與恩典,以及耶穌既是主也是救主。我們不應做出,或暗示神正在做出無法兌現的空頭承諾。
問:在《帖撒羅尼迦前書》2:4中,這節經文有何特別之處?
A:這節經文運用了雙關語。它可以譯為:「正如神——那位察驗我們心意的——已證明我們配得被託付傳揚福音」。
問:在《帖撒羅尼迦前書》2:4中,試圖取悅人的事工,與試圖取悅神的事工,兩者有何不同?
A:若事工主要旨在取悅人,其重心將放在策略與數字上。關於事工的大部分討論,可能會圍繞如何吸引更多人、如何籌集更多資金,或是如何開拓新的成長機會。這類事工有陷入過度「適應」的危險,以致可能忽略其核心原則。
至於主要致力於取悅神的服事,其核心將是禱告。相關討論多半會聚焦於如何向更多人傳揚福音、如何更好地建立會友,以及如何服事他人。關鍵的差異在於,它會希望他人也能被服事,而非總是自己擔任服事者的角色。這可能意味著與其他事工合作,甚至將資源捐贈給其他事工,而非試圖為自己建立一個「帝國」。
問:在《帖撒羅尼迦前書》2:5 中,使用「奉承」(這是壞的)與「稱讚」(這可能是好的)之間有何區別?
A:奉承是不真誠的。它可能是公然的不誠實,也可能是將注意力集中在瑣碎或膚淺的事物上,而忽略了實質性的內容。若出於真誠,因他人所做的事或其品格而稱讚他們,是鼓勵他人的良好方式。
問:在《帖撒羅尼迦前書》2:5中,有些人如何戴上面具來掩飾貪婪?
A:他們——成功程度各異——試圖聲稱自己另有動機,例如幫助他人、協助組織等,但其實主要動機是貪婪。領導力課程如此之多,渴望成為領導者的人也從不缺乏。
希臘文「pleonexia」一詞,字面意思就是「渴望擁有更多」。
問:在《帖撒羅尼迦後書》2:8中,我們該如何在與他人分享生活與保持私生活隱私之間取得平衡?
答:分享我們生活中的許多事——無論是成功還是艱辛——都是好事,但我們不該事事都分享。凡是上帝不希望我們分享的,我們都不該分享;因此,當你不知道何時該保持沉默時,就向上帝禱告,求祂啟示你的心意。以下是關於「不該分享的事」的基本原則。
惹惱他人,除非對方本就該為某事生氣。
自誇或炫耀
他人告訴你的機密資訊,無論對方是否應該告訴你
使他人對行義失去信心或感到氣餒,例如約伯的妻子所做的那樣。(不過,勸阻他人遠離罪惡則是可以的。)
美化罪。(那次我在酒吧喝醉了,感覺真棒……)
虛假之事或謊言,包括奉承
將他人神化、奉若神明。(不過,尊敬他們是好的。)
對當事人或他人造成傷害或傷害性的言行
侮辱性的言辭或態度(貶低弱勢群體、怪胎或敗類)
論斷他人,儘管指出罪惡行為是罪惡的則無妨
明知會導致他人對你的話語失去信任,卻仍說出那些話
冗長、贅述且語無倫次,提供超過對方想聽的資訊
出於惡意散佈不實資訊,以傷害他人或取樂於他人之苦難
關於他人的非公開資訊,而對方不希望這些資訊被分享。(無論你是否認為對方不願分享是對的。)
剽竊他人的言論卻未標註出處。切勿將他人的話語據為己有。
準確性存疑(你其實不確定是否屬實)
在雙方已討論並原諒對方後,仍一再翻舊帳,重提對方做過的不當行為。這些事情理應被遺忘。
可能導致無辜者喪命、受傷或遭錯誤監禁的秘密
誘使他人犯罪的資訊。(例如:「那次我在某間特定酒吧喝醉了,那裡的飲料半價……」)
你曾向雇主、前雇主或客戶承諾不會透露的機密資訊。
詆毀或誹謗他人
惡人可能會利用來謀取私利
限制級、色情、不雅或粗俗的笑話或資訊
你沒有尊榮神或其他基督徒
人們應當從你的實際生活見證中看見你的信仰,但你不應感到必須時刻開口說話的壓力。
問:在《帖撒羅尼迦前書》2:9中,保羅為何需要在他們當中從事手藝工作?
答:保羅並沒有向他所傳道的非信徒和初信者索取資助。在猶太教中,拉比不被允許靠教導律法來謀生。在某些穆斯林國家,全職的基督徒事工人員常被錯誤地視為靠他人接濟的懶漢。 但從事世俗工作的「帳篷匠」傳教士,便不會有這個問題。無論是保羅還是當今的傳教士,都有權從教會獲得全額支持。然而,為了能在他所傳道的人群中工作,保羅選擇不行使這項權利。
體力勞動在希臘和羅馬的上流社會中多少會受到輕視,但在猶太人當中卻並非如此。
問:在《帖撒羅尼迦前書》2:10 中,若一位基督徒事工人員(不論是否為全職宣教士)的生活並非無可指責,該如何處理?
答:若他人知曉,這會削弱他們的見證。即使是敬重該事工者的弟兄姊妹,也可能認為:「既然他在某個方面失敗了,那麼我在那個方面失敗也不算太嚴重。」但事工者若能真心悔改,仍可繼續事奉神,並勸誡他人不要重蹈他的覆轍。
問:在《帖撒羅尼迦前書》2:11-12中,這段經文如何能作為門徒訓練、輔導,甚至見證的總結?
答:雖然這節經文並未具體說明該做什麼,但對於「如何去做」卻頗為全面。那就是鼓勵、安慰和勸勉人。保羅說,他像一位好母親(《帖撒羅尼迦前書》2:7)或一位好父親(《帖撒羅尼迦前書》2:11)那樣,為了幫助自己的孩子而這樣做。
問:在《帖撒羅尼迦前書》2:13中,有限、易犯錯且不完美的人所說的話,怎麼可能真的是神的話呢?
答:若只著眼於人的無能,這似乎是不可能的。然而,全能的上帝——對祂而言沒有什麼是不可能的(馬太福音 19:26;馬可福音 10:27;路加福音 1:37)——甚至能透過一頭驢子向巴蘭傳達祂的信息。 全能的上帝擁有足夠的大能與智慧,能透過不完美的媒介清晰地傳達祂的信息。上帝不僅以所需的精確度進行溝通,更以所需的精確度與準確度保存了祂的話語,使我們至今仍能理解祂的信息。
更好的問題是:既然我們能透過人的言語進行溝通,你怎能認為全能的上帝沒有足夠的能力透過人的言語來傳達祂的信息呢?
答:不。沒有人能認真地認為這在種族層面上具有反猶太主義的意圖,因為保羅本身就是猶太人,正如《羅馬書》3:1-2 所示,他深知自己血統所賦予的巨大優勢。或許有人認為這在宗教層面上具有反猶太主義的意圖。
然而,這並非宗教上的反猶太主義,因為這段經文是由一位深愛猶太民族並極為關心他們的人所寫,儘管他們不接受基督,正如《羅馬書》9:1-5 和 10:1 所示。
你必須明白,有些人只要看到任何關於其族群成員的負面描述,就會認為那是針對他們的。依此奇怪的定義,我想有人甚至會說《聖經》是反對所有人的,因為《聖經》說每個人都未達到神的標準,而有些人確實不喜歡任何批評或負面評論。
問:在《帖撒羅尼迦前書》2:15中,保羅為何說有些猶太人「敵對眾人」?畢竟那些猶太人無疑有朋友,也有他們所關心的人。
A:誠然,這些猶太人可能對許多人表現得友善。然而,如果他們以最根本的方式勸導人們拒絕耶穌,那麼他們就等於對所有人懷有敵意。
問:在《帖撒羅尼迦前書》2:16中,既然神如此慈愛,人怎能犯罪到某個極限呢?
答:《羅馬書》11:22 指出,我們應當同時考量神的慈愛與嚴厲。神是宇宙中最充滿愛心的存在,但同時也是最嚴厲的。保羅在《使徒行傳》13:8-11中,曾親身經歷過像以利馬斯這樣試圖阻止他人聽道的人。
問:在《帖撒羅尼迦前書》2:17中,希臘文「被奪去」(aporthanisthentes)一詞,字面意思是「成為孤兒」。保羅為何如此擔心這些新信徒「不要成為孤兒」?
答:保羅或許擔心他們在信仰上的成長不夠勤勉。然而,有一種推測認為,其實還有更迫切的問題。他們可能會被猶太人或異端分子誤導或欺騙,以致背離信仰。同樣地,當我們帶領他人歸向基督時,也應當保護他們免受假教師的侵害。
問:在《帖撒羅尼迦前書》2:19 中,我們在天上會認出這些人嗎?
答:是的。在《帖撒羅尼迦前書》2:19和《腓立比書》4:1中,保羅說那些信徒是他的喜樂和冠冕,他當然會認出自己的冠冕。雖然我們擁有榮耀的身體後外貌可能不同,但我們仍會認出彼此。
問:在《帖撒羅尼迦前書》2:19;3:13;4:15;5:23;《帖撒羅尼迦後書》2:1、8、9;《哥林多前書》15:23;《雅各書》5:7、8;《彼得後書》1:16;3:4、12; 約翰一書 2:28;馬太福音 24:3,27;這個表示「再來」的希臘文「parousia」有何特別之處?
A:聖經中用來指稱基督再來的希臘文有三個:parousia(再來及其後續的臨在)、apokalupsis(揭示、啟示或末世)以及ephiphaneia(顯現或顯靈)。
這既指「降臨」,也指「持續駐留」。在非聖經文獻中,統治者的造訪被稱為「parousia」。
問:在《帖撒羅尼迦前書》3:1-3,6 中,為何處於保羅地位的人會認為唯有自己最適合進行傳道?為何保羅沒有這種態度?
答:我們並不知道保羅是否這樣想,但處於類似地位的另一位基督徒可能會這樣想。我們必須記住,能力不在我們身上,而在神身上。神能夠也確實使用我們,但神同樣也能使用其他人。 神並不需要「最優秀」的保羅留在帖撒羅尼迦,特別是當保羅可以在其他地方成就偉大事工的時候。但像提摩太這樣的普通基督徒,當神藉著他行事時,同樣能做得很好。
問:在《帖撒羅尼迦前書》3:1-6中,保羅本可以說「我已經做得夠多了」,然後停止傳講福音,過上安逸的生活。你認為保羅為何仍堅持不懈?
答:保羅當然不可能傳講「繁榮福音」,說什麼「像我一樣過安逸的生活」。雖然保羅的處境或許讓他可以想著「我已經做得夠多了」,但絕對沒有任何證據顯示他曾這樣想過。驅動他的,是對神的愛以及對他人的愛,他不願見他人下地獄。保羅有他的使命。請記住,「退休」這個詞在聖經中並不存在。
問:在《帖撒羅尼迦前書》3:3中,為什麼神要刻意命定我們經歷試煉?
A:神照著祂的旨意成就萬事(以弗所書1:11 ;箴言16:4;~羅馬書8:28 )。
此外,詩篇139:16也記載,我們每一天的日子,在尚未成形之前,就已經寫在神的冊上了。
父母雖「不情願地選擇」讓孩子接受痛苦的注射,以及從孩子的錯誤中汲取痛苦的教訓。基督徒甚至會在自己的子女、妻子或丈夫為了拯救他人生命或捍衛信仰而犧牲時,感到自豪。沒有哪位父母會為了痛苦本身而選擇這種痛苦,而是為了更崇高的益處。同樣地,神選擇允許這些事情發生,並非因為祂是某種施虐者,而是:
1. 為了個人的管教或更大的益處(希伯來書 12:4-15)
2. 為了他人的益處(腓立比書 1:22-25;歌羅西書 1:24-25)
3. 為了神的榮耀(例如約伯的榜樣)
4. 因為最終,上帝會使我們所經歷的一切試煉,與我們將來的榮耀相比,顯得微不足道(羅馬書 8:18;彼得前書 4:12-14)
問:在《帖撒羅尼迦前書》3:3 中,那些逼迫保羅的人怎麼會做錯事呢?既然神命定保羅經歷這些試煉,他們必定是在遵行神的旨意。
答:他們確實行了錯事,也須為自己的惡行負責。答案中有三點需要考慮。
1. 神照著祂的旨意成就萬事(以弗所書 1:11;箴言 16:4)。
2. 神使用許多工具來達成祂的最終目的,而聖經明確指出,人的惡行正是神所使用的工具之一(創世記 50:20)。
3. 神預先定意要使用猶大的惡意(使徒行傳 2:23;約翰福音 13:18;詩篇 41:9),但猶大仍須為自己的行為承擔全部責任(馬可福音 14:21;路加福音 22:21-22)。同樣地,神預定要使用他人的惡行,並不會減輕他們對自身邪惡選擇的責任。
問:在《帖撒羅尼迦前書》3:8、《腓立比書》4:1 以及《以弗所書》6:10-16 中,既然我們已經得救,為何仍被吩咐要「在信仰上站立得穩」?
答:正如馬太福音 24:24 所示,基督徒可能會被誤導或受欺騙。即使是真正的基督徒,也可能偏離正道,或因懼怕而隱藏自己的信仰,並在一段時間內做些令神不悅的事。
問:在《帖撒羅尼迦前書》3:12、4:9-10中,身為已經愛神並愛他人的基督徒,您是否需要我們的愛更加增長?神如何使我們對他人的愛增長,甚至滿溢出來?
答:我們應當有意識地渴望對他人的愛日益增長。當我們向他人表達愛意並為他們禱告時,這份愛便會增長。
問:在《帖撒羅尼迦前書》3:13中,神如何堅固我們的心,使我們在祂面前成為無可指責、聖潔的人?
A:神能藉著我們閱讀祂的話語、順服祂、敬拜祂,以及愛人來作工。但神也能以我們未曾察覺的方式作工。祂將某些人帶入我們生命中(包括難相處的人)、安排各種事件(無論愉快或不愉快),並藉著喚起我們的記憶,藉此堅固我們的心,促使我們在生命中追求祂的聖潔。但要時刻願意讓神來改變並塑造你。 試煉未必總能使人剛強;這取決於你對試煉的回應。試想約伯的妻子,她曾說:「詛咒神,死了吧」,這與約伯的反應形成鮮明對比。
問:在《帖撒羅尼迦前書》4:1 中,鼓勵他人活出討神喜悅的生命,最好的方法是什麼?
答:鼓勵他們超越眼前的處境,引導他們仰望神,看見祂為他們所做的一切。指出神如何眷顧他們,以及他們所行之事的永恆意義。提醒他們,與永恆相比,在世上的時光是何等短暫。若有可能,請與他們同行,幫助他們,並陪伴在他們身邊。在某些情況下,可尋找曾經歷相同試煉的人,以獲得建議與支持。
問:在《帖撒羅尼迦前書》4:1-7 中,我們該如何過更聖潔的生活?
答:讓我們用體育運動的比喻來回答這個問題。
運動員可以透過三種方式提升表現:主要訓練、輔助訓練,以及應避免的事項。首先,是正確地練習所從事的運動項目。有時候,為了比賽,就是實際上場比賽;其他時候則是單獨練習某個環節,例如跑步或舉重。運動員通常樂於為自己的運動項目進行訓練,但如果運動員只在有興致時才訓練,那麼他或她就難以走得很遠。 除了對運動的熱愛之外,還需要自律。
其次,是保持良好的飲食習慣、充足的睡眠,以及進行一些互補性的訓練,例如棒球中的投球動作有助於提升網球的發球表現。
最後,就是要避免某些事情。有些事情,例如吸菸、酗酒等,無論何時都是有害的。其他事情本身雖無害,卻會分散你對目標的專注。例如,為了發揮最佳表現,你在即將進行棒球比賽的那天就不該去游泳。
同樣地,屬靈的運動員也能透過三類事物來提升自己:首要的、次要的,以及應避免的事物。首要的,是虔誠的愛與順服,這點是無可取代的。我們應當樂於愛神並服事神。但即使當下感受不到這種心意,我們仍需靠著自律,照著神的心意行事。
其次,我們需要良好的飲食習慣。當然,神吩咐我們不可貪食,不可只顧填飽嘴巴、取悅肚腹(箴言 28:7;腓立比書 3:19a),但我們也必須留意透過眼睛和耳朵所攝取的「飲食」。
最後,我們不僅要避免做那些令神不悅的罪惡之事,更要避開那些——至少對我們而言——會成為誘惑的處境。我們還需要檢視那些「時間黑洞」,它們或許不算罪,卻會佔用我們大量時間,使我們無法專注於事奉神。 如果你曾覺得神沒有賜給你足夠的時間,去完成你明知該做的事來事奉祂,問題或許不在於神沒有賜給你一天超過24小時,而是因為你浪費了神所賜予的時間,以致時間顯得不足。
問:在《帖撒羅尼迦前書》4:9-10 中,我們還能做些什麼來更深地愛其他信徒呢?
答:你也可以定期寄些東西給他們,以表明你關心他們並惦記著他們。一方面,我們可以為他們所請求的事項禱告,照他們所求的為他們做事,並對他們友善。但在更深層次上,我們可以對他們懷有真誠的關懷。 我們可以留意他們的近況,詢問並建議禱告事項,並在他們需要幫助時主動伸出援手。你是否曾經「出乎意料」地有人前來送上你正需要的東西?這種感覺很美好,但當你能為他人做到這一點時,那種感覺會更加美好。
問:在《帖撒羅尼迦前書》4:11-12 中,你認為為何特別強調要過「安靜的生活」,這與世俗所推崇的「大肆揮霍」或「不成功便成仁」形成對比?
A:無論在世上或教會中,我們都不需要追求名聲、權勢或聲望。若你盡心做好本分,這些或許會自然而然地來到你身上,但切勿刻意追求,因為這會使你分心,無法專注於尋求神。在西方文化中,認識神的主要問題並非缺乏知識,而是分心。 要設法辨識並消除——或至少減少——那些干擾你與主同行的事物。但請記住,當發生意料之外的事情時,例如偶然遇到有需要的人,這些未必是干擾,反而可能是神在那一刻要你做的主要工作。
問:在《帖撒羅尼迦前書》4:12b中,為何要避免依賴任何人?
答:接受他人表達的愛是沒問題的,當你確實需要他人照顧時,依賴他人照顧你也是完全可以的。但要成為一個淨給予者,而非淨索取者。保羅在《帖撒羅尼迦後書》3:6 中說不要懶惰,而在 3:10 中說:「若有人不肯做工,就不可吃飯。」 不要讓別人替你做那些你自己能夠做的事。如果你有能力工作或為家庭賺錢,就不要懶惰並依賴他人。同樣地,如果你無法做到,那麼依賴他人也是可以的。但如果你能賺錢——即使只是少許——就應該這樣做,以維持生計,或至少部分自給自足。
問:在《帖撒羅尼迦前書》4:13-14 中,已經離世的基督徒是否處於「靈魂沉睡」狀態,還是他們在天堂中仍有意識?
答:已經離世的信徒,現在在天上是有意識的。 主要支持此觀點的經文包括《哥林多後書》5:6;《路加福音》16:19-31;《腓立比書》1:23;《啟示錄》6:9-11;《啟示錄》7:9-11,以及《啟示錄》中其他記載有意識讚美的經文。在《哥林多後書》5:8中,聖經說:「……離開這身體,就是與主同在。」
《論波利卡普殉道》第2章第39頁指出,「離開身體」即是與主相交。特土良(活躍於西元198-220年)在《論貞潔勸勉》第11章第56頁中提到,一位已離世的基督徒妻子,此刻已身在主面前。
問:在《帖撒羅尼迦前書》4:13 -16、《帖撒羅尼迦前書》5:10 以及《哥林多前書》15:51 中,「睡了」一詞是否證明死人處於無意識狀態?
答:正如耶穌在《約翰福音》11:11-14 中責備門徒時所言,當祂說「睡了」,其實只是指「死了」。「睡了」是死亡的常用說法,如下列經文所示:
彼得後書 3:4;使徒行傳 7:60;哥林多前書 15:6、18、20;馬太福音 27:52;28:13;申命記 31:16,以及舊約中許多其他經文「某某與他的列祖同睡……」
《新日內瓦研讀聖經》第1898頁亦補充指出,「睡」在異教及基督教文獻中皆是死亡的隱喻。在荷馬的《伊利亞特》第11卷240-241行中,「睡」便是死亡的委婉說法。
早期基督教作家同樣將「睡眠」理解為死亡,正如阿提納戈拉斯(公元177年)在《死人復活》第16章中所示。
因此,這些經文既不能證明也不能反駁人死後仍有意識。關於人死後仍有意識的證據,請參閱前一問題。
問:在《帖撒羅尼迦前書》4:15中,既然保羅寫道「我們這活著還存留到主來的人」,為何保羅卻在基督再來之前就被殺害了呢?
答:神不願讓我們知道耶穌何時再來。保羅在此本可使用三種代詞。
「他們」:若神吩咐保羅說「他們」,這將暗示此事發生在保羅死後。
「我」:若保羅說「我」,則意味著基督必定會在保羅死前再來。
「我們」:「我們」等同於「我們這些還活著的人」,而「我們」是保羅唯一能使用的代詞,既不會將基督的再來限定在保羅死前,也不會限定在保羅死後。
問:在《帖撒羅尼迦前書》4:15中,保羅是否認為基督再來時他仍會活著?
答:關於代詞的用法,請參閱前一問題。保羅寫下這段話時,並未明確指出他未被告知的事項,此舉並無謬誤。保羅之所以這樣做,有以下六點原因:
1. 保羅從未聲稱知道耶穌何時會再來。(《帖撒羅尼迦前書》5:1-2)
2. 他盼望這事或許會在自己有生之年發生。(《帖撒羅尼迦前書》4:15)
3. 保羅教導說,在基督再來之前,將會先出現「平安」(《帖撒羅尼迦前書》5:3)與「大背道」(《帖撒羅尼迦後書》2:3-10)。
4. 保羅正殷切期盼並等候基督再來——這正是我們應當做的,也是《提多書》2:13中所提到的「那蒙福的盼望」。
5. 保羅、基督及其他使徒都囑咐我們要警醒等候基督的速速再來(馬太福音 24:42;馬可福音 13:35;帖撒羅尼迦前書 5:4-6;彼得前書 4:7;啟示錄 3:3;22:20)。
6. 正如《提摩太前書》3:15 所示,保羅深諳勸勉人們要品行端正的道理,因為他並未說明基督何時會再來。請特別參閱《馬太福音》24:36-25:13。
總而言之,神並未將一切都告訴保羅,保羅只是將神告訴他的事傳達給我們,但當然,保羅並未將神沒有告訴他的事告訴我們。請參閱關於腓立比書 4:5、彼得前書 4:7 以及啟示錄 22:6-20 的討論。
問:在《帖撒羅尼迦前書》4:15中,為什麼神不願讓我們知道基督何時會再來?
答:這就像主人囑咐僕人要勤勉一樣,因為正如《路加福音》12:35-48 所示,主人隨時都可能出乎意料地回來。 在聖經中,過著殷切期盼祂再來之「等候的生活」的理由,是為了獲得力量、鼓勵與安慰(《帖撒羅尼迦前書》4:18;《帖撒羅尼迦後書》2:15-17),並保持警醒,好使基督何時再來,我們都能無可指摘(《帖撒羅尼迦前書》3:13;5:23)。
問:在《帖撒羅尼迦前書》4:16中,基督伴隨著大天使的聲音,這是否表明耶穌就是大天使,正如某些耶和華見證人所教導的那樣?
答:不是。雖然除了米迦勒之外可能還有其他大天使,但這與此處的重點無關。
伴隨耶穌而來的上帝號角聲,並不一定意味著耶穌親自吹響了號角。同樣地,大天使的聲音很可能是伴隨耶穌而來的大天使所發出的聲音。
即使這裡的聲音是耶穌以大天使的聲音發出的,這也不意味著祂不是神。舉例來說,若有人說耶穌在世上行事或說話像人一樣,這聽起來會顯得奇怪且多餘,因為耶穌本就是人。如果這某種程度上能證明耶穌是大天使,那麼這裡的「神的號角聲」反而會證明耶穌就是神。
人們無需借助這類含糊不清的經文來釐清耶穌是否為神的問題。只需閱讀《約翰福音》20:27 -28,便可「問多馬」;閱讀《約翰福音》1:1,便可「問約翰」;或閱讀《希伯來書》1:8-9,便可「問希伯來書的作者」。你是否遵照《約翰福音》5:23 的吩咐,將子與父同等尊崇? 你是否像《希伯來書》1:6中所記載的天使那樣敬拜耶穌?你是否像《啟示錄》5:9-13;11:15中所記載天上眾人那樣,同時讚美耶穌與天父?
問:在《帖撒羅尼迦前書》4:16中,這是指哪一聲號角?
答:聖經並未明確指出這是否屬於《啟示錄》8-11章所記載的七支號角之一,或是另一支號角。
問:《帖撒羅尼迦後書》4:16-17中,若某人已被老虎吃掉,他的身體如何能復活或被提呢?
A:上帝是全能且全知的,祂能利用周圍的任何原子來重組我們的身體。順帶一提,你身體中的大部分原子,都與七年前的不同。因此,雖然我們可能將自己的肉體視為一個不變的實體,但它其實是一種模式,而且還是一種正在老化的模式。
問:在《帖撒羅尼迦前書》5:1-3中,人們能在多大程度上知道「主的日子」的時機?
A:正如《馬太福音》24:36 所說,以及《帖撒羅尼迦前書》5:1-2 所指出的,沒有人知道那日那時。 但正如《馬太福音》24:37-39、《路加福音》17:26-29以及《帖撒羅尼迦前書》5:3所言,那將是一個大多數人對基督再來毫無思慮的時刻,對大多數人來說將是完全出乎意料的。
問:在《帖撒羅尼迦前書》5:4-8 以及《以弗所書》4:18;5:8-11 中,「光之子」或「白晝之子」,與「黑暗之子」或「黑夜之子」相比,這代表什麼意思?
答:即使別人完全了解我們的一切,我們也不會感到難為情。我們沒有暗中做任何不願讓他人知曉的惡事;事實上,我們希望他人看見我們的生活。我們不會期待夜晚來臨,以便飲酒、狂歡或做任何不當之事。相反地,我們在夜間安然入睡,因為我們期待白晝的來臨,並樂於完成各項事務。
問:在《帖撒羅尼迦前書》5:9中,既然《以弗所書》2:3說我們本性上與其他人一樣,都是神忿怒的對象,那麼神為何沒有定我們受忿怒呢?
A:所有的人(亞當、夏娃和耶穌除外)生來都具有墮落、有罪的本性,按本性而言都是受忿怒的對象。然而,神藉著耶穌基督替我們承受刑罰,賜給祂的兒女重生、新生命,以及一個嶄新且確切的盼望。
問:在《帖撒羅尼迦前書》5:12-13中,我們該如何尊重那些在主裡作我們領袖的人?
答:首先,要向他們及他人表明,你承認他們在主裡是你的領袖。要關心他們,並在他們面對生活困境時盡力幫助他們。要尊重他們的職分,正如保羅在《使徒行傳》23:3-5中所做的那樣,甚至對大祭司也是如此。要因他們的辛勞與犧牲而尊榮他們,正如保羅在《腓立比書》2:28-30中所吩咐的。
問:在《帖撒羅尼迦前書》5:14中,既然我們要對所有人有耐心,為何保羅和耶穌似乎並非對所有人都有耐心呢?
答:兩位都非常有耐心,但這並不意味著他們在必要時不能嚴厲地責備人。
約翰·金口(約公元396年)在其《加拉太書註釋》的開篇中闡述得十分精闢: 「若總是溫和地對待門徒,即使他們需要嚴厲的管教,這並非教師應有的作風,而是敗壞者與敵人的行徑。因此,我們的主雖然通常溫和地對門徒說話,但在某些時候也會使用更嚴厲的語言,有時賜下祝福,有時則予以責備。」
問:在《帖撒羅尼迦前書》5:15 中,人們有時會提出哪些藉口,試圖為「以惡報惡」辯解?
答:有許多種。
《舊約》說「以眼還眼」。(舊約已過時。)律法是為了懲罰罪惡,但我們不應充當私刑執法者。在美國西部拓荒時期,組建追捕隊是可接受的,因為那是依法行事,由警長領導,且警長須為其行為負責;但私刑暴民則不然。
他們活該(而且由我來判斷每個人應得的下場)。
他們需要吸取教訓(而我必須是教導他們的人)。
除非讓他們明白後果,否則他們會重蹈覆轍(而上帝指定由我來教導他們)。
我必須報復(因為我認為這是我的權利)。
但無論他們用什麼藉口,以惡報惡的人都在違背上帝。
問:在《帖撒羅尼迦前書》5:16-18 中,「凡事喜樂」、「不住地禱告」和「凡事謝恩」這三者如何相互契合?
答:我們之所以喜樂、禱告並獻上感謝,是因為我們知道神掌管一切。這三件事都應當時時實踐。但喜樂應當驅使我們禱告。我們的禱告應當充滿對神的感謝,而我們的感謝則應當提醒我們那份喜樂。
問:在《帖撒羅尼迦前書》5:17中,我們應該「不住地禱告」,還是像《馬太福音》6:7所說的那樣「少用言語」?
答:兩者皆是。我們整個生命都應是禱告的生命,與神保持恆常的交通。然而,我們不應以為神會因我們重複許多話語,就聽見某個特定的祈求。
問:在《帖撒羅尼迦前書》5:22 中,「遠離一切惡」是什麼意思?
答:這可以指「甚至任何看似邪惡的事」,或「任何類型的邪惡」。希臘文「形式」(eidos)一詞,亦可指外觀、樣式、形狀、景象。根據《斯特龍聖經詞典》,該詞源自「觀點」一詞。順帶一提,阿蘭德等人並未指出任何抄本異文,因此這純粹是翻譯問題,而非抄本問題。
結論:根據希臘文「形式/種類/觀點」等詞義,兩種解讀皆成立。我們應當遠離各種類型的邪惡;此外,也應避免被他人視為正在行真正邪惡之事。另外,《哥林多後書》8:22 顯示,保羅希望在眾人眼中行義。
然而,《帖撒羅尼迦前書》5:22 並未涵蓋我們讓人看見我們行善(例如傳講福音)的情況,因為他們錯誤地認為這是邪惡的。
問:在《帖撒羅尼迦前書》5:26、《羅馬書》16:16、《哥林多前書》16:20、《哥林多後書》13:12 以及《彼得前書》5:14 中,基督徒是否應該以「聖潔之吻」互相問安?
答:在當時的文化背景下,「聖潔之吻」是合宜的。在美國和中國文化中,相當於「聖潔之吻」的禮節則是擁抱或握手。
問:我們如何知道《帖撒羅尼迦前書》是保羅所寫的?
答:至少有兩個理由。
1. 《帖撒羅尼迦前書》中如此記載,且早期教會從未對此提出質疑。
2. 特土良在《反馬吉安》(公元207年)第四卷第五章第345-350頁中提到,保羅曾寫信給帖撒羅尼迦人。這是一本「源自使徒、並被作為神聖遺產保存在使徒教會中的書」。
其他人可能也曾提及《帖撒羅尼迦前書》。
問:《帖撒羅尼迦前書》與保羅其餘書信有何相似之處?
答:以下是我所發現的相似之處。
《帖撒羅尼迦前書》 | 其他書信 | 其他書卷 |
使用「西拉努斯」(Silvanus)而非「西拉」(Silas)。《帖撒羅尼迦前書》1:1 | 路加福音始終使用「西拉」。保羅的書信則在《哥林多後書》1:9;《帖撒羅尼迦後書》1:1中使用希臘文形式「西拉努斯」 | 彼得前書 5:12(西拉努斯) |
《帖撒羅尼迦前書》1:2 信心的功用、愛的勞苦、盼望的忍耐;《帖撒羅尼迦前書》5:8 | 哥林多前書 13:13 信心、盼望、愛……;加拉太書 5:5,6;歌羅西書 1:4,5; | 希伯來書 6:10-12;22-24;彼得前書 1:21,22 |
強調喜樂。帖前 1:6;2:19;2:20;3:9;5:16 | 《腓立比書》中「喜樂」一詞出現了19次 | |
主藉著他們傳揚的福音,傳遍了各處(帖撒羅尼迦前書 1:8) | ~羅馬書 1:8 | - |
帖撒羅尼迦前書 2:5b 神是見證 | - | 創世記 21:30;31:50;士師記 11:10;撒母耳記上 12:5;20:23;20:42;瑪拉基書 2:14 |
帖前 2:8;2:17;3:6 保羅/以巴弗提思念他們 | 羅馬書 1:9-11;腓立比書 1:8;4:1;腓立比書 2:26;提摩太後書 1:4; | - |
擔心成為別人的負擔、承擔重擔 帖前 2:6,9 | 哥林多後書 8:13;11:9;12:13、14、16;加拉太書 6:2、5 | 太 11:30;20:12;啟 2:24 |
日夜勞苦或禱告 帖前 2:9;3:10 | 帖撒羅尼迦後書 3:8;提摩太前書 5:5;提摩太後書 1:3; | 日夜 啟 4:8;7:15;12:10;14:11;20:10;徒 26:7(日夜,保羅所言);徒 20:31(日夜,保羅所言) |
帖撒羅尼迦前書 2:18 保羅在此處插入了他的名字 | 帖撒羅尼迦後書 3:17 | 彼得後書 3:15-16 |
帖撒羅尼迦前書 2:19 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同在 | 提摩太後書 4:1 | - |
他們是保羅的喜樂,也是他的冠冕。帖撒羅尼迦前書 2:19 | 他們是保羅的喜樂與冠冕。腓立比書 4:1 | |
他們對保羅的思念 帖撒羅尼迦前書 3:6 | 哥林多後書 7:7;提摩太後書 1:4 | - |
帖前 3:8 在主裡站立得穩 | 腓 4:1;弗 6:10,16;帖後 2:15 | |
帖前 3:10 為他們的信心提供所需 | 以弗所書 4:12 | |
帖前 4:13 不要無知 | 羅馬書 11:25;哥林多前書 10:1;哥林多前書 12:1 | - |
帖前 5:5 光之子/光之兒女 | 以弗所書 5:8-11 | |
帖前 5:14 警戒那些懶惰的人 | 帖撒羅尼迦後書 3:6,10 | |
帖前 5:21a 凡事都要察驗 | ~羅馬書 12:2;~哥林多前書 11:28;~哥林多後書 8:8;~哥林多後書 13:5;加拉太書 6:4 | - |
帖前 5:23 那賜平安的神 | 羅馬書 15:33;羅馬書 16:20;~哥林多前書 14:33; | 希伯來書 13:20 |
帖前 5:26 請以聖潔的親吻問候眾弟兄 | 羅馬書 16:16;哥林多前書 16:20;哥林多後書 13:12 | ~彼得前書 5:14 愛的親吻 |
問:《帖撒羅尼迦前書》是何時寫成的?
答:我們對其成書時間有相當精確的了解:約公元51-52年。《帖撒羅尼迦前書》3:1-7顯示,該書信是在保羅離開雅典、身處哥林多之後寫成的。 《使徒行傳》18:12、17 記載加略是亞該亞的總督。德爾斐的一處銘文顯示,加略僅在西元51至52年左右擔任總督。也有人將撰寫日期解釋為西元52至53年。
倘若懷疑論者聲稱保羅的書信是後來由他人所寫,且《帖撒羅尼迦前書》中關於該書信由保羅所寫的記載是謊言,那麼舉證責任便在於他們,必須提供任何證據來證明該記載是謊言。在學術研究領域中,幾乎沒有哪個領域允許人們在毫無證據的情況下,就斷言某份文獻是偽造的。
問:《帖撒羅尼迦前書》中,關於加略銘文我們還知道什麼?
答:考古學家所稱的「加略銘文」,目前收藏於德爾斐的一間博物館中。該銘文至少已碎裂成七塊。 第5至6行提及羅馬皇帝克勞迪烏斯(在位於西元41至54年)的一道敕令,其中提到阿卡亞行省總督盧修斯·尤尼烏斯·加利奧。《新約背景辭典》第53至54頁(本文引自該書)指出,「其年代學取決於其他時間推算。」 然而,多數學者確信,根據這塊銘文,以及總督任期通常為一年的事實,可以將加利奧擔任[阿卡亞]科林斯總督的任期定為西元51/52年。」
問:關於《帖撒羅尼迦前書》,我們如何確定今日所見的文本是原始著作的可靠傳承?
答:至少有三個理由。
1. 神在《以賽亞書》55:10-11、《以賽亞書》59:21、《以賽亞書》40:6-8、《彼得前書》1:24-25 以及《馬太福音》24:35 中應許要保守祂的話語。
2. 早期教會的證據。直至尼西亞第一次大公會議(西元325年)為止,早期教會的作家們共引用《帖撒羅尼迦前書》約49次,這還不包括間接提及的部分。若將零碎的經文視為獨立經節計算,他們引用的內容佔《帖撒羅尼迦前書》總經文的35%。也就是說,在總共89節經文中,有31.05節被引用。
以下是尼西亞大公會議前曾引用《帖撒羅尼迦前書》經文的作家:
羅馬的克萊門特(公元96-98年)隱喻提及《帖撒羅尼迦前書》2:12 ,13,《克萊門特書信》第1卷第11頁
伊格納提烏斯(公元110-117年)在《致波利卡普書》第1章第93頁中引用了《帖撒羅尼迦前書》5:17
波利卡普(約西元150年)在《波利卡普致腓立比人書》第4章第34頁中,引用了《帖撒羅尼迦前書》5:17 (即「要恆切禱告」這兩個詞)的全部內容
薩迪斯的梅利托(公元170-180年)在《論主受難的演說》第9章第762頁中,提及《帖撒羅尼迦前書》乃出自使徒之手
里昂的伊雷內烏斯(公元182-188年)引用《帖撒羅尼迦前書》5:23時,稱其為「在致帖撒羅尼迦人的第一封書信中」。見伊雷內烏斯《反異端》第五卷第6.1章,第532頁
《穆拉托里正典》(西元170-210年)載於《新約教父文集》(ANF)第5卷第603頁,其中提及保羅寫給帖撒羅尼迦人的兩封書信,以及保羅的其他11封書信。
亞歷山大的克萊門特(公元193-217/220年)引用《帖撒羅尼迦前書》2:6-7,並指其出自保羅之手。《教導者》第1卷第5章,第214頁
亞歷山大的克萊門特(公元193-205年)在《雜論》第1卷第1章第300頁中,引用《帖撒羅尼迦前書》2:5、6、7,並指其為使徒所寫。
特土良在《反馬吉安》第4卷第5章第350頁(公元207年)中指出,保羅曾寫信給羅馬人、加拉太人、腓立比人、帖撒羅尼迦人和以弗所人。他稱新約是一部「由使徒傳下,並作為神聖遺產保存在使徒教會中的書卷」。 特土良(公元198-220年)在《反馬吉安五書》第5卷第15章第462頁中引用了《帖撒羅尼迦前書》4:15-17。
希波呂托( ,西元222-235/6年)在《論基督與敵基督》第66章第219頁中,引用《帖撒羅尼迦前書》4:12,並指明此經文出自保羅之手。
奧利金(Origen,公元225-253/254年)在其《馬太福音註釋》第2卷第18章第425頁中,將《帖撒羅尼迦前書》2:14、15引為保羅所著《致帖撒羅尼迦人第一書》的內容。
迦太基的西普里安(約公元246-258年)引用了他所稱的「保羅致帖撒羅尼迦人第一書信」,隨後引用《帖撒羅尼迦前書》4:6。他說:「使徒說」,接著引用《帖撒羅尼迦前書》5:2-3。 這些內容見於《論著》第12篇,第三卷第88、89節。他在《基普良論著》第7篇第21章第474頁中亦指出,《帖撒羅尼迦前書》4:13 是由保羅所寫。
亞達曼提烏斯(約公元300年)在《論真信仰的對話》第一部分第29a章第69頁中,引用《帖撒羅尼迦前書》2:14-15,並指其出自使徒保羅之手。他並未提及《帖撒羅尼迦前書》中的其他經文。
據稱,佩陶的維克托里努斯(西元304年殉道)在《論真信仰的對話》第一部分第29a章第69頁中,引用了《帖撒羅尼迦前書》1:2;2:8; 4:17,此說法依據阿蘭德等人編纂的《希臘文新約聖經》第四修訂版。然而,在我所擁有的佩陶的維克托里努斯著作中——《論世界的創造》與《啟示錄註釋》——並未發現任何提及《帖撒羅尼迦前書》的記載。
尼西亞會議之後
優西比烏的《教會史》(西元323-326年)
赫格莫尼烏斯(4世紀)引用《帖撒羅尼迦前書》5:1、2,稱其為使徒「寫給帖撒羅尼迦人的書信」。見《與馬尼之辯》第38章,第212頁
亞歷山大的亞他那修(公元367年)在《節日書信》第39封第552頁中列出了新約聖經的書卷
普瓦捷的希拉里(公元355-367/368年)提及《帖撒羅尼迦前書》4:17
《聖經概要》(公元350-370年或第五世紀)提及保羅寫給帖撒羅尼迦人的兩封書信是新約的一部分。該書引用了《帖撒羅尼迦前書》1:1的全部內容,僅省略了最後四個字。
敘利亞的以法蓮(公元373年)
卡帕多細亞的巴西爾(公元357-378/379年)引用《帖撒羅尼迦前書》3:12,13,稱其為使徒所寫,收件人為「帖撒羅尼迦的信徒」。見《論聖靈》第21章第52節,第33頁
老底嘉(位於弗里吉亞)大公會議(西元343-381年)第60條教規(第159頁)列出了舊約與新約的書卷。第59條教規(第158頁)指出,教會中僅可誦讀舊約與新約的正典書卷。
安布羅西阿斯特(公元384年後)
耶路撒冷的西里爾(約西元349-386年)
約翰·金口(西元396年)撰寫了11篇關於《帖撒羅尼迦前書》的講道,這些講道至今仍為人所知。他指出該書是由保羅與提摩太共同撰寫的。
尼撒的格雷戈里(約公元356–397年)在《論人的創造》第22章第6節(第412頁)中,引用《帖撒羅尼迦前書》4:17時,將其歸於保羅所著
盲人迪迪摩(公元398年)
薩拉米斯的埃皮法尼烏斯(公元360–403年)
約翰·金口(卒於西元407年)撰寫了《約翰福音》、《羅馬書》、《哥林多前書》、《哥林多後書》、《加拉太書》、《以弗所書》、《歌羅西書》、《腓立比書》、《帖撒羅尼迦前書》、《帖撒羅尼迦後書》、《提摩太前書》、《提摩太後書》、《提多書》、《腓利門書》及《希伯來書》的註釋。
魯菲努斯(公元374-406年)
雷梅西阿努斯的尼基塔(西元366-415年)提及《帖撒羅尼迦前書》2:8
耶羅姆(公元373-420年)暗指《帖撒羅尼迦前書》4:13。 「使徒禁止帖撒羅尼迦人為那些『睡了』的人悲傷。」見《反維吉蘭提烏斯》第6章,第419頁。他在《書信125》第11章,第248頁中,完整引用了《帖撒羅尼迦前書》5:17:「要不住地禱告」。
希波的奧古斯丁(公元388-430年)在《論聖徒的預定》第39章第517頁中,提及使徒寫給帖撒羅尼迦人的書信,並引用了《帖撒羅尼迦前書》1:13
奧古斯丁在《上帝之城》第20卷第20章第439頁中,提及使徒寫給帖撒羅尼迦人的書信,並引用《帖撒羅尼迦前書》4:13-16
半伯拉糾派的約翰·卡西安(公元419-430年)在《約翰·卡西安教義》第10卷第7章第268頁中,引用《帖撒羅尼迦前書》4:9-10,並指明此為使徒寫給帖撒羅尼迦人的書信
蘇格拉底的《教會史》(公元400-439年)第三卷第16章第87頁,引用了《帖撒羅尼迦前書》5:21的一部分:「使我們能『察驗一切,持守那美好的』。」
《鏡鑑》(五世紀)
《Quodvultdeus》(約公元453年)提及《帖撒羅尼迦前書》1:3
基魯斯的提奧多雷特(主教暨歷史學家)(公元423-458年)
《瓦里馬杜姆》(公元445/480年)
3. 異端分子及其他人士的著作
異端分子佩拉吉烏斯(西元416-418年)
佩拉吉派異端分子莫普蘇埃斯提亞的西奧多(西元428年)
4. 我們現存的《帖撒羅尼迦前書》最早抄本顯示,其中雖有細微的抄本差異,但完全沒有任何在神學上具有重大意義的錯誤。
第30頁 《帖撒羅尼迦前書》4:12-13,16-17;5:3,8-10,12-18,25-28;《帖撒羅尼迦後書》1:1-2;2:1,9-11(3世紀早期)
3世紀-1968年-《新約聖經文本》。
第46頁 切斯特·比蒂二號抄本(Chester Beatty II,公元100-150年)收錄了《帖撒羅尼迦前書》的17節經文。具體而言,包含《帖撒羅尼迦前書》1:1;1:9-2:3;5:5-9,23-28,以及保羅書信與《希伯來書》的其他部分。 《最早的新約手稿全文》一書第192頁收錄了p46部分內容的照片。該書第197-198頁亦指出,其書寫品質與行數標記顯示,此手稿係由專業抄寫員所書寫。
3世紀前半葉 — 1936年 — 根據《最早的新約聖經抄本全文》,由弗雷德里克·G·肯揚(Frederic G. Kenyon)所定。
2世紀,西元200年 — 1935年 — 根據《最早的新約聖經抄本全文》,烏爾里希·威爾肯(Ulrich Wilken)的觀點。
西元200年 — 1968年 — 根據《新約聖經文本》。
西元81-96年 — 1988年 — 金永奎(Young Kyu Kim),依據《最早的新約聖經抄本全文》。
約西元200年 — 1975年 — 阿蘭德等人第三版。
約西元200年 - 1998年 - 阿蘭德等人第四修訂版。
第二世紀早期至中期 — 1999年 — 《最早的新約手稿完整文本》。此版本部分依據於其筆跡與《奧克西林庫斯紙莎草紙 8 號》(第一世紀晚期或第二世紀早期)及《奧克西林庫斯紙莎草紙 2337 號》(第一世紀晚期)極為相似。
第61頁 《羅馬書》16:23、25-27;《哥林多前書》1:1-2、2-6;5:1-3、5-6、9-13; 腓立比書 3:5-9, 12-16;歌羅西書 1:3-7, 9-13;帖撒羅尼迦前書 1:2-3;提多書 3:1-5, 8-11, 14-15;腓利門書 4-7。約公元700年
約公元700年-1968年-《新約聖經文本》。
約西元700年 — 1975年 — 阿蘭德等人第三版。
約公元700年 — 1998年 — 阿蘭德等人第四修訂版。
p65 《帖撒羅尼迦前書》1:3-2:1;2:6-13。3世紀中葉。《最早的新約手稿完整文本》一書第348頁刊載了p49部分頁面的照片。該書亦指出p49與p65是由同一位抄寫員所書寫。它們屬於亞歷山大文本。
3世紀 - 1968年 - 《新約聖經文本》。
亞歷山大抄本 [A] 約公元450年
梵蒂岡抄本 [B] 公元325-350年
西奈抄本 [Si] 公元340-350年
以法蓮抄本 [C] 5世紀
克拉羅蒙塔努斯抄本 [D] 5至6世紀
I 華盛頓特區 5世紀
博海爾科普特文 [Boh] 3/4世紀
薩希德科普特文 [Sah] 3/4世紀
法尤姆科普特語 [Fay] 3/4世紀
斜體體 [Ital] 4至13世紀
拉丁文《武加大譯本》 [Vg] 4至5世紀
哥特體 [Goth] 公元493–555年
亞美尼亞文 [Arm] 自5世紀起
格魯吉亞文 [Geo] 自5世紀起
埃塞俄比亞文 [Eth] 約公元500年起
普什塔敘利亞文 [Syr P] 公元400-450年
哈爾克萊恩敘利亞文 [Syr H] 公元616年
有關《帖撒羅尼迦前書》早期抄本的更多資訊,請參閱 www.BibleQuery.org/1ThessaloniansManuscripts.html。